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生重在学思行

耐打混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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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书斋里多了两名学生来听课,两名都是女孩子。矮瘦一点的女孩子自己说出了名字,叫做苗酥。而身旁那一位女孩子则是她的师姐,姓陈名煦。陈煦给同学们第一印象都停留于一剑把巨熊砍死,而至于苗酥,给人的印象倒是亲切许多,总是一脸微笑地看向众人。

    然而相处下来之后,很多人都觉得两人都挺好相处的,苗酥很快就与其他同学打成一团,聊乘马街上哪一档的小食最好吃,淘乐街哪一档的玩具最便宜又好玩。说得孩子们都眼冒金光,他们在小镇里住了那么久,都没那么仔细观察过。一下子对这个新来的小女孩充满了崇拜之情。

    陈煦呢,则是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话说得很少,只有同学喊她,她才回应一句,就只有一句。她脸上虽然也时常带着微笑,只不过让人感觉她的心思并不在这里。

    此时,夫子又在传授新的知识,有了苗酥在这与夫子一起互动,课堂上的氛围热闹了许多。陈鸿景倒是没有进入到这个氛围当中,独自看完一本夫子送给他的书籍,伸了伸懒腰。看着钟小凡那嘴上说着要成为大侠的梦,实际上则是把书本竖起来,挡着自己在桌子上流口水睡觉。

    陈鸿景又看向他之前的那个位置,陈煦还没来之前,他坐在的窗边位置,现在是陈煦坐着。陈煦也像钟小凡那样把书籍竖了起来,不过,她并不是睡觉,而是把双手轻轻放在书本头部,又把自己整个下巴放在双手上,看着外面的风景。

    那天晚上,陈鸿景其实并没有立即进入家门,老头子让他拿着点钱,去买点东西,他下到山脚处,不小心偷听到苗酥与夫子之间的对话。才知道,两女子都是那蝎天宗的人,是那山上人。陈鸿景并不仰慕那些山上人,他觉得做一个山下人更适合他一点,因为老头子可以算得上是半个山上人,然而他觉得老头子活得并没有多开心。

    陈鸿景也不在多想,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和一支笔,趁着夫子闭上眼睛摇头晃脑的那一瞬间,把写好的纸张揉成一团直接丢在钟小凡的脑袋上。吓得钟小凡一下子站了起来。

    “钟小凡,你有什么不懂的吗?”夫子问道。

    “额,夫子,我说我坐久了,腿麻了。你信吗?”钟小凡怯怯问道。

    “嗯,我信。那你就站着听课吧,顺便把你嘴边的口水擦一下,今晚把今天我所讲的东西抄上五遍,明天交给我,还要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

    钟小凡扭头狠狠地盯了一眼陈鸿景,陈鸿景假装没看见,还拿起书本,跟随着夫子他们读了起来。

    山腰上,一位老人站在陈鸿景的家门前来回踱步,原本想敲门的手,来来回回放下了不数十遍。等他站在门前,再一次整理好自己的衣裳,想再次敲门的时候,山上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哟,稀客啊。十几年不见一次,今天怎么有如此雅兴来我这小茅屋做客了?殷天殿偌大的一个地方,就你一个人,不用回去打扫卫生?”

    一位老先生从山上走了下来,看到眼前这人身穿一袭黑衫,文质彬彬,比书斋的夫子更有一种读书人的感觉。老先生摇了摇头:“说得没错啊,世间上最穷之人莫非读书人了,穿得如此清风浩气,到别人家做客,什么东西都没带的啊。还真的是两袖清风,口袋空空啊。”

    黑衫老年人被老先生说得都不好意思了,挠了挠头:“要不,陈老你先在这等等,我去街市买点菜,然后再去酒铺子买点上好的陈年老酿,与陈老小酌几杯。”

    “不需要了。”老先生摇了摇手,黑衫老年人松了一口气,还好老先生就是客气一下。谁知道老先生下一句让黑衫老年人老血都快吐了出来。

    “不需要什么菜,买点下酒菜,两壶最上乘的青梅酿。还要再买三头鸡就够了。我弄窑鸡给你吃。”

    黑衫老年人看了一下老先生家旁边的那地,苦笑了一下,朝着老人作了揖礼。随后下山买鸡去。鸡,老先生家里就有,而且还挺多的。在黑衫老年人的记忆中,老人就是喜欢好面子,只要是主动来找他谈事情的,你就首先要拿出一点诚意来,要么就像黑衫老年人这样,一来就先谈好条件,买那在民间就能买得到的东西。要么就像几十年前,山上人来找他谈事情,老人一开口就是要那在山上也失踪已久的仙兵利器。那山上人可是来自于仙家宗头的,就连朝廷都要给他们几分薄面,结果被老人拒绝后,有一句怨言都没有,还笑着对老人说道打扰到他老人家了,要是日后寻到那仙兵利器,必定第一时间送来给老人。

    想到这里,黑衫老年人左手扛着三只鸡,右手拿着两壶上好的青梅酿,朝着老人家中的方向跑得更快了。

    老人已经在家旁边的斜坡上搭建好了,就等着黑衫老年人的手上的那几只鸡了。他眯眼望去,终于看到黑衫老年人的影子,大声喊道:“小傅啊,磨磨蹭蹭地干什么,跑起来啊,年轻人真的是一点活力都没有。”

    傅恒泽边跑着心中开口大骂:这死老头子有时候还真把人不当人来对待。

    “哎哟,两人合力,终于把这三只鸡给弄好了,现在最后一步就埋起来,等它熟就行了。来来来,这么多年没见,咱们兄弟俩好好说道说道。”

    傅恒泽笑着说道应该的,应该的。心里却是直接开骂:牛啊,牛啊。什么叫做两人合力,终于把鸡给弄好了。烧水是我,拔毛杀鸡的是我,甚至连那配料都是我弄好的,你就坐在门槛上,磕着瓜子,摇着扇子,要不是不够你打,你看老子弄不弄死你。

    老人拿出两个大碗,打开一壶青梅酿,分别倒满,把其中一碗推在傅恒泽身前。也不管傅恒泽,自己先大口大口的喝了一碗。老人用衣服擦了擦嘴,问道:“你终于被赶出来了?是不是因为那头入了魔的笨熊事情?”

    傅恒泽点了点头,说道:“皇上怕与当年的事情有关,所以派我出来看看,顺便把那孩子给接回去。虽说孩子这事皇上也是知道的,但是看得出来皇上并不在乎这个孩子,更不在乎这件事情。在他的眼里,称霸才是第一要事。要不然,殷天殿怎么会只剩下我这么一个毫无用处的老人呢。”说到了这里,傅恒泽狠狠地闷了一口,继续说道:“而且是本该在三十年前告老还乡的人。”

    书斋今天只上半天的课程,夫子一宣布放学,陈鸿景和钟小凡两人就朝着同一个方向跑去。钟小凡害得被夫子受罚,作为赔偿,陈鸿景今天要请他吃窑鸡,陈鸿景倒是无所谓,他扔给钟小凡的那张纸团就是想告诉他今天请他去吃窑鸡。不过,前提是钟小凡必须配陈鸿景先去一趟地方。

    两人来到走进了一间卖文房四宝的店铺,一进去,钟小凡就大声喊道:“哟,阿方,今天能谈成恋爱吗?”

    “挑战一年之内就能谈成恋爱,失败,今天已经是第三百二十一天了。钟小弟就不介绍一个给我?”阿方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是这家店铺的老板,书斋里的孩子都是来阿方的店铺来买笔和纸,与阿方相处久了,知道他不会生气,就也学会跟他开起了玩笑。

    “阿方,你知道的,我们还在读书。哪里会认识好看的小姑娘啊?你啊,还是省省心,自己多出去走走看看吧,整天呆在这个店铺,有姑娘认识才怪,再说了,能进到你店铺买东西的姑娘可都是大户人家,你可高攀不起啊。”

    阿方甩了甩手,打趣道:“走走走,别再在烦我了。”

    阿方都这么说了,钟小凡也识趣地跑进去找陈鸿景。陈鸿景走到专门卖印章的柜子前,挑了四枚已经打磨好、但是还没刻字的玉质印章,两块方形的,两块圆形的。紧接着挑选了四枚木质印章,与前者无异。之后顺便拿了几支毛笔和一叠纸张就去买单。

    “一共五百银子。”阿方笑着说道。

    陈鸿景一开始还以为阿方算错了数,这么一点东西就要五百银子?随后看了看那八块还没刻字的印章价格,倒吸一口冷气,之前来阿方这里买毛笔和纸张的时候,就没发现有这么贵的东西。

    还好不是要自己掏钱,要不然岂不是亏死他。他也想不明白,老头子这么大岁数,从不见他写过字,嘴里也没出过什么好的句子,一口不是打就是骂,也不知道他买这些东西回去干嘛。

    陈鸿景与钟小凡在之前那处地方吃完鸡之后,独自一人拿着那些东西回到家中,来到山脚处,就看到有一位黑衫老年人朝着自己点了点头,陈鸿景也不知所以然,只能也朝着他点了点头。随后走回家中,把东西递给了老头子。

    老头子并没有接过那一袋东西,而且今天竟然破天荒地不骂他,拍了拍身边的凳子,笑着说道:“来,这边坐。”

    陈鸿景都有点不习惯,怯怯地问道:“老头,今天没事吧?又不骂我,又喝酒。”虽然说是这么说,但他还是坐在了老头子的身旁。

    只见老头子把一个大碗递了过去:“虽然你还小,但是今天就允许你喝点酒。”

    陈鸿景拿起大碗,轻轻抿了一口,整个身体都在打哆嗦。这就是酒?又苦又辣的,喝都喝不了。

    老头子看着自家孙子这个样子,大笑了起来:“怎么样?好喝不?”

    陈鸿景摇了摇头,把碗递了过去。结果,还是又给老头子重新递到自家面前。

    “又不是让你一次性喝完它,今晚之前喝完它就行了。顺便老头子跟你讲一些事情。”老头子看向陈鸿景,这表情让陈鸿景感觉到有点伤心,老头子好像想哭泣。

    “一开始是你的干父母离开,不知道他们去向何处。紧接着又是你弟弟的离去,去了那山上门派修行。就只剩下我两没有血缘关系的爷孙在这生活了七八年。要是老头子有一天也莫名地离开了,你会怎么做?”老头子说完,把目光从陈鸿景的身上转移到天空当中。

    过了一会,老头子听不到陈鸿景的回答,便换了个话题:“听夫子说,你的梦想是开一间店铺,专门卖窑鸡对吧?可是,你只会一样菜,你确定你以后的店铺能开得起来?”

    “肯定可以的啊,那可是老头子你亲自教我的,而且是独门配方。有一技之长,就可以行万里路了。”

    “要是老头子你有一天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的话,我会亲自去找你回来,狠狠地揍你一顿。”这一句,陈鸿景说得很轻,但是老头子还是点了点头。

    “一点尊老爱幼的精神都没有。夫子教给你的内容都还给夫子了。既然夫子说得听不进去,老头子我也没跟你说过什么大道理,今晚就代你夫子教一教你。”

    老头子左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东西,右手拿起一壶酒,狠狠地喝了一大口,笑着大喊道:“人生在世,重在学思行。”

    老头子踉踉跄跄地走进屋子当中,陈鸿景不知道自家老头子今天晚上发什么酒疯,看了一眼酒碗当中的月色,学着夫子那样一口气把碗里的酒全部喝光。嘴里不断重复着老头子刚才所说的那一句话,试图去理解它。

    人生在世,重在学思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