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回 筹备婚礼

不二上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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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嘉禀道:“第一,诚如荀文若所言,这孙朗虽然是孙坚的儿子,但现在投身在曹公账下,也算是曹公的座上之宾,如果仅仅因为一点点追名逐利之事就将他杀死,则从此以后,就再也没人愿意前来投靠曹公了。”

    “第二,我们命孙朗来许都与曹家小姐成婚,无非是想把他扣留在许都当做人质,从而来要挟南面的孙策,使他不敢贸然的挥师北上进军中原。但如果我们现在杀死孙朗,那么一切计谋就都成了泡影,非但如此,孙策也会以杀弟之仇起兵讨打许都,到时候我们北有袁绍,东有吕布,本来就已经十分本动,如果南边还有孙策前来夹击,可就真的沦为四战之地,陷于泥潭而无法自拔了。”

    他说完这两点,曹操就捻着胡须大点其头,显然十分中意这种说法,忙问:“那第三条原因又是什么?”

    “这第三么……臣听闻这个孙朗乃是孙坚将军五个儿子当中的唯一一个庶子,和他的二哥孙权,三哥孙翊以及继母吴夫人都有不少的嫌隙和宿怨。主公何不对他好一点儿,没准儿他会反叛了江东军,从而实心实意的投在主公麾下。就算不能,也或可以从他嘴中套出许多江东军的机密和军情。如此一箭双雕之计,为何不用?”

    曹操听完郭嘉的建议抚掌大悦,显然极为满意。程昱还想再劝谏,曹操却道:“程仲德无复再言!郭奉孝的建议甚合吾心!传我之令,孙朗成婚那天,命朝中大小文武群臣全都去赴宴贺喜,再为我也备上厚礼一份,由荀文若带去!这小子虽然是孙坚的儿子,孙策的弟弟,但却很对我的脾气!”说完这话,就笑着离去了。

    荀彧和郭嘉紧跟其后,空荡荡的大殿里只剩下了程昱满脸怨毒阴狠的现着,思量着怎么才能相出一招阴谋诡计来陷害孙朗。

    抛开曹操不言,所说孙朗等人回来的路上,曹仁一道儿都闲不住嘴,抱怨孙朗不听自己的劝,本应该老老实实的低调沉默,怎知孙朗却反其道而行之,专门儿爱处处抢风头。说什么年轻人就应该踏实本分,太过锋芒毕露了反而会招来旁人的嫉妒和陷害。他心里已经完完全全的认了这个女婿,是而言语之间全是设身处地的关切之辞。

    而孙朗却大大的不以为然,说曹公无论如何也不会加害自己。曹仁问为什么,孙朗却不愿和他过多解释,因为他知道这曹仁虽然是自己的岳丈,但毕竟是曹操的心腹大将,就算是一家人了,但自己寄人篱下,这防人之心也不可有丝毫的警惕。

    曹仁则俨然以长辈自居,唠唠叨叨的对孙朗循循善诱,孙朗听的烦了,就岔开话题问:“岳丈大人,曹公说下月要在射鹿台举办宴武大会,还说天子也会到场,不知道是什么?”

    曹仁见女婿终于愿意和自己答话了,就兴高采烈、涂抹纷飞的答道:“你有所不知,曹公自从建好这射鹿台后,规定好每年都要在这里举办一次盛大的酒宴,两个月后的十五乃是月圆之日,正好对酒当歌,众人赏月饮宴。只不过喝酒的同时,还会摆起一座高高的擂台,让众武将上台一对一比武,以助酒性,谁要是最终胜利了,就可以使用曹公头顶上的金盔来盛酒喝,可谓是荣耀至极。与此同时,又会有文臣谋士们吟诗作赋,歌功颂德,的确是个热闹盛大的场景。”

    孙朗隐隐的记起,历史上的曹操的确喜欢摆下这种露天盛宴,来彰显自己的功德。后来建成铜雀台,还曾经在上面横槊赋诗,其子曹植也作出了名垂千古的《铜雀台赋》。不料现在才是建安元年,这曹营中就已经有了这种习俗。

    然而一想到获胜者要用曹阿瞒戴过的金盔盛酒喝,孙朗就恶心的直犯胃,暗想这古人的许多举动果然无法以现代人的视角去直面体会,用别人戴过的头盔喝酒,头皮屑一大堆,不觉肮脏,反而引以为荣。

    二人一路走,一路聊,又说起了许褚和典韦的武功和神技,曹仁自然又是一番大加吹嘘,说我们曹营里的将领个个身怀绝技,典韦和许褚不过尔尔,更厉害的夏侯惇还没出来呢。孙朗暗笑自己的岳丈太也好面子,被典韦像皮球般冲撞了出去,此时却还嘴硬的说别人技艺平平。

    不知不觉的便回到了曹府之中。曹阿娇早就守候在府门口眼巴巴的张望,一听说伯父准了自己和情郎哥哥的婚事,喜的像只百灵鸟,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又像糖稀一般黏在孙朗身上,除了晚上睡觉,其他时候都要和他在一起。

    话说第二天一大早,曹仁就匆匆的开始准备布置二人的婚事了,翻滥了历书,精挑细选的定了一个适宜婚嫁之日,吩咐府中所有的家丁全都上阵,张灯结彩,扫屋漆墙,裁制新衣,置办酒食。曹仁官居郡守之爵位,家里面自然是十分富足,黄灿灿的金子如流水一般的往外花,说什么也要办一场最最豪奢的婚礼。

    而孙朗大多数时间则被曹阿娇缠着不放,稍稍有闲暇之时,就把黄月英送他的那个木偶儿小人儿掏出来,看它打拳,但凡从悟出一些武学上的要义,他就到院子里把这些悟到的拳脚演练实践一番。曹仁忙和着操办婚事,见自己这个女婿如此爱好练武,自然对他更加喜爱。

    匆匆半个多月已过,转眼就已经到了大婚之日,孙朗穿着一身绫锦朱袍,头戴一顶镂花攒金束冠,由十几个下人簇拥着站在曹府门口,专门儿恭迎前来贺喜的宾客。孙朗以前辗转流离,在马背上征天下,在刀剑中留余生,因此平时都是穿的十分随意。但此刻人逢喜事精神爽,再加上锦衣绣带的这么一打扮,果然是个面若冠玉、倜傥风流的俊俏公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