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九四节 好在他们不知道有中餐

比萨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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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逊严肃地道:“唐人不好对付!”

    “怎么说呢?”

    “他们的骑兵,一人三马,行动迅速。”约翰逊首先讲道。

    “喔喔!”丕平二世是个政治家,同样也是个军事家,一听说一人三马就知道厉害了。

    “他们的骑兵个个都是神箭手,且拉得都是硬弓,可以射穿盔甲。箭也多,一人带了二大袋弓箭,大概有上二百枝,遇敌时不上前战斗,只用箭射!”约翰逊还是了解到了不少内幕。

    “他们的兵器!”约翰逊把买来的唐刀递给丕平二世,抽出来一看,寒气逼人,显示出绝高的铸造水平。

    他取下一根毛发,往刀吹去;吹毛立断!

    丕平二世沉默了!

    现在的欧罗巴,早些年埋葬了恺撒、渥大维的古罗马,刚刚取代了分裂出来的西罗马,实质是野蛮人当家,别说发展科技,连之前的文明也都没有延续,工匠死掉,技术丢失,所以铸造出来的兵器不怎么样,与唐人的兵器相比,实在是次,对战时还怎么打!

    “没有弄把唐人的弓回来吗?”丕平二世叹了一口气问道。

    “没有!”约翰逊遗憾地道,弓是非卖品,唐人控制得很严。

    刀可以卖,但价格也高,且对战起来,根本没得发挥威力的余地,唐人用弓箭将他们搞定。

    “他们的步兵,先不论战斗力,每个人都有装甲,配备了利刀,主要是他们的掷弹兵非常的厉害!”

    “怎么样呢?”丕平二世问道。

    “手榴弹、飞雷炮、投石车、火炮、火箭!”约翰逊一口气地讲道,并且取出了一张简略地画有它们样式的图纸来。

    他这是在新营州里,用上好的美酒灌醉一个唐人老兵,那个老兵因为伤残而退伍在政府做事,不过他很留恋军队生活,在约翰逊投其所好,嗯,约翰逊学了一点的唐语,他有唐人印发的学习手册,对照着与老兵交流,得到了许多信息。

    过往,唐人对这些信息控制得很严,但现在逐渐放开,不怕外人知道,也带有吓唬外人的意思。但火药配方、投石车和飞雷炮、火炮、火箭的的制作方法、铸造技术还是严加保密的。

    听到约翰逊讲述到那些大杀器的威力,丕平二世再也坐不稳了,他站起来踱步,连声道:“我们的城池,绝不能够抵挡得住他们的轰击!”

    算他有眼光,现在的欧罗巴正处于一个科技文明的持续衰落时期,野蛮人能够有什么科技发展!(如无唐人的到来,按历史的惯性,欧洲即将进入黑暗的中世纪!从此昏天黑地,直到文艺复兴)东方大唐雄视世界,而大食、拜占庭都可以在这方面大声嘲笑欧罗巴。

    大食、拜占庭还可以与唐人打一打,而欧罗巴想与唐军野战,根本敌不过唐骑,守城的话,唐人的掷弹兵可以把他弱给埋了!

    大食、拜占庭起码还有投石车、火油、厚重和双重城墙、藏兵洞等等,欧罗巴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只怕唐军的投石车都可以击穿欧罗巴城市的城墙!(这点在大食、拜占庭是无法办得到的)

    而且,据约翰逊说东方大唐距离欧罗巴非常遥远,但他们一路打来,显然补给不成问题。

    约翰逊说他看到了大量的欧洲原住民现在都穿上了唐人的衣服,嘴里说着唐话。。。有这些炮灰,打起仗来更不成问题。

    殿堂里的两人对望一眼,均脸有忧色。

    说什么都晚了,正如丕平二世所讲的“我要是普通人,早就降了!”

    可惜他不是普通人,别人可以投降,他却不能降。

    那么就战吧!

    ……

    法兰克人是野蛮人,作事还是挺雷厉风行的,待约翰逊告辞离开后,丕平二世立即召集了他的将军们来军议。

    作为欧罗巴上最大的势力,丕平二世手下有十个将军,分别是莱茵哈特,罗泰尔、查理、路易、尼德兰、卡洛斯、佩里、泰乌利维斯、安东尼、大埃阿斯,他们年富力强,勇武有力,很能杀人,狠辣之外,有的人还很狡猾,反正都很能打仗。

    他们都是法兰克人,乃日耳曼人的一个分支,如今沐猴而冠,取代罗马人、希腊人等文明人,成为了欧罗巴的主人。

    例如“安东尼”是罗马人的名字,但现在被安在一个三大五粗、粗俗不堪的武士身上。

    大埃阿斯曾是希腊神话中一个勇士的名字,现在属于法兰克武士的名字。

    见人到齐,丕平二世宣布开会,不多说一句废话,把唐刀往桌上一甩!

    “啪”的一声,它钉在桌上,光亮让将军们瞳孔齐齐一缩!

    “你们的刀,能否与这把刀相比?”丕平二世问大家道。

    将军中罗泰尔地位最高,他伸手取下这把唐刀,首先看了看,然后递给下一个,大家依次看过。

    结果,有三人的刀可以与这把唐刀相比,二把是进口拜占庭的,一把来自大食,其余七人的刀都不行,有人试过用他的刀与唐刀互斫,唐刀无事,他的刀则蹦了一个口子。

    “你们部下的刀与这把唐刀相比,比得过吗?”丕平二世又问道。

    将军们纷纷摇头,开玩笑,长官的刀都比不过唐刀,小兵的刀更差了!

    “可是即将到来的唐人有二十万步兵和骑兵,可能吧,每个人都配备了这样的刀!”丕平二世耸耸肩道。

    什么?!

    不等他们消化掉这消息,丕平二世抛出一个重磅消息:“唐人一人三马,配有强弓,二百枝箭,见敌时先射箭!”

    呀!

    这下连最胆大的将军都感觉到心虚了!

    如果说唐刀锋利,那么我们法兰克人不怕死,拿着粗重家伙冲上去与唐人拼命,还是强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而不要命,正是野蛮人本色。

    然而唐人连给法兰克人拼命的机会都没有,听到丕平二世说话的都是积年军人,自动脑补与唐军对战时,他们冲锋,唐人射箭,已军根本冲不到人家边上,就被统统射死!

    “不要以为守城就可以了,我们也知道我们守城是怎么一回事。”丕平二世自嘲地道,讲起了唐军的“手榴弹、飞雷炮、投石车、火炮、火箭”等技术兵器的厉害来。

    大家一听,这还有天理吗!

    野战厉害,攻城有的是方法,还能怎么打!

    见到大家都有点茫然的样子,丕平二世感到庆幸的居然是。。。他们没有领略到唐人中餐美食和美酒的美味,否则的话,觉得打不过,那边又有诱惑,很可能集体投降!

    不是说笑的,野蛮人为了美酒,还真的有可能投降!

    “虽然唐人厉害,但我们不可能投降,投降后,我们没有过去的地位。”丕平二世的话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野蛮人战争中,一个部族毁灭了,上层必被消灭,绝无活口。

    他们却不清楚,唐人有容乃大,部族首领带部队来投,就有高官厚实禄在等着他们。

    “想想吧,怎么对付唐人!”丕平二世问道。

    大家深思熟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