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完结

姜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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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听见睡袍上纽扣一粒粒被扯开的声响,那清脆瞬间撕破了浓稠的黑雾。

    一片漆黑中,杨漾漾还是能看清随致的双眼,黑亮有力的,像凛冬夜空里最亮的那颗星,射向她的心尖,让她心脏陡然跳得厉害。

    贝齿紧咬住红唇,她才堪堪压抑住想喊出来的那种冲动。

    脑袋里一团浆糊,让杨漾漾始终无法集中注意力。

    她的手掌缓慢抚上随致的脸,在黑暗夜色里用手指一点点描绘出他的五官轮廓。

    微凸起的,是硬朗的眉骨,往下,是单薄的眼皮。

    初见那天,她便再也忘不掉手掌下这一双凤眼。眼形狭长,眼尾内向,瞳仁是清澈的黑,宛若浸了水的玻璃珠,流光溢彩的。

    高高隆起的笔直鼻梁再往下,便是颜色很淡、摸上去很干燥的薄唇。

    就算闭上眼,杨漾漾也能记得,分毫不差。

    只因为,他是自己从年少懵懂时便种下的一个梦,是她放在心尖上朝思暮想的人。

    随致身上很快暖和起来,尤其是双手,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不断往外散发着热量。

    宽大手掌覆上来时,那颤巍巍的雪白滑腻瞬间融化,在他的引领下流淌着,被瘦长白皙的手指拉扯变换出不同的形状。

    这种感觉特别的陌生,杨漾漾有些茫然与羞涩,慌乱不安中,只想着说点什么转移一下注意力。

    “我、我听小朱哥他们说,你——”

    在这种情况下,她很难一次性说完整句话,磕磕巴巴的,“你是大龄老处男……”

    杨漾漾刚说完,就被他双指微用力掐住一点,疼得她情不自禁“嘶”了一声。

    大脑有一瞬的空白,这种疼痛感与以往任何一种都来得不同。

    有点点疼,却又酥酥麻麻的,蔓延到四肢,全身的力气一下都被抽空。

    大、龄?

    老、处、男?

    啧。

    随致危险地眯了眯眼,低头在那点嫣红上咬了一口,有点咬牙切齿的意味:“……明天老子就把他炒了。”

    杨漾漾闷哼了声,手指揪住他的一缕头发。

    男人的发丝天生与女人的不同,发根更粗一些,有点扎手。

    “好好的,干嘛炒人家鱿鱼。”她嘟囔道:“黑心资本家。”

    说起来,杨漾漾第一回听到他们提起“大龄老处男”这个称呼时,还没联想到随致,直到人字拖挤眉弄眼暗示她,她才知道原来他们在说的人是随致。

    最开始跟着他那一批人里有不少以前也在船上混饭吃的,据他们说,在海上浑浑噩噩待久了,人多多少少会闷出点毛病。

    短暂上岸的闲暇时间,这些男人没少去那种场合找乐子,玩疯起来时,多荒唐的都有。

    只有随致始终不参与这些活动。

    最初那帮人笑他装模作样,假清高,后来又觉得他是眼光高加有洁癖。

    直到有个跟他同宿舍的人爆料道,随致这人活得跟个禁欲高僧似的,对女人和干那种事压根就没有欲望,就连自己动手解决的次数都很少。

    久而久之,他们便在背地里给他取名“老处男”。

    可是这会,传闻中对女人毫无兴趣的男人大手再次不安分起来。

    骨节分明的手指在她身上游走着,最后停留在那薄薄的绸质布料上。

    杨漾漾低声:“别——”

    “老、处、男?”

    三个字在随致舌尖慢悠悠碾过,他舔了舔后齿槽。

    杨漾漾不甘示弱,嘟囔了一句:“就是老处男。”

    “坏东西……”随致叹了一声,嗓音骤然沙哑。

    “让我猜一下,是不是黑色的。”

    他顿了下,意味不明笑了声:“是蕾丝花边的,唔?”

    他的嗓音质感冷冽,像极了外边呼呼作响的寒风,听起来也是这样的一本正经,但又偏偏,话里的深意是那么的恶劣。

    杨漾漾耳根又红又烫,巴不得马上捂住他的嘴。

    可她知道,随致猜得没错。

    上大学以前,杨漾漾穿的都是杨妈妈给她买的棉质小裤,上边全是各种卡哇伊的印花图案,什么小黄鸭、小兔子等等。

    有次在晾衣服的时候还被苏小羽嘲笑她是小学生。后来她就自己上网买了些更有女人味一点的内衣套装。

    比如今天穿的这件,上边是黑色镂空蕾丝设计,下半部分是仿丝绸布料。

    可随致怎么会知道呢?

    杨漾漾正迷迷糊糊想着这个问题,他已经主动为她做出解答:“每次洗完就晾在我衬衫旁边,故意勾我是吧?”

    她气得涨红脸,声音颤抖着:“阳台就那么大,我、我不晾那里晾去哪儿?”

    谁能想到这人平日里看着一副清心寡欲的模样,任凭她怎么使劲浑身解数勾引都能坐而不乱,可背地里却对着她晾在外边的贴身衣服浮想联翩。

    简、简直是臭不要脸!

    杨漾漾这会觉得,他这人分明是从骨子里就坏透了。

    她听见男人坏笑一声,哑声道:“我们小羊真厉害……”

    杨漾漾下意识双手捂住耳朵,却还是来不及。

    随致已经凑了上来,在她唇角啄了一下,“怎么全是水呢……”

    “不许说!不许说!”杨漾漾抓起一旁的枕头把自己整张脸埋起来,弓起身体像一只熟透的虾。

    “娇气。”

    随致舔了舔唇嗤了声,起身要去开灯。

    杨漾漾还以为他就要这么走了,心里一急便把人拉住,“你、你去哪呀?”

    随致把台灯再次打开,不知道在外套口袋里找什么。

    光线有些刺眼,杨漾漾伸手挡着眼睛,嘟囔着:“才不要开灯,快把它关了……”

    男人大概是找着了东西,杨漾漾听见塑料袋撕拉的声音,世界随即陷入黑暗。

    “原来我们家小羊喜欢拉了灯搞……”他跪坐在一旁,不知道在鼓捣些什么。

    杨漾漾隐约闻到了某种奇怪的气味,像是水果糖,又像是橡胶。

    随致很快再次压了上来,在她面上啄了啄,杨漾漾抱怨道:“重死啦,我要被压死了……”

    “哥哥怎么舍得压死你?”

    *

    翌日,窗外雪已经停了,冬日暖阳温柔抚摸大地。

    今天是个晴天。

    杨漾漾起来的时候迷迷糊糊间记起昨夜里发生的事,小脸瞬间涨得通红。

    床的另一侧已经没有他的体温。

    她掀开被子下床,好半天才穿好衣服,下楼梯时都有点不舒服。

    院子里,随礼一脸没睡好的样子,头发也乱糟糟的。

    杨漾漾心情大好,“弟弟,早上好呀!”

    随礼别过头不想理她,不情不愿道:“早上好,嫂子。”

    “哥哥呢?阿姨怎么也不在。”杨漾漾在一楼找了一圈,没看见随致,也没看见宁芝。

    她毫不客气踹了随礼一脚,他才回答:“说是先去一趟民政局,再去你家。”

    “我家?”

    杨漾漾瞪大眼,“去我们家做什么?”

    随礼红了耳根:“你、你跟我哥都那样了,我妈说了,必须给你们家一个交代。”

    宁芝是个思想很传统保守的女人,她一大早在院子里正晒着衣服呢,突然看到自家大儿子从阁楼上下来,一脸餍足后精神饱满的模样,她当即沉下脸。

    要不是随礼拦着,宁芝都能当场抄起木棍把随致腿给打断。

    最后还是随礼没忍住说了一句:“他们八百年前就好上了,你以为是昨天才开始?”

    宁芝被气得手都在抖,拽着儿子要他赶紧登门提亲去。

    从随礼嘴里听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杨漾漾也臊红了脸。

    不过小姑娘毕竟没心没肺惯了,没一会也就把这事抛在了耳后。

    下午宁芝领着随致回来时一脸喜色,原本以为杨漾漾父母那边可能会强烈反对,没曾想双方一坐下来聊了以后竟然一见如故,其乐融融。

    杨妈妈更是再三道歉,觉得当初他们夫妻找上门强硬地不让两孩子接触这事做得实在不地道。

    双方客套了一番以后,杨爸爸也同意了随家提出来的计划,先把这门亲事订下,等两孩子事业稳定了再商量结婚的事情。

    于是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冬日午后,杨漾漾和随致两人这事便这么尘埃落定了。

    一下子从女朋友晋升为未婚妻,杨漾漾半是羞涩半是欢喜,一整个下午都在打电话和周幼说着这事。

    漫长的岁月过去,她所有苦涩的少女心事终于被时光成全,而身为她最好朋友的周幼,却似乎还没有从少年时的心动走出来。

    两个女人回忆起年少时做过那些幼稚的事情,心照不宣笑出声来,一旁的随礼早就听得不耐烦。

    “说来说去,你应该感谢的人还不是小爷我?”

    随礼想得理所当然,按照杨漾漾说的,当初就是他天天欺负人家,她才找上他哥,从此黏着随致不放。

    按照这么来看,两人这段感情还是随礼这个当弟弟的亲手促成了。

    杨漾漾随口敷衍道:“是是是,谢谢你行了吧?”

    随致嘀嘀咕咕:“也不知道我哥怎么会看上这么个傻妞……”

    这话倒是提醒了杨漾漾,一直以来,她还从没有问过随致这个问题。

    那他,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呢?

    这个问题一直到了晚上,两人蒙在被窝里翻云覆雨以后,杨漾漾才找到机会对随致问出口。

    细嫩手指在他胸膛上画着圈,“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当时就想,这个哥哥好好看呀,我一定要让他变成我的哥哥。”

    回忆起最初那段日子,小姑娘还有点羞涩,“你呢?你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

    “第一次见到你,我想想——”

    随致微眯着眼,似乎是陷入了某段回忆。

    那是一个雨天,他刚单枪匹马撂倒了隔壁学校十来个刺头,周身戾气还未散去。

    远远看见巷子尽头蹲着那一团时,他还以为是什么小动物。

    她抬起头来看向他,眸光清澈,含着丝毫不遮掩的惧意。

    这样的眼神,随致在许多人脸上见过,他并不奇怪。

    他原本已经打算离开了。

    可杨漾漾却突然声音软糯糯喊了一声“哥哥”,冲进雨帘里叫住了他,固执地要他收下那枚创可贴。

    她甚至大着胆子对他说教——“不要打架了,会、会被老师骂的……”

    随致当时想,这小姑娘难不成是个傻的,别人见着他躲都来不及,她却巴巴地凑上来,也不怕挨揍。

    再后来,她拿着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找到台球室来,一脸认真地要他帮她收拾他老弟。

    随致觉得有点好玩,鬼使神差就答应了这差事。

    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兵荒马乱的青春就此画下终止符。

    身后紧跟着的小尾巴一口一个“哥哥”叫个没完,天天让他有操不完的心,随致一边嫌烦,一边又忍不住去关心她,守护着她。

    而究竟是在哪一刻才意识到自己对她的感情从来都不纯粹,这个问题连随致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他只知道,那一年在海上,身边的人都糜烂不堪,生活枯燥又荒唐。

    随致差点以为,他也会变成和自己最看不起的那个男人一样,陷在泥潭里不断下沉。

    直到某个夜里,小姑娘打来了电话。

    她管着他,不让他抽烟。

    随致也就真听了她的话,扔掉了那根刚燃到一半的烟,也在那个瞬间,他下决心告别那个曾经醉生梦死、懦弱不堪的自己。

    也许早在那个时候,男人丢失的那根肋骨便已经回归原位,至此,这世间再没有任何人能将他们分开。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