1168番一:为什么喜欢我?

听一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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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金元并不是那种轻易就放弃的人。

    他为了留在国内读书,做了很多努力,甚至还劝说老金捐了一座图书馆。所以他是必须要达成目的的。

    哪怕贝七夕不待见他,哪怕贝聿铭也拒绝助他一臂之力。

    这反而激起了他的挑战之心。

    他将自己想到的所有能讨好女孩子的方法都在贝七夕身上尝试了一遍,几乎全军覆没。

    但两个月的时间并非一点成效都没有。

    他跟贝七夕算是混熟了。

    贝七夕也不再像一开始那样排斥他。

    “你真的喜欢我?”金元的撩妹手段高调得很,现在几乎全校的师生都知道了这件事,所以就算贝七夕想要当做若无其事,也不太可能。

    毕竟金元出生于豪门显贵的金家,多少妄想嫁入豪门的女人都盯着。

    尤其是金元还长了一副不错的皮相。每天对他暗送秋波的女生不在少数。

    贝七夕背靠着椅子,两条腿毫无规矩地翘到了课桌上,一边又喝着金家大厨亲自调制的手工奶茶,惬意又享受地问道。

    明明是一副“女流氓”的模样,一般人见了恐怕都要偷偷地嫌弃鄙夷几句,但金元却是满目迷恋。

    “当然是真的。不然我干嘛要留在这班上受罪?每天上课跟听天书似的,我都要开始怀疑自己的智商了。”金元拍了拍堆在桌上的厚厚一叠书,上课的心情都快赶上上坟的心情了。

    但是一到下课,他就能够跟贝七夕唠上几句,这便足以抵消他整整一堂课四十分钟受到的暴击。

    一切的小确丧和小确幸,都是因为贝七夕。这种感觉难道还不是喜欢吗?

    “为什么呢?”贝七夕觉得金元的这份喜欢简直来得莫名其妙。

    她不是讨喜的人设和体质。

    当初她向卓越告白,就被拒绝了。

    现在她喜欢贝聿铭,却也注定得不到他的回应。

    金元,这个曾经的死对头,十年后一重逢就说喜欢自己,恕贝七夕有点接受无能。

    “你还记得有一天你在倾城之眼吗?”金元笑眯眯地问道。

    “我去过好几次,不知道你说的哪一天?”贝七夕想了想,在倾城之眼并没有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情啊。而且她也不记得见过金元。

    “那天在倾城之眼的自助餐厅,我看到了一个身穿着国际高中校服的女生,她桌上堆着一份牛排、一对烤翅、一只大澳龙、一盘寿司、一份炒饭、一盘意大利面,一份芝士蛋糕,一杯奶茶,我想以她瘦弱的身板,拿这么多一定会被罚钱的。结果,我眼睁睁地看着她一份份清盘,还拿了一份冰激凌吃。我见过很多成天把减肥挂在嘴上的女生,吃得这么狠的,还是第一次见。”金元如今回想起来,依旧觉得画面感十足。

    贝七夕想起来了,那天正是她发现自己喜欢上贝聿铭的日子。

    她难以接受,所以跑去大吃了一顿。

    后来有点吃撑了,更难受了。

    没想到那天她暴饮暴食的时候,竟然被金元看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