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2章 杀伐果断,冷静分析,拿着药锄的斗篷人

南婉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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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知皇假做迷蒙的睁开眼,略微抬头向来人看去,便见那名被唤作老三的已提刀走到了她面前,另一人离她还有十丈远的距离,不由凤目微敛,在心里计算起来。

    若她现在用手弩射杀了眼前人,另一人必会见势不妙跑走。

    从他们刚才的谈话中,已可确定他们还有四名同伙,而她的手弩只有四发箭,若跑走的人去而复返叫来余下同伙.....

    不行,现在还不是最佳的动手时机。

    只要动手,必须将这两人都杀了,不能放过任何一人。

    “老....老大!美人!老大!这里有个美人!”老三看清林知皇的脸,握刀的手霎时收了力道,激动痴迷道。

    “别他娘的发癫,将人赶紧杀了!不能留有人证!等摸了钱,哪家妓院的美人俺们挑不得!别他娘的....”

    被叫做老大的人,边走边数落老三,然而在看清林知皇的脸后,数落声戛然而止,咕嘟咽下了一口唾沫。

    “真的贼他娘的好看啊!胸也大!”

    老大在看清林知皇容貌后,杀心微收,提着刀快步走过来。

    “老大!俺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这要卖去青楼,不得值个百两?咱们发了啊啊!哈哈哈!”

    老三面露淫邪之色,激动的蹲下,直接伸手朝浑身尽湿的林知皇胸部位置摸去。

    然而他的手才伸到一半,就感觉到眉心一凉,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后走过来老大见老三突然全身一颤,向一边倒下,立即意识到不对,连忙拿着刀往后退。

    林知皇哪能让他跑出手弩射程范围,忍痛面色冷寒地腾坐起身,扬臂向他后脑射去。

    短箭斜穿过那老大的后脑,从他前嘴透了出来。

    “啊啊啊啊!”

    老大没死,仰头嘶声惨叫,边叫屁滚尿流的往前跑。

    林知皇见人没死,捡了那老三原本拿在手里的军刀,强忍胸下钝痛,毫不犹豫地提刀向老大所跑的方向追去。

    箭矢已用两根,没必要再浪费,林知皇决定直接追上去补刀。

    老大跑了十余丈就眼前发黑倒在了地上,哀嚎着回头,就见林知皇一身红衣单手提刀向他追来。

    老大见此情状,如见鬼魅,叫得更是凄惨,强撑着不让自己失去意识,手脚并用的向前爬,妄图逃离此处。

    这哪里什么绝世美人,这分明是杀人不眨眼的活阎王!

    可惜这道理他明白的太晚,还没爬出几步,他就听到身后有刀挥来的破空声。

    下一刻,河滩边鲜血喷涌四溅,老大的头颅只剩一半还挂在脖子上,彻底断了气。

    林知皇连杀两人,远比她自己想象的冷静,她有些闹不清楚长在红旗下,从未杀过人她此时为何会如此冷静。

    天空雨停,林中顿静。

    林知皇的眸光从老大的尸体上移开,垂眸看向自己尚还光着的脚丫子。

    因为她刚才情急之下奔跑追人,脚底被棱角不平的碎石划伤,现在她所站的泥地已是一片血红。

    雨停了,陆续有人会上山,或是采摘,或是劳作,她得尽快离开这里。

    林知皇抬刀甩了甩刀上的鲜血,用刀面照她现在的模样。

    那两个死人都说她极美,让她看看这身体美到什么程度。

    刚刚杀过人的刀,甩掉上面的血,依旧是光可鉴人的。

    林知皇很快就看清了自己现在的模样,青丝如瀑,眉清如黛,琼鼻高挺,粉唇饱满,唇线弯翘,凤目清窈含威。

    嗯,甚美。

    美与威相合,见之忘俗。

    竟有人能长成这样。

    林知皇心里如此想着,却丢刀蹲下了身,不带一丝迟疑的在河里抓了把淤泥,径直往脸上抹。

    抹完了泥,林知皇迅速开始脱身上所穿的朱色绣金丝蛟龙纹长袍,又单手捡起刚才丢下的刀,将袍子上绣金线最多的两块部位给割了下来,将两只伤脚裹的严实。

    做完这一切后,林知皇走到那掉了一半头的盗墓贼身边,单手扒了他的鞋,穿到了自己裹了布的脚上。

    扒了这盗墓贼的鞋,林知皇还不忘还施彼身,干了他之前干的伙计,将他从头到脚洗劫一番。

    最后从这盗墓贼身上摸出了两块指状玉,和几块碎银、还有许多铜板。

    林知皇一看那玉的形状,就断定这乃墓中窍玉,连忙丢了玉,重新蹲去河边狠挫净手。

    这盗墓贼倒是什么都盗,还将这东西贴身放,忒不讲究!

    净完手后,林知皇沉着脸将搜刮来的碎银和铜板放入腰带里,提着刀又到另一名盗墓贼身边,如法炮制了一番,这次只摸到了几个铜板和火折子。

    林知皇将这些搜出来的钱财都妥帖收了起来,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是还没点钱财傍身,寸步难行。

    有钱,才能不慌,才好筹谋后事啊。

    林知皇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搜刮完盗墓贼的钱财,连盗墓贼的外衣也没放过,单手扒了下来,只往身上穿。

    这名盗墓贼是被林知皇射中眉心,直接倒地身亡的,因此衣服并没有染上血渍。

    他穿的衣裳,就普通农户常穿的衣裳,穿着这种衣服出林,可比她原先穿着那件朱色华服出林安全多了。

    林知皇穿好从盗墓贼身上扒下来的外衣,还用污泥抹了头脸,此时要没有心人仔细观察她,俨然就是一名身材消瘦的受难农夫了。

    忙完这一切,林知皇胸下处的痛感也消下去不少,快走到那名尚还有气的士兵身边,用没受伤的左手使力,将他从浅滩中拖拽出来,安置到了一旁的大树下侧躺掩藏。

    林知皇快速记下这名士兵周身上下的特征,意外的发现,只需要一眼,她就将这士兵的体格容貌,还有身上的重甲制式,以及全身上下各种细节都牢牢地记在了脑海里。

    记忆好像变好了?

    不,是变得极好。

    看一眼什么都能记住!

    这难道就是穿越带来金手指?

    林知皇心里这般想着,确定这名士兵暂时不会再有危险,便快步离开这片浅滩,向林中走去。

    进入了林中,远离了刚才她连杀两人的浅滩,林知皇边往下游方向走,边开始整理起如今已分析出的事。

    一、这具身体非富即贵,很可能是“王”。

    二、那些与她一样躺在浅滩中的兵,很可能是之前保护原身的兵,是随原身一起从上流冲下来的。

    至于原身为何会在上流位置被山洪冲下来,未知。

    三、这具身体绝对练过武,方才她拿刀杀那两名盗墓贼时,挥刀时下意识使用巧劲,且手掌虎口处皆有薄茧。

    四、若刚才那些士兵是保护原身的兵,那附近应该还有其他被冲下来的兵,他们醒来脱困后,会立即来找原身。

    综上所述,她得赶紧离开这里。

    她不是原身,没有如书中的那些穿越者一样,接收到原身的记忆,为不被发现端倪,暂时不能被这些士兵找到。

    假称失忆?一个人再是失忆,原本的性格,喜好,口味,和身体小习惯却并不会变。

    若不是特别亲近原身的人,还可以用“失忆”糊弄,若是碰上亲近熟悉原身的人,她被看穿,那是分分钟的事。

    林知皇飞快地在林中走着,绕过一棵大树,突然看见前方树后蹲着一个戴着灰色斗篷的人。

    此人正拿着一把药锄,正小心翼翼地在树旁挖着什么。

    两人这一照面,同时惊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