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

亦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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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知秋自是不肯要她的钱,“不用了,元妈,我刚刚从酒楼预支了二百两,应该够用了。”

    元妈将钱袋放在桌上,“你还是拿去吧,我看你这一折腾,没个几百两怕是不行的。我除了买做面的材料,没什么用钱的地方。

    这些你先用着,要是不够,我那里还几样值钱的物件儿,送到当铺,少说也能抵个几十两……”

    叶知秋知道她那点家当多半都是老邱留下的,每一样都是念想,哪里能让她当掉?

    “元妈你千万别去当东西,现在的困难只是暂时的。等忙过这一阵儿,我会再想办法赚钱的。”

    元妈淡淡地哼了一声,“开完荒要种地,种完地要侍弄,还能有个空闲的时候?你不用跟我矫情,我这钱也没打算白给你。等你有了收成,算上利息还给我就是了。”

    她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叶知秋也不好再推辞。于是将钱袋收起来,笑道:“行,到时候我还你双倍。”

    元妈脸上有了笑纹,“这倒是个赚钱的好法子,日后我有了钱就去找你放贷,回回赚个双倍。用不了几年,我也能攒座金山出来了。”

    阿福还是第一次听见元妈开玩笑,感觉有点儿怪怪的,忍不住嘀咕了一句,“这还是元妈吗?”

    云罗在旁边听见抿嘴偷笑了一下,趁空插话进来,“叶姐姐,哥哥今天怎么没跟你一起过来?”

    “他要留在山里帮我盯着那些干活儿的人。”叶知秋有些歉意地看了她一眼,“不好意思啊,最近忙了点儿。过两天我给他放假,让他来看你。”

    “没事的。叶姐姐。”云罗赶忙摆了摆手,“我只是问问,没有别的意思。还是让哥哥好好做事吧,不用特地过来看我。”

    几天不见,叶知秋感觉她出落得愈发娴静秀丽,俨然已经是小淑女一枚了。心想还好她住在元妈这儿,要是住在小喇叭村。说不定也和阿福一样变成野丫头了。

    正庆幸自己没有毁掉一棵淑女的好苗子,就听元妈来了一句,“我看龚阳这孩子不错。”

    叶知秋岂会听不出这话的言外之意?她不想当着云罗的面谈论这件事,便笑着含混过去,“是啊,龚阳很勤快,做事也很认真,是个好帮手。”

    元妈似责备又似惋惜地瞥了她一眼,也没再说什么。

    又闲聊片刻。叶知秋惦记着回去发工钱,便带上阿福和多寿离开面馆,到附近的钱庄换零钱。

    她没动娄掌柜给那两张的银票,只把从元妈那儿拿来的几十两兑成铜板。担心引人注意,不敢一次拿出太多银子,走了三个钱庄才换好。

    回到山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

    龚阳正站在山口张望,看到她回来了,面色一喜。快步迎上,“叶姑娘,怎么样,筹到钱了吗?”

    叶知秋微笑地点了点头,“嗯,足够支撑到完工了。”

    “太好了。”龚阳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叶姑娘一直不回来,我还怕今天发不出工钱,没办法跟大家交代呢,现在可以安心了。”

    叶知秋将满满一篮子铜钱交给他。让他和多寿拿去对账分发。自己带着阿福四下巡视了一圈,见沟渠、塘坑和田畦三处的工程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并没有出现什么差错。遂放下心来。

    在十里八村青壮年劳力热火朝天的干劲之中,开荒进度很快。临近二月底的时候,六十多亩田畦便已开垦完毕。随后几日,占地十余亩的塘坑,以及加起来足有几千米长的沟渠也先后完工。

    叶知秋遣散了大部分雇工,只留下小喇叭村的二十几个人修塘基,建鸭舍鹅棚,并进行收尾工作。

    三月初,人们“盼望”已久的倒春寒终于携着一场罕见的春雪到了,接连两场,来势汹汹,让已经复苏了一半的大地饱受摧残。

    叶知秋抢在冷尾暖头,在施好基肥的田畦中栽上了土豆。天气回暖之际,撒过生石灰的塘坑也已空置期满。

    开闸通流那一天,站在半山腰望去,只见水流奔腾,池塘泛波,场面蔚为壮观。

    老牛叔和小喇叭村几个来开过荒的人,特地放下耕播的活计赶来参观。看完之后,都有些不敢相信,那如棋盘一样纵横交错的水道,是他们亲手挖掘出来的。

    活水注泄数日之后,投放第一批水草和鱼苗。水草和鱼群稳定之后,五百只鸭雏和五百只鹅雏便在这里安家落户了。

    同时成为这里常驻居民的,还有龚阳和那只名叫黑风的猎犬。

    忙碌的季节,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四月底。这天叶知秋正和龚阳、阿福忙着往池塘旁边插栽竹子,便带着踏雪和一个人兴冲冲地跑了来,“姐姐,你快看谁回来了?”

    看到刘鹏达的时候,叶知秋有了一瞬的愣怔。

    数月不见,他的个子又长高了一些。穿一身淡青色的儒生长袍,髻上包着同色头巾,腰间束一条颜色略深的宽布腰带,使得整个人看来清瘦狭长,犹如刚刚栽下的细竹。

    皮肤比以前还要白,接近苍白。被这肤色一衬,更显眉浓眼大。明明还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却给人一种过早成熟的沧桑感。

    “呀,这不是书呆子吗?”阿福惊呼了一声。

    刘鹏达似乎没听见,眼睛注视着叶知秋,走到近前站定,“知秋姐,我通过府试了。”

    叶知秋有些意外,并不是因为他通过府试这件事。早在前几天,她就听刘婶到处夸耀,说他已经考上秀才了。她只是没想到,他第一句话就说这个。

    他的声音很平静,那期冀和忐忑的眼神却出卖了心情。略一琢磨,便明白了他说这话的用意,无非是想向她证明自己不是半途而废的人。

    虽然她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可也不好说破。只装作没有察觉,微笑地道贺:“恭喜你了!”

    大概是没有听到自己想听的话,再开口时,刘鹏达的声音明显有些失落,“谢谢知秋姐。”

    毕竟是邻居,叶知秋也不好表现得太冷淡了,便挑些无关紧要的问了几句。

    刘鹏达一一答了,便将目光投向她身后默默干活儿的龚阳,“你就是知秋姐新雇的长工吧?”

    听了这话,叶知秋不由蹙了一下眉头。

    他知道龚阳的存在,肯定也知道龚阳的身份来历。为免尴尬,一般都会称呼“龚兄”或者“龚大哥”,他却用了“长工”这样的字眼儿,分明是故意的。

    龚阳显然听出来了,挖土的动作滞了一滞,直起身来,客气地说了声“幸会”,继续干活。

    阿福也觉出气氛不对,插话进来和稀泥,“你个书呆子,考上秀才眼睛都长到头顶上去了吧?我在这儿站了半天,也不见你搭理一下。”

    “怎么会呢?”刘鹏达朝她勉强一笑,“我这不是没来得及跟你打招呼吗?”

    阿福撇了撇嘴,“谁稀罕你招呼啊?”

    急着献宝,拉住刘鹏达的胳膊,“大鹏哥,走,我带你瞅瞅黑风去。”

    刘鹏达有心跟叶知秋多聊几句,见她忙着干活儿,神色也淡淡的,似乎没有跟他聊天的兴致,便表情郁郁地跟着去了。

    等那一大一小走远,阿福用胳膊肘碰了碰叶知秋,压低了声音道:“知秋姐姐,我咋瞧着那个书呆子看你的眼神儿不大对呢?你啥时候得罪他了?”

    听她前一问,叶知秋还有点儿纠结,不知该怎么回答,不料她又来了这么一句,忍不住笑了起来,“为什么是我得罪他,不是他得罪我?”

    “啥?”阿福吃了一惊,“知秋姐姐,他得罪你了?”

    叶知秋用沾了泥巴的手指在她额头上虚点了一下,“你这丫头,现在满脑子都是生意,连真话和玩话都分不出来了。”

    阿福吐了吐舌头,“我这不是关心则乱吗?”

    “不错,现在能用的成语越来越多了。”叶知秋笑着夸了她一句。

    阿福嘻嘻一笑,“那是,我孺子可教嘛。”

    她们在这边谈笑甚欢,刘鹏达在那边却是越看越震惊。叶知秋开荒的事情,他到仓原县参加县试的时候便已知悉。今天回到村里,也听刘婶和梅香提过几句。

    方才来的路上,他满心想的都是与她见面的情景,并没有留意观察四周。此时站在高处放眼望去,才发现这里的变化如此之大。

    波光粼粼的池塘,浮羽竞游的鸭鹅,凌波一跃的飞鱼,高大敞亮的鸭舍,纵横交错的水渠,一块块方方正正的田畦,高低错落,整齐有序,菽苗与蜀黍间作套种,绿油油的一片,长势喜人。

    距离水塘不远的几块田畦,种着他叫不上名字的植物。有的成行成垄,有的搭棚支架,还有的挂有纸牌,上面标注着奇怪的符号。

    他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个女子在短短的时间内一手创造出来的。也许不是不敢相信,而是不愿意相信。

    因为她说过不喜欢半途而废的人,几个月来,他日夜苦读。以为考取秀才之后,就可以离她更近一步。可是现在,他感觉自己好像离她更远了。

    他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只觉满心焦虑、酸涩和不甘,一把抓住,“你告诉我,知秋姐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

    ——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