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离开相府

云居紫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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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清玹依旧是那个从前的模样,但范腾云眼神中的意味已经不同,原本尊敬之色,已经变得无比恭敬。原本他只是觉得这书生武功卓绝,极为出色,因此尊敬他,敬重他,视为同辈之人,甚至看得更高一些。

    而如今的恭敬,却已像是信徒对庙里神灵的诚心礼敬。李清玹自然也看得出来,但他对于这种恭敬,却隐约有些叹息。原本范腾云待他敬重,还像朋友,可此时的恭敬,却变得几分疏远。

    李清玹知道是因为自己用紫色布袋收了那鬼头王蜂的缘故,那一幕景象确如仙法一样惊人,也不怪他心境如此变化。李清玹叹了一声,道:“在下要离开裴府了。”范腾云微微一怔。

    对于黄晶为何袭杀裴阁老的原因,李清玹没有过问。他整理行囊,打了个包裹,又把紫色布袋挂在身侧,斜背一剑。此去地脉灵气凝结之处。一路行去,跋涉数百里,也许能在路上修得九寸真气。而后就在地脉之旁修行,就该筑基培药、坎离交汇,迈入坎离境界。

    当听说李清玹要离开,裴阁老自是亲自送行。一切从简,李清玹不喜繁杂,那些什么礼仪,酒宴,众人送别的事情,都尽数免了。他只是朝裴阁老道了个别,就准备远行。

    裴阁老笑道:“李小郎君此去,修行有成之后,还会到东都一行罢?”李清玹微微点头,说道:“洛阳乃大唐王朝的东都,自然该去走上一遭,尽管赶不上这场道门大会,但也想见识洛阳的繁华,看一看传说中司天台的人物。”

    “如此便好。”裴阁老点头说道:“你所求的诸般药材,我已尽力寻求,如今共得十种,待老夫命人再度搜寻一些,凑得整齐,就送往东都。你到了东都,自可去东都的裴府,把药材取走。至于你要寻求玉剑一事,老夫会在东都多加打听,若真有机会,老夫舍些颜面,也许能讨来一块良玉,再是不济,国库之内大约也是有的。”

    李清玹自然大喜,施礼道:“晚辈在此先谢过阁老。”裴阁老摇头道:“老夫这命也是你救下的,舍些颜面又算得什么?若非害怕对圣上不敬,老夫便已求皇帝恩德,赐下国库之内的良玉了。”

    天色尚早,但赶路自是早些为好。李清玹拱了拱手,发现裴府中相熟的人都已在此,那些路上车队通行的侍卫也都来相送,却独独缺了裴滢萱。询问后才知,那个文静柔弱,有书卷之气的女子,因昨日蛊虫一事,已经持书信一封赶往了东都。

    “原来如此。”李清玹笑了笑,向众人辞行。那个颀长的身影,渐行渐远。那只是一个年轻书生,但他也是一个寻仙访道的道家弟子。张翁叹了一声。裴阁老转头看来,有些疑惑。

    张翁低声道:“我这一辈子,倒也见过某些修道人,可这么年轻的一个少年,有这般本领,着实是天纵英才。相较之下,江湖中的那些后起之秀,仿佛泥捏的一般,远远不如于他。”

    裴滢萱信鸽收起,看着手上的纸条儿,略微沉默。李清玹已经离开裴府。“这书生究竟是谁?”裴滢萱轻叹一声,自语道:“此前声名不显,也非是江湖侠客,可一身本领却如武道大宗师那般高

    深莫测,又通晓医理。”

    身边的丫鬟也早听说这书生的许多故事,不禁嘻嘻笑道:“难道是哪个仙山福地里潜心练功十多年,此时才下山的?这倒是像在仙门学艺,学成之后下山建功立业的故事。唔……也许还是个修炼多年的老怪物,容颜不老。”裴滢萱噗嗤一笑,说道:“哪有你说的那么玄乎?”

    “哪里玄乎了?”那丫头嬉笑说道:“小姐你看呀,以他这么厉害的人,怎么说都应该很有名气的,就是再低调沉默,至少也或多或少有些名气。你看那些江湖侠客,本领没多少,倒是名气挺大的咧。”

    “所以呀,他一定是从小练功,现在才会这么厉害,因为没有下山,才没有名气。另外啊,他是个道门弟子,像是这些道家佛门什么的,不是都要求仙修佛的吗?”

    裴滢萱听得有趣,忽然又有一只信鸽飞来,打开一看,顿时露出喜色,“那一味药材已经到了洛阳。”丫鬟眼神有些怪异。裴滢萱问道:“怎么了?”丫鬟挪揄道:“小姐,你听说那书生求取的药材之中,有许多是极为难得的,于是四处打探,听说有一味药材要送往东都,入太医署。”

    “小姐才得了这个消息,就迫不及待要前往洛阳,其实早已通知郝御医留下这一味药材,可你还不放心。这么说来,小姐对这事也太上心了些。”

    裴滢萱说道:“此行本就是要前往东都,他这药材一事,不过凑巧而已。”“原来这样啊。”丫鬟有些失望,又问道:“不过,那书生这就要离开裴府了,小姐没能为他送行,真是可惜了。”

    “可惜什么?”“要是小姐为他送行,也许就能见到小姐哭……哎呦……”裴滢萱在她头上敲了一记,嗔道:“又胡说。”正在这时,天上飞来一只信鸽。裴滢萱得了其中信条,只一看去,发现内中乃是那书生的来历。“李清玹?赵郡李氏旁支子弟?”

    “今为苏州府第一名医,曾治好红尾蛇剧毒,治好崔家小姐,医术极高,胜于苏州府所有名医,包括告老还乡的御医副司首刘五爷。而且曾经也是江湖中人,人称‘青衫剑客’。”

    “原来是他?当初就是他在虞家寿诞上献出百岁覆盆子草,难怪这般巧,这书生身上就有百岁覆盆子草,原来这一路护送的百岁覆盆子草本就是出自于他。“那他跟虞家的婚约……”裴滢萱心中有些郁气,心情略微低沉了一些。

    另外,那书生双亲已故,也未必会回苏州府这故地。正如他在这长安城出现得突兀,今后想必也是行踪不定。如此神龙见首不见尾,这一离去,也不知何时再见。又有一声叹息,犹如秋风萧瑟。

    天色渐暗,李清玹行走在山野之间。以他如今的修为,早已不惧山野之间的危险,那些个凶禽猛兽能轻易拔剑斩杀,无须畏惧。只是他虽有过行走江湖的经验,但离开裴府那般热闹之后,此时独身一人走在山间,四野寂静,也不免有些孤单。

    “师父他寻仙访道数十年,这种露宿荒野的日子,怕是不少的。”李清玹暗道:“但我还不同,如今功法有了,修行也前景明朗,今后修成坎离境之后,便能够

    结庐而居,隐居一处,清闲度日。如此清净修行,倒是不必餐风露宿。”

    林中黑暗,夜风清冷。这种天色,这种荒山,总令人不安。李清玹有心寻个洞窟,让自己栖身一夜,但四周看了看,也就只好在倚在树上,将就一夜。当他上了树,心中忽然一跳。真气震动,血气猛然一顿。李清玹身子一僵,随后就觉体内剧痛,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啃食骨髓。

    蛊虫发作!李清玹的先天元气,乃是本源之气,能滋养世间万物。那蛊虫原本只是吸食血气而成长,然而在李清玹体内,却还能吸取先天元气,因此成长得更快,苏醒的时间也更快一些。在被鬼头王蜂引动之后,这蛊虫沉寂两日,就即发作。

    李清玹脸色发白,他把紫色布袋褪下,把长剑扔到一旁,免得到时神智昏沉,一个不慎,把剑刃伤了自己。做好这些,李清玹只靠在树下,缩成一团,静静等着蛊虫停歇。夜间,林内。一个身影微微颤动,他咬着牙,默然不语。咔擦一声,树皮被他抓下大片。

    翌日清晨,鸟儿初醒,在林间跳跃,在寻找虫儿进食。草木金黄,挂着点点露珠,鸟语阵阵,一片瑰丽的秋日景色。忽然一声惊鸣,鸟儿振翅而去。下方茂密树丛间簌簌作响,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掌从藤蔓林叶之间伸出,把泛红的枝叶拨到一旁。

    林叶藤蔓之后走出一人。这人是个少年,但见他脸色苍白,眼瞳间布满血丝,唇边隐约带着几分血迹,再看他衣衫褴褛,显得极是狼狈。若从残破衣衫辨认,这少年穿着儒衫,应当是个书生。李清玹脸色疲惫,眉宇间沉重至极,若是仔细看去,便发觉他眼中尚存余悸。

    “好厉害的蛊虫。”他叹了一声,心有余悸。常人被划伤皮肤,都觉疼痛。舟车劳顿,若是摇晃震荡,就会难受呕吐。而风湿病痛,骨骼外移等等病症,都令人无法容忍。但李清玹此番所受不同。蛊虫在他体内,侵蚀血气,啃食血脉,其中疼痛是何等令人生不如死,自不必说。

    若非有真气压制,那蛊虫几乎要啃食骨髓,嚼食内脏。可真气压制,却也利弊参半。只因李清玹修成的乃是先天元气,属本源之气,能够使蛊虫成长,因此用体内真气去压制蛊虫,虽然能够把蛊虫压下,却也令它成长得越发快速。

    “若不修成龙虎,今后必定要被这蛊虫害了性命。”“原本还以为有它作为依仗,能够让鬼头王蜂成为自己今后面对大敌的底气,可如今看来,这蛊虫却还是弊端太多。”“此去若能早早修成坎离,自是大喜。”

    李清玹思忖道:“看来我心中记挂的许多事情之中,要把修行放在第一位才是,先保住性命,再去探寻其他。”原本,李清玹自觉每日打坐修炼,又有金丹熬炼出来的金丹玉液,修为进境几乎每日都能感应出来,如此长久累积,今后修行不是问题。

    因此他对修道之事,大多还是放在玉剑上面。可此时想来,玉剑乃是修成剑丸的根本,然而,即便修成剑丸,也只是添了一道剑仙法门,对敌之术。真正的根本,还是要以修行为主。随后他从包裹里取出一件青色衣衫,重新换上之后,又是一位温文尔雅的俊朗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