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月明华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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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珠知道,齐瑜之所以提出要娶她进门,主要是——她的眼睛,瞎了。

    三天前,明府的一间耳房走水,当时,就明珠和她庶妹明菊呆在里面。齐瑜赶到时,大股大股的浓烟如墨云弥漫耳房,明珠本来以为齐瑜最先救的该是自己,然而,事实恰恰相反,齐瑜最先救是她的妹妹明菊,是明菊!

    明珠眼睛瞎了,是被大股大股的浓烟所熏瞎的。假若齐瑜早救她一步,哪怕仅仅一步,她的眼睛,也不至于会弄成这样。

    “三郎,当着众人的面,不怪伯母我说句倚老的话,咱们家珠儿眼睛已然如此,假若你和你的令尊真要毁婚,伯母自然也不会说什么,只是,你现在说要马上娶她,你可知道,你将来所娶的妻子,她是个手拿不动针、坐捻不得线、行动处处要人搀扶伺候的睁眼瞎子?三郎,即便这样,你也一点不计较么?”

    明府大厅内,华灯幻彩,气氛空前肃然。明珠的亲生母亲——明府的大太太陈氏在听到齐瑜提出那句“马上娶明珠进门”,当即眼眸一亮,决定当着众人的面,让未来女婿发誓了又发誓,笃定了又笃定。说来,这是个睿智精明、善于斡旋各种世故的中年妇人,这番推拒措辞,用的不过是欲拒还迎法,为的是预防小伙子一时头脑发热,转瞬间说出来的话就如洪水淹粮仓,一下子就泡汤了!

    “是,伯母,伯父,请您们放心,若小侄言辞有半点虚假,愿意接受伯父伯母责罚问罪……”

    立在大厅中的年轻公子温文夙敏,雍容尔雅,他的声音依旧清朗若雪,他的语气依旧淡静平稳。

    明珠一直偷偷躲在屏风之后,自从失明之后,明家一直担心齐家会因她的眼瞎而毁婚,现在,两家长辈聚拢一块,母亲的话她听见了,齐家人的慷慨大方信守承诺她也听见了,这场交谈足足进行了两个时辰,这两个时辰里,她本来是一直面无表情听着的,然而,当厅上那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男音、在一遍遍肯定回答说是后,明珠背靠着屏风,终于仰着头,闭着眼,任由大股大股的泪水飙涌而下:“他还真是大好人,真是个大好人呐……”

    她笑着,微微勾动的嘴角扯出一抹最具讽刺的力度,她想,一个人可以将承诺誓言说得如此简单流利,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君子秉性”、所谓的“大仁大义”吗?

    ——齐瑜,是明珠自小一块长大的青梅竹马兼未婚夫婿。

    京都城内的齐明两家算是多年世交。齐家世代官宦,明家则暴富皇商。明珠的母亲陈氏怀着她那一年,齐瑜刚满三岁。由于双方母亲是相交多年的闺中密友,两个人串门来往常常乐此不疲。某日,两人吃着茶,齐氏突然指着陈氏的肚子问三岁儿子:“三郎,你说说看,伯母肚子里的是弟弟还是妹妹?”“妹妹。”齐瑜笑盈盈回答着,小小的人儿,五官精致,眉目如画,生得如玉雪堆出的一般。待他回答完之后,众人也都笑了,他的母亲乔氏更是笑得乐不可支:“好好好!如果是妹妹,那以后就让妹妹做你的媳妇儿好不好?”

    “好。”

    就这样,他们订了亲——是娃娃亲。

    齐瑜性格偏淡,不善言辞,说好听点是沉稳内敛,说难听点,他这个人简直让人闷得发慌。相比之下,明珠则野性顽劣多了。犹记年幼孩童之时,齐府与明府挨得很近,长辈们为了培养她和齐瑜的小儿女感情,便常常让两孩子在同一个塾馆念书学习字做功课。齐瑜喜静,明珠则喜动;齐瑜喜欢独处,明珠则那儿热闹往那儿钻。齐瑜习得一首好字,明珠气不过,便故意打翻墨汁弄得他一脸黑渍。那个时候,明珠不明白她为何老喜欢捉弄齐瑜,后来渐渐大了明珠才发现,这不过是她想引起齐瑜注意的一种方式而已。

    明珠喜欢齐瑜,喜欢这个和他从小一块长大的青梅竹马兼未婚夫婿。齐瑜是琼林宴上的新科才俊状元郎,年纪轻轻进入工部成为五品侍郎,众人眼中,他不禁俊美、优雅、多才、家世显贵,还是汴京城内数一数二的翩翩佳公子。明珠庆幸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庆幸自己出生在明府、可以早早地和这位公子缔结良缘,并且,她也和天下间所有处于深闺热恋中的女孩一样,常常不自觉在其他同伴们面前流露出这样一种骄傲神色:“瞧,这可是我明珠的未来相公,你们都别打他的主意!”

    明珠太得意了,她对她和齐瑜的未来总是自信满满、把握十足,却从没想过,她的这位青梅竹马,是否也和她一样看好这门亲事?

    同时,明珠也太粗心了,她的粗心个性,造就了待她发现日常被她疏漏的某种细节之时,是不是已经悔已晚矣?

    “明珠,你太任性了,为什么就不能稍微收敛一点?比如学学你的妹妹,不学别的,就学学她的温顺娴静也好?”

    明珠的妹妹,正是明珠同父异母的庶出妹妹,明府的明二小姐,明菊。

    明菊个性温婉,姿容秀雅,和明珠的野性活泼飞扬跳脱完全不同。明菊除了针织女红,就连琴棋书画也是无一不精。在很多人眼里,明菊不仅举止端丽,深得府中上下人心,更是众人眼中的淑女加才女的完美典范。小时候,三个人在一个私塾馆里做功课,明珠是学问最差的,齐瑜是最好的,而明菊,却是唯一能和齐瑜比肩媲美的大家闺秀了。

    齐瑜对明珠说这话时,那是今年暮春他们三个刚刚从京城的西郊游春回来。

    当时,天青水蓝,满城的飞絮濛濛飘洒如雪,三个人走在杨柳堤岸上。齐瑜在前,明珠和妹妹明菊则走在后。齐瑜穿着件月白广袖澜袍,侧帽轻衫,飘逸如竹;明菊则穿着见水青色缠枝挑线长裙,清丽雅致,人淡如菊。明珠发现齐瑜的目光会时不时落在妹妹娉婷纤秀的身影上,她心里很不舒服,再一看,她的妹妹明菊,也同样失魂落魄地,时不时扭过头朝齐瑜投去哀婉一瞥。

    明珠至今记得,他们当时对视的眼神多么深刻、默契、眷恋情深,仿佛周遭的一切都与他们不相干似地,仿佛自己也与他们不相干似地,于是,明珠胃里的酸泡咕噜咕噜一冒,陈年的醋坛彻底打翻:“呵,有些人眼睛是张在脊背还是怎么着了?要看怎么不眼对眼的看个仔细呢,这样多累是不是?”

    她酸言酸语挖苦着,明菊听得这话,立即蹙着眉,两只秀眸不可思议望着她:“姐姐,你在胡说些什么?”

    明珠没有出声,她冷笑着,装作不经意扯扯嘴角,把脸一扬,继续走她的路。事实上,她多希望自己可以大大度度像往常一样,对这些芝麻小事毫不计较介怀,然而,不知为何,每每事关齐瑜之时,情绪总是容易失控。

    “明珠……”而齐瑜,也就在这个时候,对她说了上面那句:“你太任性了,为什么就不能学学你妹妹,不学其他的,学学她的温顺娴静,哪怕稍微收敛一点也好?”

    那天的路走得似乎特别漫长,明珠,从来都是一个不拘小节、随意洒脱的性子,可是那天,她的心仿佛不自觉种下一个东西,那个东西,沉甸甸的,吐不出,按不下,让二月的春光立即变成寒冬腊月,以至于后来的好长一段日子,她大门也不出了,二门也不迈了,只是闷声把自己关在房里,单手托着腮,常常一个人对着窗廊下的鹦鹉自言自语:“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真的喜欢我变成她那个样子,我会努力的,真的,我会努力……”

    她让奶娘把平时看都懒得看一眼的琴啊棋啊书啊绣绷什么的统统拿出来,并对奶娘说:“奶娘啊奶娘,你干脆教我怎么做一个淑女吧,比如,这淑女该怎么笑,怎么用饭,怎么走路,对了,还有怎么绣花……哈,我这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的!”

    她咧着嘴,表面上,只是装作兴致突临的样子,然而,接下来一段日子里,明家素有“刺玫瑰”之称的明家大小姐明珠、整个人如鬼上身似地开始用功起来。头悬梁,锥刺股也就算了,为了当好一名淑女,她甚至用一根细绳绑着自己的双足练习走路。众仆妇不知这位姑奶奶要干什么,只是随处可见这位大小姐一跳一走的身影徜徉在明府各大花园,手拿着一把小纨扇,时而扑蝶,时而喂鱼,那笨拙可笑的模样,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啧啧,人都说东施效颦、邯郸学步,我看咱们家这位大姑奶奶,就这气质,哎,怕是一辈子也学不了二小姐那样了。”

    “呵,学不了就学不了咯!谁家人家是嫡出的,天生的好命,管她是东施还是西施呢!”

    明菊的生母旷姨娘房中,每每几个牙尖嘴利的丫鬟们瞧见了,都忍不住背地里噗呲一声,大吐刻薄之语。

    然而,即便如此,明珠的这番努力对于齐瑜来说,依旧是隔年的春联——没得一丝用处。

    明珠永远记得自己最后一次看见世间光明的那个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