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六节 兴旺的城市

黑天魔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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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把整件事情想得很透彻:只有自己死了,祖木才有可能放过妻儿。

    大量鲜血从咽喉伤口喷涌出来,他仰靠在椅背上,失神的双眼向上望着天花板,大张的嘴里涌出血沫,发出极其模糊,濒死的最后音节。

    “……虎……陛下……万……万岁……”

    两条胳膊彻底失去了力气,软绵绵垂落下来,在空中摇晃着,仿佛失去发条控制,在最后惯性支配下的钟摆。

    死一样的寂静。

    阿红看见祖木的手有些微微颤抖,可能是因为恐惧,也可能是因为愤怒。彼此已经很熟,她知道祖木的某些习惯,这表明他的思维正处于高度紧张,面部表情无比狰狞。

    “……该死……这个该死的混蛋!”良久,祖木发出被强行抑制住的暗哑咆哮。

    阿红看了他一眼,目光随即转移到长兴的尸体上,眼中流露出一丝怜悯:“他是个高尚的人,值得尊敬。”

    “高尚个叽霸!”狂怒的祖木爆出肮脏粗口,唾沫横飞:“他彻底毁了老子的计划。该死!该死!该死!他就算是死一万遍也不过分。头领大人交代过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得到几匹公马,就算他拒绝我也有办法制造新的陷阱让他掉进去。码的……自杀很了不起吗?我……我要把他碎尸万段!”

    阿红目光微凝,她叹了口气,耐心地劝解:“算了,都已经这样,说什么都晚了。晚些时候我带人把尸体运出城外,找个地方埋了。”

    祖木显然没把阿红的话听进去。他暴跳着冲过来,抬起脚,狠狠踢翻仰躺在椅子上的尸体,却不敢发出太大声音,只能憋着嗓子怒骂:“狗1日1的,你以为这样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吗?沅水城有九个区,每个区都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商业管事。从你这儿得不到的东西,老子照样能从别人那里弄回来。死……你死个屁啊!”

    阿红无奈地劝道:“阿木,算了。”

    冲动与发泄能有效舒缓紧张的神经,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祖木觉得淤积在胸前的那口恶气消解了不少,目光中充满厌恶,冷冷地对阿红发布命令:“你带几个人,把这混蛋的老婆儿子抓起来。”

    阿红怔住了:“你想干什么?”

    “我说过要把他的老婆儿子卖掉。”祖木的声音冷得像冰:“男子汉大丈夫,一口唾沫一个钉,说话要算话。”

    阿红迟疑片刻,缓缓点了点头。

    平心而论,她觉得祸不及家人,应该把长兴的妻儿放了。

    然而理智告诉他,这样做只会使自己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

    “记得把她们的舌头割掉。”祖木恶狠狠地说:“这混蛋以为死了就算完事儿了?上了咱们的船还想下来,没那么容易。头领说过:对待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那么冷酷无情!”

    ……

    磐石寨。

    雷角城方面的正式文书颁布前,仍然只能沿用“寨”的称呼。这并不重要,磐石寨目前的总人口已经超过两万五千,虽说其中大部分是豕人,但谁也无法否认这是一个即将升格为“城”的好地方。

    曲齿已经从昏睡中醒来,他不再困顿,重新像以前那样精神抖擞。这意味着植入体内的孢子已经与宿主完全融为一体。天浩满意地看到曲齿行动自如,再没有最初植入时大脑命令与多处神经产生反射停滞导致的机械与僵直,在公开场合下谈笑风生,毫不拘束。

    豕族人干活儿是一把好手,只要有足够的口粮,他们堪称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壮劳力。

    在这个全方位释放人们慵懒的寒冷季节,磐石寨却忙碌得热火朝天。

    泥炭开采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多达数千名豕族人在曲齿的带领下,分为几百个中队,在巍峨的崇山峻岭之间展开了劳动竞赛。连接矿区的道路拓宽了一倍,大量的泥炭运回来,被商队运往赤蹄城、雷角城,甚至距离更远的牛族首都黑角城。商业规模不断扩大,覆盖了周边庞大的区域,虎族、狮族、鹿族、鹰族……几乎所有部落或多或少都用上了磐石寨所产的泥炭。

    按照天浩的命令,商队带回了大量的牛。

    牛族算是所有北方蛮族当中拥有牛群数量最多的部落。然而牛族没能像虎族那样彻底垄断马匹交易。这个时代的野牛体型远超文明时代的祖先,高度超过两米,基础外形特征变化不大,唯一引人注目的是犄角,几乎是笔直向前,仿佛两把随时准备攻击对手的锋利尖刀。

    庞大的牛群在整个北方大陆上生活,野蛮人从很早就开始捕捉并驯化这种野兽。打穿野牛的鼻孔,穿过一根绳子,用这种残酷却非常有效的方法让它乖乖跟在屁股后面的做法无师自通……除了从基因层面保留至今的古老记忆,不可能找出第二种合理解释。

    老祭司和旭坤这段时间快忙疯了。

    磐石寨周边的所有区域都要勘测,从而选定最适合耕种的区域。等到明年开春,这些土地会发放到各家各户,有了数量足够的耕牛,来年一定能有好收成。

    最高兴的就是豕族人。

    阿细与阿依走得很近,女人之间有太多的共同话题,尤其是阿依刚生过孩子,大部分时间都得躺在床上坐月子,阿细家里的事情安排妥当,每天都会抽出时间过来陪她。一个纺线,一个哺乳,阿细从阿依那里知道了磐石寨从以前到现在的种种变化。每次谈起天浩,阿依眼睛里就会放光,口气也会不由自主变得崇拜起来。阿细看着她觉得颇为好笑,却很佩服那个带领所有人变得强大的年轻头领。

    在一个个漫长寒冷的冬日,阿细通过阿依知道了磐石寨的各种规矩,明白了那些行为属于绝对不能触碰的禁忌。有些她可以理解,有些却觉得稀里糊涂。但只要随着时间推移,她总会习惯,并且永远成为逻辑框架的一部分。

    豕人正在一点点融入磐石寨的生活。

    “听说了吗,咱们快要分地了。以后种粮食只要上缴百分之三十的额度就行。”

    “你搞错了吧,才百分之三十……这怎么可能?以前咱们在方谷城的时候,至少也是百分之六十。”

    “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你也不看看现在是谁当头领。我听说阿浩从外面买了很多耕牛,到时候每家每户都能分上一头。”

    “真的?你没骗我?”

    “骗你干什么?我是听曲齿和阿细说的……”

    改造某个特定群体,最重要的就是介入者。天浩之所以选定曲齿作为植入对象,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

    黑齿也是植入候选人之一。但比起曲齿,他的优势没那么大。主要是因为年龄。

    孢子很珍贵,天浩自己也不知道下一枚成熟的孢子会在什么时候产生。曲齿比黑齿年轻,可供自己使用的时间更久,更划算。

    他甚至考虑过挑选一个勉强看得过去的豕族女人,作为自己的伴侣。这相当于一个标杆,也表明了自己身为区域统治者的态度,大家一视同仁,没有种族偏见。

    在这个冬天,还有两项重要工作。

    天浩加大了上山采石的人数,目前房屋不足,尤其缺少适合豕人居住的高大宽敞型居室,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大量泥炭为砖窑提供了充足的燃料,山源寨运来的铁矿石增加了原料基数。钢铁与砖石混合结构的建筑方法在文明时代很流行,而且坚固。

    其次,就是修路。

    早在去年夏天的时候,天浩就派出两个小队对磐石寨通往雷角城的道路进行勘测。经过计算,两地之间距离约为七百公里。

    身为王者,牛伟邦既然答应了就不会反悔。

    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挖掘泥土,用大块的岩石当做路基,用碎石和土壤填充缝隙,最后用更加细碎的石子混合融化的沥青铺上去,以人力或畜力拖着巨大的圆形石碾走上几遍。

    沥青不难找,山里到处都是这种东西。天浩觉得这应该是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剧烈地壳运动,挤压导致大量石油喷发所导致。他在很多沥青矿点勘察过,发现只要向下挖掘很浅的深度,就能渗出石油。

    他正在思考应该如何使用这玩意儿……就目前的情况看,先把沥青从山里运出来,用于筑路。

    志林是去年春天加入亲卫队的成员。天浩仔细考察过,他在忠诚方面没有问题,而且为人谨慎,做事小心。出于对未来的综合考虑,天浩在山里设置了一个小型炼油厂,由志林担任主管。

    土法炼油其实很简单。寨子里有的是铁匠,牛族在金属锻造及合金工艺方面的技术独步天下。按照天浩的要求,同彪带着人打造了几只特制蒸馏箱。这东西其实就是个很大的薄壳铁箱,用的时候打开盖子,倒入从地里挖出的石油,然后点火,以加热蒸馏的方式提取可用的轻质油。(海湾地区反政府武装炼油的基础方法。)

    天浩给志林配了二十个人,后来增加到五十个。炼好的成品油用大号陶罐盛放,黑齿带着人专门在附近挖了个地窖,用于存放这些东西。

    一个族群强大的过程必定伴随着杀戮与战争,至于使用石油作为驱动的内燃机……说真的,那距离北方蛮族实在过于遥远。天浩认为目前最适合磐石寨的初级机械就是蒸汽机。遗憾的是,他一直没有找到制作蒸汽机必不可少橡胶,或者类似的代用品。

    这些提炼出来的轻质油燃点很低,目前最大的用途就是军事方面。天浩觉得可以进一步扩大其用途,他命令从磐石寨砖窑分出部分人手,在北面另建新的窑群。那里同样有着丰富的胶泥层,就地取材很方便。按照天浩的要求,人们烧制出一批体积约有拳头大小,上端宽圆,下端很长,容易单手握住的特殊陶罐。这种罐子内部空心,顶部留有一个成年人(野蛮人)拇指大小的孔洞。

    尽管所有人都不明白这种外形奇特的陶罐到底有什么用,却无人违背天浩的命令。烧制好的陶罐堆放在地窖里,排列得整整齐齐。

    长久以来,天浩都在绞尽脑汁尽可能提高磐石寨的武装力量。

    科技不仅仅是生产力,还是至关重要的战斗力。

    热兵器取代冷兵器是文明进化的必经之路。虽然没有去过锁龙关,没有亲眼看到传说中的南方白人火枪手究竟是什么样子,但这并不妨碍天浩自行脑补。综合目前的各方面情报,南方白人使用的枪械还很原始,科技水准相当于文明时代的火绳枪。这种枪械精度很差,操作复杂,射击间距长……但不管怎么样,它毕竟是一支枪。

    历史已经证明,若论射击精度、频率、杀伤力、距离等因素,这种火绳枪其实比不上弓箭。但它最大的优势在于规模化。

    一个熟练的弓箭手需要长达数年,甚至十几年的训练期。

    火枪手则不同,几天时间就能上手操作。

    同样以三百人为例,一个月的时间,弓箭受训者恐怕连基本要领都无法掌握,火枪受训者却可以迅速成军。

    历史上有太多数量压倒质量的教训。

    很幸运,北方蛮族从儿童时代就开始使用弓箭,这已经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的本能。

    其实天浩并不愿意扩大弓箭的使用范围。可是没办法,目前制约他火枪全民化的最大问题,就是硫磺。

    野蛮人没有想象中那么愚蠢,他们当中不乏智者。以牛族为例,无论大国师巫彭,还是雷角之王牛伟邦,都是坚定的火枪支持者。蛮族与南方白人之间的战争延续了几百年,他们对火枪和火药有着深刻理解。为了盗取火药配方,蛮族死了很多人。各族群很早的时候就派人在领地内部进行勘察,寻找天然硫磺,却一无所获。

    相比之下,硝石倒是很多,牛族领地内部甚至就有一个储量很大的芒硝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