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入股夜总会?

五千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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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皇朝夜总会老板是个中年胖子,名叫王磊,听口音是台湾人,香港话说的不太好,交谈一会,叶天就知道对方圆滑世故,远比夜莺酒吧刘亚仔识趣的多,梁超伟只试探一下口风,就开出一个让人难以拒绝的高价。

    “三千!”

    胖子大手一挥,当场开出高价,三千港币不是小数目,普通白领一个月的薪水,不过王磊认为很值,很想喊一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昨天夜总会无缘无故消失一半客人,可把他急的够呛,一番打听,才知道是夜莺酒吧来了个新歌手,一炮而红,客人们都去夜莺酒吧了,亲身经历了一次,他才意识到新歌手的潜力,面前这位,不就是昨晚舞台上的那个歌手!

    叶天疑惑道:“王老板,一场三千?”

    王磊托着小腹,笑呵呵道:“不错,小兄弟,我这个价格不低吧?”

    “不低!不低,王老板果然大方!”梁超伟忙不迭点头,竖起大拇指,差点笑歪了嘴,三千港币赶上他两个月底薪了,不要说唱一场,就是唱一整晚他都答应。

    皇朝夜总会叶天熟悉,规模比夜莺酒吧大了两到三倍,以前在这里伴舞,一场大概五十港币。

    “王老板,恕我冒昧问一句,这里生意怎么样?”

    “生意还不错。”王磊厚着脸皮道,其实今天客人少了三分之一,整间夜总会显得空挡,要不是请了几个美女辣妹助威,情况还会更糟,说不定还要亏本经营。

    天仔,赶快答应吧!

    看叶天和老板废话,梁超伟急的嘴上冒泡,这么高的价钱还有什么好谈的,答应就是了,一天三千,一个月九万,加上消费之类,月入十万很轻松,四个人分,叶天拿大头,他怎么也能分到一万,一万港币,拿回去给妈妈,她一定会高兴的!

    刘徳华、梁佳辉默契站到叶天身后,他们不像梁超伟那般急于证明自己,因此理智得多,明白叶天在争取更大的利益,虽然他们很满意三千这个价格。

    叶天用国语与老板交谈。

    “王先生,你这里一天盈利大概有多少?”

    “小兄弟也是台湾人。”乡音打消了王磊疑惑,还十分惊讶,心里顿时多了一丝亲近,反而叹道:“别看我这夜总会装修气派,其实被几条街的夜场围在中间,他们都有帮派背景,我是外地人,特别是最近几年,香港警队不收贿赂,生意就开始受到干扰,好在有一帮台湾客人支撑,一个月赚个十万八万,勉强够养家糊口……唉!有时候我真……干脆把场子卖了,回台北重新开始,比在这里受窝囊气强!”

    哇,十万八万还不够养家,梁超伟咂舌,这得多奢侈!

    这是个机会!

    叶天心里冒出一个疯狂想法,用人气带动夜总会生意,进而入股夜总会,用力握着拳头,这个想法既天真又疯狂,现在说出来,对方肯定不会答应,不过,既然想出来了总要试一试,今晚就创造一个奇迹!

    “小兄弟,你看时候也不早了,是不是准备一下。”

    “没问题,我记得你这里有个化妆室吧。”

    “有!有!化妆室还有服装道具。”

    王磊在前引路,叶天示意几位好友跟上,梁超伟总算松了口气。

    ……

    夜莺酒吧,一个身穿牛仔套装的年轻人冒冒失失闯进酒吧,门口望眼欲穿的刘亚仔直皱眉头,直觉告诉他,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这个时间其他早就夜店早已热闹起来,只有他的酒吧寂静无声,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大家快走啊,叶天在皇朝夜总会唱歌了!”

    “什么!”

    “草!怎么是皇朝夜总会?”

    “阿伦,你不是说夜莺酒吧吗?”

    “我……我不知道啊,昨天晚上明明是……”

    “走!赶紧过去看看。”

    夜莺酒吧顿时鸡飞狗跳,七成的顾客开始涌向皇朝夜总会,剩下的一些人莫名其妙,盲从跟去看热闹,不到三分钟,刚才还济济一堂的夜莺酒吧只剩下寥寥二十几人,过了片刻,觉得酒吧太冷清,大部分都结账走人,刘亚仔赶回来时,整个酒吧还有两个烂酒鬼,趴在桌边睡得不省人事。

    “这……怎么没人了?”

    “都跑了!”

    “跑了,上哪去了?”

    “大佬,叶天去皇朝夜总会了!”

    “我……走!去看看,我就不信一个歌手还能反了天!”

    刘亚仔咬牙切齿,心里却是又惧又怕,酒吧生意不但没有转好,反而一落千丈,如不能挽回,那他的地位也会这样,没有钱,小弟们一哄而散,他就成了孤家寡人,这和场子被抢有什么区别。

    炫丽的舞台,各色灯光照在叶天身上,光芒四射,夜总会老板还是不太相信刘徳华、梁超伟、梁佳辉三人,极力要求叶天唱第一首歌,先把气氛烘托起来。

    “各位朋友们晚上好!欢迎来到皇朝夜总会,我是歌手叶天!”

    “k歌之王!”

    “k歌之王!”

    叶天话音刚落,就有顾客喊出昨天唱的歌,慢慢得,附和的人越来越多,最后汇成一条鼎沸洪流,偌大的夜总会只有这一道声音,叶天心里苦笑,他准备的《倩女幽魂》又派不上用场了,他好想把这首歌唱出来,宣告独家版权,再拍《倩女幽魂》就顺理成章了。

    后台,观看摄像头传来的景象,夜总会老板松了口气,他的选择没有错,刚换好服装的刘徳华、梁超伟、梁佳辉三人则压力山大,等会上台后,他们会不会给观众轰下来。

    梁佳辉摸着下巴,提醒道:“天仔,开始唱了!”

    “观众也太疯狂了吧,叶天才出道一天,就这么受欢迎,太不可思议了!”刘徳华心里有些吃醋,唱一首歌就爆红,这是成神称王的节奏,香港那么多歌手,哪个不是挣扎数年才脱颖而出,他都做好沉寂几年的准备,叶天华丽丽给他上了一课。

    不可思议?嫉妒吗?梁超伟眉毛一扬,他没打算在歌坛发展,叶天又是他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之一,心里只有高兴,没有嫉妒。

    梁佳辉评价道:“你们有没有觉得天仔很老成,我们应付这场面一定很吃力,而天仔则游刃有余,还能和观众互动,他好像一点也不紧张。”

    梁超伟赞道:“天仔真的很棒!”

    刘徳华点头附和,这一点他也承认,可心里总是冒出一股不服输的念头,从小到大,他还没这么较真过,训练班的时候,被叶天压着一头,他就拼命学习,中途月考一度反超,虽然最后又被压制,但他尝到了甜头,有竞争,才会进步,他和叶天既是好朋友,又是竞争对手。

    “佳辉,你嘀嘀咕咕干什么?”

    “我在背歌词啊,等会上场,如果忘记歌词该有多尴尬!”

    “呵呵。”梁超伟笑了笑,过了一会从他嘴里哼出一段歌词,比梁佳辉还认真。

    几分钟后,叶天心急火燎跑进来。

    “喂,你们唱什么,上场了!”

    ps:谢谢晚霞2015、宋秉书的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