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英雄还是暴君

瘸子军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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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这声音爆,他已经跳上了城头,手刀一挥、血刃一扫,就是几十颗头颅落地。

    城下的闵军喊杀着往上冲,来百个死百个,顷刻间尸横遍地。

    远界越杀越兴奋,完全抑制不住自己心头的狂热,为这种畅快淋漓的感觉而着迷。

    轻松碾压他人,恃强凌弱、生杀予夺的快感,简直爽到忘乎所以。

    他浑身都是敌人的血液,满头满脸鲜红而粘稠,浓郁的血腥味令他忍不住放声大笑。

    这一幕看得所有人都胆战心惊,不光是闵军,也包括陶军、卜元武和阿角。

    繁氏一族虽也人人发抖,却在繁泰的带领下,化恐惧为勇气,高喊:“与城同在,誓死国志,不做奴狗!”

    他们各持兵器,一起向远界冲了过去。

    这时的陶现、陶虬,乃至陶军五万将士,突然心生一种奇怪的恻隐之心。

    他们怜悯、同情的竟是繁家人,反而对己方的大英雄弗远界产生了强烈的恐惧、厌恶乃至痛恨情绪。

    远界仰天狂笑,弹指轻扫,把人千刀万剐,活活疼死,最后才人头落地。

    他把那几颗人头踢下城墙,呼叫洽饭,“洽饭,敞开了吃!”。

    洽饭悉数接住,一口一个,全部咬碎吞进肚里。

    远界转身面对凌崇关城内,拿眼扫视城楼下乌泱乌泱、浩浩荡荡的十五万大军,面带无比魔性的邪恶笑容。

    众人看他,如一尊满身通红的地狱使者,无不吓得魂飞魄散。

    伴随着接连不断的“叮叮当当”,十五万人马丢盔弃甲,扔下武器,疯狂逃命去了。

    他们明明人数众多,仍占优势,但斗志和精神已被一个人彻底击溃。

    闵国大军就这样连滚带爬地溃散了,边跑边脱掉一身戎装,哭着喊着,从另外两座城门七零八落地逃跑,扮做平民,东躲xZ。

    远界独自在城头上狂笑半天,下面的陶军也无人敢蹚水过河。

    许久之后,他拎起繁氏一家的无头尸身,从城墙上扔下去。

    阿角见了今日这一切,心中冰寒,嘴唇干裂发白,舌头上没有半点唾沫星子,两手不停地颤抖。

    他看看满嘴鲜血的洽饭,再看看正从城墙上潇洒跳下的远界,心中憋着一股难以名状,更难以宣泄的悲愤怒气。

    远界存思出一座宽桥,搭在护城河上,让全军进城。

    陶现留下五千人马,按照毋王商渊的命令,挨家挨户搜索,但凡发现还有闵人,无论平民还是兵,格杀勿论,收集他们带不走的财物,然后防火烧房。

    另外近四万五千人继续进军闵国其他几座城池。

    凌崇关一破,各城皆已望风而逃,再无抵抗,各城的城隍神不闻不问。

    陶军长驱直入无人之境,也无城可屠,此战大获全胜,迅速告捷。

    整顿十日,安排将领驻守各城之后,陶现、陶虬父子率亲兵五百,回喷阳复命。

    而在进驻凌崇城的第一夜,阿角和远界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那一天,阿角声泪俱下,觉得自己跟错了人。

    他收拾好行李,独自来到洽饭的房间,跪坐在她的面前,恳求她和自己一起离开远界。

    杀死麦考夫之后,当晚,洽饭已变回人形,头上还缠着可笑的“兜裆布”。

    远界就在隔壁,他的听力完全能清楚地听见,阿角对洽饭苦口婆心的劝说。

    他推门进入,问阿角为何如此。

    阿角抹一把眼泪,把头偏向一边,慢慢起身,“她不跟我走,那我也没什么可说的,我自己走便是了。”

    他低着头,欲转身出房门,又回头看一眼洽饭,“洽饭,你已经是人了,不再是狗,你要忠诚的是你自己。这个人,不是你的主人!”

    洽饭眨眨纯真的眼睛,不太明白。

    远界叫住阿角,关上洽饭的房门,将他拉进自己的房间,问:“阿角,你在恨我让洽饭受伤了吗?我保证,以后一定不会了。”

    阿角甩开他的手,“远界,我都不认识你了!你难道不知道你今天是什么样子吗?你看不出别人有多怕你吗?你成了一个嗜血狂魔,残忍的暴君!以前你说要当大官,当大官是为了当好官,除暴安良。我还记得被赶出太傅府的那天夜里,你给了乞丐母女很多钱,你毁了巡夜兵的剑,但也给了他很多钱,我以为你虽然贪财好色,但还是个善良的人。

    “可今天呢?你杀城隍神也就杀了,那是你们仙人的事。你杀繁氏,是为了胜利,可为什么非要那么残忍地杀?你不但杀得很过瘾,还把人头扔给洽饭吃!你自己立的规矩,不让洽饭吃人,不管好人还是坏人,你忘了吗?

    “你在城墙上笑得多吓人,你知不知道?洽饭跟着你这样的人,会变成一个好妖吗?”

    远界沉思片刻,低声说:“阿角,这是打仗。流血死人,在所难免。我军五万,敌军十五万,我不震慑住他们,双方真的厮杀起来,死伤只会更加惨烈。”

    “你别给自己找借口了,你当时明明很享受杀人的快乐!”

    远界无言以对,扪心自问,确实如此。

    当时,有些事是假的,但那种越杀越眼红的心境却是真的。

    阿角又说:“就算你说的全都有理,打仗就要这样。那也是你的事了,你喜欢打这种仗,我不喜欢!我只是一个低等下民,客栈跑堂的伙计,我能做什么?洽饭是你的……”他犹豫一下,把“狗”字咽了回去,改口道,“你的帮凶,我又是什么?我除了给你端饭洗脚、铺床叠被,我什么也不会,让我走便是了!以后,你当你的大官,我继续找个地方当伙计,你的荣华富贵,我无福消受!”

    “阿角!”远界抓住他的肩膀,郑重说道,“今日之事,以后再和你解释。但你不要妄自菲薄,你是个好人,你对我很重要。”

    “好人有什么重要的?一个什么武功也不会,一点法力都没有的好人,对你又有什么用?就算有用,将来洽饭变成你身边的疯……打手,我可不愿变成给你偷鸡摸狗的小贼!”

    他此话所指,乃是先后两次替远界散播谣言一事。

    “你说得对,阿角。有时候,我变得自己都不认识了。这正是我需要你的地方,有你在,才有人提醒我这一点。今夜这番话,不会有第二个人对我说。你就像我的刀鞘,让我把利刃藏起来,不滥杀,在关键的时刻,帮我做回原来的自己,守住本心。而端饭洗脚,这些事从来都不需要你做。”

    这时,远界脑中另一个声音冒出来:“对嘛,就是他自己贱,就让他做嘛!我有什么不心安理得的?”

    他赶紧将这个念头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