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泉凌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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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出了城门,往南走差不多五十里的路程,就来到辟荔山下。

    山势并不高,连绵几座山峰,略显平缓,但山上树木葱笼,青青郁郁,异常茂盛,更有清澈的泉水沿着山石缝隙流淌下来,蜿蜒而去,显得此处山清水秀,幽静雅致。

    马车沿着上山的路缓缓往上行去,转过几个山峰,眼前出现一处幽静的山谷,谷内繁花似锦,树木青翠,一条小溪沿着山石流淌下来,水声叮咚,越发显得此处清雅起来。

    马车直到大门前才停下,车夫搬过小凳子,我和紫菀分别下车,赵一早站在门口等着我们。

    “小姐,回来了?”

    他问道。

    “是啊~~~坐得腰都酸了!”我左右扭扭腰。

    为了避人耳目,我向来很少在人多的地方露面,出入都是用马车,更连房子都修在这种偏僻安静的地方,还不是两个字——低调?

    不低调就等着被谢凌云或者轩辕流光抓回去!我才不干呢!

    一路慢条斯理的走回后院,我边走边按着自己的腰杆,同时皱着眉对紫菀道,“紫菀,等下帮我捏捏腰,酸死了。”

    “知道了。”紫菀就紧随在身后。

    后面的院落就是我住的地方,房屋依山而建,三进三出的大屋子,修建宽敞大气,乍看之下普通,可里面的家具布设,无一不是上等的精品。

    辟荔山上有温泉,这处山谷就是一个泉眼,将泉水引出来之后,因地制宜,就着地形修建了这所房子,而最后面靠近山崖的那一进屋子,其实就是个室内浴池,温泉水汇在汉白玉砌成的浴池里,终日不绝,浴室和卧室用长廊连接,廊边都垂着细竹帘子,必要时可以放下,以免春光外泄,被陌生人看到。

    不过这种可能性也非常的小,因为后院向来是下人们的禁地,不敢随便进来的。

    宅邸里并没有雇佣很多仆人,除了紫菀和赵一,就是一些使唤的佣人,和干粗重活的杂役。

    赵一防备的很紧密。

    那些雇佣来的本地人,都是再三挑选调查,确定没有疑点才雇佣的。

    毕竟,谢凌云手里的清歌苑,情报能力是不容小觑的!

    只是谢凌云再也想不到,正因为他让谢红衣一直执掌清歌苑,才让我能够清楚的知道,要怎么做,能够彻底避开皇室的耳目!

    不光是我,就连紫菀,也知道的一清二楚。

    有了这层过往经历,再加上招财进宝遍布全国甚至国外的商线和人脉,要组成一个不逊色于清歌苑的情报组织,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成立这样一个情报组织,对我来说,能够用来避开谢凌云的追捕,而对贺兰昭采来说,对他的经商事业,就不啻于是如虎添翼了!

    一旦拥有了最快的讯息传递,他的生意怎么会不蒸蒸日上?

    所以这件事,我和贺兰昭采是一拍即合。

    当然,唯一的分歧就是……

    名字!

    对我建议的名字,贺兰昭采向来嗤之以鼻。

    “什么叫多拉那啥梦万事通?什么江湖百晓生?”他毫不留情的打击“钱大老板”我,“干脆叫你买我卖两不欠好了!”

    无视我使劲瞪他的双眼,招财进宝二话不说就下了决定,“就叫暗影。”

    我碎碎念叨不停嘀咕,“暗影?一听就是个阴森森见不得人的名字……有什么好……”

    可我不服气归不服气,还是要承认,招财进宝这家伙,确实肚子里还是有几滴墨水。

    当初修了这房子,他提议叫“杜若居”,基本上是全票通过,如果换成我,八成就只有叫什么“大花园”、“小城堡”之类让人哭笑不得的名字,贻笑大方了……

    回到房间,紫菀和往常一样服侍我更衣。

    为了行走方便,我外出一般都是男装模样,反正谢红衣不男不女装了这么多年,扮起男人来完全是驾轻就熟,没事就玩儿“变男变女变变变”的游戏,倒也消遣。

    毕竟,在商会会长贺兰昭采身后的神秘富翁“钱大老板”,就是本姑娘我啊!

    当初“钱万千”这个名字,也是我心血来潮顺口胡诌的,哪里知道居然真的流传了出去!如今外面都在传说,贺兰昭采身后的神秘支持者,钱大老板钱万千,富比石崇,但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据说,钱大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精壮汉子,而且武功高强;据说,钱大老板是个十来岁的英俊少年;还据说,其实钱大老板早就不理事了,如今在管事的,是他的女儿,一个刚二十岁出头的美貌姑娘……总之各种各样的版本,以讹传讹,流传的都可以写成一本《钱大老板揭秘》的书了!

    可要我说,什么神秘的钱大老板,就是眼前穿衣大铜镜里面的人。

    什么三十多岁的精壮汉子?什么十来岁的英俊少年?什么二十出头的美貌姑娘?无非指的就是赵一、小鹦鹉和紫菀而已!毕竟我不方便出面,有时候就会让他们出头,其中,又以小鹦鹉,出场次数最多!

    而真正的“钱大老板”,从来只有一个人,镜子里那纤瘦的身影。

    长发披肩,双眸漆黑,面孔依旧清丽精致,只是脸色略显比常人苍白,嘴唇上的血色也比较淡。

    我叹口气,披上长袍,往长廊那头的浴室走去。

    紫菀跟着我。

    浴池是一色的汉白玉砌成,四角各立着根大理石的柱子,上面嵌着东海来的夜明珠,每到晚上,就会发出幽幽的光芒,作照明之用。

    此处说是屋子,其实也类似于一个亭子样式,以柱为支撑,四面都垂着厚厚的青竹细帘子,放下时能遮挡得完完全全,若是拉起来,能看见四周种植的四时繁花,还有布局精巧的山石庭院,远处的葱郁花木,景色宜人。

    我倒不怕有人会看见。

    反正外围是两丈高的围墙,还有千仞峭壁,就算有色狼能翻过悬崖进谷,还不等靠近内院,赵一就先一掌毙了他!

    所以,天气暖和的时候,我都让紫菀把竹帘拉起一部分。一面泡着温泉,一面欣赏外面优美的景色,身旁还有人按摩捏拿,这小日子过得……岂是“腐败”二字就能形容的?

    再加上温泉泡多了,不但可以克制我体内的醉红之毒,连皮肤都变得越来越细嫩,滑滑的,本姑娘那个芳心大悦,泡得越来越不亦乐乎!

    女人嘛,总是在乎自己那张脸和身材的!

    和往常一样,我将头靠在池边,闭目养神,紫菀替我轻轻捏着肩膀,之前的疲劳感很快就一扫而光,昏昏欲睡的感觉席卷而来。

    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见紫菀轻声叫我。

    “小姐!小姐!”

    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吃晚饭啦?”

    小丫头哭笑不得,“现在还没到中午呢。”

    “那叫我干什么?”我摸索着爬出温泉,将身子擦干,笼上长袍就打算回到卧室睡觉,紫菀连忙上前将我扶住。

    “小鹦鹉来了,要见小姐。”

    穿好衣物,黑发随意的束在脑后,我就到花厅。

    小鹦鹉真的来了。

    这几年,小鹦鹉算是变化最大的一个了吧?

    以前在红衣侯府的时候,横看竖看都是个营养不良的小正太,而且是面黄肌瘦那种!被我拎住好吃好喝调养一段日子,明显白嫩可口……啊!不,白胖健康不少!再加上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眼瞅着那身高就蹭蹭蹭往上窜,才两年不到,就已经比我还高出半个头了!再加上唇红齿白,难怪外界都纷纷传言“钱大老板是个英俊少年”。

    这家伙也算是天资聪颖那种,被贺兰发现很有经商算账的天赋,一番调教,那就叫一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天生商人的料子!

    有个贺兰帮我敛财还不算,如今加上个小鹦鹉替我管财,也难怪外人看来,我“钱大老板”就是那富比石崇富可敌国的超级大富翁!

    但小鹦鹉对外精明能干,在我和紫菀等人面前,一样是当年那个乖巧听话的小正太!

    “小鹦鹉,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我一边笑道,一边在太师椅上坐下。

    小鹦鹉也许是匆匆赶来,额上有汗,正在喝茶,见我进来,手忙脚乱的放下茶盏,想把那一叠账本拿起来,结果反倒慌乱的不小心都扫到了地上。

    紫菀看不过眼,蹲下帮他捡。

    我很有自知之明的继续坐在椅子上不动如山,眨眨眼,无动于衷的看着两人捡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小鹦鹉在我面前总是会面红耳赤,手忙脚乱,和以前一模一样。

    他不是没见过市面,之前招财进宝带着他天南地北走过,也算是见多识广了。更不是手脚粗笨不精明,刚好相反,小鹦鹉精明的很,不少人看他年纪轻起了歹心,都无一例外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偏偏就是在我面前就慌张的这个毛病,多少年一直都改不了。

    就好比现在,如果我去帮小鹦鹉捡东西,只怕小鹦鹉反而会吓得把东西再丢一次。于是我照例坐在一边袖手旁观,以免添乱。

    好不容易收拾好那烂摊子,小鹦鹉红着脸冲我连连鞠躬,“小姐,小鹦鹉不是故意的,小姐恕罪!恕罪!”

    我心里嘀咕。

    你当然不是故意的,你只是条件反射而已……

    但脸上又不能流露出觉得好笑的表情来,硬绷着脸开口,公事公办的口吻,“账本看过了?”

    “已经全部看过,账目清楚,没有不对的地方。”听见问正事,小鹦鹉才略显镇定了一些,回道。

    “只是……小姐,您真的打算要把钱投在海上吗?”他担心的问。

    我点点头,“怎么?觉得有什么不对?”

    “没有……”小鹦鹉皱起眉来,“我只是觉得……风险太大……”

    我毫不在意的挥挥手,“那么点钱,就算亏了都没什么要紧,就让招财进宝去玩好了,再说了,他那个人,无利不起早,若真的没赚头,他会做这个?放心吧。”

    “既然小姐都这样说,小鹦鹉知道怎么做了。”

    他抱起账本,像是要告辞的样子,但又踌躇着,迟迟没有离去。

    我觉得奇怪,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不……没……没什么……”小鹦鹉吞吞吐吐的,悄悄拿眼偷看我,脚下还是黏黏糊糊,没有和往常一样离开。

    我倒真的诧异了。

    基本上,和赵一紫菀差不多,小鹦鹉也算是亲人了,他虽然在我面前拘谨,但关系还是比较亲近的,时常留下吃饭,更是有话就说,不曾瞒过,如今这幅欲言又止的表情……

    有鬼!

    一定有鬼!

    只是他到底在犹豫什么呢?考虑了这么久还没说出来?

    我端起茶杯,顺便向紫菀使了个眼色。

    紫菀会意,笑眯眯的对小鹦鹉道,“你是不是想吃紫菀姐姐做的红烧狮子头了?”

    说完,紫菀夸张的双手一拍,“啊!我知道了!你想吃了,又怕说出来别人会笑话你馋嘴,所以吞吞吐吐的,是不是?”

    其实傻子都知道小鹦鹉犹豫的绝对不是这件事,但他黏黏糊糊的老是不肯爽快说出来,只好采取迂回战术了。

    果然,小鹦鹉脸一红,开口道,“不是那个……其实……其实……”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拿眼悄悄看我神色。

    我轻轻抿了一口茶,笑道,“怎么?难道是想吃我做的菜?那可困难了,你家小姐我出名的十指不沾阳春水,做的菜堪比含笑半步跌,为了健康着想,还是去求你紫菀姐姐吧。“

    我打趣着说完。

    小鹦鹉又看了看我,还是犹豫不决。

    他还是第一次这种样子,我和紫菀越发觉得怪异,对看一眼,又齐刷刷看向他。

    过了一会儿,小鹦鹉才咬咬牙,上前一步,对我轻声道,“其实……我今天在泉州……看见了……看见了……”

    “看见了什么?”我追问。

    “我看见了叶相。”

    咣当一声!

    我手里的茶杯摔到地上,彻底摔得粉碎。(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