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京城

第七个核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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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前,大周,京都。

    属于北方炽烈的高阳肆无忌惮的倾斜在这做都城上,这独属于盛夏的炽热,甚至连那高大如壁垒般的青砖城墙,都有丝丝被烤化了的虚影。

    兴宁门。

    这个庞大的帝国看上去已经从五年前那场大饥荒中缓过了神儿,即便是在这样一种天气下,想要进城的人依旧熙熙攘攘,挨挨挤挤的排成了条长龙。

    有携家带口的,挑着框子头上攒着银簪的妇女,也有拉着马车挑着一揽子蔬菜在烈日下顶着大草帽赶去运货的。

    那些人身上流着汗水,热的很了,便解开身上的褂子,露出精壮结实的肌肉。

    这引得旁边大小姑娘红了脸,暗暗揪紧了袖口,害羞地撇过头。

    这样美好的青涩又引得周围人群发出阵阵哄笑,男人们有的聚在独轮小车上,有的聚在拉车的牲口边,三五成群,中间有人大声地说着什么,热烈极了。

    嗯,不错,三教九流,干什么的都有。

    孕育着活力的火热生活气息扑面涌来,简直比仙界更加的让晓枝感到新奇。

    她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眼神儿,好奇的目光直直戳过来,在加上她长得也是清秀。身上一尘不染的粉裙和虽是低调但也流光四溢的发簪让这群人误以为她是哪家出来的大小姐。

    “喂喂,看什么呢,还想不想找殿下了,我可不想惹麻烦啊!”

    辛实强迫自己用嘴角抿出了个笑影儿,大手拉过她的手腕儿将她拽到自己跟前,矮下身,附在她耳边,用从牙缝儿中挤出的话语说道。

    晓枝听话的收回目光,与料想中相反的是,她的表情已经变成了完全的兴奋,没顾上辛实说了什么,抬头就是心冲冲地一句话:

    “我感觉到了,殿下她肯定在这儿!”

    “哈??”

    那身高在普通人群中出类拔萃的男子扭脸瞪着他身旁姑娘,脸上就是挂着“你莫要逗我”的几个大字。

    果然一进了城,晓枝就跟只发疯的兔子似的,左窜右跑。

    辛实“啧”了声,翻了个白眼儿,只得跟在这疯兔子旁边,利用男性身高优势替她隔开身旁的人流。

    在这个似庞然大物的帝国,都城也当然是极尽繁华,这都跟他们去过的所有地方没法儿比。

    街上有穿着各色衣裳的人流如织,不拘男女,每人脸上都是各色表情,挎着篮子,带着孩子,热闹非凡。

    “杨家包子!新鲜出炉!独门秘方!每个只要两铜板!”

    “酱饼子喽!卖酱饼子!”

    “.......”

    街上人声的嘈杂,旁边小贩的吆喝声街上牛马扯走过时的踢踢踏踏声混着车轱辘转动的吱吱呀呀。

    端的是盛世好景。

    若是要问晓枝,殿下最可能在哪个地方,她肯定会拍着跟随了殿下两百年的胸脯告诉你,那个最热闹的地方就是。

    所以,当两人顺着人流走走串串,顺着汇入人流的地方,进入两面高大的围墙,成功来到了东市大街。

    东市靠近大内,周围坊里多皇室贵胄与达官显贵,是故,四方珍奇,皆所积集于此。

    而今天,正是慕雪阁与羡云阁打擂台的时候。

    要说,大都之中,谁家首饰珍宝最为出彩,最是那些诰命夫人们的心头宝,那必是首推慕雪阁与羡云阁两家了。

    羡云阁是十年前就有的老店面了,那里的工匠师傅们手艺最是稳妥,什么朝凤金珠,什么灵鹊飞枝......

    做的那是精彩绝伦,更得那些年长夫人们的称赞。

    而那慕雪阁,却是近五年间开起来的,从名字上看,慕雪,羡云?这名字起得就有股唱对台戏的意思。

    跟别提这慕雪阁一来,就直接吃走了羡云阁的半数财源。

    不过那发钗首饰手艺也是不差,比起羡云阁更添了几分灵动,更得那些年轻姑娘们的喜欢。

    就比如那个灵鹊飞枝,羡云的灵鹊飞的是普通的树枝,诶,好嘛,我们慕雪的灵鹊飞寒梅枝。

    你说绝不绝?

    更绝得还在后头,这较了四五年的劲儿,各有各的好,各有各的爱,两者难分高下,后来两家掌柜一合计......

    干脆办个润晴会,雪化之后名为“润”,风声过后名为“晴”,两者在一处,则为润晴,此时也正好盛夏,和了这名儿。

    虽说表面看起来这的确是个友好交流会,但却实则斗钗,两家各拿出压在箱底的珍宝首饰,众人同赏,则定胜负。

    这样拿女人头上的饰物斗气的,世人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这不正是盛世华章的真实写照吗?

    晓枝和辛实赶上的,这正是头次举办的润晴会了。

    这声势浩大的比斗,吸引了都城中所有女人们的目光,从清早开始,两家所在的东市大街就开始客人络绎不绝。

    喜得店伙计是见牙不见眼,也真真算是因缘际会了。

    待到这两人前来,这润晴会正到压轴时候,两家正要奉上那传说中那压在箱底的宝物出来。

    二楼阁楼上座的基本都是某些官员的家眷丫鬟,细细地用数个缀满这孔雀石的门帘挡在身前。

    从一楼看上去,似乎还能见着门帘后那影影倬倬的人影儿。

    普通百姓则完全没有这待遇了,晓枝他们在一楼大堂内,与其余几人共凑了一桌,好的位置已经被占了,他们只得坐在角落,偏着头看着前方。

    这阁楼布置的不错。

    从棕褐色柱上垂落的红色对联,笔体力透纸背,字体自成一派,飘逸似云,顺畅如水。

    两人混在阁楼当中的百姓中,来来回回地看了几遍也没有意想中的人影儿,晓枝失望地垂下头。

    就连旁边热烈至极的氛围都感染不了她。

    辛实看着她的样子,翻了个白眼儿,摁上她的脑壳,站起身粗暴地扯过她的手腕:

    “还呆着做什么,走啊,说不准殿下在其他地方等着我们呢。”

    “也对,总是有希望的。”

    晓枝深吸了口气,振作振作精神,正准备挤开人群,向外走去,刚刚迈开一步,突然,眼角一抹熟悉的流光立时吸引了她的视线。

    大堂内的众人视线中猛地窜过这耀眼的金光,刺的人呼吸一滞,无数夫人头上的金饰全都瞬间失了颜色。

    那是抹怎么样璀璨生辉的金啊!

    灼目,刺眼,与其后点缀的红宝石完美融为一体,热烈又张扬,灼目又高傲。

    感谢君上,就算区区地仙,隔着数米远,晓枝依旧连那金簪上细碎无比的“忆笙”两个小字,都看得一清二楚。

    总算没负了君上所望。

    一时间,各种情绪纷至沓来,简直五味陈杂,她瞳孔放大,呼吸立时粗重起来,她手反过来拉拽住辛实的手腕,脚步像是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能动。

    欣喜,酸楚,欣慰,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动。

    “你在干什么啊?”

    “我.....,我找到了。”

    她的声音沙哑的可怕,混着不明显的哽咽,手腕上的力道大得吓人,辛实龇牙咧嘴地好奇回过头,瞧见她的样子,皱了皱眉。

    二话不说地塞给她一块手帕,才沿着她的视线向台上望过去。

    “那,那是殿下的东西,是我那天亲自戴在殿下发间的。”

    台上被托在红布上的是一根金簪,它以一种近乎夸张的方式被人托在手上,金色的金簪尾部镶嵌着数十个颜色似是是火焰的红宝石,流光溢彩。

    “这个金簪,是我们羡云阁刘季师傅亲自造的,别看她造型简单,但是,仔细瞧好了!”

    肥胖的双手小心翼翼地拿起红布中托这的根发簪,中年男人得意地拿向众人展示道:

    “这根发簪为纯金打造,看看这金黄!刺眼不刺眼!”

    “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后边的红色宝石!诸位,请看!这色泽!这数量!”

    对,没错。

    听见这话,晓枝揉揉眼睛,将脸上的巾帕扯开,仔细端详着,殿下的发钗是采用从栖梧山上特地采制的金矿,那十五颗宝石又在凤凰火中中淬炼足足七七四十九日。

    即便是是天界也不可多得的蕴藏精纯凤凰火灵力的火之灵石。

    这根金簪,别说是上百年都不会腐朽,就是上千上万年,也仍然历久弥新。

    殿下她平日里是不爱戴这些的,那日抵着她的手挣扎了许久,唯独这个,唯独这个还是自己亲手替殿下簪上的。

    忆笙,忆笙殿下,您到底在哪儿啊?晓枝好想你。

    正当晓枝要哭不哭地窝着两泡眼泪要掉不掉,台上那两撇胡子的中年男人的介绍已经到达了尾声。

    他正在讲着“忆笙”两个字的缘由。

    这人的油腻腻的胖手拿着这根金簪,唾沫横飞吹嘘道:“青衫忆起笙箫曲,红颜苦等不归人,我们这个金簪,就起名为......”

    “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