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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赤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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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年罕见的凛冬。大都城郊已经覆盖了厚厚的积雪,好像披上了一层笨重的棉被。那积雪里散发出的,是能让人从里到外都变得冰冷的寒气。夏日里遮阴蔽日的大树,此时只剩下张牙舞爪的骨架,在冬日微薄的阳光照射下,雪地上投下横七竖八的影子。

    放眼望去,整片大地上只有些许稀疏的村落,一个个房顶好像冒尖的笋芽,吃力地顶开积雪。但没有人会选择在这样的时刻出行。地上的脚印、蹄印和车辙少得可怜。除了偶尔奔驰而去的、传递紧急政令的驿使,半天里没有一个人出现在外面。整个世界都仿佛睡熟了。

    满地的泥浆混着冰水,稠得像粥一样,被几千双脚来来去去、毫不在乎地踩着。泥坑发出咕噜一声响,冰凉的泥点子溅到不远处其他的泥坑里,和另一片黑色稠粥融在一起。。。。。

    踩在那泥浆上的,除了各式各样的靴子和鞋子,还有马匹、骡子、毛驴和牛的蹄子,以及它们身后拖着的、大小不一的车轮。那车上载着的,有日常需要的青菜、盐巴、布匹和粮食,也有世界上最稀奇最珍贵的宝石、生丝、香料和皮毛,就连最渊博的学者也难以说出每一样物品的产地。

    而那些车仗的主人,他们的衣着和肤色,都比卢沟桥上的狮子还要种类繁多。他们有的浑身光鲜,有的风尘仆仆,都带着万里之外的陌生气息。他们各怀所求,从世界的各个角落蜂拥而至。他们操着不下二十种不同的语言,在牛马的腥臊气味的围绕下,寒暄、还价、争吵,交换着手中的金块、银锭、铜板、纸钞、还有印着异域人像的银币。人和牲畜身上散发着热气,将落在地上的新雪迅速融化了。

    道路两旁,是砖头搭建的一排排简易房屋,和一栋栋脏兮兮的白色蒙古包杂在一起。那里面,喧闹声也是此起彼伏。有人在高声饮酒行乐,庆祝又一桩大宗生意的达成。有人在鞭笞自己的仆人小厮,哭叫声和马嘶声混在一起。还有些浓妆艳抹的妇人出出进进,她们有的柳眉凤目,有的卷发碧眼,有的黑如墨汁,有的白如牛乳,一个个款扭腰肢,嬉笑怒骂,举止风流。

    那院墙极厚,似乎是对面的人家有意和寺庙这样的公共场所隔开,以免噪音喧扰。奉书用力一纵,重重落地,抬起眼来,只见已经身处一个小小的内宅后院,栽满了花花草草,树梢上挂着一只鸟笼子。树下三四个女人或坐或立。

    杜浒眼神一扫,意思是先制住再说。

    奉书一瘸一拐的扑上去,钳住一个少妇双手,从身后捂住她嘴,用蒙古话恶狠狠地道:“都乖乖的站着别动!否则拗断你脖子!”余光看到她的服色首饰,知道是个蒙古贵族的侧妻。

    三人动作迅速,几个蒙古女奴还没反应过来,赵孟清再稍微一亮刀子,便吓得连叫也不敢叫了。

    那少妇本能地挣扎了几下,奉书手在她喉咙一收,终于不敢动了,唔唔几声,声音依稀是“放开我”,双手却护住了肚子。

    奉书心中闪念:“是个孕妇!”求助般看了杜浒一眼。

    杜浒也立刻明白了:“别伤她,跟她说,听我吩咐,就不会有事。”

    那少妇却听得懂汉话,又是个烈性子,见入侵者并无伤人之意,突然大力挣扎起来,狠狠地咬了奉书的手,趁她缩手的工夫,尖声叫道:“来人啊!来人——”马上又被奉书捂住嘴。

    一群蒙古小姑娘乘上马,身边随从侍卫清道,后面马车里满满当当地装着吃食、奶品、茶砖、酒具,当然还少不了风筝、弹弓、毽子、羊拐之类的玩物,也少不了那个叫风筝的小丫头。她答应到了郊外,便传授公主一路独特的倒打弹弓的手段。

    蒙古民风粗犷,女眷出门,也是随心所欲地抛头露面,连面纱也不用围。街上的百姓远远地凑过来看,公主一行人也不以为怪,指着众百姓,叽叽喳喳地有说有笑。倒是奉书不太习惯被人围观,低下头,和另外几个身份相似的丫环奴婢走在一起。

    是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青草蔓蔓,野花芬芳,空气中弥漫着忽浓忽淡的醉人味道。刚走到红螺寺山脚下,却听得树林里一阵唿哨,紧接着噼噼啪啪地响了鞭炮声,不知是有人在办喜事,还是办丧事,煞风景之至。

    西郊牧场离城很近,本就是人工开辟出来,供贵族女眷游玩消遣的一小块平整草地。远远望去,草地中央熙熙攘攘的十分热闹,已经聚了不少踏青、野餐的姑娘妇人,大多是蒙古贵眷打扮,带着数量更多的奴婢下人。

    杜浒自然不便接近。奉书请他在左近等着,自己捋了捋头发,抹了抹脸,把面孔弄得稍微看得过去,然后悄悄走近,穿梭在人群里。没人注意到她。就算注意到了,也会把她当成别家的粗使下人。

    她集中精神搜索着,不一会儿就看到了二姐。柳亭正跪在一块毡布上,为身份更高的姬妾们泡茶。

    她凑过去,轻轻叫一声:“姐。”

    柳亭手中一颤,茶水差点洒出来。

    奉书不动声色地在她对面跪下,自然而然地舀起桶里的水,帮她擦洗茶具,一面说:“有空吗?借一步说话。”

    话音未落,便觉得自己的口气未免太生分了。可眼下自己和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就连柳亭,也少了些上次那般亲近的感觉。

    柳亭面露难色,向旁边努努嘴,说:“可是我还要伺候她们……”

    奉书心中暗暗叹了口气,点点头,“那就长话短说。我见到了娘……”

    将早间在正智寺的所见所闻简略地说了。当然,那封被母亲撕掉又粘起来的信,她还是略过不提。只说母亲不愿生活在蒙古人的福荫之下。

    柳亭眼中含着泪花。奉书说一句,她点一点头。最后,当奉书说出将母亲搬到瀛国公府的计划时,柳亭眼睛一亮。

    “真的可以吗?我、我怎么没想到……我可以求他……”

    “他”是谁,不言而喻。奉书心里有些焦躁。这样一来,就等于让二姐去向胡麻殿下做小伏低,讨他的恩惠。虽然柳亭可能不觉得有什么,但对奉书来说,鼓励自己的姐姐做这种事,实在是对自己内心底线的一个考验。

    奉书一扯杜浒,两人居中在主宾的位上坐下。奉书叫道:“大家坐啊,怎么不坐了?”手一扬,一把明晃晃的钢刀插在桌上。众宾客又惊又怕,挤在下首两张桌边,无人敢坐到上首的桌旁来。

    奉书喝道:“你们不肯陪我,是不是?谁不过来,我先宰了他?”众人一听,纷纷拥上,你推我挤,倒把椅子撞翻了七八张。奉书喝道:“又不是三岁小孩,好好儿坐也不会吗?”众宾客推推挤挤,好半晌才分别在三张桌边坐定了。奉书自斟自饮,喝了一杯酒,问主人道:“你干么请客,家里死了人吗?死了几个?”

    主人结结巴巴的道:“小老儿晚年添了个孩儿,今日是弥月汤饼之会,惊动了几位亲友高邻。”奉书笑道:“那很妙啊,把小孩抱出来瞧瞧。”那主人面如土色,只怕奉书伤害了孩子,但见到席上所插的钢刀,却又不敢不依,只得命奶妈抱了孩子出来。

    奉书抱过孩子,在烛光下瞧瞧他的小脸,再望望主人,侧头道:“一点也不像,只怕不是你生的。”那主人神色尴尬,全身颤抖,只道:“是,是!”也不知他说确是他自己生的,还是说:“姑娘之言甚是。”众宾客觉得好笑,却又不敢笑。

    奉书从怀里掏出一锭黄金,交给奶妈,又把孩子还给了她,道:“小意思,算是他外婆的一点见面礼罢。”众人见她小小年纪,竟然自称外婆,又见她出手豪阔,个个面面相觑。那主人自是喜出望外,连声称谢。奉书道:“来,敬你一碗!”取一只大碗来斟了酒,放在主人面前。那主人道:“小老儿量浅,姑娘恕罪则个。”奉书秀眉上扬,伸手一把扯住他胡子喝道:“你喝是不喝?”

    主人无奈,只得端起碗来,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奉书笑道:“是啊,这才痛快,来,咱们来行个酒令。”她要行令就得行令,满席之人谁敢违拗?但席上不是商贾富绅,就是腐儒酸丁,哪有一个真才实学之人?各人战战兢兢的胡诌,奉书一会儿就听得不耐烦了,喝道:“都给我站在一旁!”众人如逢大赦,急忙站起来。只听得咕咚一声,那主人连人带椅仰天跌倒,原来他酒力发作,再也支持不住了。

    奉书哈哈大笑,自与杜浒饮酒谈笑,傍若无人,让众人眼睁睁的站在一旁瞧着,直吃到初更已过,杜浒劝了几次,这才尽兴而归。

    张杏林睁着一双昏花的老眼,将奉书的脸色、头发、舌苔、指尖都看了个遍,忽然开口问道:“冒昧问一句,这位小娘子可有父兄?可有夫家?”

    奉书一怔,扭头看了看门外的招牌,确认自己确实是在看病,而不是在报户口。

    “大夫只管说我有病没病就行了,我也不是出不起诊金药钱。”说着,一小锭银子拍在了手边的药柜上。

    对面的老中医眼睛亮了一刻,口中却依然摇头叹气:“小娘子若是有家人亲戚,还是叫来的好,老夫和他们交代交代,也说得清楚不是?今天天色晚了,要不明日……”

    奉书见他一直吞吞吐吐的,焦躁起来,心想:“有什么事情,直接跟我说不行吗?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老伯瞧不起我。要么就是他没有真本事,挂出包治百病的牌子,其实只会治小儿感冒。”

    不愿再浪费时间,起身就走,伸出手去,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把银子留在了那里。反正这银子是“公款”,不用白不用。不管怎么说,这大夫为自己仔仔细细地诊了许久,后面已经排了一大串人了。

    等到真正出城围猎的那一天,她还是吓了一大跳,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住,半晌说不出话来。

    只见合城男女洒水扫地,城内街道一尘不染。无数的行人、马匹,从城门中鱼贯而出,好像一个有史以来最庞大的商队。只听得马蹄嗒嗒作响,号角声呜呜不绝,从队伍前头一直绵延到末尾。留守上都的兵卒列队相候,笔直的身影一动不动,最后湮没在马蹄扬出的尘沙之中。年近七旬的忽必烈一身戎装,虽然身形肥胖,但在马背上犹然笔挺。真金太子策马随行,此时他换回蒙古衣帽,肩头立着一只硕大的猎鹰,手持缰绳,生气勃勃,和平日温文儒雅的样子判若两人。

    太子身后紧跟着的,便是“胡麻殿下”答剌麻八剌,然后是铁穆耳。太子的嫡长子甘麻剌反而行在最外侧。再后面,便是其他贵族、嫔妃、侍卫、武将,忽必烈的宠妃南必微笑着朝围观百姓挥手致意。无数的从人奴仆走路跟随。队伍两侧还走着不少犬奴、豹奴,手中牵着体型庞大的各色野兽,不时朝旁边低声咆哮,路边的百姓又是惊叫,又是哄笑。

    奉书和另外几个丫头女奴一道,步行跟在虎牙公主的小马后面。平生第一次,她突然对那些骑在马上的人有些羡慕起来。

    等到队伍走出几天,彻底来到莽莽草原上扎帐安营时,这种感觉便更加强烈了。公主、皇孙等贵族住在“斡耳朵”里——那是蒙古话里的“宫帐”,上下以毡为衣,用包裹成金色的柱子支撑着,上如伞骨,以千余条绳索拽住,最大的可容纳数百人。而奉书这些奴婢住的则是简陋的蒙古包,需要转移的时候,只要一刻钟就能把整个帐子拆卸完毕,装到马背上。

    贵族们带着蒙古奴婢,时常出去策马驰骋,有时一跑就是一整天,而奉书等汉人奴婢则留在蒙古包里,做些洗衣烧饭之类的杂活。她看到帐子外面不时一闪而过的骏马的身影,忽然想:“是不是因为蒙古人天生会骑马,就天生比我们这些只会走路的汉人高上一筹?”

    但蒙古人也不是天生就会骑马的。虎牙公主的骑术就远远比不上她的几个哥哥。汉人也并非天生不会骑马,她记得督府军中的许多宿将,都能骑在马上奔驰如飞。

    奉书问起小红马的性子脚程,听杜浒说后,神色十分欣羡,喝了一口茶,笑吟吟的道:“大哥,我向你讨一件宝物,你肯吗?”杜浒道:“哪有不肯之理?”奉书道:“我就是喜欢你这匹汗血宝马。”杜浒毫不迟疑,道:“好,我送给兄弟就是。”

    奉书本是随口开个玩笑,心想他对这匹千载难逢的宝马爱若性命,自己与他不过萍水相逢,存心是要瞧瞧这老实人如何出口拒绝,哪知他答应得豪爽之至,实是大出意外,不禁愕然,心中感激,难以自已,忽然伏在桌上,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这一下杜浒更是大为意外,忙问:“兄弟,怎么?你身上不舒服吗?”奉书抬起头来,虽是满脸泪痕,却是喜笑颜开,只见他两条泪水在脸颊上垂了下来,洗去煤黑,露出两道白玉般的肌肤,笑道:“大哥,咱们走罢!”

    杜浒走到她旁边,在床沿上坐下来。从口袋里拿出那两片花瓣。“是这个吗?”他问。

    奉书望望那两片花瓣,并不伸手去接,又把眼光调回到杜浒的脸上。她的眼睛亮了,那抹惊惶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梦似的光辉。她定定的看着他,苍白的脸全被那对热情的眸子照得发亮,小小的嘴唇微微悸动,她的手抓住面前的一张椅子的扶手,纤长的手指几乎要陷进木头里去。

    “喔,师父。”她喃喃的说,像在做梦。

    “奉书,”他费力的说,觉得嘴唇发干。“拿去吧。”他把那两片花瓣送到她面前。

    她没有伸手去拿,也没有去看那花瓣,她的眼光仍然停留在他脸上,一瞬也不瞬。

    “师父,”她说,低低的,温柔的。“师父!你在逃避什么?”

    杜浒的手垂了下来,他走过去,站在奉书的面前。

    “奉书,出去吧,离开这房间!”他暗哑的说。

    “师父,你要我走?”她轻轻的问,站直了身子,转向门口。杜浒迅速的把手压在她的手背上,于是,一股旋干转坤般的大力量征服了他,他握紧了这只手,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奉书的眼睛燃烧着,嘴里模糊的反复的说:“师父,师父,师父。”

    杜浒抚摩着这只手,这手是冰冷的。

    “你穿得太少了!”他说。

    “中午脱了一件毛衫,下午忘了穿。”她说,轻声的。眼睛里在微笑。杜浒不再说话,就这样,他们静静的站了好一会儿。然后,杜浒叹了口气,把奉书拉到自己的胸前,他揽住她,让她小小的,黑发的头靠在他的胸口。他不再费力和自己挣扎,他低声说:“从没有一个时候,我这么渴望自己年轻些!”

    奉书紧紧的靠着他,眼睛里有着对幸福的憧憬和渴求。她望着窗子,雨水正在窗玻璃上滑落。“多美的图案!”她想。雨滴叮叮咚咚的敲击着窗子,“多美的音乐!”她又想。微笑着闭上眼睛,尽力用她的全心去体会这美丽的人生。

    奉书只觉得一阵眼花缭乱,心中不由自主地升起了强烈的敬畏之情。她并不认得周围的每一样东西,但显然已经接收到了它们传递给自己的信息:这个寝殿外厅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让所有来访的客人心悦诚服地拜倒在大汗的脚底。

    马可波罗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他熟门熟路地走到指定的等候地点,局促不安地候立在一旁,手指不断在一尊官窑笔洗上摩挲着。

    他的脸色差得难看。奉书不得不一次次小声提醒:“放轻松!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你乖乖听话,我不会杀你。”

    蒙古人的皇宫里没有太多的繁文缛节。奉书在太子府时已经熟悉了必要的规矩,作为领路的小太监,此时自然应当进去通报客人的到来。但她只怕别的宫人认出自己眼生,犹豫了片刻,上前两步,离那门边的太监远远的,躬身行礼,含含混混地说:“基督徒传到了。”

    半晌,水晶门帘里面传出来一个平平的声音:“进来。”

    奉书鼓起勇气,跟在马可波罗身后,迈步便走。随即便被门口的内侍拦住了。

    “没规矩的东西,里面自有人服侍,你进去干什么?外面等着!”

    奉书心里一沉,却又暗道一声侥幸。听话地闪到了一旁,假装在整理手中的宫灯,脑海中飞快地盘算:“忽必烈就在里面,不知有多少人在保护他?我要是强闯,不知有几成胜算?”

    但要是等在这里任人使唤,迟早有穿帮的可能。

    到了晚饭时分,文璧让她穿戴整齐,去内院赴家宴。奉书在那里拜见了自己的婶母和堂兄——他们的模样她早就不记得了,今日再见,就像认识了新的人一样,言谈举止也不由自主地拘谨起来。

    桌上的菜式精致而不奢华,也就是些鸡翅尖、炖猪脚、蒸火腿之类的家常菜。可奉书面前却是笋尖、豆腐、青菜、米饭。

    文璧说:“他们没告诉你?你的病彻底好转之前,一点荤腥都不能沾。现在先委屈你吃吃素。”

    “奉儿,惠州城已经不是以前的惠州城了。二叔虽然名义上是惠州路总管兼府尹,可是……人在屋檐下……唉,打你一顿,也是为你好,以后长个记性,脑袋里不许再想些乱七八糟的!”

    她感到二叔的手抚着她的后背和脖颈,捋顺她的头发,心里面一点点化了,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二叔,对不起……”

    文璧又说:“你好好养几日,以后……”他顿了顿,似乎是说给她听,又似乎是说给他自己听,“你也快是大姑娘了,以后就别出去走啦,多在家里读读书,学学针线女红,陪陪二叔……等稳定下来,要是你爹爹……没指望了,二叔就把你当女儿养,反正也都是一家人,不用改宗换姓……再给你找户好人家,让你终身有托,我才放心……唉,兄弟一场,我也只能做这么多了……”

    她听到二叔在描绘那么多遥远的事情,只觉得不像是在说自己,半晌才明白过来,鼓起勇气说:“二叔,你……你嫌弃我了?我……我不要去别的好人家,我就要在这儿,我,我要爹爹活着……”

    文璧却笑了:“真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

    她真的是不懂,为什么二叔对自己那么关怀备至,从此却不准自己再出门了。等她伤好,她的房间便被搬到府衙深处的一个小花园里,进进出出的全是丫环老婆子,不知是文璧从哪里拨来的。文璧只允许她出过一次院子,是到他的书房去挑一些简单的书,带回去自己读,每隔几天,他便会过来查问,回答她不懂的问题。

    他还遣了几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姑娘,陪她读书说话。奉书想拉她们做弹弓、捉虫子、偷偷爬树,她们却全都不感兴趣,闲时只是叽叽喳喳地聊一些衣服首饰之类的乏味事情,要么就是撺掇她逗弄那只笼子里的金丝雀儿--那是文璧花大价钱觅来的稀奇品种,小巧可爱,专门送来给她解闷的。

    可奉书却不觉得这雀儿有什么好玩,在和它接连几日大眼瞪小眼之后,她终于叛逆心起,不顾丫环们的劝阻,打开笼子门,想把雀儿放走。可那金丝雀似乎也和她作对,任凭她怎么摇晃,它总是紧紧用脚爪抓着栏杆,叽叽喳喳地叫着,就是不飞,气得她“砰”的一声把笼门关上了。

    就连小黑子,她也见得少了。只有她刚搬进来时,他曾来帮忙搬运东西,因为那些沉重的衣箱不是几个丫头婆子能搬动的。她向小黑子道歉,问二叔有没有罚他。小黑子却笑笑,指指她的右耳朵,做出害怕的神情,又指指院子门,用手虚画了一条线,作势守在外面,意思似乎是:“小姐乖乖地呆在这里,我保护你平安。”

    奉书哪放得下心,继续追问:“那两三个月之后呢?会怎么样?”

    杜浒冷笑,“两三个月之后,大多数人就会去向那蒙古皇帝下跪,改吃北朝俸禄,过真正的好日子去了。你问我之后怎样,便是这样。”

    奉书还待再问,杜浒却挥挥手,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道:“我累了,明天一早还要上工,把这城里城外的光景摸摸清楚。现在便歇罢。明天你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