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淤青

亦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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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知秋明白他真正想问的是她画这个东西的用意,于是答道:“雪屋只能用来临时应急,一旦气温升高,就像王爷说的,会融化坍塌。

    雪融之后,地面还要持续封冻很长时间,不能立刻重建房屋。初春雪化的时候,温度落差很大,最容易滋生疾病,一不小心就会形成传染病,甚至是瘟疫,所以更不能让受灾的百姓露宿。

    我画的这种帐篷,搭建起来起来比军帐要容易。不用下桩,只要把支架组装起来,外面罩上篷布就能用了。

    支架用竹或者金属之类的空心管材,既节省成本,又坚固耐用;制作篷布的方子我已经附在后面了,每丈不足十文钱,比用军帐来得便宜。

    先用雪屋应急,利用雪融之前的这段时间,赶制救灾帐篷。只要从赈灾款里拨出小部分银两,就能让绝大多数百姓免受风寒之苦。

    救灾如救火,片刻都耽误不起。如果王爷觉得我的方法可行,就请尽快传令下去。在城外和所有百姓聚集的地方张贴布告,发动他们动手建造雪屋避寒。”

    凤况尚在沉吟,宣宝锦便双眸盈泪地开了口,“这些日子,每每听到百姓受苦,我便心如刀割。我一个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要照料襁褓之中的幼子,实在有心无力。

    只能躲在着深宅之中抄诵佛经,祈求上苍保佑。

    叶姑娘如此心系百姓,诚心诚意救民于水火。当真让宝锦感动又惭愧。身为皇宗命妇,我应以叶姑娘为榜样,为旬阳府的百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才是。

    王爷,臣妾愿捐出五年的月俸和脂粉银子。从今日起。臣妾会亲自出面,游说商贾富户,请他们慷慨捐赠,为受苦受难的百姓添资制帐,抵御风寒。”

    听了这番话,叶知秋又忍不住多打量了宣宝锦两眼。这个女子看起来温婉可人,怎么说话老给人一种软中带刺、弦外有音的感觉呢?

    又没人强迫她去干体力活,至于把自己塑造得那么弱吗?她这样的身份,一不用喂母奶,二不用换尿布。说什么还要照料幼子?先把自己搞得那么无奈,又要亲自出面募捐,真是舍己为人,深明大义啊。

    最值得推敲的,还是“皇宗命妇”几个字。在场的哪个不知道她是皇上的正牌儿媳妇。用得着特地强调一遍吗?

    她该不会是想暗示,救助百姓是她这个名正言顺的皇家媳妇应该做的事情,一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乡野村姑就别多管闲事了吧?

    轻飘飘软绵绵的几句话,就把风头抢了过去,这个女子要么是纯真无邪,不谙世故,要么就是工于心计。深藏不露。

    很显然,在凤况眼中,她属于前者。此时正眼神黑亮,深情款款望着她,“锦儿,能娶你为妻。我真是三生有幸。”

    “王爷何出此言?”宣宝锦用锦帕按了按眼角,浅浅地笑着,声音愈发温柔似水,“为丈夫分忧,不正是妻子的本分吗?”

    叶知秋暗自翻了个白眼。这两口子还能更酸一点儿吗?外面有数以万计的百姓正在挨冻呢,拜托你们先把正事办完,再关起门来倾诉衷肠好不好?

    反正该说她都已经说了,能不能施行,就不是她能管得了的事情了。她不想留在这里当电灯泡,便微笑地道:“王爷和王妃还有大事要忙,我就不打扰了,请允许我先行告退。”

    说着对他们各自道了个万福,就要退下。

    “叶姑娘留步。”凤况赶忙喊住她,“你大老远地赶过来,我怎么能让你就这么走了呢?要是九哥知道我怠慢了你,可是要伤了我们兄弟感情的。

    你先随锦儿去后宅休息休息,晚上我们夫妻设宴,为你接风洗尘。”

    “王爷说得是。”宣宝锦接了话,便起身走过来,拉住叶知秋的手,“我自小便被太后娘娘接到宫中,与我亲近的只有王爷和雪亲王、允哥哥几位皇子,没有可以交心的姐妹。

    这段时间,王爷忙于赈灾,日理万机,少有闲暇相陪。我连一个说体己话的人都寻不到,实在孤单无趣。方才得识叶姑娘,一见如故,大有相逢恨晚之感,便想与你多多亲近。

    叶姑娘不如留下来,与我作个伴吧。”

    叶知秋心想,你不是又要抄经诵佛,又要照料幼子,刚刚还给自己揽了一个募捐的大活儿吗?日子过得这么忙碌充实,怎么会孤单无趣呢?

    面上挂着受宠若惊的笑,“按理来说,王妃挽留,我不该推却,实在是事情紧急,必须尽快解决才行。所以,我恐怕要辜负王妃的厚爱了。”

    “嗨,你不就是想见九哥吗?”凤况不以为然地挥手了一下手,“你只管安心住下,我派人去把九哥叫回来就是了。”

    “多谢王爷美意。”叶知秋婉言拒绝,“雪亲王奉命赈灾,公务繁忙,不敢劳动他来回奔走,我这个民女去拜见才是正理。”

    凤况和宣宝锦又各自劝了一回,见她态度坚决,只好作罢,放她离开。

    “叶姑娘不仅人生得标志,而且聪慧过人,最难得的是品性善良,无怪雪亲王对她一往情深。”宣宝锦面有惋惜地轻叹,“只是她来去匆促,没有机会深谈交心,实在可惜。”

    “我和九哥时常走动,你和她总有机会再见面的。”凤况好言安抚了她一句,便柔情满满地凝视着她,“那位叶姑娘的确不错,可要论起容貌品性,还是你更美更善良。

    在我心里,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没有任何人能比得上你。”

    宣宝锦眼波微漾,两颊泛起酡红。更添几分娇媚,“王爷,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怎么没有?”凤况执起她的手,送到唇边吻了一吻。还要说些什么,突然瞟见那素白的手背上有几点淤青,脸色一变,“这是怎么回事?”

    宣宝锦微微一怔,随即有些惊慌地抽回手来,“没什么的,王爷不必在意。”

    成亲以来,凤况一直对她视若珍宝,怎么可能不在意?当下不顾她的遮掩,拉过她的手细细端详。见那三点淤青相邻很近,微错排列,分明就是三道指印。

    想起她先前跟叶知秋挽手叙话的情景,不由皱了眉头,“是不是那位叶姑娘伤了你?”

    “王爷。叶姑娘与我无冤无仇,怎会伤我?”宣宝锦眼神有些闪躲地道,“王爷也知道,我肌肤一向敏弱,稍一触碰,便会留下淤痕,怪不得别人。”

    听她这么说。凤况也不好再追问。吩咐下人取了活血化瘀的药膏来,亲自给她涂上,又叮嘱道:“往后再见到叶姑娘,不要跟她太亲近了。山野女子粗鲁惯了,不晓得轻重,难免会伤到你。”

    “王爷说的什么话?叶姑娘定然不是有意的……”

    “好了。你不要再帮外人说话了。”凤况止住她的话茬,将她拉起来拥在臂弯里,“走吧,我送你回房休息。”

    叶知秋不知道自己给凤况留下了一个“粗鲁”的印象,出了定亲王府。见天已经蒙蒙地黑了,和张弛、洛晓雁商量了一下,便到外城的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虽然她恨不得立刻见到凤康,可再急也差这一晚上。赶夜路太危险,外面天寒地冻,灾民遍野,很难找到过夜的地方,还是在城里住一宿,天亮再走为好。

    “叶姑娘,我们为什么不去驿馆呢?”洛晓雁对她决定住客栈的举动表示不解。

    叶知秋笑了笑道:“我毕竟不是朝廷的公差,赶路的时候没的选,跟你们一起住驿站就算了。现在有的选,再去住驿馆就不合适了。”

    况且驿馆跟驿站不一样,相当于一个府城级别最高的招待所。她一个平头百姓进进出出,难免引人注意,她不想给凤康惹上什么麻烦。

    洛晓雁感觉她顾虑太多了,驿馆里每年接待的闲杂人等不计其数,谁会较真追查?不过只要她心里舒坦,就随她去好了。

    鉴于之前的两天夜里都没能睡好,叶知秋决定奢侈一回,点了两间上房。她住一间,张弛和洛晓雁住一间。

    吃过晚饭,她跟伙计要了热水,准备舒舒服服地泡个澡。进了浴桶才发现,两条大腿内侧已经磨破了,一沾水便火烧火燎的,疼痛难忍。她只好放弃泡澡的美好愿望,草草擦洗一番了事。

    躺在床上,积攒了两天的疲惫和酸痛便一股脑地冒了出来,连一个手指头都不想动。

    “凤康,你这个混蛋知不知道,我为了见你一面有多辛苦?”她迷迷糊糊地抱怨着,意识渐去渐远,就此睡了过去。

    再睁开眼睛,天已经大亮了。洗漱完毕出门,张弛和洛晓雁已经将马匹准备停当了。她以最快速度吃过早饭,便和他们一道往城外赶来。

    出了城门,就见官道两旁的空地上建起不少雪屋。百姓们也一改昨天死气沉沉的模样,正在兵卫的指挥下忙碌着。女人和老人在一旁帮忙,孩子们则在大人中间穿梭奔跑,吵吵嚷嚷的,好不热闹。

    此情此景,让她满怀欣慰,连伤口的疼痛都觉减轻了许多。

    一路不停地奔驰,临近晌午,进入伏平县地界。

    越往前走,积雪越深,勉强走了半个多时辰,马匹便筋疲力竭,再也无法前进一步。三人只好弃了马,洛晓雁拿行李,张弛背起叶知秋,施展轻功,踏雪而行。

    又走了将近一个时辰,穿越低矮的丘陵地带,前方出现了一片开阔的谷地,积雪筑成的高墙之内,军帐林立,井然有序。

    “叶姑娘,主子就在那里。”说这话的时候,洛晓雁的神情里有着不假掩饰的兴奋和欣喜。

    叶知秋心头一热,远眺的目光不自觉地柔和了几分。四天三夜,直到此刻,她才真正感觉离他近了,那份思念也空前浓烈起来。

    “张大哥,洛大哥,我们快走吧。”她催促道。

    张弛点了一下头,便拔腿向前奔去,洛晓雁紧随其后。

    看着近在眼前的营地,却走了足足两刻钟的工夫。来到附近,张弛将叶知秋放了下来,陪她站在哨楼射程之外等候,由洛晓雁上前与哨兵交涉。

    洛晓雁去了约莫一盏茶的工夫,折回来道:“主子眼下不在营帐之中,到十几里外的一个村庄救助百姓去了,天黑之前才能回来。

    道路难走,依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奔走了,留在这里等主子回来才是上策。”

    张弛没有发表意见,而是看向叶知秋,“叶姑娘,你意下如何?”

    叶知秋略一沉吟,“就留在这儿等吧。”

    他正忙着救人,她去了非但帮不上忙,还会让他分心。万一两下走岔了,又要多费不少腿脚。反正天黑之前他就会回来,已经来到这里了,多等一两个时辰又能怎么样呢?

    她现在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这附近有可以落脚的地方吗?”

    据她所知,军营是不允许女子随意进出的,总不能顶着风站在这里等吧?

    “我已经让哨兵进去请示了,看看能不能给我们腾一顶帐子出来。”洛晓雁说着眼带愧疚地看了她一眼,“叶姑娘,很抱歉,我不好说出你的真实身份,便谎称你是主子府上的侍妾……”

    “没关系。”叶知秋笑着宽解他,“你们觉得怎么方便就怎么来,不用考虑我的感受。我只要见他一面就行,其他的都不在意。”

    听她这么说,洛晓雁着实松了一口气,“我就知道叶姑娘通情达理,不会计较这等小事。”

    军营那边很快就有了动静,负责守卫营地的副将带领几名近随亲自迎了出来。口称“庶妃”,将叶知秋请进营地大门,又恭恭敬敬地送入凤康的寝账之中。

    等那一行人献完殷勤离去,叶知秋才摘掉口罩,四下打量。

    十几平米的空间,一半铺着大块的木板,一半铺着厚厚的兽皮地毯。地毯的一侧支起一个仅容一人躺卧的矮塌。另一侧摆放着矮几和圆形坐垫,两旁各立着一个灯柱。

    屏风上搭着几件衣服,枕边放着一副针织的手套。

    她拿起来细细端详,认出是她去年托沈长浩带给他的那一副。上面没有丝毫磨损,想是从来没有戴过。她将手套合在手中,低声地骂了一句,“傻子。”

    心绪如潮之际,就听帐外传来张弛低沉的声音,“叶姑娘,主子回来了。”

    ——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