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养龙

木子蓝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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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社,这个词里包含两部分,一是合作,二是社。

    社在古代,最初是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日子以及祭礼,比如春社、秋社、社稷。社是土神,稷是谷神,古代君主祭祀社稷,后来便借指国家。

    再到后来,社还成为团体或机构,比如学社、报社、结社等。

    在古代,社还曾是地方基层的组织结构,春秋齐国二十五家为社,二十五家划为一里,同一里内共立一社,时间一长,里、社便互用。社也就有了地理范围的意义。

    顾炎武曾云,社之名起于古之内社、里社,故古人以乡为社。

    社既是基层单位,也是组织团体。

    聚徒结会亦谓之社,不再仅是单纯的基层组织单位了,这时也成为了团体组织名衔,比如茶社、弓箭社、棋社、扁担社、忠义社等,类似于行会。

    李逍现在要搞一个合作社,但不是要建一个什么同行组织,而是要结社合作养牛。

    正因此,他的社不叫牛社,而叫合作社,合作是这个社的定义词。

    合作也便是合伙之意。

    合作社三个这,简单明了,公主也听的差不多明白了。

    “建合作社对你有好处吗?一千头牛可是很大笔开支,不会亏吗?”公主对于农业生产的事情并不太懂,只是下意识的觉得这似乎很不划算。

    毕竟别的地主豪强们,手里有牛,但都不会免费给农户们用,都是租借,要么直接收租钱,要么就是跟农户约定,牛耕种的田地,每年多少收成做为牛租。

    “这是一种合作模样,讲究的是互助共赢,不会亏的。”

    “可你为何不与其它地主一样,把牛租借给农户呢。”

    李逍解释,“我结社养牛,与农户合作,就不用喂养照顾,只要请一个兽医定期去检查就好。”

    “但是如果你自己养,请一些牧童牛倌,其实也用不了多少钱吧,这个人工钱,相比于你的牛租其实不值一提吧?租牛明显赚的更多!”

    公主的这账算的很清楚,确实如此。

    但李逍喜欢钱,却并不是一个非要掉进钱眼里的人。别人怎么赚钱是一回事,他自己并不愿意那样,反正合作社也一样能赚钱啊,不过是赚多点赚少点而已,而且他相信,这种合作社的方式,他除了赚钱,还能收获到其它不少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说名声。

    一个没有什么根基的小地主,有时这种好名声是极大的帮助,能为他提供许多方便的。

    公主笑了笑,摇头道,“还是那个样子,你这人想事情总与其它人不一样,就和上次让你去当官,你却不肯接受一样。别人都想不明白,我也一样。现在又是这样,明明自己养能赚更多钱,你却非要弄个社来养。”

    “幸好你只是一个小地主,若你是公卿名臣,这样做说不定还会有御史要弹劾你收买人心有不轨图谋呢。”公主提醒他道。

    李逍摊手。

    “我不过是一个乡下小地主而已,努力的想当一个大唐的地方乡贤,可没有什么不轨图谋,又能图谋什么呢。”

    “所以说幸好你是一个小地主啊,不用担心那些。”

    公主又问,“买这么多牛,你钱够吗?不够的话,到我这拿钱。”

    “我手里还有钱。”

    “你哪来这么多钱,你家业也是看的见的,算了,你不是要结社嘛,那就算我入社参一股如何。”

    李逍倒没想到这个。

    原本他的这个社并没考虑让别人入什么股的,社不过是个名头而已。牛他来出,然后入社的庄户领牛去喂养,免费使用,仅此一种合作关系。

    可现在玉濑想要帮李逍,倒提出要入一股。

    他笑了笑。

    “多谢公主好意,若公主真心想入,倒也不是不行。要不你出三百头牛,我出七百,咱们三七开好了。”

    “社员没股吗?”

    “他们入社后是取得养牛的资格,好处就是免费用牛,至于养牛的开支成本以及经营利润,与他们无关。”这样的模式,相比起来其实更简单一些,省的麻烦。

    毕竟合作社的本意,就是李逍赚钱,农户用牛。

    “你要是钱不够,我可以多出点,我这里还有些钱。”公主道,玉濑出家后,皇帝兄长对她还是有些亏欠心理的,赏赐了她不少钱财。如今公主出家修行,对这些也没有什么看重。

    她入社,也不是为了赚钱,不过是怕李逍帮他管理封户,出钱买牛给封户会亏钱而已。

    “够了。”李逍笑道。

    结社这件事情,并不算是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

    固然有为了好统一处理这个事情,但其实李逍结社也有一些另外的考量在其中的,只不过现在这些还只是一些想法而已。

    社不管怎么说都是团结聚人,而不管什么时代,人为本。

    结一个社,聚起一批人,做为领导者,如果经营的好,是能够有大帮助的。

    现在以养牛为名,聚一个合作社,只是合作养牛。

    但人聚起来后,以后完全可以再做不少事情。

    比如说,这批人聚起来,足足八百户,那么就已经超出了大唐基层的里保组织,做为一个社的领导者,李逍如果能在社里有足够的威望,那其实就已经是一个名不符,但实际上的乡长了。

    想想看,大唐这种皇权不下乡的古代农耕社会,乡村基本靠自治,而自治基本靠那些宗氏大族、豪强。许多大族豪强,正是依靠着自己家族的庞大,来掌握地方的话语权的。

    而李家人丁稀少,这方面是远远不如的。

    但如果李逍的合作社,能够让八百户蓝溪百姓都很信服他,那他的影响力甚至就能远远超过那些乡里的大族长。

    不过这些,暂时还不用提,没有一定的威信力,社长也是没有什么用的。

    总得让百姓见到足够的好处,大家才会信服你这个社长,跟着你这个社长,维护你这个社长的。

    乱世之时,可以结社自保。

    灾荒之时,可以赈助救济。

    农业生产之时,还可以合作互助。

    甚至将来,李逍完全还可以把他的合作社发展为一个信用合作社,让大家来存钱贷款,抵押租借嘛。

    合作社今天仅仅养牛,但假以时日,这合作社甚至能养出一条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