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十七章 与子同袍

江如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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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当叶秋,强行催动法力,试图提前修复灵石之时。

    轰!

    忽然间,一道雷霆闪过,叶秋噗通一声,径直跌落了江面。

    “真是没想到,决战即将降临,我居然运功出了岔子。”

    随波逐流,叶秋,有些无语:“看来,我还是太高估,这具凡人身躯的承受力了”

    堂堂紫阳仙帝叶紫阳,纵横星空十万年,但求一败而不得。

    叶秋如此大能,他哪怕转世重修,对修真的理解,也超越了这个世界。

    但是!

    叶秋却忘记了一点,自己催动的法力,和肉身的强度,二者并不匹配。

    若是前世,叶秋能直接,站在太阳表面,和敌人作战。

    但这一世,这一具凡人的肉身,却太过于脆弱。

    一失足,跌落江面,体内法力紊乱!

    “今日,我和张大仙决战,但我却重伤,这”叶秋,顿时无语。

    哗啦啦!

    随波逐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叶秋意识模糊之间,被一个老僧所救。

    当叶秋再次苏醒之时,人已经到了一处,极为破旧的古庙之中。

    这座庙很大,也很荒凉,除了一条大黄狗之外,偌大的客房内,唯有角落里,一个老兵而已。

    “小兄弟,我叫胡汉四,你叫我四哥就行,或者老胡也可以。”

    老兵虽然年纪大了,却很是豪爽,将一壶酒,递给了叶秋。

    “这是民国十三年,黄埔军校发放给第一批学生,的军用制式水壶。”

    叶秋并没接酒壶,而是眉头微皱,有些不悦:“身为军人,你为何如此,玷污此物?”

    “这”闻言,老兵一愣,随后目带黯然:“小兄弟,这是我三哥的遗物。”

    原来,老兵一家都是农民,他三哥最争气,是黄埔军校的第一批学生,后来成为了一个将军。

    最终,三哥为了抵挡鞑虏,战死在了沙场,为国捐出了宝贵的身躯。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老兵这才参军,发誓要荡平鞑虏,还世界一个朗朗乾坤。

    而这个水壶,老兵一直留着,当做酒壶来用。

    当兵,自然不能喝酒。

    但老兵在森林中坚守,为了抵抗寒冷,以及排解寂寞,就自己种地,制作米酒。

    “原来如此。”闻言,叶秋的目光,这才渐渐柔和:“如此说来,你在边疆森林,一晃就是数年?”

    “是啊,我从年轻的热血愣头青,一晃到如今白发苍苍,却依旧没等到团长李云虎。”

    握着酒壶,老兵,目带伤感:“小叶,你是新生代的小年轻,肯定不知道,当年建国那会儿,咱们中原是何等艰难。”

    闻言,叶秋,沉默。

    民国二十年,叶秋沉睡终南山,再次苏醒之时,已是2011年4月。

    现如今,也不过是2011年,农历八月初三,公历八月三十一日罢了。

    对于1931年,到2011年之间,所发生的历史事件,叶秋是从书籍之中看到的。

    现如今,一个五十年代的老兵,却真实的出现在,叶秋的面前。

    这让叶秋,颇为震撼。

    一颗平静的道心,开始顿生涟漪。

    “今日,我意外走火入魔,却在修为衰弱之时,来到了这个寺庙,遭遇了这个将死的老兵。”

    叶秋,顿时皱眉:“莫非,我进阶的契机,就应在了这位老兵身上?”

    若是前世,叶秋有起死回

    生,活死人肉白骨的力量。

    但如今,叶秋修为衰弱,眼见老兵将死,却无能为力。

    而且!

    生生死死,此乃天道轮回,便是叶秋进阶练气九层,也不能更改天道。

    除非!昔日那个,紫阳仙帝,再次归来。

    否则,想要逆天而行,何其困难?

    此刻,老兵望着篝火,喝着烈酒,述说着那一段,光辉而热血的岁月。

    岁月如歌,战旗如画,很美,也很残酷。

    伴随着老兵的讲述,叶秋仿佛回忆起,自己在那个大唐歌飞的年代。

    盛唐繁华,开元盛世,天下大平,盛世长安!

    那一世,叶秋化名江玉郎,邂逅了侠女公孙青儿。

    短暂的盛世之后,却是无尽的战乱

    唐朝由盛转衰的节点,便是开元年间。

    最繁华到极致之后,大灾难便降临了。

    天下大乱!

    那一世,叶秋于杂乱之中,和同袍作战,浴血厮杀

    那一世,叶秋封印记忆,从未想过,自己是一个无敌天下的仙人。

    一直到某日,当所有战友,被叛军杀死之后。

    当敌人一剑割裂,叶秋的胸膛之时。

    那尘封的记忆,这才悄然打开,让叶秋恢复了无敌力量。

    那一日,剑气纵横十万里,一剑光耀九州寒!

    那一日,敌军,全灭!

    那一日,一代名将郭子仪,,横空出世!

    往事如风,一幕一幕。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篝火之中,叶秋拿起酒壶,微微叹息。

    那一生,叶秋如飞鸟一般,翱翔过凡间,错过了公孙青儿。

    千年之后,这一世,叶秋下江南,故地重游,降临公孙青儿的故乡。

    可惜,伊人,已经不再!

    可惜,当年的战友,已经化为白骨!

    人生,何其无奈!

    风,越来越大了。

    窗外的狂风,仿佛要吹散客房,将木门啪嗒的咯吱作响。

    “今天都是八月初三了,距离八月十八的钱塘江大潮,也没几天了。”

    老兵喝着酒,目带黯然:“我征战一生,一辈子都呆在原始森林,从未见过城市的繁华。”

    “我小时候,听三哥说过,钱塘江大潮,乃是当世奇观,会让人非常震撼。”

    “可惜,我这身子骨,我自己有自知之明,恐怕等不到半个月后了。”

    咕噜噜!

    喝着烈酒,老兵,越发惆怅。

    “叔,恕我直言,你的寿元大限,恐怕就在今日。”叶秋,微微叹息。

    叶秋和老兵的相遇,既是一个意外,也是命中注定。

    叶秋成道,就在今日!

    而这个踏脚石,便是——老兵!

    这一点,叶秋很清楚。

    也正是如此,叶秋忽然感到,一股悲哀和无奈。

    老兵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却要充当叶秋的垫脚石。

    这对凡人而言,真是太不公平。

    但这却是——天意!

    天意,不可违!

    “小兄弟,我能请你,帮个忙吗?”老兵沉默片刻,忽然抬头,紧张的望向叶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