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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
他是那种睁开眼翻身就能起床的人。翻身起来发现顾清夏已经不在床上了,洗漱完了走到客厅看到顾清夏在拖地。她手机绑在手臂上,戴着耳机。李盛就悄没声息的走过去,突然一把抱住了她。
顾清夏给吓得一哆嗦。摘了耳机:“醒了?放开放开,我给你热早点。”
李盛笑嘻嘻的放开她,看她麻利的热粥,热鸡蛋,弄了碟小咸菜。鸡蛋是煮好的白蛋卤成五香蛋,怪不得他醒过来就闻到了香味呢。
咸菜,卤蛋,就着白粥,吃了胃里舒服。要说国人,还是吃这些东西舒服,三明治培根什么的,吃多了真心腻味。
“还是这样好吃。我跟国外读书的时候,最烦的就是吃的事儿。就是中餐馆的中餐,吃着都不地道,全都改良过。”李盛一边吃一边念叨。
顾清夏有点意外:“你在国外读的书?”
李盛咽下一口粥:“嗯,高中没读完,就出去了。那几年我可苦了!吃的那都是什么!”
顾清夏才不信。有钱,到哪都能享受。他就是撒娇,她看出来了。三十多岁的男人,有时候跟小孩似的。
不过她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李盛是在米国读的金融。真没看出来。
顾清夏他们公司里管理层不乏海龟,大多都爱标榜自己是留过洋的。张嘴就是“我上午有个all。”,“这个你mail要fyi我。”之类的。
李盛是一点都没看出来是国外名校读出来的金融学硕士。他从来不拽洋文,他只要一张嘴,你就立刻知道他是个帝都人,而且是那种老京城,四九城里长大的那种。
要从心理学上分析,顾清夏觉得这可能是因为他内心里把家世看得比学历更重的缘故?谁知道呢。她毕竟不是他那个阶层的人,不懂从小在特权阶层长大的孩子的想法。
不过挺好的,她想。下次给爸妈打电话,又有得说了。她懂她爸妈,比起夸他家世如何如何,他们更爱听他是某某名校毕业的这种。他们肯定会喜欢他。
李盛一边吃早点一边看顾清夏收拾屋子。她的房子已经够干净的了,让她收拾完显得更干净。
但她的干净和他的干净不太一样。他的房子有保洁,每天过来给他打扫卫生,收拾东西。他的桌面上都干干净净。本来房子的装修和家具风格就是简约风,再把东西收柜子的收柜子,收抽屉的收抽屉。整个房子看起来就更空了。
要不然为什么在客厅……都能有回声呢。
可顾清夏家的干净是另一种干净。
她的东西非常多。各种各样的小东西,琐碎但是不杂乱。譬如她的茶几上就堆了两摞书,有些夹着书签,有些甚至还用漂亮的包装纸包了书皮。这些书摞在一起,整整齐齐,因为常常整理打扫,所以并没有那种长时间摆在书架上的书常见的落满灰尘的情况。她的柜子上,桌子上,架子上都有很多东西。小摆件,小饰品,或者是漂亮的发夹,有民族风情的银手镯。那些东西摆得随意,但是不凌乱。
她还有很多小电器,各种他没听说过的奇奇怪怪的功能。大概只有女人才会对那些东西感兴趣,但确实很便利。
从她的房子里可以感觉到到处充满了生活的味道。
她一个人过日子,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很好。
看得出来她是个懂得照顾好自己的女人。
“干嘛不找个保洁?”他问她。
“我不喜欢别人进我家。”顾清夏说。“我这儿东西多又碎,保洁干活都粗糙,再给我摔几个,我得多心疼。”
她用抹布轻轻的擦几个微型的青花瓷,一整套花瓶,个个都只有婴儿拳头大。东西不贵,但是她偶然淘到的,喜欢得不得了。要让保洁给她打碎几个,她上哪再淘一套去。这个与钱无关,就是纯粹的喜欢。
最重要的是,她不喜欢那些做保洁的女人。她们都是有些年纪的农村妇人。她讨厌她们,就像她讨厌公司下面的那些工人。
李盛就特别喜欢看顾清夏做这些事,譬如做饭,譬如打扫房间。
他注意到她打扫房间时穿的是宽松舒适的纯棉家居服,并不是他见过的那几套轻薄性感的丝绸睡衣。
所以那些轻薄性感是专门为他准备的,或者……为来她这儿的男人准备的……毕竟他不是唯一一个来过这房子的男人。
想到姓景的,李盛就没来由的吃起了飞醋。
他相信顾清夏和景艺是断了,可是一想到这俩人白天八小时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他就不痛快。
他让胜子查过景艺,知道他有妻有子。她怎么就跟个有老婆的男人来往呢,他想不通。他暗搓搓的比较过,觉得自己处处都胜过景艺。景艺大概就是……长得比他好点?
啧,他长得可也不差,这点自信李三少爷还是有的。
李盛吃完,抽张纸擦擦嘴。乖觉的把碗碟端到厨房里去了,找到了围裙穿戴上,居然就把碗洗了。顾清夏没阻止他,但就觉得这画面吧……特违和。
她没问他昨天晚上是怎么回事。她今天早上洗衣服,发现他衬衫上有血。不像是他的,像是别人的溅到他身上。
她拿着那衬衫盯了一会儿,手搓了,才扔进洗衣机里。
他带她和他的朋友们一起玩的时候,他们说话,她偶尔听上几耳朵。能听出来那些人和她是不一样的。特权阶层出身的人,不说做人做事,连三观都和普通百姓是不一样的。
顾清夏不打算追问。她是想和李盛保持一段长期稳定的关系,并不代表她就要深入他的生活。一如她并不喜欢他太过深入她的生活。
她早上脑子清醒了,回忆起夜里他说的钥匙……看他没再提,她也乐得不提。
给了钥匙,那就真的进入了另外一种状态了。顾清夏还没准备好进入那个阶段。就维持在现在这样,挺好的。
为了吃李总这顿饭,郭智还用心打扮了一下。别看她平时穿得随意,总是t恤牛仔裤,她们这个行业,毕竟是与时尚界擦边的。郭智穿着薄薄的风格简洁的休闲西装小外套,袖子卷到胳膊肘,里面搭一件白色t恤,七分牛仔裤,帆布鞋。她刚刚新剪了头发,把本来能梳起个小抓鬏的中短发彻底剪成了短发。发根烫过,蓬蓬松松的,刘海贴着额头。她本来就干练,中性。这么一打扮,看起来特别帅气。
被李盛叫来作陪的赵天卓都眼前一亮,席间频频的扯起话题跟郭智搭讪。
郭智吧,这种事上就是少根筋。且她现在跟alex打得火热,根本也没多想。还觉得李总拉来的这个陪客不错,会调节气氛,不冷场。
顾清夏看得清楚明白。她没点破,想着回头私下里得跟李盛好好说说。李盛可跟她说起过好几次,赵天卓是他们圈子里有名的花花公子。在李盛的朋友里,顾清夏对赵天卓感观也就一般般,她不乐意这花花公子去勾搭她的朋友。她还记得呢,李盛第一次带她去见曾荣那次,就是赵天卓带了个不知道什么身份的女人。
其实李盛还挺欣赏郭智的。受他们家太后还有他嫂子的影响,他的眼光是偏向于那种爽利、独立,能照顾好自己的女人。他讨厌那种黏黏糊糊软软绵绵的女人。
当然,纯在床上供他消费的,不在此范围之内。只看脸蛋和身材就行了,别的不需要多管。
其实看一个人如何,看他/她交什么样的朋友就能看出个七七八八来。
李盛,就是特别喜欢用眼睛看人的人。
他跟郭智一起吃顿饭,就把郭智给看透了,顺带着也就看明白了顾清夏看人的眼光。她眼光挺好的。这个姑娘心思简单,直爽,是个适合做朋友的人。
李盛对郭智的态度特别好,好到赵天卓都要嫉妒的程度。以李盛的手腕,要想笼络一个人,那个人十有八/九是逃不出他的手掌心的。何况郭智本来就是个心思单纯的人。
顾清夏就眼睁睁看着郭智在饭桌上就被李盛谈笑间收入了麾下,直把他当作了可以掏心掏肺的老大哥,彻底倒戈。
“……”顾清夏也是无语了。
这顿饭吃得……至少四分之三的人都很开心。
晚上李盛把顾清夏拉到他的住处去了,他想吃顾清夏做的饭。
“你那儿怎么做饭?什么都没有。”顾清夏微诧。她可是见识过了单身男人的厨房和冰箱是什么状态了。
“都有了!我让胜子买齐活了!菜都买好了!”
何止是菜,曾经空荡荡的厨房已经全套家伙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菜肉蛋,全都齐活了。胜子真是好用!连围裙都买好了!他还买了两条!一粉一蓝!
脑子里不知道想的是什么!
顾清夏还一次都没见过胜子,却处处都见到此人的痕迹!
李盛的厨房特别大,西式开放式的装修。周围一圈橱柜,有灶台有水池。中间还有个很大的正方形的台子,也有灶台有水池,下面是柜子。旁边放着几张吧椅。
李盛就拿着平板电脑坐在吧椅上看,隔一会儿就要抬起头看看穿着蓝色围裙忙忙碌碌的顾清夏。
他笑吟吟的,越看就越是喜欢。他也说不清为什么,就是喜欢看顾清夏围着他团团转,为他忙碌,为他操劳的模样。
喜欢的程度仅次于她不穿衣服的样子。
邪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