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藏头诗

酒渐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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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旦所在的悍马车发生撞击,可以看见,整块驾驶位的车门都深凹进去了一块,白色的油漆被一层层的蹭下,看上去像是一个重伤的野兽。

    就在车身打转的那一刹那,副驾驶位上那红布包裹的东西被强大的离心力甩了出来。

    “啊!!”花旦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东西已经飞到了半空中,顿时,她漂亮的脸蛋变得扭曲,发出一声愤怒的尖叫。

    悍马车停下,却不是因为外在的原因,而是花旦踩下了刹车。

    她打开车门走下车,双眼之中泛起愤怒杀意,盯着同样怒目而视的亚当,歇斯底里的喊道:“我要杀了你!!”

    下车之后,她的模样才算是第一次正式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黑丝包裹着那修长浑圆的美腿,脚上一双黑色的细跟高跟鞋,整个人看上去高挑无比,就算跟之前的那个女模特比也不遑多让。

    她整个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足以令所有男人着迷的气息,性感魅惑,但了解她的人都知道,美人虽美却心如蛇蝎。

    下车之后,她居高临下的扫视着亚当,眼神犹如腊月寒∏∠,霜。

    亚当就站在她对面不足三米的地方,四目相对,模样狰狞,虽然是在马戏团长大,但骨子里流淌的森林之王的血液却并没有丝毫的淡化稀释,反而在这一刻被那女人居高临下的姿态激发得淋漓尽致。

    在被血腥味刺激之后,亚当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再也不是那个供人观看逗人发笑的“戏子”,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森林之王,百兽之王。

    骨子里它就是这个世界的王,不允许任何人的轻蔑和挑衅。

    无论是面前这个白色的大块头,还是这个一身黑衣的性感女人

    “吼……”它仰着头,虎目中泛起火焰似的火红之色,盯着那女人发出一阵咆哮,震耳欲聋。

    “去死……”

    花旦淡蔑的瞧着亚当,突然抬起手,袖口中再次滑落出那把袖珍迷你手枪。

    亚当的四肢突然发力,没有任何征兆的凌空跃起,张开血盆大口,尖锐的獠牙散发着森冷的光芒。

    它的目标,赫然便是花旦白皙如玉的脖子。

    或许在亚当的眼中,花旦手中正指着它额头的铁玩意儿根本没有任何的威胁。

    “砰砰砰……”

    下一秒,枪声响起,鲜血飞溅。

    这一次花旦开枪时的表情跟之前截然不同,没有了当时对着石禹开枪时的犹豫,也没有任何一丝痛苦纠结,这一次她扣扳机的动作十分流畅,毫不拖泥带水。

    那漂亮的脸蛋充满了淡漠、无情,似乎那鲜红的色彩早已无法触动她冰冷麻木的心。

    反观另一边,亚当依旧的情况却是有些糟糕。

    多年来被人工饲养的它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在森林待过一天,所以也并没有学会如何去当一只聪明称职的王,它不知道一个王者除了骁勇善战之外,还需要智谋和策略,那一刻血液里散发的只是一股最纯粹的战意,想要撕毁粉碎一切阻止它的战意,所以,它并没有任何的犹豫。

    “咚……”

    亚当重重的摔在地上,额头上代表它崇高身份的“王”字被子弹炸开,血肉模糊,前一秒还凶光毕露的瞳孔在这一秒开始迅速失去光泽,慢慢涣散……

    谁能想到,那看上去跟玩具枪一样的袖珍手枪,竟然有如此大的威力。

    花旦面无表情,淡淡的扫了已经成为一具尸体的亚当一眼,随即转过身,但表情却瞬间怔住。

    “嘿嘿,我劝你还是不要乱动,否则这么漂亮的女人就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那多可惜啊”不知何时,那个满脸泥黄色络腮胡的外国人从路虎车上走了下来,此刻,他手里提着一把ak47,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花旦。

    花旦脸色一沉,嘴角微微一抽,眼神似有似无的瞥了一眼萧毅所在的方向,因为她知道,红娘铜镜就落在那里。

    “看来凯奇的担心是多余的了,放下枪,乖乖地跟我走,要不然,嘿嘿……”络腮胡嘿嘿一笑,眼神散发着邪光,视线在花旦的身上肆无忌惮的上下游走,甚至还不断的舔着那干裂的嘴唇。

    花旦脸色微寒,但眼瞳深处却闪过一丝隐晦的笑意。

    “好,我跟你走!”花旦的嘴角扬起一抹媚笑,手一扬将枪扔在地上,并高举双手,做出一副举手投降的姿势,只不过看在那个络腮胡的外国佬眼里却俨然是一副任君采撷的娇滴模样。

    两分钟前……

    那一脸阴冷的男人看了一眼前方的花旦,又瞥了一眼不远处的萧毅,淡淡的说道:“你盯着那女人,我过去看看!”

    “那女人还有什么值得盯得,凯奇,干脆我们一起过去把红娘铜镜抢过来”满脸泥黄色络腮胡的男人盯着萧毅所在的方向一脸兴奋的说道。

    “杰森,难道你不知道华夏有个成语叫做调虎离山?”被称之为凯奇的男人眼神一贯冰冷的说道。

    他现在尚不确定那块红布是被无意间甩出去的,还是里面开车的人故意抛出去调虎离山的,所以不敢贸然行动。

    “调虎离山?”被称为杰森络腮胡皱了皱眉头,一脸疑惑。

    “你暂时不需要知道这个成语的意思,只需要知道你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看着那个女人就行了!”凯奇说完之后,掉下车,提着ak47朝着萧毅的方向迅速靠近。

    …………

    毫无意外,花旦被这外国佬带上了不远处的路虎车。

    “千手门里面的女人都跟你一样漂亮吗?真是让人好奇啊!凯奇叫我好好看着你,我现在就认真看看你到底长什么样?”络腮胡杰森阴测测的笑着,眼中邪光大盛,看向花旦的眼神就像是一头饿狼盯着一只肥硕的大绵羊一样,迫不及待的想要把后者一口吞噬。

    “不要着急嘛!!”花旦媚笑一声。

    杰森吞了吞口水,大笑着朝着花旦扑了过去,

    可是……

    “砰”

    一声枪响突兀响起,轻响,干脆,不带有一丝犹豫。

    杰森的头猛地抬起,双手死死的捂着那血如注涌的后颈,深凹的双眼瞪得老大,带着浓浓的不敢置信,看着花旦手中那把精致小巧的袖珍手枪,喉结上下一动,鲜血从嘴里溢出,最后,瞳孔开始焕然,失去了所有色彩,就跟前一秒亚当一样。

    “杰森?”这个时候,他左耳上的耳钉发出一阵刺耳的电波声,但如果杰森还活着的话,就只有他能够听清楚那刺耳的电波声正是在呼喊着他的名字。

    花旦低头俯身,看着那黑色耳钉上暗红色的眼仁,冰冷一笑:“游戏还没有结束,goodluck(祝你好运!!)”

    与此同时……

    几百米之外的凯奇站在一片白雾中央,提着ak47的右手用力攥紧了几分,冷风拂过,那一头金黄色的长发飘荡起来,听到耳中传来的那一道充满挑衅的声音,他的脸色骤然一冷,嘴角微微抽搐着,双眼漠然的看着前方,眼中闪过一丝寒芒,依旧尖锐不已,锋芒毕露。

    在他的前方十几米的位置,一道朦胧的身影在白茫茫的雾霭中躲躲藏藏,狼狈中带着一丝滑稽。

    “哒哒哒……”

    凯奇突然端正了手里的ak47,对着那东逃西窜的朦胧身影连续扣动着扳机。

    “卧槽……”

    萧毅抱着那块红布,躲在一块石头后面,身子尽全力的蜷缩在一起,不敢露出哪怕一根汗毛出去,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身后的石头在一点一点的剥落。

    “这他娘的到底是什么玩意儿?用得着拿这玩意儿射我?”萧毅低头看着怀中的物品,擦了擦脸色的汗水。

    “如果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老子还不稀罕呢!”萧毅解开红布上的结,迅速将其掀开,心里打定主意。

    可是他还没有完全把红布解开,就被上面的一段刺绣文字所深深吸引,准确的说,那不是一段简单的文字,而是一首诗。

    琴笛和鸣戏鸳鸯

    瑟鼓缠绵绣相思

    在房静候心人回

    御针似笔书红匹

    莫负如来莫负卿

    不愿此生空一人

    静待君得天下日

    好酒交杯白头醉

    字体娟秀,是一针一线绣上去的,看得出来是出自一个蕙心手巧的女子之手。萧毅文化不高,但是观察力却深得那老头儿的遗传,能发现很多容易被人忽视的细节。

    他骇然的发现,这首诗的作者一定是一个大才女,因为这不仅是一首诗,还是一首藏头诗,每句诗的第一个字连起来赫然便是诗经名句: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ps:悲鸣与希望:今日,为长江之星寄哀思,为莘莘学子寄祝福,更恬不知耻的向大家要一张推荐票,哈哈……嗯,这首藏头诗是原创,是曾经追酒嫂的法宝利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