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围而歼之

六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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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达三十多岁,皮肤黝黑粗糙,个头不高,其貌不扬。他向刘縯点头说道:“是的,大人,是小人亲眼所见。”

    “没看清楚对方有多少人?”

    冯达沉吟片刻,说道:“小人估计,他们得有六七十人左右,这些蛮兵都戴着刀,有的穿着甲,还有的披着兽皮!”

    回想蛮兵的样子,冯达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刘縯淡然一笑,宽慰道:“你不用怕,有我们在,保管让这些蛮子有来无回!”

    “大人这么说,小人就放心了。”

    在冯达的引路下,刘縯一部开始向白山方向进发。

    他们是连夜行军,翌日凌晨,天还没亮,便已抵达白山境内。

    有冯达这个当地人,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便利,他们在一座十分隐蔽的山坳中驻扎下来,担心会被蛮兵发现踪迹,刘縯下令,不准生火,不准扎营,就在山坳中暂做休息。

    凌晨的山林,潮湿阴冷,很多义军都只着单衣,坐在地上,冻得哆哆嗦嗦。

    李通和李轶也是冻得脸色煞白,双手不停的搓着。刘秀见状,把自己身上的甲胄脱了下来,递给李通,说道:“次元,你穿上吧!”

    军中的叶片甲可不是单层的,而是双层的,外面是铁片,里面是皮革,中间还垫着棉花,穿在身上十分保暖。

    李通连连摆手,说道:“不可,文叔兄,你还是穿着吧……”

    不等他把话说完,刘秀已帮着李通,把甲胄套在他的身上。他含笑说道:“我平日在家,经常干农活,身体要比你壮实。”

    刘秀说的也是实情,别看他身材单薄,但身体的确要比普通人结实得多,此时,他就算不穿甲胄,也不会觉得太冷。

    龙渊脱下自己的甲胄,递给刘秀,说道:“主……文叔,你穿我的吧!”

    刘秀向龙渊感激的一笑,又摇摇头,将甲胄递给了李轶,说道:“季文兄,你穿这个。”

    李轶连忙道谢,也不管龙渊怎么瞪着自己,接过甲胄,快速地穿在自己身上,而后他长吁了口气,忍不住感叹道:“想不到汉中郡这么冷,现在总算暖和了一些。”

    刘秀笑了笑,向李通和李轶说道:“睡一会吧,估计天一亮,我们就得去打仗了。”

    果然如刘秀所言,等天边泛起鱼肚白,天色渐亮,刘縯开始给手下的十名屯长安排任务。

    十名屯长率领各自的队伍,分散开来,对蛮兵的驻地展开合围,刘縯要的是全歼这支六七十人的蛮兵。

    一千人打六七十人,本就没什么悬念,只有全歼了敌军,才能勉强算是一件功绩。

    刘秀、龙渊、李通、李轶四人,都被刘縯安排到朱云那一屯。而朱云、张平这两屯,又都是由刘縯亲自率领。

    布置完战术,刘縯下令,全军行动。

    一千人的队伍,分散开来,按照事先计划好的路线,向蛮兵的所在地云集过去。

    朱云率领的这一屯,连参战的机会都没有,说是那一路吃紧就去增援那一路,可实际上,上千人围攻六七十的蛮兵,又怎么可能出现吃紧的情况?

    看着其它的屯都已经开始了行动,就连张平所率的屯都在自己的前面,落在最后的朱云长吁短叹,嘴里也是嘀嘀咕咕的念念有词。

    刘秀明白,是因为自己在云哥这一屯,所以大哥才给了他们特殊‘关照’,连这种双方实力相差悬殊的小仗都不让他们往前冲。

    等到了约定好的时间,各屯都已就位,刘縯让张平放出响箭。

    张平捻弓搭箭,将箭头对准天空,一箭射了出去。

    响箭的箭尾被挖出了窟窿,箭矢在空中飞行时,能发出尖锐的叫声,传出好远,在古代的军队,响箭通常做为发送信号之用。

    在张平率领的这一屯里,他是唯一一个会用弓箭的。

    军队里,并不是每个兵卒都会使用弓箭,普通兵卒,连弓都拉不开,没有三年的苦练,也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弓箭手。

    弓箭手在古代军队中的地位,就相当于现代军队中的特种兵。

    随着响箭声一起,早已云集到蛮兵营地周围的义军们,纷纷大吼一声,从树林里冲杀出来。

    刘縯一部的突然出现,当真把藏匿于山林里的蛮兵杀了个措手不及。刘縯手持长剑,一马当先的冲入蛮兵营地。

    他刚进来,迎面便跑来两名蛮兵。

    这两人,都是穿着藤甲,一手拿着滕盾,一手拿着弯刀,向脸上看,黑一道、白一道,涂着油彩,看不清楚长什么样,其状和厉鬼一般。

    双方照面之后,刘縯二话不说,抡起长剑,向一名蛮兵劈砍过去。

    那名蛮兵反应也快,急忙用滕盾招架。

    滕盾是挡下了刘縯的长剑,但蛮兵抵挡不住刘縯的一身的蛮力。这名蛮兵,被刘縯一剑砍得倒飞出去,摔在两米开外的地方。

    另名蛮兵怒吼一声,抡刀要向刘縯劈砍。他的刀才刚刚举起,便砍不下去了,刘縯背后的张平,一箭射入这名蛮兵的眼眶,箭矢的铁头在其后脑探了出去。

    蛮兵声都没吭一下,仰面倒地。

    刘縯看都没看倒下的尸体,提着长剑,冲到被他劈倒是那名蛮兵近前,不等对方从地上爬起,他手起剑落,将对方的脖颈一斩两截。

    噗!蛮兵的人头掉落,一道血箭喷射出来。刘縯瞪着充血的眼睛,厉声吼叫道:“杀!一个不留!”

    刘縯的勇猛,刺激了在场所有的义军兄弟。人们压下心头对蛮兵的恐惧感,抡起各自的武器,和蛮兵们打斗成一团。

    有十数名蛮兵聚到一起,抱成团往外突围,可是在他们的周围都是义军,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哪里还能突围得出去?

    一名义军兵卒手持着斧头,抽冷着蹿到一名蛮兵的背后,一斧子抡了下去。噗!这斧子正砍中蛮兵的后背,斧头的一半都没入到蛮兵的后背里。

    那名蛮兵惨叫一声,回手就是一刀。沙!刀锋在这名义军的脖颈前掠过,刀锋撕开了他的喉咙,猩红的鲜血汩汩流淌出来。

    他双目大张,身子直挺挺地向后倒去。

    挨了一斧子的蛮兵,叽里呱啦的怪叫着,也听不懂他到底在喊什么,不过他背后还挂着一把斧头,人却生龙活虎一般,其状也够吓人的。

    周围的义军看看倒在地上惨死的同伴,在看看如野兽一般的蛮兵,吓得连连后退。

    那名蛮兵持刀冲向义军,弯刀连挥,眨眼工夫,又有三人身上中刀,要么倒地不起,要么惨叫着连连后退。

    义军就是群普通的百姓,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也没有实战经验,即便他们一群人围着打蛮兵一个人,场面看着都很艰难。

    这名杀红了眼的蛮兵又冲向另一名义军时,后者吓得连退了好几步,与此同时,本能的把手中的锄头抡了出去。

    啪!他慌乱间抡出去的锄头正砸在蛮兵的额头,把后者打得向旁一踉跄。见状,周围的义军意识到有机可乘,一蜂窝似的围拢上来,一人在蛮兵的背后抡起锄头,狠狠砸在他的后脑。

    这回蛮兵再也坚持不住,一头向前扑倒,双手抱着满是鲜血的脑袋,在地上佝偻成一团。

    这一下,周围的义军都来了精神,人们一拥而上,什么棍子、斧头、锄头,齐齐往蛮兵身上招呼。

    只眨眼的工夫,这名蛮兵就变成了血肉模糊的一滩肉泥,五脏六腑流淌出来,铺了一地。附近有承受能力差点的义军,手扶着树木,跪在地上哇哇的呕吐起来。

    这只是战场上的一角而已。九个屯的义军,合计九百余人,把几十名蛮兵团团包围,并分割成好几块,逐一蚕食歼灭。

    被留在后面做后援的朱云,不时伸长脖子,望向前方的战场,想看看前面到底打成什么样了,可是目光所及之处,要么是树木,要么是外围的义军,连蛮兵的影子都看不到。

    他跺了跺脚,再次叹了口气,嘟囔道:“我是跟着伯升来打仗的,不是来这里看热闹的啊!”

    就在朱云身旁的刘秀自然听到了他的嘟囔声,充满歉意地说道:“云哥,你是被我连累了。”

    刘秀心里明镜似的,如果不是自己在朱云这一屯,朱云也不可能被大哥留下来做什么后援队,也根本没那个需要。

    朱云颇感无奈地看眼刘秀,由衷感叹道:“阿秀,伯升对你是真的没话说啊!”

    俗话说的好,长兄为父。刘縯比刘秀大十一岁,对刘秀,刘縯当真如父亲对儿子一般爱护。

    刘秀点点头,大哥对自己的好,他都有牢记在心里,所以大哥要去做的事,他一定是无条件的站在大哥这一边,全力支持他。

    就在他二人说话之际,猎户冯达急匆匆地奔跑过来,到了朱云近前,神色惊慌,结结巴巴地说道:“朱……朱大人,不……不好了……”

    朱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问道:“你慌什么?难道天塌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