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以梦为马

文飞文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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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的光芒射到金刀的眼睛时他才醒。

    “金刀,我提前回学校了,准备考研。你多保重,以后你要是回老家,记得提前告诉我。”金刀拿起手机看看qq动态的时候,发现金敏qq发来的消息,是早上6点的时候发的。

    金刀没有多想就回复了:“好的,一路顺风,愿你考研顺利!”

    “才睡醒啊,我都快到h市了,你个懒猪。”金敏回复。

    “你出发的太早啦,我都没听见qq消息的声音。再说,我一个人在家又没农活干,起那么早干嘛。”金刀靠着迷糊的意识发消息,嘴里还在打着哈欠。

    “你个猪头,笨蛋。”金敏心想,你就不知道起来送送我嘛,只知道睡觉。

    “大清早就骂人,不好不好,嘿嘿。”金刀只跟金敏说话时才会调皮。

    “不骂你骂谁,谁让你笨的。”金敏看着手机笑。

    “好吧好吧,不跟你计较。对了,你昨晚怎么不说今天要回校啊,不然我可以送送你啊。”金刀想着可以骑电动车送她去坐车,村里距离镇上还有几里路呢,没人送就得自己走路。

    “昨晚……昨晚我还没想好要考研。我辅导员临时通知我的。”金敏随便编了个理由。

    “好吧。想一出是一出,你厉害。”

    “不和你聊了,我要下车了。”

    “嗯嗯,注意安全哦。勿回。”金刀猜到她要拿行李下车了。

    其实金敏就背了一个包,这次回来是临时的,不是长住。

    “知道啦!你勿回。”金敏合上手机。

    金刀看到最后一条消息,笑了笑就没回了。

    早上就着咸菜喝点红薯稀饭吧,红薯是隔壁大妈送的,咸菜是从外婆家带回来的。外婆腌的咸菜应该是天底下最好吃的咸菜,就连母亲都比不过。外婆眼睛得了白内障看东西都是模糊的,她腌菜全凭几十年的手感,所有的外孙都佩服。

    吃完早饭金刀准备把门前的一块平地翻一翻种点蔬菜。这块地只有几厘大小,要是太大金刀也懒的翻动。锄头挖起一整块泥土,然后敲一敲使其粉碎。整片翻好后分出两块,一块撒上香菜种子,一块撒上胡萝卜种子。到厨房铲一些灶灰轻轻的覆盖在种子上面,用手均匀的撒上一点点水就大功告成了。这些都是母亲教他的,传承就是这么来的。

    金刀是不指望吃上它们的,就是回校前在老家留下一点新生命的盼头。也许旁人会说金刀是有力无处使,也许会说种了浪费,也许会说没人管理芽都不会发。可是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金刀是按自己的内心想法做,不管别人的评论。看着自己的劳动杰作很是满意,工具收回家。

    骑上电动车去镇上买了几个油条和炉饼,这是外婆喜欢吃的,说是有嚼劲。用炉饼卷着油条,一口下去半天扯不断,但是你越嚼它越香。这就是为什么鸡骨架那么畅销的原因,看着没肉,但是越啃越香。

    小时候和表兄弟都喜欢在外婆家住,长大了就不想劳烦外婆了,外婆老了。每次回来看看她就够了,看一眼少一眼。生命的衰老和逝去是不可阻挡的,可金刀总想着能否慢一点。

    临走前外婆又装了一瓶咸豇豆、二瓶咸鱼让金刀带回去吃。就算金刀解释马上回学校了吃不完也不行,外婆坚持的事改变不了。无可奈何的金刀嘱咐好外婆外公注意身体后,带着满满的爱意回家了。像外婆外公这样的乡村老人越来越多,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也越来越窄。外面的时间早就不流行吃腌制品了,讲究的是一个绝对新鲜。可是落后的地方年老的人谁又会在意呢?这世界就是残酷,把一代又一代的老人抛弃,而那老人曾经也是时代的顶梁柱啊。

    曾经年轻的人无限的向往外面的世界,闯荡江湖之后也是遍体鳞伤,大多落寞的回到家乡慢慢等老。曾经多少鸡鸣犬吠、桑陌交错的桃花源也不复存在。

    中国自古就是小农经济,推翻老百姓头上三座大山也是走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农村应该是中国人的主战场啊!如今7亿的农村人口,应该是巨大无限的市场啊!可是谁又在意呢?没有政策支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了政策支持后,层出不穷的手段套取国家补贴,导致农村面貌依然原地踏步。农村就像被狼群包围的羊群,一步一步退到悬崖边,后退是死,原地不动是死,倒不如试一试冲出重围,活一只是一只。

    金刀想到了初中学的一篇课文《羚羊飞渡》,讲的是一群羚羊被狩猎者逼至悬崖边上,面对进退维谷的绝境,羚羊群因恐慌、无助而发生骚动。虽然羚羊善于跳跃,但是就如同人一样都有跳跃极限。从悬崖一边到另一边的距离,远远超过了羚羊的跳跃极限。然而,令狩猎者震撼的是,羚羊群忽然自动分成了两队,一队是老羚羊,另一队则是年轻的羚羊。为了种群的生存,羚羊群采用了牺牲老羚羊,挽救年轻羚羊的方式,一对一地飞渡悬崖。

    这乡村的老人不就是老羚羊嘛,而走出去的年轻羚羊是否扎根到大城市呢?一切都未可知了。

    一种想法在金刀的脑海里形成,或许那就是未来他要走的路吧。

    把菜地盖上一层干稻草,再撒一遍水。自己不在的时候可以防止鸡或者鸟来啄食。把家里打扫一遍,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明天可以回学校了。走之前有个地方要去缅怀一下。

    在金刀的故乡,另外一个村子里走出过一位“以梦为马”的诗人,他的传说流传了很久了,从金刀出生的那一年开始的。以前金刀只看过他的诗歌。从文字里能感受到属于那个时代的激情和彷徨,就像金刀感受自己这个时代的激情和彷徨一样。他用无限的激情创造了无限的诗歌,哪怕为此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那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他的墓朴素、大方,一条黄龙盘在墓碑的顶端,墓身正面有两个小龛,放着他从西藏背回来的那两块玛尼石,被他父亲镶嵌在右边的佛龛里,那两块石头重约20公斤。父亲深知那是他深爱之物,便把它留在墓上陪伴他。墓初修时无碑,1994年以他年幼的侄儿、侄女的名义立了这块碑。按照金刀老家的风俗,自杀是不吉利的。村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不远千里,来这里祭奠,缅怀一个自杀的人。

    其实他像一颗年轻的流星,争分夺秒地燃烧,怕落到地球的时候砸伤人类。

    金刀回家写了一首诗,《悼念“以梦为马”的诗人》:

    人生如大海,潮起潮落。

    安全靠岸或风浪卷走,

    都是自由之身。

    月升日隐,周而复始

    快乐和幸福或酸甜与苦辣

    都是自由之事

    岁月奴役了人类

    理想远离了大脑

    那多彩的云朵是个噩梦

    宇宙已将人和天划开

    沉沦,不可沉沦.

    在昏暗的天底下,

    带着不可抗拒的死亡,

    挫败那沉沦吧!

    以梦为马的诗人,

    我和你一起驰骋,

    去夺了那奴役者的权,

    在人类惨淡的季节。

    希望天才的诗人能与自己灵魂契合,去做那梦,去寻那“野马”,在这片广阔的天地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