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节 内情

黑天魔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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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圣杰有三个儿子,女儿却只有一个,名叫燕珊,今年刚满十六岁。

    天下间再也没有谁比媒婆更会说话。对于身材肥胖的女子,她们一样可以说的天花乱坠。

    珠圆玉润、富态大方、皮肤白腻、容易生养……

    如此之多的美妙形容词,综合归结下来,其实就是两个字:“胖妞”。

    李圣杰家里很有钱,女儿自小就营养十足。八岁大的时候,身材就已经显出肥胖,肚皮特别大,生长发育时间也要比普通人家女子早得多。

    如果不是李圣杰强行命令女儿每天都要活动减肥,这丫头只会在家里被活脱脱养成一头母猪。现在的模样也算周正,胖虽胖,却也不是那种极端可怕的样子。若是从另外一个世界寻找语气对应的形态,可能也就是等同于富荣姐姐没有减肥的时候。

    豪门贵族家的儿女,大多是在小时候就有了婚约。

    李圣杰与翰林院侍讲学士邹腾宇是故交。李燕珊办满月酒的时候,两人就约定,皆为儿女亲家。

    邹腾宇的儿子很不错,年轻俊朗,学识过人,两年前就考中了秀才,今年的举人应试毫无问题。若是顺利的话,几年以后,就是大楚国年轻的进士。

    这样的婚姻,当然算是美满。至少,在李圣杰这样的老人看来如此。

    老天瞎了眼,居然在这个时候让自己女儿怀了孕。

    这个时代很多大户人家的闺女都是锁着养。大门不出二门不进。李圣杰家教极严,平日里根本不允许女儿外出抛头露面。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掩饰女儿的肥胖。毕竟,只有到了真正出嫁那天。邹家儿子才能看到李燕珊相貌。到时,就算想要反悔,也是晚了。

    怀孕……好可怕的词。李圣杰想想就觉得恐怖,手脚冰凉。

    事情还是前些时候自己的小妾捅出来。时间不长,前后还不到十天。寻根问底。才发现与女儿私通的男人,竟然是一个粗鄙不堪的莽汉。

    那还是几个月前,李燕珊居住的绣楼隔板坏了。李家从外面找了个木匠过来修理。那木匠本来就不是安生之人,家道中落,属于活脱脱的穷鬼类型。木匠也是头脑发热,想要从跟不上改变自己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尴尬局面。于是在楼梯下面隔间里做了手脚。悄悄藏了进去。李府很大,事务繁多,木匠来了几次,与家丁们混得脸熟,也就无人在旁边看管。也没人察觉木匠藏在府中的事情。

    到了半夜,府中诸人睡熟,木匠悄悄从楼梯隔间里出来,蹑手蹑脚上了李燕珊的绣楼。先是脱光衣裳,然后掀开被子,用手捂住李燕珊的嘴,黑沉沉的压了上去。

    木匠的想法很简单:大户人家,脸面最重要。何况。这还是户部尚书的亲身闺女。只要把她干大了肚子,怀上自己的娃娃,也就把生米做成了熟饭。到时候。就算李尚书再看不上自己,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难不成,他还要把怀孕破身的女儿当做黄花闺女嫁出去不成?

    如此一来,自己也就顺利攀上了荣华富贵,得享安乐。

    李燕珊先是惊恐,也反抗过。却拗不过木匠力气大。两人在床上几个来回之后,李燕珊忽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服和酣畅。尤其是木匠魁梧结实的肌肉。散发着浓烈汗味的身体,根本不是自己这种从小就远离男人女子能够抵挡。

    一来二去。李燕珊品味到了其中意趣,更是与木匠黏成一团,丝毫不肯放开。

    下人觉得,小姐最近饭量大了不少。甚至比以前足足多出一倍。

    就这样,木匠在李燕珊绣楼里足足躲了好几个月。此事做得非常隐秘,平时有人过来,木匠就提前躲进楼梯隔间。等到夜深人静,木匠又跑出来与李燕珊偷欢。很快,李燕珊就被搞大了肚子。

    李圣杰的小妾一直想要升格为平妻。对于户部尚书的独女,自然是照顾有加。出于女性天生的直觉和敏锐,察觉到了其中变化。一天晚上,等到她带着李圣杰急匆匆闯进绣楼的时候,一切都被抓了个正着。

    暴怒无比的李圣杰再也不是文人。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根本就是凶狠狂暴的野兽。

    木匠连开口说话的机会也没有,当场从床上拖下来被活活打死。为了封锁消息,那个小妾也被勒住脖子,然后塞进了后院的水井。

    通过私人关系,李圣杰请来了稳婆。先是用大笔银子封住稳婆的嘴,然后再让稳婆下药,把娃娃从女儿肚子里弄出来。

    只不过,时间上有些问题,正好赶上女儿葵水期,得再等几天才能喝药。

    谁能想到,杨天鸿居然会在这个时候找上门来。而且,对李府的秘密,一清二楚。

    李圣杰瘫坐在椅子上,感觉忽然之间老了好几岁。

    他长叹一声,对着管家挥了挥手:“让他进来吧!带去书房,奉茶!”

    ……

    杨天鸿静静地坐着,慢慢抿着茶水。对面,户部尚书李圣杰身体挺得笔直,眼睛里全是冰冷凶狠的恨意。

    良久,杨天鸿放下手中的茶碗:“开门见山地说吧!李大人,玄火军的饷银和补给,户部究竟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肯发放?”

    李圣杰丝毫么有之前的惊慌失措,声音也铿锵有力:“三个月前,不是给过了吗?”

    杨天鸿慢慢抚摸着自己的下巴:“你的意思是,三个月前的那五千两银子?数目似乎不对吧?陛下旨意写得清清楚楚:玄火营扩编为玄火军,按照军官和士兵比例,每月饷银应该是一万五千两才对。”

    李圣杰的目光带有毫不掩饰的讥讽:“区区一个武将,你有什么资格与老夫讨论这个问题?先回去问问你的上司再说。”

    杨天鸿身体朝后面一靠,冷冷注视着坐在侧面的户部尚书:“一来一去很浪费时间。告诉我。究竟怎么回事?”

    态度很坚决,李圣杰也想起了之前那封信。于是咬咬牙,从嘴唇里喷出两个再简单不过的字:“漂没!”

    这是楚国……不,应该是天下各国官场上通用的惯例。

    以一万两银子的军饷为例,实际拨付到官军手中。至少要“漂没”五成。借口也冠冕堂皇:银子火耗、银两成色、经办人员的辛苦费、各个衙门之间的打点费用……总之,漂没的街口很多,真正要计算下来,恐怕扣下九成,也有合乎逻辑的去处。

    玄火军一万五千两的追补月例饷银,能够拨付出五千两。李圣杰觉得已经很不错了。至少,他自己可以在漂没当中分得一千两银子。若是要的多些,恐怕最终落到玄火军众人头上的,也不过三千余两。

    杨天鸿笑了笑,表情随即变得森冷无比。他把手中的茶碗翻过来。把泡开的茶叶和剩余茶水倒在地上,不等李圣杰发话,转身凝视着对方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漂没?的确是个不错的借口。不过,这种事情放在我身上没什么作用。玄火营每月饷银一万五千两,外加各种物资给养消耗五千零八两,我给你打个折扣,削掉零头。总共两万两银子,必须一分不少全额拨付。”

    李圣杰苍老的脸上全是愤怒,断然拒绝:“这不可能!户部没有那么多的银子。就算有。也必须按照惯例,必须要……”

    杨天鸿偶然运起灵能,整个房间里气温顿时低了好几度。他用狼一样的嗜血目光盯着户部尚书,低低地说:“那是你户部的事情。别忘了,你可是有把柄落在我的手里。只要我愿意,你女儿怀孕的事情满大街的人都会知道。你以为我砍断你家门子的手指只是脾气暴躁?信不信我现在就入宫启奏陛下。让你李家满门抄斩?”

    不等李圣杰回答,杨天鸿继续阴森森地说:“名义上是漂没。实际里你私吞了多少朝廷银两?尚书大人,你一年的俸禄多少?据我所知。你出身贫寒,家里没有什么产业。除了这幢宅子,你在河东、山南都有田产。江南那边也有几个收入不错的商铺归在你的名下。这些产业林林总总值得三十多万银两。你在户部任职十多年,钱从哪儿来?别告诉我,你每天晚上都会去酒楼妓院里卖屁股,而且光顾你的客人也很多。”

    杨天鸿说话很难听,丝毫不留情面。可越是这样,户部尚书李圣杰心中的怒火却渐渐消失,充满了无限恐惧,后背也窜起一股股冷汗。

    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杨天鸿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武将。他是修士,而且在顺明帝心目中颇为倚仗。用“亲信”来形容也毫不过分。

    真正有实力有背景的人,根本不会与你讨价还价,也绝不跟你讲什么道理。看着站在面前,脸上全是阴邪冷笑的杨天鸿,李圣杰确信:如果自己仍然拒绝对方要求,女儿怀孕的事情肯定会被渲染得全天下都知道。而且,陛下也会追问自己的家财来源。到了那个时候,就一切都完了。

    强硬,也要区分对象。如果是普通武官,李圣杰根本不会理睬。

    然而,杨天鸿很疯狂。光是看看他砍断自家门子的手指,就可以明白。

    疯子绝对不能招惹。

    而且,像杨天鸿这种家伙不是一般的疯子。他身上有官职,得到皇帝的宠信。一旦发起疯来,就不是轮着菜刀盯着某个人追砍那么简单。弄不好,他会把你满门抄斩,杀光你全家上下。

    ……

    半个时辰后,杨天鸿离开了李府。户部尚书李圣杰亲自送出了大门,态度非常恭敬,脸上一直带着微笑。仿佛,被送出去不是一个身份普通的年轻人,而是自己阔别多年的亲爹!

    杨天鸿不缺银子。

    但是,很多事情不能只依靠自己的力量。玄火军乃是顺明帝亲口下旨扩编。尽管户部的做法从名义上来看没有错,杨天鸿却并不认为本该属于自己的银子就这样白白飞走。

    他没有找兵部的管事官员去闹。兵部本身没有银子,同样也是由户部下拨。“漂没”这种该死肮脏的规则。在兵部同样盛行。既然如此,还不如直接去户部寻找问题源头,彻底解决。

    一万兵,两万银。

    放眼天下各国,这都是一等一的待遇。也只有最强悍。最得到皇帝宠信的亲卫部队,才能得到足额发放的银两。

    不过,仅仅只是如此,在杨天鸿看来还不够。

    骑着马走在路上,黄世仁的虚无之体又从玲珑宝锁里冒了出来,在杨天鸿耳边不断媚笑着讨好。

    这就是万年成精老怪才有的本事。在在某种程度上。与人类修士的元神出窍极为相似。只不过,黄世仁的虚体法力不足,最多也就是当做超级窃听器和监控探头使用。真正要它去做点儿什么,恐怕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主人。小的这次打听到的消息怎么样?是不是对您很有帮助?”

    “嘿嘿嘿嘿!那李燕珊容貌普通,身材痴肥,也只有那个一门心思想要谋求富贵的穷鬼木匠才会看得上。若是真正按照婚约嫁到翰林院邹学士府上,恐怕当天就回闹出悔婚的新闻。”

    “起初小的也没有注意。若不是主人您让小的对户部几位主官后宅多加调查,恐怕也就把这件事情漏了。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主人英明,主人伟大。”

    “主人,您看小的我辛辛苦苦来来回回跑了这么多趟。也的确弄到了对主人您有用的资料。您就可怜可怜我,再给我一块那种妖兽灵骨吧!”

    “不用太多,拳头那么大的就行。呵呵呵呵!”

    黄世仁算是一个不错的手下。虽然狡猾。诡计多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家伙极端贪财,而且可以为了利益好处出卖道德底线。只要拿捏住它的弱点,就能很好的将其控制。况且,黄世仁所求的东西不外乎修士尸体、妖兽遗骸、灵脉等等。虽说其中不乏珍贵之物,可是以杨天鸿目前的身家。还有玲珑宝锁里那些尚未开解的秘密,倒也可以驱使命令这株狡猾至极的黄芩精。

    ……

    玄火营驻地。

    扩编。不是口头上说说那么简单。原有的营地外墙被拆除,用石灰洒出来的白线。延伸到了外围很远的地方。

    薛金彪站在新建的军官营房里,背着双手,踱着步,四下打量着刚刷过白灰的墙壁,很是满意。

    旁边,一名亲随已经床上摊开被褥,殷切的为自家主人摆设各种杂物家具。

    那亲兵是跟随薛金彪多年的老人。刚刚解开捆绑被褥的带子,捏了捏棉絮,顿时忍不住连声夸赞起来:“不错,全是上好的北地棉花。没有掺杂使假,做工也很精细。工部下发的那些破烂货根本比不了。呵呵!大人,这个冬天,弟兄们再也不用挨冻了。”

    薛金彪背对着亲兵,正在看着远处门外奔跑训练的士兵。闻言,不由得身体微微一颤,脸上满是感慨。

    按照大楚军例,每年冬夏,各军营兵都能得到一套由工部统一定制的被服,也就是俗称的夏装、冬装。然而,工部那帮黑心的官员实在贪婪,从中克扣的银子数量太多,导致每次发下来的被服质量极其低劣。夏装也还罢了,很多官兵弟兄图个凉快,往往不着上衣。可是到了冬天,被褥衣袄仍然还是很单薄。以棉袄为例,其中的单件棉花数量恐怕还不到二两。拆开单薄的青布面料,就能看见里面代替棉花充作填料的大把木屑、枯叶、干草、头发……甚至,还有很多叫不上名字的垃圾。

    这种棉袄,恐怕就算是白给街上的叫花子,人家也不愿意穿。

    以前殷鉴化担任玄火营主官的时候,连这种掺杂使假的破烂棉袄都不够数。玄火营上下三千名官兵,实际发到手里的被服棉袄,能够有一千之数就不错了。

    空气中远远飘来了浓郁的食物香气。现在已是正午时分,循着香味来源的方向,薛金彪看到了自己的另外一名亲兵。他手里拎着一个很大的食盒,笑嘻嘻地走了进来。

    相比往日,今天的午饭简单了些,却油水十足。

    热气腾腾的米饭盛了满满一大碗,一勺子猪油淋上去,立刻沿着米饭表面迅速化开。食盒里还有一小碗用作佐餐的酱油,同样也是浇在饭上,用筷子不断搅拌着,洁白晶莹的饭粒很快变成一片酱色,光是看看就觉得很有食欲。

    汤是猪骨头炖萝卜,严格来说,里面的盐味略淡了些。不过,与酱油和猪油拌饭倒也搭配,爽口解腻,喝下去以后混身都觉得舒服。

    很多平民都喜欢酱油拌饭,关键在于那勺子猪油。这年头,能够吃饱肚子就算不错了,更别说是还有荤油下饭。要知道,相比价格低廉的糙米和酱油,通常只有富裕人家才能吃得起猪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