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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等陈九撵人,就听庞柳突然笑道:“叶叔叔,你们家泉泉可真是厉害。被十二个人轮了,居然还能跳钢管舞……”
叶翼原本以为他是来和自己道歉,说说误会了泉泉又或是什么,一笑泯恩仇——自己奔五的人,也不好与个孩子多计较,就这么原谅他——大家皆大欢喜——这门亲事成不了,两家情谊还在——那也很好了。
可叶翼死也想不到庞柳过来以后,开口就一句:“叶叔叔,你家泉泉可真是厉害,被十二个人轮了,居然还能跳钢管舞……”
叶翼脑子里的血噌噌噌地往上冒。
“叶局,叶局你缓缓……不要激动……不要激动啊!”陈九火烧火燎地冲过去,想要扶住,却也拦不住叶翼轰然倒下的高大身影。
“庞三少爷,你和叶家到底什么仇?有怨有恨冲着我陈九来就好了!干嘛欺负个伤号和女孩儿!”
陈九握紧了拳头,双眼中射出仇恨的光芒,冲着庞柳压抑不住地吼了起来。
庞柳牵了牵嘴角,想笑。
最终却只是把头扭开,淡淡咕哝了一句:“叶叔叔,你的身体可真是差劲啊。”
那天,庞柳拄着拐杖,是在护工们忙碌穿梭的抢救声中,一步步徐徐走出的高干病房。
听说这个事情以后,任欢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任欢对阿德说:“庞家那个小子倒是个心狠的。”
口气中颇有几分调侃的意味儿。
只要任欢不是一颗心挂念着叶翼死活,她这种风轻云淡的态度,倒是极大程度地讨好了阿德。
阿德小心翼翼地问:“你不担心‘小叶’了?”
任欢眉毛稍稍地挑了起来,一双流转的美眸落在阿德的身上,那刺似的目光看得阿德心里咚咚打起了小鼓。
就在阿德以为任欢要和自己算总账的时候——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错的事埋单,谁都不例外。”任欢似是而非地应了一声,然后绝口就不提这茬了。
“那我们回D国吧?”阿德以为她放下了,连忙趁着话头加了把火。
乍然这么一说,任欢冷不丁剜了他一眼,径自就唾了一句:“当真伤的不是你的血肉,你说得就这么简单。”
任欢不与自己生气、不和自己冷战,阿德已经是千万个庆幸了。
任欢这么一说,他哪敢再与任欢说东道西,灰溜溜地止住了话头。
**
小叶最近总发现一道柔和的视线看着自己,有时是在她产检,有时也是她在阳台晒太阳,还有在她下楼遛弯的时候。
小叶自从被教导员抓到医院待着以后,除开开始叶翼来找过茬儿——
再往后的生活,便和古井的水一般平静无波。
破天荒地多了这么一道目光的注视,小叶也觉得情绪有些复杂。
她总是想回过头,准确无误地逮住那道视线。
可真的是奇怪极了。
每次,那道柔和的目光的主人就像是和她有心电感应一般,总能在她瞬间回头的时候,精准地收回目光,让自己怎么也逮不住人。
小叶的第六感很强。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在告诉她对方没有恶意,只是想看看她而已。
讲真的。
倘若你平常被人关注,什么时候回过头都觉得背后有一双眼睛,或多或少会有点不自在的感觉——
不说厌恶吧,被人监控总之不会是什么舒服的事。
在此之前,小叶也可烦别人指手画脚地干涉自己的生活——讨厌别人靠自己太近了。
两人之间的距离小于一米,这在国外都是可以报警的。
独立而自由——
这是小叶生活的法则和习惯。
可这次,被那一道柔和的目光盯了那么久的梢。小叶发现自己居然一点都厌恶不起来。不仅不厌恶,反而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心和踏实。
她只是觉得奇怪。
那到底是谁啊?
不像是教导员的目光。
教导员要看她,都是光明正大直接看了的。
可不是教导员,谁还能让她这么安心踏实?
这么奇怪了几天,憋了几天。憋不住了,晚上咬着秦骁的耳朵,悄悄摸摸地就和秦骁说了这个事儿,问秦骁有没有察觉到最近有什么不对。
她以为以秦骁特种兵的经历,必然比自己更早察觉出这件事的怪异。“内事问百度,外事问谷歌,凡事问秦骁”,这样就对了。
问的时候,小叶还觉得秦骁绝对会给自己一个好回答呢。
可没想到,话头儿刚刚冒出来,就被秦骁揽入怀中,简简单单两个字:“睡觉。”
妈蛋。
这是教导员不愿意和她说吗!?
小叶趴在他怀里,原本还挺愤怒的——结果,嗅到了秦骁身上清新柔和的皂角味,什么都想不起来,比吃安眠药还管用,气着气着就睡着了。
被秦骁这么转移了几次话题,她也懒得问了——
教导员都不愿意说,谁还能问出来。
日子就这么平静如水地过。
她一周一次地参加产检,养胎,在小宝尚在肚子里的时候读书给他听,心平气和不生气不激动不胡思乱想,以最佳的状态地待产——
从小女孩到小女人,也许不过就是个“孩子”的差距。因为宝宝,小叶身上那股青涩的气息渐渐褪去,眉眼中拈了些许的蜜糖,浑身都似沐浴着淡金色的母性光辉。
**
任欢每次看见这样的小叶,都会忍不住打从心底里想要落泪,又想要微笑。
那是我的女儿。
是我任欢的女儿——叶春闲。
她不是叶泉,她没有叶泉那种抽烟喝酒赌博*的坏毛病,她虽然还是小小的没长大的孩子,可她肚子里还生长着小小的“胚芽儿”。
那胚芽儿,就是她任欢的外孙。
……
四十三岁就当了外孙,这在任欢前二十年的人生中,想都不敢想的事儿——大院里的发小们,四十岁的有的还游戏花丛中,都不落轿——可她任欢从来就走得比那些人快,比那些人远——他们从未有一个这么年轻就当了外孙的——唯独她任欢四十来岁,孙子都要有了,即将晋升“外婆”辈了。
……
分不出是什么感觉,任欢心疼又骄傲!
心疼她双十年华本应该最青葱无暇,美好得如诗如画的女孩儿居然即将当了母亲——这得是多匆忙仓促的人生抉择啊!
骄傲她看似幼弱尚没长大的女孩儿坏了小宝后,并没有惊慌失措,以最正确最平静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人生——我的小叶长大了!长成了一个大姑娘。她可以勇敢地面对自己生命中每个意外——这特么才是我任欢的女儿。
……
“吾家有女初长成”,说得便是任欢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了。
……
其实一开始,任欢知道小叶辍学不读书,这么早就嫁人生子的时候,作为一个母亲,她直觉就认为出错了!这特么一准是秦骁带坏了她女儿!
——我管你长得是不是帅到天崩地裂车爆胎。
——我管你是不是智商高情商高收入高。
——我管你和我女儿生出的孩子,会不会基因好到爆,出个惊才绝艳的妖孽宝宝。
你带坏了我的女儿,你特么就不是个好东西。
……
那时候,秦骁即便是买通了阿德身边的一条条暗线,把早前埋下的棋子一点点收线,打通了任欢周遭的暗道,告诉任欢要救任欢出来——
任欢都不买他的账。
任欢听秦骁简略说的关于带她逃离阿德身边的计划,知道那是个好计划,可是她也不愿意配合!
为啥啊?
还不是为了小叶。
任欢知道小叶嫁了这么个男人的时候,气得牙根发痒啊。
秦骁出现一次,她就骂一次。
“你特么还有脸叫我‘岳母’,你特么谁啊?谁准你在我面前晃悠的啊。我可不承认你是我女婿。你特么还说要救我出火海,你以为你是救世主啊。”
当时的任欢不仅是用下巴尖看人,惹急了,甚至会朝秦骁的脸上甩巴掌。
秦骁亏大了!脸都要被他老婆的妈妈打肿了,却还一个字都不能抱怨——谁让她是小叶的妈妈。
……
后来呢?
任欢消了气,终于有耐心听完了秦骁和小叶之间发生的往事。
知道秦骁和小叶的结合,不是秦骁主动的,而是因为在简陋黑暗的巷子里,路过的绝色军官偶然救了个被混混围着的少女——然后这个绝色的军官,误打误撞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被女孩子给强了——
任欢冷笑。
“你特么逗我呢!?我任欢的女儿居然还能强了个体魄强健的男人!?”
“……”那个时候,秦骁百口莫辩,就特尴尬了。
……
其实,任欢也知道那种情况怪不了秦骁。
可知道是一回事。
消化理解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
她就是生气!
生气你懂吧。无范围攻击,总之我不高兴,你也别想舒坦了。
一个母亲的心态永远是护短,永远是自家闺女是对的。
当时的任欢洁白的指节就这么用力敲了敲桌子,强词夺理地骂:“你特么是特种兵军官对不对?一个女孩子,就算是被下了春药,你要是不硬,她就算中了一吨的春药,难道还能强了你!?”
秦骁哑口无言,被看上去优雅地和油画似的岳母几句大白话,说得脸红脖子粗——从此放弃了在岳母这边的辩解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