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重生于世

轮回我们回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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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燃烧我自己来成全你?”吴阳忽然这么说。

    我烦恼了。这个时候,他为什么要清醒?我不希望这个时候他清醒。我希望他燃烧自己,成全我。

    我该想个办法让他这么做。我想到了。我说:“你用神识点燃自己的精神体的时候,我是不是也在你的精神体上面燃烧?”

    “你刚才是这么说的。”他想了很久,然后说。

    “那就对了。”我说。“你用神识点燃自己的精神体,我的精神体也扑上去是为了让我们一起烧出一个逃离这里的通道出来,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他毫不犹豫的回说。“我只知道你的精神体散出了一股对我有害的气息。我能感知到,我的神识感知到。你走吧。我讨厌你。”

    “你有什么理由讨厌一个永不放弃自己目标的人呢!?你有什么理由讨厌一个只是不想死的人呢!?何况我们有缘,你为何不成全我?吴阳。”

    我控制神识飞来飞去,绕着他。

    吴阳没过多久就说话了:“我能感知到,我就要彻底失去我的思想了。趁我还能控制之前,我就贯彻我们的缘分吧!日后你若遇到投胎转世后的我,请务必助我踏上修真路!戴明!”

    我答应了他。

    我有些等不及了。

    黑暗中忽然亮起了一团火。被我的神识瞬间就感知到了。但我一时,竟分不出那团火焰的颜色,我几乎毫不犹豫的……好吧,我犹豫了一下。然后扑了上去……

    “戴明。”吴阳的脸,在火光的辉映下,被我看清楚了。他几乎透明的形体在逐渐消散。他可明白?燃烧精神体,是彻底的烟消云散?我明白。但我不信轮回,我只信当下我的执念。

    他的脸如木头人,没有丝毫表情。他最后念叨了一声我的名字。他的脸,在火光的辉映下,已被我彻底的烙印进了我的记忆中,深处。

    在黑暗里,独自散的火花。

    我的精神体并没有被吴阳自燃的火焰燃烧掉。但我能感知到我的浑身都起了变化。不,不是变化,是似乎有一股力量在拉扯我。但我感知不到,那力量来自何方。

    为什么我会产生用火燃烧我的方法离开这里?

    我不知道。

    但我真的离开了这里。踏着吴阳露着绝望又复杂的眼神的透明精神体。

    他在燃烧的最后,想要放弃。他想要拉扯我一起永远留在这里。千钧一之间,我用《幻幻之术》控制了他……

    ……

    现在。我变了一个鬼。小心翼翼的游荡在我忽然有些陌生的尘世间。

    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有三个选择。

    一:随便找个凡人夺舍。但如果对方没有身具元根的话,我这一生也只能作为一个凡人度过一生了。书中言:夺舍,只能进行一次。

    二:潜入修真学院,夺舍一个一级术士。不过这完全是找死行为,每个修真学院都被阵法笼罩着,我作为一个鬼,是进不去的。就算进去了,也会被现,然后被那些高人灭杀掉。

    但我有一个折中的方法,守待修真学院里的学生出来,然后夺舍。

    三:我还没想好。

    啊。朗朗乾坤。外面阳光灿烂,我躲在一个乡村小村的破庙里。破庙里供奉着某位修真大能之士。我在破庙里思想我的过往。为什么我要这样做?我感觉我失去了好多记忆,在那仿佛永恒的黑暗里呆的太久。

    有一天,有几个小孩进来了。我记得我需要夺舍一个人进行重生。我也记得他们需要有元根在身。

    在阳光下,我很难受。所以我长久的留在了破庙里,供桌下。

    小孩嬉闹完了,离开了这里。我卷缩在大能之士的底座供桌下,度过了许多时间。

    戴明。这是我的名字。吴阳,曾经是我的朋友。我曾经是修真者,后来死了。现在是鬼。

    时间,在不停的行进,我感觉,我的记忆愈的少了。我需要夺舍,才能保住我的记忆不再流失。夺舍吧。

    夺舍。我看着在庙里嬉闹的小孩,脑里不断闪过这个念头。怎么夺舍?我忘了。或许曾经我就不知道。我是戴明。我现在是鬼。我要长生。我要夺舍。

    庙里嬉闹的小孩又都走了。我看着黑暗,想起了温度。冷。这个时候,应该是冷的。为何不冷呢?为何我感受不到冷呢?

    夜里。有了一对男女鬼鬼祟祟的进来了。他们做了一些事情,然后又鬼鬼祟祟的走了。我冷眼看着他们在**里沉沦。

    天地间,被阳光洒亮了。我仍旧躲在供桌下,看着门外翠绿的青草,和那棵老态的菩提树,随风飘摇的绿叶。看着天地间,落下雨水。哗啦啦的声音,被我感知到了。

    绿色。那草是绿色的。绿色的树叶落在绿色的草上。树叶黄了。下雪了。白色的雪。小孩们在打雪仗,堆雪人。嬉笑声不绝他们的嘴。

    有人欢喜,有人痛苦。老人来到庙里祈祷,祈祷他的儿能幸福一生。年轻人来到庙里祈祷,祈祷他们能找到如意娘子和郎君。祈祷他们能拥有很多东西,祈祷他们能永享平安之福。

    小孩也来祈祷,祈祷能有好吃的。祈祷父母之间不要争吵。

    我看了太多。在破庙的供桌下。我不要看了。

    那个小孩,我看了太久。我看了太久,那个小孩,他的身体内,或许拥有元根。再不夺舍,我就真的要忘记我是戴明了。当我连我的名字忘了的时候,我还存在吗?

    那一日。万物很平静。没有下雨,也没有刮风。那个小孩,似往常那一般,下学了,随着同伴来到破庙里玩弹珠。他们在欢笑。我就在他欢笑的时候,扑了上去……

    我忘了怎么夺舍。只要扑上去就可以吧?我扑上去了。

    ……

    从此,我拥有了肉身。我还记得我的名字,也拥有了很多新的记忆。这些记忆曾经的主人,名叫戴圣武。他在这世上活了十一年,然后被我突然接手了他的人生。不,我只是接手了他的**。我,还是戴明。至于我们的姓居然会相同,其实这也是我选择夺舍他的原因之一。

    小学五年级。日后,我去凡人的学校念书?然后静待这具**十六岁那一年,去修士院检测元根?不,我不会再去修士学院。如果这具**能吸收元气的话,我何必要留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