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第八章数斯·打赌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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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了一万点暴击的我也顾不上问尘寰为什么会跑到这里了, 简单收拾了下自己身上的血迹, 再用个法术让普通人看不到自己身上的伤势就火急火燎的要去买材料,却被尘寰拉住。“你要去哪?”

    “买材料画真符。”我回答。

    “你画符需要的材料山庄多的是。”

    “之前不是用完了吗?”

    “我又补了货。”

    我闻言掉了个方向。“那就回山庄,麻烦你帮我办一下出院手续。”

    “你还是留在医院吧,要的东西我去帮你拿。”

    我说:“这么一段路, 我撑得住。”

    “不是这个原因,外头现在挺乱, 你若是离开旱魃的地盘,刚才的事会继续发生。”

    我默了一秒,终是道:“这是乱成什么样了?”

    “正义的人听说了之前少凰与仙人打架的事。”

    “那又如何?”

    “那两位的交谈, 听到的人不少。”

    我还是不懂。“所以?”

    “正义决定为民除害。”

    我似笑非笑。“恐怖分子为民除害?”这是开的哪门子玩笑?太搞笑了吧?

    “猎杀一个非人族群的神仙会是非常辉煌的一笔战绩, 必定名留青史。”

    我佩服不已。“以前听说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可从没听说人有多胆,就有多强, 强到能猎杀神仙。”尤其是少凰那种非典型性神族暴君。

    “不,他们以为是你?”

    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我是神民。”

    “神仙下凡历劫。”

    “正义的脑补能力真心强大。”我无力道, 这可真是人在医院躺, 锅从天降, 倒霉催的。

    “话说, 这半年我昏迷不醒, 他们怎么就没趁机杀了我?”我很是诧异,昏迷不醒处于植物人状态的我绝对是最好杀的。

    “这里是旱魃的地盘,阿吉说他很厉害, 在他的地盘你会很安全。”

    我默然无言,旱魃不厉害,没法解释我这半年是怎么活下来的。当然,我相信把我留在小姑姑家里我也能活下来,少凰若是连个人都护不住,她也不会洪荒时代最令人抓狂的非典型性暴君了,所有人都等着看南明因为因果深重而倒霉,结果倒霉的就她一个,还是处罚可有可无的那种(我是真觉得可有可无,滚滚红尘根本污浊不了少凰的道心,而千万年于上神而言虽长,但它们不被杀掉,可是能活到世界末日的那一日)。也因此,少凰若是想保护一个人,那么她想护着的人或事物,绝对不会有事。

    不过,我也庆幸这些家伙没把我托付给少凰,死不了可不代表不会生不如死。

    少凰那家伙太自我,洪荒时代她一个扛所有因果,绝对没问过她族人的意见,呃,估计引外敌入侵转移注意力让天道权衡利弊饶过少凰这个顶级战犯一命的事,她族人也没问过她的意见。

    少凰没有考虑过,也可能是不在乎她死后她的族人会不会难过。

    反正,我要是她的族人,而她也真的死了,我是绝对会落下一辈子的心结。

    保护臣民是王的义务,但这样的牺牲,总感觉过了,虽说发动战争的是少凰,但她的族人都是赞同的,前前任王死得莫名其妙,先王更是死得极为不名誉,名声算是毁成了渣渣(孟凰若是有名声可言的话),就算是包子也会变成活火山,何况南明神族还不是包子族。

    不过,再怎么样,少凰对南明神族终究是极为上心的,不然南明神族八成会是浮初界的前车之鉴。然而,少凰对我,绝对没有对南明神族那份上心,因此我一点都不怀疑,若是我被托付给她,麻烦上门时她八成会借用我的躯体,然后,我会醒来,但醒来的还是不是我就不一定了。躯体是原来的,灵魂也是原装货,但是,把白纸丢进墨水里染成黑的,你还能摸着良心说那是一张白纸吗?

    只是,旱魃如此厉害,又是肉食重种,君长青真是心宽,竟然敢将这么一个不管是主食还是配菜都是人族的物种留在鹤城。唔,说起来,鹤城虽然不乏人口失踪事件,但还真没哪件是旱魃做的。

    招惹了旱魃的人族就没一个是被杀掉的,旱魃也就是拿抽血的工具抽其三分之一的血液做为教训。

    嗯,三分之一的血液,虽然一下子被抽掉这么多血液必定元气大伤,身体大不如前,但想想那些被妖怪给整个吃干抹尽(字面意义上的吃干抹尽)的人吧,三分之一的血液真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旱魃抽人血液和偷医院血库血液为食,怎么都比他去大街上猎人吃要好。

    虽然对旱魃这般强大的存在纳闷不已,但我还是接受了尘寰的建议,我在医院里等着,他回山庄去给我拿工具。

    回了医院也没回病房,就在医院落下晒太阳修炼,顺便修复身上的伤势,虽然用了法术让别人看不到,但并不代表就真的不存在好不好?而且,看不到我伤势的也只是人族,非人生物......

    猫头鹰呆呆的看着我身上的伤口:“庄主这是?”

    我摆了摆手表示小事。“猫头鹰还挺守信的。”我都要忘了这茬了,没想到她竟然还会来,尤其是看到我身上有伤后还敢靠近,也不怕我吃了她进补。

    猫头鹰一脸恼火的纠正。“我是数斯,数学的数,斯文的斯。”

    “知道了,猫头鹰小姐。”

    猫头鹰:“......”

    我好奇八卦的问:“之前那个男的是你男朋友?”

    猫头鹰点了点头。

    我很是诧异。“他是人族呀,你是天生妖族。”这也太不搭了吧?

    人/妖跨物种恋不是没有,但很少,尤其是数斯这一类远古妖族,生而为妖,拥有灵智与漫长的寿命,它们懂得更多。

    人族自诩万物之灵,但实际上,除了我老娘和解忧那样的奇葩,不少妖族与大部分神民都视人族为低等生物。脆皮、心思复杂难懂(妖族就算凶残,本性也多是直来直去,无法理解人族为何能够满口谎言,而人族,大部分妖族与人族交往都是被卖了还傻乎乎的帮人族数钱,不过反应过来后,绝对的实力也足以碾压情商上的差距).....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人族的寿命太短了,朝生暮死。因此,与人族谈恋爱,若只是采补或游戏人间倒也罢了,可若是动了真心,那需要很强大的心理素质。

    老娘是让老爹修炼,以增长寿命,不过,老爹那资质,他再怎么修炼也活不过纯血神民的老娘,因此没有意外的话老娘最终还是要看着心爱的人死去。

    至于解忧,心理医生就是心理医生,心理素质杠杠的。我估计她应该是那种人族还活着的时候就好好过日子,等人族死了则开始学着放下的类型,或许需要几百年甚至千年,但我相信,以她的心理素质,这只是时间问题。

    猫头鹰,错了,是数斯小姐,她之前看赵磊的眼神告诉我,她是认真的,不是采补(一个病人也没什么采补的价值),也不是游戏人间,是动了真心。

    真是无法理解,人与妖的相恋,可是鲜有善终的。

    妖族的心性大多单纯,就算是恶妖,也大多直来直去,而人族心思复杂浑浊。心性与心思都决定了一个人对待一件事的态度,妖若是爱上一个人,那就真的将人放进了心里,千百年难以忘怀,而人族,别说人死了,就是没死,也结为夫妻了.....一百对人族夫妻,至少一半会在十年以内离婚/变心,而人与妖结为夫妻,别人是七年之痒,这种,能不能熬过三年都是个问题。不是每个人都有老爹那心理素质,晚上抱着个冷血动物,就算摸一把摸到的可能是冷冰冰的鳞片也能兴致不减的继续亲热下去(破天荒的觉得,老爹大抵投错了胎,他原本要投的肯定不是人胎)。

    数斯这是飞蛾扑火呀。

    勇气可嘉,也愚不可及,天下间的好妖那么多,看上谁不好偏偏看上朝生暮死的人族?

    “赵磊他是个很好的人。”数斯红着脸说。

    我呵呵。“他就算不死于羊癫疯,顶破天也就活个七八十岁,而你,只要不是中断修炼,也不被人给杀了,再活一万年都不是难事。”

    数斯:“.....”

    我继续道:“而且,他还不知道你是妖,以为你就是个普通人,再过个三五十年,他是垂暮老人,你仍旧是这么一副模样,你确定他能接受?”

    每个男子都希望自己的妻子永远年轻漂亮,不少男子找小三,打的幌子就是受不了家里的黄脸婆,但真的是受不了黄脸婆?就算有,那也不过是一部分原因。原因?如果妻子真的永远年轻漂亮了,我以靁之名发誓,人族的男子绝不会觉得满足,他们只会觉得恐怖,觉得害怕诡异.....愉快满足什么的,省省吧。这难道不能证明,男人会找小三,妻子会变老并非主因?真不会变老了,仍旧会找,因此,主因应该是腻了,美食再好吃,吃个十年八载都会想吐,想换口味很正常。究其本质,不过是人的劣根性,天性而已。

    数斯奇道:“你怎么知道他不知道我是妖?”

    我理所当然道:“他若是知道,你这会就应该被他给下锅炖了,绝不可能好端端的在这跟我说话?”

    数斯道:“不会的,赵磊不会那么做的。”

    我笑:“哦,不如打个赌?”

    “赌什么?”

    “赌他会不会吃了你。”

    “他不会的。”

    “有自信,我喜欢,不过很多事情,不到最后一刻,你是不会知道结果的。”便如尘寰,曾经我相信他是我的朋友,愿意为我两肋插刀,但真的豁出命,我从来都没想过这种问题,因为这种问题只有死亡真的降临时才有可能知道。不过,死亡真的跑来时,他证明了他是能够做到的,尽管这给我带来了一个令人头疼的后遗症。

    “庄主想要什么呢?”

    “赵磊看上去挺筋道的。”我脱口。

    数斯茫然的看着我。

    这姑娘肯定没吃过人,不过,本庄主现在这是怎么个情况?怎么瞧着个人都会掂量一下对方吃着筋道与否?

    我疲惫的抹了一把脸。“我开个玩笑而已,只是闲来无聊,就与你赌一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