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蜜”友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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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徐恣唯还在圃井派出所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这个派出所的辖区虽然相对偏远,但是一些有钱人的别墅或者第二套房子在这里的不少。也有一些让她想要去买还是下不去手的小区。

    那些小区附近有几个购物广场,人气不错。

    案子就发生在了一个名为驭湖名邸的地方,被害人居住的房间在6楼。

    被害人的小姐妹仇玢报警的原因是,被害人赵音华本来邀请她这个时候去她家,然后去看电影。仇玢打电话没有接,敲门没有应,并且也听到了里面手机的铃声。她又打了赵音华其他小姐妹的电话,全都表示这两天没有联系。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理暗示,感觉好像有点点异味。

    她思前想后,走到了四层又上去,还是报了警。

    圃井派出所就派了徐恣唯和她的同事宗新磊去看看。这个时候,还不能确定有多严重。

    这幢楼没有全售出去,赵音华的对面就没有人住。

    没有撬锁,没有破窗,房间里也没有明天打斗的痕迹,赵音华只是趴在地上,头部有血,其他地方好像没什么伤口。旁边放着应该是凶器的有锐角的雕塑底座。

    后来的尸检结果也表明,就是锐器打击导致颅骨骨折死亡。作案手法很单纯。

    痕迹检验什么的,似乎没什么必要。

    这女人很“好客”,三天两头都有朋友小姐妹来玩,而且似乎没有工作。

    后来发现了,赵音华曾经给比她大了20多岁的男人生了孩子,孩子表面上给了那个男人家里养,随后每过几个月就会有些“辛苦费”。

    本来周围的人是不知道这个事情的,直到她死亡,那个男人不太熟悉的亲戚朋友们,还有这个女人的新交的“小姐妹”才知道实情。

    看样子,这个男人并没有作案嫌疑。经过询问排查,这些小姐妹,要说动机,好像“厌恶”的程度也就相似。

    赵音华得到钱很容易,因此用小礼物就能收买到其他人的“崇拜”,她有意无意暗示着自己的小姐妹,何必要认真工作呢。

    在赵音华倒下的客厅里,没检出什么相对她来说“陌生人”的毛发指纹等痕迹,所以理所当然首先熟人作案。

    熟人的范围真的不小,圃井派出所只要有那么几个人,这次毕竟是影响比较大的刑事案件,于是和藏丘分局共同侦办。

    根据商场外道路的监控能够看出来下午四点零三分的时候赵音华进入了商场,商场内的监控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很快在商场里没有了踪影,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商场里有人证实看见了她,但也就是远远看见而已,也许后来去了厕所等没有监控的地方。

    商场有几个门,并不是所有的门都能看清进出的人群。好在不是很有必要从四点看到闭店这段时间,因为在5点10分又看到她往自己住的楼走的监控录像。

    对人的辨别几乎都是根据衣服认出的。

    这是一件比较特殊的衣服。

    衣服的本身长得不是太扎眼,应该说是低调有气质,底色是藏青色的,在灯光、阳光下有着略微华丽的蓝绿色光泽,很漂亮的布料。不过没有光线的时候,就显得普通了。

    而这布料做出的衣服,在这家商场里算得上是数一数二贵的牌子了,而且上市没多久,没有折扣。

    这个品牌的营业员对赵音华印象比较深刻,她买了两件,是同布料的微微不同的款式,就是为了送给和她一起逛街的闺蜜。

    衣服本身因为品牌的关系在整个枫州市内都没很多,更不要说几乎是原价买下的人了。

    真是十分阔绰。

    不过营业员也记得,当时一上来就夸这间衣服的,就是赵音华的闺蜜之一闻晓珏。也许就是她对这个布料的赞叹,才帮助营业员可以顺利推销出去。

    看上去就像是闻晓珏“讨”来的衣服。

    营业员说着这只是自己的臆测,不要当真。但有人觉得,这就是真的。

    闻晓珏理所当然成为了比较重要的观察对象。

    这个时候,有人提出了,这会不会是闻晓珏穿着赵音华的衣服,伪造了作案时间。但是根据赵音华倒地的样子和地上没有擦干净的灰尘、少量垃圾还有饮料的痕迹,不能认为她的衣服脱下来过。

    后来则又衍生出来,会不会是闻晓珏穿着自己的衣服,稍微做了点改装,进入了商场,伪装成她就是赵音华。

    她们两个从外形上看,还挺接近的。

    但是闻晓珏说,她们两个本来是约好了要穿闺蜜装喝下午茶的,但是她忘记了这件事,那件衣服在前几天拿去干洗了。

    这个从干洗店里也得到证实。

    随后再衍生出来的是,在整个枫州市范围内,询问有谁买下了这两件衣服,买下的人和赵音华有没有联系。

    毫无收获。

    对闻晓珏有再多讯问,也只能理清楚,当天是她和赵音华是约好了喝下午茶,先在商场碰面的,她出门时自己的妈妈还问她,怎么不穿那件很贵的衣服,她说拿去干洗了。自己到了商场后,干坐在西南门附近的休息区等了会儿,后来转悠在书店、化妆品柜、品牌服装那些地方,一直没等到,就回去了。

    没打电话的原因是,手机忘记充电了,所以只发了几条汇报自己在哪里的短信。

    她的说法被很多店员证实了。

    她出去的时候就是自己一个人,除了化妆品的小小的纸袋以外,基本就是怎么进来怎么出去的。

    她的迷你挎包和纸袋都不像可以装一件上衣的样子。

    同一个大门的监控明确看到了她出来。

    她穿了一件水蓝色的衬衫,脖子处用白色的丝巾做了个结。这样看来加上赵音华的就是两件高领的衣服。

    然而一切的猜测都是猜测,始终没有证据。

    看了许多次录像之后,徐恣唯提出了一个假设,进商场的“赵音华”穿的并不是自己买的衣服,而是自己做的。

    区别在于衣服在脖子和袖子的地方褶皱的处理的不同,但这不排除只是不同批次或者体型和动作的原因。

    还有就是这件衣服泛出来的光泽。好像浅了一点,蓝绿调不是那么明显。但也可能是不同光线的原因。

    她发现周围的人似乎对与这个差异没有感觉。而且这不能成为证据。

    再之后她有大胆提出,闻晓珏看不出哪里藏着衣服,就是因为她同时把两件衣服穿在了身上,藏青色在外时,衬衫解开最上的扣子,衬衫在外时用丝巾挡住里面衣服。小包内藏一条丝巾还是足够的。为了不让外面光照后透出奇怪的颜色,所以穿了同色系的。

    她的猜测确实给了希望。

    然而始终没有证据。

    迫不得已,藏丘分局的领导下令,放出一点风去,看看嫌疑人会不会露出马脚。

    但当时也没有收获,闻晓珏照常生活。

    直到两三个月后,她来自首了。

    杀人的原因是因为觉得赵音华总是看不起她,利用她做这做那,使自己有了落败感。

    而自首的原因,她说是发现了,没有赵音华,生活空虚得,仿佛无法继续。

    这次是警方输了。

    知道了闻晓珏自首的那天,徐恣唯仿佛出现了幻听,是闻晓珏模模糊糊说着:“不是说好很安全的吗!”

    尽管闻晓珏是自首的,但她自己供述的作案手法,和徐恣唯猜测的大致相同。

    徐恣唯被藏丘分局要了过去,于是认识了与程峪诜是高中同学的前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