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三味书屋

小贼不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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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昧书屋,地位类似于地球****最大的连锁书店,叶辰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也很吃惊,还以为前世自己读书时最怕的大文豪也在这个世界出现过,不过还好,这只是一次巧合。

    作为帝国最大的连锁书店,虽然三味书屋的占地面积极广,但选址却比较偏僻,这也是帝国所有三味书屋的一大特色。

    不知为何,尽管圣帝当初确实更加重视经济与科技实力的发展,但三味书屋却是圣帝钦点的金字招牌,建筑也很是复古。

    隔的老远,叶辰就看见三味书屋巨大的招牌以及标志性的建筑,古色古香如古代般的亭台楼阁,简朴大气,说是书店,其实更像是一个充满书香墨韵的花园,甚至还有一个人工湖,人工湖很大,湖边两旁栽满了杨柳,每当到了夏天,柔软的柳枝随着夏日的和风微微荡漾,而湖中则种满了荷花,红绿相间,湖中心还有一个湖心亭。

    此刻叶辰的视线就停留在湖中小船上三三两两的手中正捧着一本书读书人,也只有在这里才有这么多读书人,或者说这里的读书人才更像读书人。

    更有趣的是,整个三味书屋并不是一个整体,而是分成三个部分。

    古人有一种说法,是前人对读书感受的一种比喻,“读经味如稻粱,读史味如肴馔,读诸子百家味如醯醢,”三种体验合称为“三味”。

    而三味书屋正是如此,不过在此基础上有所改良,三个部分,三栋建筑呈品字形摆放,最前面的摆放的书籍是国学经典,而后一左一右的分别是国内近现代的各种书籍以及外国文学。

    而叶辰此行的目的就是其中一味,三味书屋叶辰来过很多次,因此很是熟悉,其实基本帝国所有的家长都会带自己的孩子来过三味书屋,一是因为三味书屋浓厚的读书氛围,二则是三味书屋的特殊性。

    据传,自圣帝开始,皇室所有的皇子公主从小开始都是在三味书屋学习的,可以说是皇室成员启蒙的地方。

    为人父母,谁不是望子成龙?更何况有圣帝带头,因此,帝国的家长们也都想沾染些天家贵气,甚至很多家长都把带自己的孩子来三味书屋列为了教育孩子的必修课程。

    没一会儿,叶辰来到了目的地,与平常一样,前来看书买书的人很多,更何况今天是周六,不过人多好,人多就能知道大家对自己新书的看法。

    没有浪费时间,叶辰直接来到最新出版的区域,一眼看过去,叶辰就看到很明显的两个团体,一个团体的人多些,另一个则少一些。

    凝神一看,果然不出叶辰所料,人数多的地方正是青阳市悬疑小王子程纪新书《姽婳》摆在书架上的位置,看着排着队的长长的队伍,目测最少有几十人,叶辰第一次对程纪在青阳市的人气有了直观的感受。

    “看来,自己还是小瞧了自己这个便宜学长啊。”看着摆放着自己书的书架前只有十来个人,叶辰心里默默想到。

    从这里的情况叶辰就能预料到,青阳市里其它的书店只会更加对自己不利,毕竟自己的《达芬奇密码》缺少宣传,而三味书屋是所有书店里名气最大的书店,而三味书屋也从不对任何人的任何书在书屋里进行任何的宣传,相对而言,这是对自己环境最有利的地方,这也是叶辰选择来这里的原因。

    就在叶辰走进三味书屋的时候,有两个人也走了进来,一男一女,女的比较年轻,看起来二十多岁,姿容靓丽,手上正拿着一个话筒。

    而男人年纪大些,留着络腮胡,肩上扛着一个巨大的摄影机,紧紧跟在女人的后面。

    对于这些,叶辰并不知道,朝着“自己”的小团体走过去,不过由于两拨人隔得太近,叶辰还是能听到前来购买《姽婳》的读者的议论声,其中就有一个二十来岁的眼镜男说道:

    “咱们青阳市的悬疑小王子终于又回来写书了,不容易啊!还记得以前我第一次看他的书的时候还是他那本《鬼眼》,当时看的时候把我吓得不轻,不知道这本好不好看。”

    不过让叶辰觉得搞笑的是另一个年纪差不多二十来岁的年轻寸头男的回答。

    “哥们儿,相信我,买这本书绝对物超所值,特别是你有女朋友的时候,我记得我当时就是买了《鬼眼》跟我前女友一起看,结果前女友吓得不行,顿时就扑在我怀里,记得当晚就上了三垒,一血也诞生了,从此,我与程纪结下了不解之缘。”

    叶辰听得无语,没想到自己才来就碰见这么一个逗逼型人物,叶辰也是第一次知道,书籍还有这么伟大的作用,不由有些忍俊不禁笑了出来。

    由于两边隔的太近,尽管叶辰压低了声音,但还是被寸头男听见了。

    “你笑啥?”寸头男眼神不善。

    “没,我只是觉得你说的很有趣,很幽默。”叶辰笑道。

    “哈哈,算你有眼光,幽默是天生的,而我从小就幽默。”寸头男有些得意。

    叶辰无语,看来这寸头男虽然说话逗了点,但脾气还是不错的,不过接下来叶辰才发现,寸头男说话不止逗比,还是个话唠。

    “你是来买书的?”

    “嗯。”

    “买什么书?”

    “《达芬奇密码》”

    “买这书干嘛,这书听都没听说过,买《姽婳》吧。”

    “买来拿一血,听说挂墙上辟邪,摆床头避孕。”

    “嘶!这么厉害,那我买本看看。”

    叶辰就是这么随口一说,没想到寸头男竟然真的从队伍中走出来,朝着叶辰这边过来了。

    这时,一道陌生的女声传来。

    “您好,我是《旭日报》的记者,请问您先前是来购买《姽婳》的吗?”

    秦蓉是青阳市最大的两家报刊之一《旭日报》的实习记者,大学刚毕业,就回到青阳市并运气很好的通过了面试加入了《旭日报》,虽然仅仅是一名实习记者,不过谁都知道对于一个年纪轻轻又是名牌大学的秦蓉来说,转正是迟早得事情。

    今天秦蓉被安排来三味书屋跟进本市悬疑小王子程纪新书《姽婳》的销售情况,这种事情很简单,只需到书店里找前来购书的读者询问一番就可以,但对于秦蓉来说则不然,因为秦蓉是程纪的一名粉丝。

    不过让秦蓉没想到的是,程纪不愧是青阳市的悬疑小王子,秦蓉今天来的很早,但三味书屋已经有很多读者在排队购书了,而且细心的秦蓉发现,前来购买程纪新书《姽婳》的读者大部分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这也是程纪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只有年轻人才能主导一股潮流,在追求刺激的他们中间才更容易宣传新鲜事物,而程纪这种悬疑小说的作者无疑很对年轻人的胃口。

    秦蓉随意的在排队的人中间找了一个人询问。

    这是一个看起来很“有趣”的潮男,为什么说他是潮男呢?

    一条红绿相间的哈伦裤,一件印着骷髅头的T恤衫,头上是个剃着一个染着绿色的飞机头,脚上穿着一双五彩斑斓看着像条船的休闲鞋,脸上打了鼻钉,嘴中嚼着口香糖,时不时吹几个泡泡,看起来很是轻佻。

    才找上这个人,秦蓉心中就有些后悔了,不过既然已经找上了,秦蓉也只好将错就错。

    “你好,我是《旭日报》的实习记者秦蓉,现在正在进行采访,请问我能问你一些问题吗?”秦蓉手拿着话筒,身后还跟着一个扛着摄像机的技术人员。

    潮男冷不丁被身后传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转过身时脸上仍带着怒气,不过在看见手拿话筒的秦蓉,以及秦蓉身后扛着摄像机的人后,哪儿还不明白怎么回事!

    脸上的怒气一闪即逝,潮男一脸惊喜道:“你是《旭日报》的记者?你是在采访我吗?我是不是会上电视?”

    听着潮男张嘴连珠炮似得一串问题,秦蓉有些错愕,在公司的时候老是听前辈说记者的工作是一份能让人“开拓眼界”的工作,现在想想那些前辈们跟自己说这话时一脸诡异的笑容,眼前这潮男大抵也算是一份眼界了。

    “是的,我们现在是在采访呢,不过很抱歉,我们这次的采访最终还要经过审核,我还不能确定会不会上电视,不过就算上不了电视最起码也能上报纸。”

    “哦,是这样啊,没事儿,那你问吧,美女!”潮男有点失望,不过随即笑嘻嘻开口道。

    秦蓉眉头一皱,眼前这潮男明显一副街头混混般的口吻本能的让秦蓉有些不喜,但出于职业要求,秦蓉还是很好的掩饰住自己的不喜,而是保持着一脸标准微笑的样子开口问道:

    “请问你是因为什么原因才来购买程纪的新书《姽婳》呢?”

    出于这种不喜,秦蓉直截了当的询问,只想快点结束这次采访,找下一个人。

    “我啊,我是因为听我的哥们儿说这个作者的书很好看,很多高中的女生都爱看这个作者的书,也很管用。”说完,潮男笑嘻嘻的朝秦蓉眨了眨眼。

    不得不说,同样的意思由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说出来,所取得的效果有时候完全是两回事。

    比如寸头男也只是让叶辰觉得有趣,而潮男则实在让秦蓉不爽到了极点。

    此刻,秦蓉心中很是厌恶,面前这个非主流让秦蓉感到有些恶心,想必所谓的哥们儿就是些街头混混,买书也不是为了看,而是为了吓那些高中女生好趁机占便宜的人渣!

    想到这儿,秦蓉只想快点结束这次的采访。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说完,秦蓉就朝队伍的前方走去,准备寻找下一个接受采访的读者,潮男见状哈哈大笑起来,还朝秦蓉吹了一个口哨。

    秦蓉假装没听见,只是脚步加快了几分。

    PS:推荐一本书《超时空未来科技》,书荒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