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十三章神仙姐姐相救

枯灯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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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东来和杨四毛弃车而逃,下山的大路只有一条,早就已经被警方重重设了关卡,薛东来和杨四毛只好分道扬镳,各自钻进了丛林之中,能不能走出这沙丘山,便只好听天由命了。

    警方追上山顶的时候,只见到两辆破旧不堪的车,一辆是唐宋专门用来跑滴滴的车辆,自然是有备案的,而杨四毛这辆车本就是辆套牌车,根本无从查起。

    这让警方扑了个空,又无从立案,只能暂且收队。

    话说唐宋中枪之后,在坠崖的那瞬间,本以为自己死了,可在昏迷了七天之后,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只不过自己的全身上下都绑着绷带,看来自己是被崖底的某位高人给救了,这电视剧里头的狗血的情节,居然能在自己身上上演。

    唐宋拼了命的想坐了起来,却不想怎么也动荡不得,全身上下阵痛欲裂,看来这次摔的够惨,能捡回一条烂命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

    “别动!不要命啦。”

    说话的是个女人的声音,她声音恬静,身材高挑,一头乌黑的秀发却有些凌乱,脸上蒙着丝巾,看来是不想以真面目示人。

    “神仙姐姐……这是哪里?”

    “乱葬岗!”

    唐宋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是个天然形成的砂岩石洞,经过日积月累的风化作用,才有了这水月洞天的栖息之所。

    唐宋很想知道这里是哪里,以此来确定自己到底是死是活,差点就跟阎王爷喝酒了,不想这阎王爷不收,让自己捡回一条烂命,得谢谢人家姑娘。

    可这尸横遍野,枯骨满地的乱葬岗,怎么会有人呢?而且还是个大美女。

    “神仙姐姐,你叫什么?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不想死,就别多管闲事。”

    美女冷冰冰的回答,明显可以感受出她内心的敌意,这点并不奇怪,能到这乱葬岗的人势必是有故事的人,对人有所芥蒂也不足为奇。

    见她不愿回答,唐宋只好闭嘴,不再多问。

    她每天都会按时的给唐宋换药,今天也不例外,从她换药的手法可以判断出,这女人原本就是医生或者护士,手法娴熟且懂一些药理,这些用药都是长在这枯骨上的一些中草药,可想而知,她的医术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还有三天就可以拆除石板和绷带了,为了你好,我建议你这三天都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

    美女起身,准备离开,在她起身的那一瞬间,阵阵中药的清香伴随着女人的体香,随风飘过,让人心旷神怡,不能自拔。

    走到洞口,美女突然回头,说道:“对了,你的脸我已经尽力了,能不能恢复原貌,就看你的造化了,还有,我叫花不语。”

    “我叫唐宋,我……”

    生死一念间的大事,脸能不能恢复根本不那么重要了,能活着已经是烧了高香了。

    花不语?这名字有点意思,她的出现,触动了唐宋心里的某根弦,让唐宋心潮澎湃,兴奋不已,可为什么这么激动,唐宋自己也说不上来。

    在花不语无微不至的照顾之下,三天很快就过去了,拆石板和绷带的时候到了,唐宋却不想这么快拆,希望美女能再这么温柔体贴的照顾着自己,没有世俗的纷争和惊扰,没有你死我活的斗争,没有心心相念的牵挂和羁绊,就这无忧无虑的这么活着。

    可现实不允许,苏门变故,苏振鹏还昏迷不醒,苏千影还在丁浩天的手里,他这个准女婿岂能为求自保而避而不问?他的活着,活着走出这乱葬岗。

    “这身衣服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我看还算干净,你赶紧给我穿上。”

    花不语帮着拆完石板和绷带之后,扔给唐宋一套衣服,这死人的衣服,花不语不说还好,她这么一说倒是让唐宋心生芥蒂,可不穿就没得穿,总不能光着身子在美女面前晃荡吧。

    唐宋冲着衣服拜了三拜,嘴里念念有词,无非是不想自己被死人缠上,继而把衣服穿上。

    穿好衣服,唐宋活动了一下筋骨,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没想到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十天的时间不到,医贵神速,花不语简直就是妙手圣医。

    花不语递了一把自制的镜子过来,说道:“其他地方都完好无损,恢复的差不多了,这里没有医疗设施,你这脸……我实在是回天乏术了。”

    唐宋多少有些紧张,生怕自己原本英俊潇洒的脸彻底给毁容了,他深吐了几口气,鼓足了勇气对着镜子一看,果不其然,疤痕累累,尤其是有两道眉间的刀痕,估计是被这些锋利的砂岩所致。

    要说带着这张脸回到化龙池,估计没人能够认得出来,唐宋一开始有些沮丧,可转念一想,如今有多少人想要从他这里得到苏门秘技,就有多少人想要他的命。

    换一张脸回苏门,至少可以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想到这里,唐宋瞬间豁然开朗起来,说道:“不语姑娘,谢谢你救我的命,你的大恩大德,将来如果有机会我一定报答。”

    “别说什么将来了,未必你觉得还能走出这乱葬岗?”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唐宋是天生的乐观派,花不语却不以为然,毕竟她已经在这乱葬岗里待了三年了,若能走出去的话,早就走出去了。

    “三年?那这三年你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让唐宋不敢置信的是,花不语居然能在这乱葬岗坚持三年,可以想象这个女人的骨子里的韧性和不服,或许在她心里藏着某段难以忘怀的故事。

    “先吃饭吧,要不要喝点我亲手酿制的葡萄酒。”

    花不语给唐宋倒上了一满杯葡萄酒,这地方有吃有喝的已经不容易了,没想到花不语还能酿出这么醇香地道的葡萄酒,这个女人着实不简单呐。

    唐宋对花不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仅是对她的容貌充满了好奇,对她是如何落入这乱葬岗?又是如何孤身一人坚持下来三年?太多的神秘色彩,让人越发想走近她的内心。

    我欲将心照明月,谁料明月照沟渠,花不语哪里愿意坐下来说出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不是心结没有解开,而是在这乱葬岗,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吃过晚饭,花不语收拾完,点上了一个火把,在这乱葬岗,没有电灯,没有网络,有的只有原始社会的就地取材。

    达尔文的进化论有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看得出花不语早就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而且三年的时间,让她一个柔弱的女子变成了无所不能的女强人。

    “你不跟我进去吗?”

    花不语主动邀约,原来她点燃火把,是要往山洞里面走,莫非这里头有离开乱葬岗的密道?不可能啊,要是有密道的话,她何苦会困在这里三年之久呢?

    唐宋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出于好奇,还是跟了进去,一路上尾随着花不语,朝着洞内越走越深,仿佛这洞内永无止境,洞中有洞,蜿蜒崎岖,要说这第一次来,无疑被这宛如迷宫的山洞彻底搞晕。

    显然花不语不是第一次来这里,这里潮湿而阴冷,越往里走越阴寒,说是个冰窖也不足为过,冻得唐宋那是直打喷嚏。

    接连三声响彻洞内的喷嚏,吓得藏在洞内的蝙蝠横冲乱撞,群魔乱舞,彻底打乱了洞内原本能听见水滴声的宁静。

    “把这件貂皮披上!”

    花不语犹如雪中送炭,可她哪来的貂皮?在这乱葬岗,除了死人就是枯骨,该不会又是从哪个不慎坠崖身亡的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披上身上那自然是浑身的不自在。

    可这里头冷飕飕的要冻死人,唐宋只好勉为其难的披上的大貂,继续跟在花不语身后,往洞内最深处走去。

    唐宋记得在一些盗墓小说里看到过一些类似的情节,不过他压根就没想着花不语会领着自己去盗墓,况且自己也不想赚这死人的钱。

    一路上不是蝙蝠,就是一些虫子的骚扰,倒是没有出现盗墓小说里头那些诡异和惊悚。

    只不过让唐宋细思极恐的是,花不语这么一个弱女人,居然对这里轻车熟路,莫不成她以前单独来过这里,那这么一说的话,她胆儿也忒肥了。

    唐宋没敢继续往下想,纵然花不语不是什么好人,那也已经上了她的贼船了,现在回头也来不及了。

    可转念一想,她要真想害人,自打自己摔下来那一刻起,就已经是具尸体了,又何苦要费劲心思的救活自己呢?

    对花不语古怪而又离奇的经历,唐宋此刻脑海里一片空白,无法对她做出该有的判断。

    “到了!”

    正当唐宋费这劲的琢磨着花不语的时候,她突然停下了脚步,把火把插在了一个已经锈的满身是灰的火把架上,借着火把通亮的照明,唐宋仔细的环顾了一下四周。

    这里除了年代久远四周布满了灰尘,潮湿阴冷以外,并没有什么异样,只不过在这半椭圆状的空间内,正中央摆着一副崭新的血红棺材。

    唐宋第一眼见到这副棺材的时候,顿时傻了眼,这棺材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有见过?唐宋琢磨了片刻,突然想到了什么。

    “没错,这棺材在苏门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