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春

LL林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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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使遇袭一事已经过了月半有余,听闻周使参加完太子册封礼已经开始回程了,江陵风风火火的剿匪之事也冷却下来,路上不见了凶恶的官兵,没有了快马与惊慌的平民,现下,江陵暂且平静。

    山下茶馆

    过了年后,来往的商人过路客多了起来,虽依然会下雪,但白日天气渐渐暖和,也没年前那般冷,茶馆外面也摆了些桌凳,供人喝茶歇脚。

    五羡点头哈腰地接过一铜子儿,还没捂热呢!就被旁边一痞子抽去。

    颠颠手心里的一把铜子儿,他嬉笑着同伙伴说:“我们去望春楼喝酒。”

    伙伴望了一眼铜子儿,嫌弃道:“这么点铜子儿,连望春楼的洗脚婆子都看不见,你还想喝酒,小心被人打出来。”

    听见吵闹,江骅和张君正从茶馆探出头。

    张君正假意吼道:“小弟,干嘛呢?”

    五羡没好气回答:“要钱的。”

    只有叫花子才“要”。

    于是话音刚落下,痞子面露凶相,扬着下颚就准备抓五羡的脖子,“你知道小爷是谁吗?”

    帮馆子剥着花生米的兄弟见五羡被人欺负,放了手上的活,对周围的人使了个眼色,正准备站起来,外面官道上有一行人向茶馆走来,随即,这兄弟便被不知何时出现在身边的江骅强行按住坐回了原位。

    不知身后情形,暴脾气的五羡瞪着痞子。

    还真的是个什么样的人物都敢自称“小爷”,凭白把这两个字掉了价。

    本想着暂且忍忍,可人也太得寸进尺了,指甲盖里满是污垢,要是真的被他碰到,指不定有多恶心。

    这样想着,五羡脸上露出了不耐,手觉着痒痒,想拍死这人,可她手上动作更快,啪一声把这人的手指着她的手打开。

    被五羡打了手,痞子扫了面子,他指着五羡开骂,可换来换去还是夸大其词那一套,

    “狗东西,知道小爷是谁吗?我姐夫是是当兵的,今天你打了我的手,我要得不多,一粒银子我就不计较了,要不然,我姐夫和他兄弟们来了,掀了你这破茶摊子。”

    自认为了不起,咋咋呼呼地生怕谁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亲戚,若是平民百姓指不定就被他唬了去,可这浑小子,走错地儿了。

    五羡望着痞子,微眯了眼,要是在平日里,这人这人早就被她一刀砍了,可现下,她并没打算大张旗鼓动手。

    五羡挽起袖子,往怀里掏出一小把铜子儿,对旁边悠闲坐着的几个兄弟使了眼色。

    见凶了几句就乖乖把钱拿了出来,痞子暗自高兴,觉着这人还挺识相。

    心中甚是得意,脸上显现了出来,他叉腰抖腿伸手接钱,可动作刚刚比好,他自己就先飞了出去。

    五羡身后忽走出一戴着斗笠背的年轻男子,他对着五羡,望着倒在地上的痞子沉声说道:“还以为是什么大人物,要钱,那你命,要吗?”

    说着,男子抽出刀来,霎时冷意四下蔓延开,刀在他手中转了几圈,咔擦一声砍到了痞子旁边的櫈子上。

    只是看了一眼,五羡便看见那刀的刀面水亮润滑,五羡觉着这是杀人太多,被人血洗的。

    她记得五哥给她说过:上好的刀开刃后只是个死物,得见血才能和人一样有温度,但杀的人多了会冒冷气儿,这种刀杀气重,连鬼都怕。

    对,就是杀气,不过不是从人身上传来的,而是刀散出的杀气。

    所以,五羡隔得远远的都觉到脸上一凉。

    面上回暖后,她有些惊讶。

    当今江湖把习武之人分九段;最高段为尊,依次排下为师、堂、宗、寅、子、生、初、醒,越往上练高手越少,如今江湖高手多在堂、宗二境流连。

    她知道江骅是个难得一见的高手,堂字境是进得去的,可这人,似乎比江骅强。

    痞子的伙伴先回了神,他捡起旁边一条板凳就往年轻男子头上打去,五羡一旁揪紧了自己手中的铜子儿,强忍着不动手,不让自己在不知来路的陌生人面前露馅。

    确实,今日这场子虽因她起,可人本事大,完全不需她来插手。

    似是背后有眼睛一样,身姿卓越的年轻男子头也不回,直接一刀便向后甩去。

    刀在空中快速旋着圈,险险擦过痞子伙伴的耳边,再出人意料,旋了一个圈回到了年轻男子手中。

    高手啊!

    随意出手便简单干脆,分寸掌握得恰到好处,出手回刀不见一丝卡顿偏移,流畅无比。

    没有花哨招式与那五颜六色的光,这位忽然出现的男人,简单一招便让看热闹的人诧异。

    五羡望着男人,心中百转千回,感慨颇多。

    她自打记得事来便是流浪,最后停脚,有家,有碗,有筷,有米缸,有床榻,这份安稳,便是江陵起。

    这江陵不认真探究还好,只要你一脚踏进了江湖武林这些事,真的是随处可见身手不凡的人。

    没有管身后被吓尿那人,年轻男子接回刀,刀指着痞子:“今日碰见你是在茶馆,人做点小生意不易,我不想毁了人的生计,要是你不服气,走远点我再打你,要么就快点滚,如果再碰见你,我定一刀插进你的胸口。”

    话落,痞子挣扎起身,两人跌跌撞撞刚跑了几步,几根筷子便从耳边穿过插入地面,只听年轻男子冷声道:“把不属于你们的东西留下。”

    这回,换痞子识相了,他小跑着把怀里的铜子儿都掏了出来,一脸诚恳地放到了五羡身边的桌上,随即对年轻男子讨好着拱手,再次带着他的小伙伴跑。

    这次没人在留住他们,不多会儿,路上便望不见他们的身影。

    茶摊几个喝茶的客兄弟,相视一眼,慢悠悠地跟着痞子两人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年轻男子掸了掸身上的灰,拿起桌上的茶一饮而尽,大碗的茶在他手里就像是酒似的,清亮一股悉数入肚,颇为豪气。

    男子轻手把茶碗放下随即准备离去。

    见状,五羡喊住他:“小哥……能这么称呼你吗?”

    年轻男子踏出脚收回,他回身望去,仔细打量了着五羡,他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看不清这位大侠的面容,五羡不知他面上的表情,只对他俯身道谢,语气难掩急切:“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茶馆里还有一些吃食,我给你带上,你在路上吃吧!”

    说着,五羡看向一边,见没人使唤,她让年轻男子等等,自己脚下生风快步跑进后厨,不容男子拒绝,把几个馒头塞到了男子手里。

    捡起地上痞子落在地上的几枚铜子儿,男子揭下斗笠,露出一张干净柔和的脸。

    一瞬间,满世界春光灿烂,连树枝上的雪都开始融化了。

    凡人啊!为什么非得要求美人千篇一律,明明可以不需要绝色,便是遗世独立万中无一。

    笑看着望着自己呆住的五羡,他把捡起的铜子儿递给五羡:“店家,我不走,我要住店,给我收拾三间房。”

    五羡傻笑着接过铜子儿,对于客人要求住店没有反应,她就这么丝毫不遮掩就这么直直盯着男子,张着嘴,一脸呆滞就差流口水。

    男子同他身边的几人,见着五羡这个样子,皆是一脸迷惑。

    就在这时,张君正很恰当的插进了两人中间,把一行人迎了过去:“小哥,先到里面歇息片刻,我和我兄弟立马把房间给你收拾出来。”

    男子身边的几人对他毕恭毕敬,一声不吭悄声跟在他身后,张君正迎着几人寻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刚刚仗义出手的男子落座于上方,那几人吃东西也从不夹他面前盘子里的吃食,看样子,是个主子。

    春日到,春意到,交配的时节到了,猫也该叫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