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食百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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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的我们,青春年少,如晨日,朝气而欢乐。

    那时的我们,不会去在乎别人怎样想,只想着,执手白头,做一场恩爱。

    那一年,我十八,我兄长二十。

    兄长喜欢上了莲华,修罗王不准,长卧病榻的他派遣摩诃也驮去杀莲华,并且将兄长关在曾经困我的牢笼里。

    兄长跪在我面前,求我去救莲华。

    但是那一日,我遇到了映雪,欢喜的我将这件事情一时抛诸脑后,等想起来,莲华已经被摩诃也驮掠走,我们一直追踪到莲花镇。

    在这一日,我吃到了美味的菱角,也收到了人生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礼物,鎏金重樱簪。

    我也不知道为何摩诃也驮并未杀莲华,但总之,依照摩诃也驮的话来说,是莲华被人救走了,至于是谁,好似并不知晓。

    所以那一次,我并未完成我的任务,但也没有更差的结局。

    兄长被关了一个月,他身体素来不好,哪里是我这种关上十年都生龙活虎的人?他也是修罗王疼惜的儿子,一个月之后就被送了出去,只是不被允许离开修罗国度。

    兄长只好拜托我,寻找莲华的下落。

    而我,便乐得在外逍遥,一边打探消息,一边与映雪游山玩水。

    也好在,那个时候的映雪颇得天地玄门看好,放他下山游历,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过的如在美梦之中。

    那是认识映雪将近一年了,是一年芒种之时。

    我们在山间游玩,我在水中游水,他在半山弹琴,闲云野鹤,美妙无比。

    但一个彪形大汉对我起了色心,在一系列的情况之下,我们闯入了蛮荒世界,当然,也结识了天谴一道,这个如今令我生恨之人,在那时却是救了映雪一命。

    我尚且记得,十岁那年,我为救兄长去寻药师苍术,苍术的条件便是一头英招,蛮荒之兽。所以我们便留在了蛮荒世界,与天谴一道同行。

    “那个时候的我们,对天谴一道充满了好奇,一直询问他的身世以及武功,但他太寡言了,说出来的话与不说同样。还是你记得,天谴一道也曾被记载入册,是为数不多的人族高手呢!”

    我微微笑着,那个时候,我无恨无怨,可以享受真美好的生活,即便现在想起,也令人动容的生活。

    “恩公,你当真要找什么吗?你可以说给我们听,也许我们知道呢?”映雪对独自在前方行走的天谴一道说着。

    后者沉默许久,我只当他不肯说了,他才说了两字:“龙族。”

    “龙族?”我奇道:“龙族不是妖界八王之首吗?恩公怎会来蛮荒世界找龙族?”

    “龙族是妖族的吗?”天谴一道停下脚步。

    “是呢!妖界有八大洪荒神兽族,为龙族、凤凰、麒麟、金狮、云象、愚疆、夫诸、冥龟,称之为妖界八王,以龙王为首。而妖皇则是要八王共同选举,或者是打败八王的妖族才能继承。”我托着下巴解释道:“恩公所寻的龙族,应该就是这八王之首吧?除此之外我并不知其他龙族。”

    “原来妖族是这样划分的,那人间所说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那又是怎样一说呢?”映雪问道。

    “那是你们人族的四象。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最难测度者便是时间与空间。青龙对应东方与春季,白虎对应西方与秋,朱雀为南方与夏,玄武则是北方与冬季。但按照现实来说,青龙只是龙族分支下的专司乙木之气的龙族,算不得强,在妖界甚至只是掌管花草树木的一个族群。至于白虎,其实应该是金狮才对,白虎是金狮王行走世间的化身。你可以看,白虎形体、声音,都会与金狮相差不多。至于朱雀,是久远前凤凰涅槃时,一只山雀撞入凤凰烈焰中,才带有了凤凰火之属性,若说朱雀是凤凰血脉也可以。至于玄武,根本没有这种东西,是人族臆造。若非要说的话,玄武与冥龟颇为相似,都具有极度阴寒之气。也许是人族有人见过冥龟,又不知是何存在,胡编乱造的吧。”

    “这样说来,那道家所说的四象其实并不存在吗?”映雪皱眉。

    “就说你修为不到家。”我笑了起来,得意地说着:“道家所说的四象只是简单指向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吗?就以道家四象杀阵来说,非得要用这四兽来压阵吗?只是只要运用时间上的变化,以及空间上的速度,就是四象杀阵最核心的东西。而四兽不过是让人感受时间与空间之时有个具象化的表达,若是我将青龙换成同样是具有乙木之气的山妖,这阵法依然可行。不过你们人族嘛,都喜欢搞些噱头而已!”

    “竟是如此!”映雪讶异道:“原来真正是我死读书,不懂融会贯通了!”

    我抿嘴一笑,心中极为自得。

    让喜欢的人仰慕自己,那是一种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流樱啊,你不是修罗族的吗?怎会对人族了解这样多?”映雪转头问我。

    “那是因为本姑娘无聊啊,本姑娘又是精神力极强之人,过目不忘还是小本事,一心百用千用才是真本事。你试过同时看一书架的书吗?”

    我从来就不同于常人,我从来都天赋异禀,我从来都是天才。

    在十八岁时打败摩诃也驮之时我就知道,否则面对修罗国度最强战将,兄长又岂会只让我一人去救莲华?

    享受着映雪满目的崇拜,我倒是忘记了一旁还有天谴一道。

    我问他:“恩公,你要寻找的龙族不会是青龙吧?”

    “不是,应该就是你口中的龙族。我要找一尾龙,取其头上双角,去救一个人。”

    “龙头双角?恩公,你这个差事不简单哦!不过我喜欢!”我转身抱着映雪的胳膊,乐呵呵的问他:“你还记得你我相见,便是莲池下的水龙吧?这仇我可还未给你报呢!”

    “这是水龙做媒,我欢喜还来不及,怎会去报仇?”映雪在我鼻尖溺爱地点了一下。

    “你知道妖界在哪里吗?”天谴一道问我。

    “恩……”我想了想,道:“我知晓大概的位置,但我并未去过,我曾看过诸世界的路观图。”

    “请你带我去。”

    “好啊,不过你这样去,妖族都会与你为敌,你不如同我一道抓几头英招,英招这种妖兽已经少的可怜,妖族英招不过六七头,妖皇也正为英招繁衍一事发愁呢。你若是送上几头英招,让妖皇送你龙角都不是不可以,更不用与整个妖界为敌,行事也会简单多哦!”

    “好,听你的。”

    “流樱,英招是什么,为何我从未听过这种妖兽?”

    “那是因为英招的记载很少。不过你们人族有一本书叫《西次三经》,其中记载的英招还算务实:又西三百二十里,曰槐江之山。丘时之水出焉,而北流注于泑水。其中多蠃母,其上青雄黄,多藏琅玕、黄金、玉。其阳多丹粟,其阴有多采黄金银。实惟帝之平圃,神英招司之,其状马身而人面,虎文而鸟翼,徇于四海,其音如榴。”

    于是,我们便走上了寻英招的路。

    那一路历时一个多月,并不简单,其中遇见了猛犸、剑虎等洪荒野兽,尤其是猛犸,便是我与天谴一道合力,也难以阻挡,我被顶了一记,气血翻涌,天谴一道则是直接被猛犸尖锐的象牙戳入肩膀,直接中毒。

    蛮兽非同与妖兽,蛮兽是未经开化的生物,智力相对低下,只懂得生存的本能,但每一个都力大无穷,天赋卓越。比如猛犸,身高可达数十丈,长达数丈的尖牙能掀翻任何阻挡在面前的东西,力大无比。更可怕的是,猛犸的尖牙有毒,能射出乳白色毒液,杀死其他蛮兽。可以说,猛犸是蛮荒世界的一大霸主。

    面对这样强大的生物,我们不需要攻击,只要靠近又会引起它们的敌意,猛犸还是群居动物,群起而攻之,地动山摇,遮天蔽日。连我也不能保证一击能杀死一头猛犸,何况数量这样多。

    那一次我们获救,是英招救了我们。

    说来也是奇迹,寻了一个月未有找到英招踪迹的我们,被猛犸攻击之时居然出现了六只!

    英招飞旋在半空,矫健而迅疾,快得只有虚影。

    我们寻了个空地休息。

    “你这伤势要用象列草救之,但我不知道象列草长成是盲目杨。”我幻出清水,为天谴一道清洗伤口。

    映雪道:“我曾在书中看过,猛犸出现的地方必然有象列草,那书上有画出象列草的模样,我去寻找。”

    我慌忙拉住他:“你不要命了吗?你功体全废,这群猛犸这样厉害,你不是去寻死吗?”

    他便笑着揉我的脑袋,将我发丝揉乱了,又整理好:“笨流樱,你忘记了,英招是猛犸的死敌,此时英招出现,猛犸针对英招来来不及,怎会在意我?”

    “但万一呢?”

    “那你看着我,如果有危险,你救我喽!”

    “但……”

    “流樱,你是对你自己无信心吗?”

    “笑话,怎有可能!”

    “那就对了,你照顾好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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