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穿着丐装的王子!

林逸江晚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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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9章 穿着丐装的王子!</p>

    很快,那位服务生就抱着一支包装精美的红酒走了回来。</p>

    “周先生,这是你您要的82年拉菲。”</p>

    看到木盒里那小小一支红酒,周兴民又是一阵肉疼,这可是二十五万啊!</p>

    肉疼了好一会儿,他才咬牙道:“帮我开了吧。”</p>

    服务生点头应下,小心翼翼地打开了这瓶名贵红酒。</p>

    结果刚一开盖,周兴民直接就抢过了酒瓶,二话不说直接就往萨拉面前的杯子里倒。</p>

    咕咚咕咚倒了大半杯才停了下来,这一幕看得萨拉和林逸又是暗暗摇头。</p>

    果然是个不懂红酒的二愣子......糟蹋好东西啊!</p>

    给萨拉倒完酒之后,周兴民立马也给自己也倒了大半杯,然后用轻蔑的目光瞥了林逸一眼,有些不太情愿地把酒瓶口凑向了林逸面前的杯子。</p>

    “小子,今天算是便宜你了,看在你这女朋友的面子上,我就让你开开荤,尝尝名贵红酒是什么味道!”周兴民一边倒一边连连摇头,“只是可惜了,像你这种没见过世面的穷屌丝,估计根本就喝不出什么名堂来......算了,就当是倒垃圾桶了吧。”</p>

    他只给林逸倒了浅浅的一层杯底,甚至连高脚杯的容量的三分之一都不到。</p>

    可即便如此,周兴民依旧肉疼地不行,这可是二十五万一瓶的好酒啊,白白便宜了这小子!</p>

    不过没办法,谁让自己看上了他的妞儿呢?就当是挖墙角的补偿吧!</p>

    倒完酒之后,周兴民习惯性地用指缝穿过高脚杯底,用半个手掌托住了酒杯,做出了一副自以为高雅至极的模样。</p>

    “美丽的女神,为了这个美好的夜晚,为了这杯珍贵的红酒,为了我们这美丽的邂逅,干了这杯。”</p>

    看到周兴民这蹩脚的模样,法玛·萨拉真是差点没当场笑出声来。</p>

    她是真正在上流社会里长大的,喝红酒的礼仪她比谁都清楚,仅凭周兴民这倒酒的分寸和拿酒杯的手法就知道,这这家伙连最基本的红酒礼仪都一无所知。</p>

    品红酒,倒酒是第一步,少了当然不行,可多了也不合适,因为会严重干扰到之后的品酒步骤,反而是林逸杯子里那三分之一的量是最合适的,偏偏这周兴民还把自己杯子里的那半杯红酒当做阔气的象征,好笑。</p>

    而第二步就是拿酒杯,看似简单,却是门道不浅。</p>

    怎么拿酒杯那也是分档次的,但是最忌讳的一点就是绝对不能握着酒杯的大肚,那样看起来,虽然稳妥,但是在懂行的人看来,那就是傻×的行为,因为红酒的酒温也是一个重要的品尝标准,掌心的温度可以让酒升温,会让红酒失去它原本该有的一些韵味。</p>

    很明显,周兴民对此根本一无所知,嘴里说别人不会红酒,可事实上他自己也是一窍不通,完全就是在那不懂装懂而已。</p>

    当然法玛·萨拉对此早已经是见怪不怪,像这种附庸风雅不懂装懂的男人,全世界到处都有,绝对不是华夏的特产。</p>

    从小到大,那些粗俗的男人在追求自己时什么乱七八糟的荒唐笑话都闹过,像周兴民这种笑话根本就是小儿科而已。</p>

    浅浅笑了笑,法玛·萨拉用三指捏起了酒杯,准备象征性地和周兴民碰一杯。</p>

    然而就在这时,周围忽然传来了一连串惊讶的低呼声。</p>

    刚刚还在为林逸默哀怜悯的一众吃瓜群众,这会儿忽然眼睛大亮,像是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一般。</p>

    就连萨拉和周兴民,也不由自主朝林逸那边看了过去。</p>

    林逸旁若无人地观察了一下杯中酒浆的颜色,然后双指轻拈,潇洒地将盛着红酒的高脚杯带离了桌面,动作行云流水,说不出的潇洒优雅。</p>

    整个餐厅除了林逸本人,只有法玛·萨拉知道这双指拈杯的不平凡之处,品红酒拿杯子,最粗俗的就是周兴民这种托举法,而最高档次的就是林逸这种双指法!</p>

    别看和自己的三指法仅差一根手指,但是其中的差异却是天地之别,三指已经可以很好地稳定住杯子,之后就算再怎么摇晃也可以稳得住。</p>

    而双指拈杯,就等于在杯脚上只有一个着力点,这对执杯着的手法和平衡感有着极大的苛求,平稳状态看不出什么难度,但是一旦进入到之后的品酒步骤,这双指法一个不小心就会造成平衡失控酒洒杯碎的尴尬场面。</p>

    但是这一刻,没人会担心林逸出现失手的情况。</p>

    因为这一刻拈着酒杯的林逸,仿佛长剑出鞘的剑客,锋锐尽出,光芒毕露!</p>

    尽管他不修边幅,尽管那一副笨重的宽边眼镜严重拉低了他的颜值,尽管他的一身衣着依旧看着寒酸不已,可是酒杯上手的这一刻,自有一股与众不同的优雅气质从他身上逸散而出,让这个原本平凡的男人瞬间变的璀璨夺目!</p>

    如果是之前大家都认同这是个屌丝,可是这一刻大家更愿意相信,这只是个穿着乞丐装的王子,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优雅气质,绝对不是屌丝能演得出来的!</p>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林逸手指开始慢慢动了起来,鲜红的酒浆开始缓缓沿着透明的玻璃杯壁转动了起来,神情说不出的淡定,动作说不出地优雅。</p>

    看到这一幕,餐厅里的不少女人早已经眼冒红心,春心荡漾了,现在谁还认识那个暴发户一般的周兴民?</p>

    周兴民面色臭的几乎能挤出墨汁来,拿着酒杯喝也不是放下也不是,犹豫了半天之后重重一哼,“土包子,装的倒是挺像,从哪个电视里学来的吧?杯子拿稳点,可别洒了,那可是八二的拉菲......”</p>

    这时候,边上一个眉梢泛春的少妇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帮林逸打抱不平道:“你这人也真是有意思,张口闭口说别人不懂酒,你这么懂行,倒是说说这八二年拉菲什么来历?”</p>

    周兴民顿时就坐蜡了,他彻头彻尾就是个暴发户而已,哪里懂这些东西啊?</p>

    支支吾吾了半天,他只能涨红着脸狡辩道,“喝个酒而已,还需要知道它的历史?”</p>

    “呵呵。”林逸冷笑了一声,摇头轻轻一叹,“品酒品酒,品的就是酒的历史和底蕴,你竟然能说出这种话来......哎,牛啃牡丹不可怕,可明明是牛啃牡丹还非要觉得自己是酒中雅客,整个就是一傻X啊!”</p>

    话音一落,整个餐厅顿时一阵哄然大笑,全然没了西餐厅该有的宁静和优雅。</p>

    周兴民被挤兑地面红耳赤,但这时候他哪能让林逸得意?</p>

    “你说的倒是好听,我就不信你个臭屌丝会懂这里面的道道!”</p>

    林逸不动声色地继续摇着酒杯,一股浓郁的酒香开始渐渐散发了出来。</p>

    “喂,闻到没有,好香啊?”</p>

    “对啊对啊,以前听说摇红酒厉害的人能把酒香彻底摇出来,我还不信呢,今天算是见识到了......”</p>

    法玛·萨拉很是尴尬地放下了手里的杯子,放弃了原本想要去嗅酒香的举动。</p>

    因为她发现,面对着优雅自若的林逸,自己的动作不像是端着酒杯嗅酒香,而更像是端着一个洗脚盆去嗅洗脚水的臭味。</p>

    在任何男人面前她都能泰然自若地展现自己的优雅,唯独在这个男人面前,她总感觉自己像是一只又土又丑的丑小鸭......</p>

    林逸一边摇着红酒杯,嘴里开始娓娓说道:“法兰西的名贵红酒层出不穷,波尔多红酒就是其中最耀眼的一种。波尔多的红酒色泽瑰丽,酒质的特色是品位浓郁,风味沉着,而在波尔多,葡萄酒产地区又有好几个产区,比如梅铎克,格雷夫,圣达米利翁等。”</p>

    “波尔多1855年对该区的酒庄产区做了一次评定分级,其中拉菲山庄排名第一,所以拉菲两个字代表葡萄酒的巅峰。而拉菲的历史很悠久,是由一名姓Lalite的贵族于1354年创办,距今已近有六百多年的历史。”</p>

    林逸边摇着酒杯,边如数家珍一边侃侃而谈。</p>

    “拉菲庄在十四世纪已经相当有名气,1675年被世界酒业一号人物J·D·segun所收购,当时的segun同时拥有chatelatoun,chateauMouton,chateaucalon-segun,就算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也艳羡segun家族的富有,说他们是法国最富有的家族。”</p>

    “因为路易十五的情妇庞巴迪对拉菲情有独钟,令拉菲成为凡尔赛宫贵族们的杯中佳物,segun家族第三人掌门人去世后,拉菲产权进入比较混乱的历史时期,但是品质却是从来没有下降过。”</p>

    “1868年banonjamesRothschied在公司拍卖会上,以当时的天价四百四十万法郎中标购得拉菲庄,该家族拥有拉菲庄一直至今,而且一直把拉菲庄的质量和世界顶级葡萄酒的声誉维持至今,我们能听到的是六百多年的历史,能看到的是一段葡萄酒业中的滚滚长河,我们能喝到的,就是这五十年内,最好的一个年份产出的红酒,它绝对不是一瓶红酒,而是一段历史,如果端着一杯八二的拉菲却不知道它的历史,那和喝白开水有什么区别?”</p>

    话音一落,整个餐厅中传来一阵恍然大悟的“哦”声,再看向林逸时,之前那个不修边幅的穷屌丝早已经成了耀眼无比的优雅绅士。</p>

    相反另一边的周兴民......唉,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什么玩意儿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