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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哈密还不是一个城,充其量连个镇子都算不上。哈密地跨天山南北,昨天扎营的野狐岭恐怕就是天山的一部分。哈密很小,因为有哈密河从旁边流过,所以才有了哈密这个不起眼的小地方。第一代哈密人应该是移民,那时候谁都没有注意到天下脚下这个地方,直到有型的商业往来开始之后,哈密的位置逐渐变得重要起来。
哈密虽小却是个国家,在车师、焉耆、鄯善等几个国家的夹缝中生存,也正因为哈密的地理位置特殊,三国才统统将它视为一个缓冲,让小小的哈密安然的存在了这么多年。这也是为什么哈密没办法发展起来的原因,因为无论是鄯善还是车师、焉耆都不愿意看见一个他们无法控制的哈密。
哈密国的国王就是这座小镇的镇长,他控制的范围也仅限于周围三五十里的地方。这样的距离,在西域这个跑死马都未必能找到人的荒漠戈壁来说实在是太小了,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苏任的人马抵达的时候,热闹的镇子立刻安静下来。不是因为他们的头发和眼睛与西域人不同,而是因为他们的衣着实在是太破烂了。哈密是个商业小镇,是来往客商休息的地方,能在哈密留宿的人不是拥有几百匹骆驼的驼队,就是拥有富可敌国财宝的商贾。当然,这个富可敌国指的是西域这边的国家。
几乎整个镇子的人都停下手里的活计扭头看着苏任他们这一队人,纷纷猜测他们来自什么地方,也在猜测他们在途中经受了什么。
哈密最奢侈的一座酒肆既没有名字也没有招牌,却占据了哈密最好的一块地方。酒肆的后面就是哈密河,门前就是哈密的主干道,左边有巨大的牲畜棚子,右面与城主府比邻。因为这座酒肆本就是城主府的一部分,属于城主的产业。来哈密的人不在这座酒肆里吃一顿饭,就等于没有向城主交税,不会受到城主的保护。
苏任在酒肆门前下了马,抬头看了看低矮的如同窝棚一样的小酒肆,黄土打墙,三五根粗壮的木头架在墙头,屋顶上胡乱的扔着枯死的胡杨树枝,这就算建造了一座房子,这也是西域人的传统,这地方多风少雨,盖屋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大风掀飞,所以不如不盖。
酒肆门口一个胖子静静的坐在墙角剁羊肉,以整只羊在他的刀下三两下就被**,然后有一块块的将羊肉从骨头上剔除。那人的刀功非常了得,他剔过的骨头上一丝羊肉的都没有。显然这人干的时间不短了,身边已经堆积了好大一堆羊骨头。
一名胖大的妇人笑呵呵的从酒肆里面出来,西域人的衣服款式根本遮不住她满身的肥肉。都说西域女人年轻的时候身材婀娜,模样迷人,一颦一笑会让人骨头发酥。但是等他们老了,那就完全成了另外一个样子,腰身粗的和水桶一样,脸盘子变成了磨盘,皮肤似砂纸,再加上身上的味道,谁见了都得吐三回。
眼前这个妇人的身材的确不怎么样,身上的味道倒还不错。一脚将正低头偷看妇人胸脯的霍金踢走,苏任笑呵呵的对妇人道:“敢为掌柜,可有房间!”
女掌柜的脸上乐开了话:“有有有,没了谁的也不能没了客观您的!客官一路辛苦,快快随奴家进去喝些葡萄酿解解乏!”说着话,女掌柜的两只胳膊攀附到苏任的胳膊上,使劲的将自己巨大的胸脯子往苏任身上蹭。
苏任有些尴尬,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将胳膊抽出来:“那就有劳掌柜的,我们的马匹也需要照料。”伸手从怀中掏出一刻晶莹剔透的宝石,递到女掌柜面前。
女掌柜更加开心,收好宝石冲着苏任微微一笑,一转身又变成了另外的模样。双手叉腰,扯着嗓子冲着土坯房里面吼:“都是死人吗?还不赶紧出来招呼客人,老娘养你们这群野小子干什么?一个个一点眼力劲都没有!”小小的酒肆里面呼啦啦涌出来十几个小厮,点头哈腰的将苏任他们的马匹牵去旁边的牲畜棚子,女掌柜还不忘叮咛几句:“用最好的料,客人的这些牲口走了远路,吃好些!”
酒肆里面还不如外面。粗陋的土墙,没有琳琅满目的字画,也没有各种玉器装饰。一张弓一壶箭就是唯一的东西。屋子不是很大,除了苏任几个人之外,大多数人只能去旁边的空地上凑合。
荆棘四下看了看:“掌柜的,有什么好吃的尽管拿上来,别担心没人付账!”
掌柜的娇笑着给苏任倒了杯水:“这位公子一看就不是凡人,奴家不担心,能有多美味不敢说,吃饱肚子绝不成问题。”
所有人都饿疯了,三百人差不多吃了一百头羊,其他果蔬和酒水无算。荆棘出的力气最多,吃的最然也最多。一个人将一头羊消灭干净,连干了三大壶葡萄酒,这才打了个饱嗝,舒服的靠在墙上:“不错,就是味道重了一点,其他的还行。”
女掌柜笑道:“客官吃的满意就好,憨奴别的不行,这一手烤羊的本事在方圆绝对没的说。”
“憨奴?可是那门前杀羊的汉子?”
“正是,三年前他顺着哈密河飘下来,是奴家救了他,看他有这手本事才留到现在,要不然不是喂狼也会被马贼杀了,说起来也是可怜人。”
赢广济看了一眼在外面忙活的憨奴,门外还有二百多人等着吃饭,憨奴一个人穿行其间。三头烤好的羊撞在盘子里少说也有两百斤,而那个憨奴却健步如飞,还不忘顺手给身边的人将酒杯添满。赢广济看了阿大一眼,阿大微微摇头表示自己没有这个本事。
“掌柜的可是找了一个宝呀!既会杀羊还能干活,这样的伙计可不好找。”
“嘿嘿,客官见笑了,能干活也就能吃饭,他一顿饭奴家三天都吃不完,将来奴家这小店一定被他吃垮了!”
女掌柜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容,所以大家都当做笑话来听。苏任却对这个憨奴上了心,人的力气和饭量有直接的关系,别指望一顿半碗稀粥的人能扛起一百斤的东西。吃的多自然力气就大,一般力气大的人有三类。第一类,武功高手;第二类傻子;第三类刺客。
在古代用的都是冷兵器,没有力气就杀不了人,绝不是如电视那样俊美少年仗剑天涯的风流,而是血粼粼的杀人或者被杀的凄惨。别指望一个十岁的孩子能杀死一个强壮的成年人,那只有小说演绎中才会出现。憨奴的力气大,来历也蹊跷,这样的人一定有说不完的故事。
吃罢了饭,就剩下睡觉了。客房也和大堂一样,躺在胡床上一抬头就能看见明晃晃的天空。苏任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本没办法睡觉,何况还要和赢广济、韩庆几个人挤在一起,那就更睡不着了。听着周围的鼾声,苏任重新穿好衣服走了出来。
刚过正午,阳光还不错,照在身上多少有点温度。憨奴又坐在原来的地方杀羊,眼神专注,刀法纯属,一下一下不紧不慢。每一次出刀无论力度还是角度都恰到好处,苏任记得当年学过一片名叫庖丁解牛的课文,相比现在这个憨奴的状态定能和庖丁有一拼。
苏任蹲在憨奴身旁,静静的看着。憨奴也不理会他,依旧按照自己的节奏不紧不慢的来。苏任看的投入,憨奴做的认真,当苏任觉得脚发麻的时候,憨奴身旁堆积起来的羊骨头都快要把自己埋了。
“好刀法!”苏任不由的赞叹一声。而憨奴却好像没听见一样依旧自己干着自己的活。
女掌柜不知何时出现在一旁:“客官的夸奖白说了,他就是个憨子,三年来一句话都没有说过,谁问都一样,即便是快被打死了也是一声不吭。”
苏任点点头:“可惜了,这样好的刀法杀人才合适,用来杀羊大材小用了。”
“卡啦!”一声轻响,憨奴手里的刀碰到了羊骨头。不等苏任回头,那柄刀已经修正好了方向,重新按照自己的路线继续往下走。
女掌柜笑道:“客官说笑了,他只会杀羊,别看他长的壮实,根本不敢和人动手,就是那一次快被人打死的那一次,只会蹲在地上抱着头,任凭人家殴打,就不知道还手。”
“哦?谁会和一个憨子动手?”
“还能是谁?匈奴人呗!”话已出口,女掌柜就知道自己说多了,立刻笑着转身进屋:“看我,一说话就忘记了活计,天马上就要黑了,诸位客官的饭食还没有准备好,奴家这就去看看,可不能耽搁了!”
女掌柜走了,苏任扭头盯着憨奴看。憨奴还是那么不紧不慢的干活,好似身边的苏任就是空气,有没有都一样。苏任看了半天,笑了笑也转身走了,他没有看见憨奴眼中的寒光,一闪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