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寻保镖

地毯式闯红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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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来看看你赔了多少!”王建业瞪着他,又瞟了眼刘怡的胸,招呼道:“别愣着了,带我去看看业绩啊!”

    其实王建业今天真正的来意很单纯——看刘怡。昨晚喝酒的时候,他听秘书说儿子找了个很媚很性感的女人,绝对不是省油的灯,所以他就来了。

    不过这老东西可不是想给儿子把把关,而是想看看这女人到底有多勾人。。实际情况是方才下车刚打了个照面,他就被迷住了。

    王建业想要的东西,费尽心机也要弄过来,万一弄不过来,那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就算对方是亲身儿子也不例外!如果连这狠心都没有的话,当初他也成不了全县首富。

    梦中情人的身影消失在酒楼中,看客们砸吧着嘴,期待下一次见面,后悔出门没带相机。

    “谁要她照片?来我这买!”街对面有个照相馆,照相小哥眉飞色舞地叫道,在他左手边有架相机,镜头正对着刘怡刚刚站的地方。

    “多少钱一张?!”

    “给我来两张!”

    胆大点的男人们围了过去,而那些老婆孩子在身边的,只能愁眉苦脸地看着他们,嫉妒。

    望着这群激动的男人,何逍觉得很有喜感,只是几张美女图而已,至于这样吗?答案是至于。

    这个年代电脑很稀罕,美女衣着暴露的照片就更是少见了,而作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民,就只能在某些杂志封面上才能欣赏欣赏她们。

    这些男人们年龄二十几到四十几不等,但他们对于这方面的见识,可能还不如2015年十来岁的高中生(现在的孩子太特么可怕了,上次我去亲戚家,11岁的表妹看电视上一个男的拿着个避孕套,问我那是什么,我说我不知道。。然后过了几秒,她弱弱地说,其实我知道那是什么。。)

    也许他们还是单身汉,也许家里已经有了个糟糠之妻,但谁能不想看看美女养养眼呢?更何况是那么吸睛那么诱人的美女。

    从刚才王建业的神情中,何逍看出了端倪,那老小子既然会觊觎江静,就不可能不对刘怡动心,他可不像王涛那么怂,借个酒劲就能把刘怡给强上了。

    有了他从中插一杠子,事情就麻烦多了,何逍决定明天就把刘怡约出来谈谈,了解一下她到底是怎样的女人,值不值得自己去保护。

    望着照相馆门口此起彼伏的人头,何逍忽然在想一个问题,这群男人,包括陆升王涛王建业在内,如果知道自己睡过刘怡,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想着想着,他就嘿嘿一笑,倍儿爽。

    菜做好了,爸妈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炖了个大肘子,炖得稀花烂,诱人的肉香把看热闹的几人从门口拽了回来。

    吃完饭,陆升就迫不及待地回宾馆,把自己关到屋里开始工作。现在,这个方案对他来说无比重要,因为是要拿给天使投资人看的,自己当年失败了一次,这次必须要成!

    听陆升说做好方案大约需要一周,何逍便准备着手做其他事情,第一件事——保镖。

    陈直的几个退役战友都不在本县,有个甚至还是外省的,何逍之所以不辞劳苦也要去找他们而不用本地的黑道,是因为黑道大多都靠王建业的生意养着,起了冲突肯定特么的反水。

    “你的战友都怎么称呼啊?”驱车在乡间小道上,浏览着路旁的原生态风景,何逍惬意问道。

    “呵呵,我们都不叫名字,叫代号。”路面越来越差了,陈直只能放慢车速。

    “你的代号是什么?”

    陈直貌似有点不好意思,笑了笑说:“二郎神。。别笑话我!”

    “哈哈,为什么叫这个?”在何逍的印象里,特种兵的代号都应该是xx狼、xx鹰、xx虎之类威猛点的,二郎神是什么鬼?

    “因为我们是特种兵中的精锐,经常需要渗入敌后执行任务的,这样的代号不像代号,比较稳妥不容易引起警觉。”说到这里,陈直又笑了起来,得意道:“接下来我们要去找的这个人,代号是哮天犬。。”

    “呃,估计他看到你会有心理阴影的。”

    路过一片小树林后,总算上了大马路,看着前方,何逍觉得眼前的场景似乎有点熟悉,仔细想了想,哦。。

    “在前面那个路口左拐,我要去找个人。”他说。

    这是通往那老头儿家的路,就是那个送清代瓷碗给自己的老人,算起来大概有两个月没去看他了。

    荒野,路很差,丛生的野草在车身上刮了不少印子,租来的奥迪,回去还要刷刷漆才能还给人家。

    何逍为什么不自己买辆车?因为他觉得,要买就买好车!不是他虚荣,而是因为他爱车,算是半个车迷了,那些普通车实在吊不起他的胃口。

    原野,小河流淌,在一棵老树下,有座小屋,小屋前的木凳上坐着个老人,正在眯着眼抽烟。

    好熟悉,何逍下车,快步走去。

    “嘿,老头儿!”他笑着叫道,老人很古怪,就喜欢别人叫他老头儿。

    “哟,后生!”老人很惊喜,颤巍巍地想要站起身,但还是跟原来一样,好几秒都没站起来。

    “您慢着点!”何逍忙上前扶住他,生怕那把老骨头折了。

    前些日子送给老人的小狗崽儿长大了很多,已经跟个婴儿差不多大小了,长得很帅,放到城里肯定能成为万狗青睐的“种狗”。

    “小白,一边儿去!”老人轻轻踢了它一脚,让它给何逍腾地方。

    “大爷您以前当过兵吧?”陈直说,从老人的身上他看到了军人所独有的气质。

    “哟,这还有个小伙子呐,没错大爷以前当过,现在老喽。”老人转过头,注视着他。

    陈直点点头,微笑道:“狙击手?”

    老人一怔:“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也当过兵。”陈直挺起胸膛,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好小伙儿!让老头儿我猜猜,你该是特种部队的吧?常规部队的没这么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