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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任子熙开始抽搐,我和廖安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把她送医院。
我没有能力控制媒体,只能打电话给Simon张求助。
Simon接电话的时候,正在和他的小男友XXOO,结果听到我口中类似玄幻的情节,他又一次用力过猛,被他小男友踢下床。(……!)我对不起他。当我看到他顶着一个鲜红色的五指印到医院的时候,我差点给他跪了。
廖安坐在等候椅上,木着一张脸,从包包中拿出最后一支香烟,过路的护士鄙视的看了一眼,“小姐,医院不允许吸烟。”廖安木然的把烟掐了,拿出口香糖,像一只真正的僵尸那样,面无表情的咀嚼,咀嚼再咀嚼。
Simon张双眼通红,显示他不但喝夜酒,还纵\欲,他哑着声音抱怨,“爱丽丝!我算是卖给ET了,不但没有私生活,再这样下去,我连夜生活都没啦!我不想过劳死啊!我还有三百万的房贷没还呢!!”
“安啦!”廖安面无表情的接话,“我都不在ET领薪水,我不照样在这里学雷锋做好事吗?”
刚才让廖安灭烟的护士,继续飘过,“医院也不允许吵架。”
廖安呆滞的目光跟着护士,忽然来了一句,“她好像医院的NPC啊,~~~~”
Simon张深深吸了口气,塞了我一袋深紫红色无纺布面膜,问我,“钱包里有身份证吗?”
“有。”昨晚去了夜店,自然有那个。
“你今天的schedule已经上传到你的iCal上了,打开手机就能看到。今天要去南方两个城市,给新剧做宣传,走吧,不然赶不上飞机了。”
我点头,“好的。”
我一边滑开手机,查看Simon张给我的通告时间,一边向外走,“我晚上回北京,手机一直开着,有神马事联系我就好。”
毕竟时间早,机场高速畅通无阻,我自己开车过去,把车子放在停车场里面。
一夜未睡,今天还得赶场。
我忽然觉得自己也挺不容易的。
诶,不禁叹气,这年头,想要混口饭吃,谁都不容易。
我上午到杭州,下午飞长沙,我飞机上睡了一会儿,在机场吃了一碗牛肉面,虽然已经累的有些麻木了,我还是把脸上糊着一层浓妆,穿着12公分的高跟鞋跟打了鸡血一样,冲着镜头、现场的观众还有记者,笑的像高粱花子……只是一瞬间,我感觉有些恍惚,我看着镜中的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像足了粉墨登场的小丑。我试着笑了一下,却怎么看,怎么想是在哭。
累过头,出现幻觉了。
诡异,太诡异。
等我乘坐的飞机到顺义机场的时候,都已经半夜11点半了。
我打开手机,里面是11个未接电话,都是Simon张。
我连忙回拨,一接通,他劈头盖脸的喊着,“你快来XX医院,快啊!”
我踩着高跟鞋向外跑,到停车场拿车,继续讲电话,“你终于被折磨的住院了?你怎么住的起XX啊?!”
我知道,XX是一间非常好的涉外医院,奢华的资料资源,昂贵的费用,已经绝对完全的*保障,在某一个层次的人群当中享有盛誉。
“不是我!是……诶,总之,你快来就是了。”
我开车赶到的时候,Simon张正在门外面容木讷的吃口香糖。我的手指在他呆滞的眼前晃动,“#¥%……&,醒啦!廖安呢?”
“早回去睡觉了。Kao,编剧太*鸟!居然还有时间睡觉!!”Simon张说着,拖着我进去。
一个VIP治疗室内,任子熙被捆绑在病床上,细瘦的手腕上似乎都摩出了血痕,她在剧烈的挣扎,眼窝发着青黑的颜色,汗水把头发变成野草,一缕一缕的粘在苍白的脸的皮肤上。
她瘾症发了。
她居然能带出一种垂死挣扎的野兽的气质,用撕裂的声音嘶吼着:
——“勋暮生!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你不是男人!
——你就是勋世奉的一条狗!”
……你不是他弟弟,……你就是他的狗……
我看到了,在她的病床前,勋暮生安静的站着,看着发狂的任子熙,一言不发。
记忆中,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他的背影是黑色的,沉重,压迫着人的神经,VIP室的空间中,全是压抑的气氛,带着苦味,隔着玻璃弥漫出来。
透明分界线的外面,站着我和Simon张。
我,“勋……,他怎么在这里?”
Simon张哼了一声,“不然哩?!你以为我能有这个闲钱让任小姐住这里?我妈病了我还只是挂普通号,再说我还有三百万的房贷没有还呢!”
我,“她这样多久了?”
“你说她吼叫,还是说她骂人?”
我,“……”
Simon张摇头,“她吼了一个小时了。刚开始就是哀求,随便谁,让她再吸一口,勋先生一直在她眼前,当然不可能同意。勋先生付账,让医院给她最好的治疗,VIP房间,以求务必根除瘾症。一看没粉抽了,她就开始骂人,诶,要说她可真有劲头,要是我,我早蔫了。”
我,“怎么不打镇静剂?”
Simon张,“扎了,不管用。现在她本身就瘾症,不敢再多注射别的了。”
我,“勋先生让她骂了多久?”
Simon张居然有些钦佩,“一直吧,从头到尾。七少……平时那么傲的人,也真受得了?!,要是我付了钱给她治病再换来叫骂,我早就一巴掌扇过去了。”
我推了Simon一下,“你去把勋暮生叫出来。”
“为什么?”
“傻啊?有他在任子熙眼前,任子熙根本不可能停的下来。”
Simon向旁边一躲,“我劝过,可是勋先生自己不出来。他说,让她骂,心中的怒气都骂出来,她就舒服了。”
“舒服个屁!”
连着40个小时不睡觉外加连轴转的工作,我的火气也上来了,“给她给借口,她永远只知道怨天尤人,永远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比她凄惨的人多了去了,也没见谁哭天抢地。
我邻居他妈刚下岗那会儿,一大家子人每月只有200块钱。他们家老爷子得了尿毒症没钱透析,一家大小把老头儿扔回老家,那个老头儿自力更生,找了个土郎中,吃了一剂土药,出了一身的脓疮,之后只吃玉米糊就活了五年,要不是贪嘴吃馒头噎死了,我看他多活十年都没问题。
如果任子熙不姓任,我看她会坚强的多!”
“生活如此的艰辛,精力如此珍贵,像我们这样的平头小百姓,谁会白费力气,每天怨天尤人,呼天抢地?
爱与恨,需要的是酒足饭饱之后的力气!
那可都是由一个一个的馒头,一个个的包子,一碗一碗牛肉面,一根一根双汇王中王,还有一张一张的人民币堆出来的!!”
Simon张那样的斜着眼睛看我。
我也看着他。
他自动让开路,用手势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我拉开了玻璃门。
任子熙看到是我,不知道怎么了,就好像一只回光返照的妖孽,燃了。
她似乎放弃勋暮生,转而开始骂我。
不过我没有放在心上。
我救了她,出于我伟大的普世价值观,还有国际\共\产\主\义精神,我不要求回报,可也不能圣母到再让她践踏出气。
我去扯勋暮生,他却好像僵在那里,动也不动,现在的他干涩的像枯枝。
最后,我用尽透支了40小时之后,身体中仅剩的力气,把他推了出来。
他依然看着任子熙。
玻璃门滑上,一切变成了无声的影像。
现在,我穿了12公分的高跟鞋,很高,我抬头,就能触摸到勋暮生的脖颈。我有些半强迫性的让他的头颅转向,最后,背对着那些影像,无论任子熙在做什么,都背对着她。
勋暮生像戴着一个面具。
空洞的像个壳子。
我的手用些劲,让他微微低头,与我对视。
我说,“我送你回家。”
他像是听见,又像没有,最后,他垂下眼睑,点头,只轻轻说了一声,“好。”
这次是我用力拉着他的手,走出压抑的空间。
我直接把车子开回勋暮生那个号称豪宅的公寓,停在寂静的院子中,虽然是隆冬,院子中却郁郁葱葱,种满了从欧洲直接移植过来的、在冬天也能翠绿的小草和珍稀的花卉。
我让他上楼,他却直接走向地下停车场,说要出去喝酒。
叹了口气。
“别开车了,你现在这样子,……,算了,我陪你好了。”
于是,我开车载他到附近一个很安静的Bar,他要了威士忌,纯酒,不加冰,他就这样倒在杯子中,三口就喝完,再倒。我安静的坐在他身边,以为他想要说些什么,他却什么都不说。
手机响,短信。
Simon:要是我过劳死,请把我的抚恤金寄给我妈,然后把我的骨灰加满了鲜花,撒向大江大河。
我:咱们还有抚恤金?ET好像是社\会\主\义中的资本主义吧……
Simon:……万恶的资本主义,在挖社\会\主\义的墙角!
过了半个小时,Simon给我发了短信:啊!!!!!!!!!!!七少发人过来了,我要回去挺尸。
我:好好挺。
“是谁?”勋暮生忽然发声。
我,“Simon,他说如果过劳死,他想要抚恤金,然后要把骨灰加上花瓣撒向大江大河,呵呵。”
“为什么?”
我一愣,“他妈似乎病着,需要钱治疗啊。”
勋暮生,“不是,我是说,为什么要挫骨扬灰?还要撒向江河?”
忽然想起来,勋家是旧时的家族。他们的家族成员最后的归宿一般是装入棺材中,安葬进纽约长岛的勋氏家族私人墓园。他们的人,活着的时候不会像升斗小民,用一生的积蓄供一套房子,死去之后,也不会让普罗大众,把自己烧成骨灰,放在一个小盒子里面,挤进只能放的下一个小木盒子的空间。
这个世界是如此的真实,本身就是由物质构成,想要活着不被人践踏,死的有尊严,谁说不需要大量的金钱?
我,“这是开玩笑的啦,而且,周公邓公不都是这样吗,向伟人看齐!”
他的眼神似乎有些茫然。
“周公、邓公……你在说谁?”
转念一下,有些冷笑话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从事实上来讲,勋暮生都不能算是中国人。他不理解这么无聊的比喻啦。
我摇头,“没事,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我看了看他手中的空杯子和空了半瓶子的酒。
“还要喝吗?”
“够了。”勋暮生让酒保把剩下的酒存起来,起身,对我说,“走吧。”
出去的时候,下了雪。这应该是晚冬、初春最后一场雪,不像冬天时候那样厚重,雪花都是轻薄的,一点一点飘落。天空中带着薄雾,像狄更斯笔下的伦敦。
在车子上,我开了一会儿暖风,见他坐着不太舒服,我就把副驾的座位向后调了一下。
我,“躺一会儿,到家我叫你。”
勋暮生看着车窗外,在我以为他不会说话的时候,他忽然说,“今天,住下吧。”
我换挡,发动车子,看了他一眼,点头说,“好。”
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应该听到的回答,他的视线从窗外转向我,“我是说,在我那里过夜。”
从观后镜中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然后打左转向灯,我把车子从park车的地方开了出来,这才回答说,“我听到了。”
“可能要上\床。”
我一扭头,乐了,“你不会。”
勋暮生瞪了我一眼。
我的车子开进了交流道,“这个时候,你不会制造出另外一个任子熙。”
安静。
我专心开车,不再看他。
狭小的空间中,只有呼吸的声音。
很久很久之后,他说,“你都知道……”
我,“嗯。那场偶像剧的发布会,就是让任子熙名震娱乐圈的那个偶像剧的发布会,你和任子熙吵架,我听到了。她嚎叫过,说你失去恋人的日子中,是她陪着你过来的。”
我以为他什么都不会再说了,就听见勋暮生的声音,像是清淡的薄雾。
“任子熙,她帮过我,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我曾经想过要娶她,可是……Arthur不同意……再后来,任家的生意出了问题,他们借了很多钱做空人民币,……”
“我答应过她,要帮她,帮她家里,可是,Arthur还是不同意,他说,她,她们不值那么多钱……”
做空人民币,一场豪赌,牵扯的金额不下10个亿,那可不是嫁娶一个姑娘就能平仓的。我点头,附和道,“没错,是不值那么多钱。”
勋暮生厉声问我,“人的感情可以估价贩卖吗?”
他已经钻了牛角尖了。
我无奈,把车子停在路边,开了双闪,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说,“感情是奢侈品,是不能估价的,但是人是有价格的。就好比A国一条人命值700万美金,可是我们一条人命20万人民币。任子熙是贵族,任氏家族嫁娶也是有价格的,但是显然,在四少眼中,她绝对不值10个亿。”
“那你呢?你也有价格吗?”
我一摊手,“当然,我是贱\民,当然不能和任子熙相比。我的价格就是当时和你签约的价格,20年的合约,10%的抽成。”
突然,他扣住我的手腕,用力大到似乎要折断!
勋暮生似乎咬牙切齿的问我,“你说,给你多少钱,才可以和我上\床?”
我平静的看着他,摇头,“没有价格,因为,我对你的感情,是没有价格的,那不是对无尽的金钱和极致权力的屈服,所以也不会被金钱或者权势收买。”
事实证明,我对勋暮生的感情,甚至经受得住死亡的考验。
即使死去,即使转世,也无法让我忘记。
虽然,那不是爱情。
……
“你对我的感情?”勋暮生的眼神似乎很茫然,“那是什么?”
我回答,“你是我的朋友,永远都是。”
虽然,我抚上他攥着我手腕的手指,一根手指、一根手指松开。
“不会上床\?”
我认真想了想,前世今生,许多许多,然后下定决心说,“不会。不过我们可以盖上棉被纯聊天!”
他一怔。
随即,我看到他的眼中慢慢聚集起一层极其复杂混乱的情绪,却让人看不清楚,好像深渊一般,晦涩又深暗。
我坐正了身体,继续开车。
……
“你不是调查过苏离?”
我点头,“嗯。”
“查到了什么?”
我看着前面的路,路灯下,一层一层昏黄圆圈,一直到这条路的尽头。我摇头,“没有。”
良久,他像一个历经沧桑的人,漫不经心的诉说,“苏离……她是我最爱的女人,却一直到她死,都把我牢牢钉死在‘朋友’这个位置上,……你也要这样做吗……爱丽丝?”
……
我轻轻问,“她是怎么死的?”
前世今生,以我对于勋暮生的了解,他才不会像他说的那样,因为‘苏离’有别的男人就杀了他男人,逼死她。‘苏离’的男人一直都有,简直就好像日生月落一般的客观存在,又不是‘她’跟了勋暮生又背着他偷汉子,给他戴上一个大绿帽。
‘苏离’,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我不记得了,所有信息被销毁,档案被封存,而当事人都三缄其口。
究竟发生过什么?
“自杀。”
“为什么?”
“因为……勋世奉的命令让我放弃她。勋家第一条铁令,君让臣死,……不能反抗。其实,任子熙说的对,我不是他弟弟,我就是勋世奉的一条狗。”
我不再说话,开始专心开车。
当我把车子停在这个种植着昂贵小草和花卉的园子的时候,勋暮生已经睡着了。他歪着头,躺在副驾的椅子上,修长的双腿不自然的蜷缩着,以胚胎的姿势窝在椅子上。
我打电话上去给Max大叔,“大叔,我就在你楼下,七少醉了,你快下来帮我扛一下他啊!”
锁上手机,我扭头,借着路灯的光,忽然看到他的左眼角,有一滴眼泪。
那个谁说过的,死去的人其实很幸福,而被留在回忆和哀伤中的人,才是最可怜的那个。
抬起手指,我想要给他抹去那颗眼泪,就听见有人轻叩车窗的声音。
我回头,隔着玻璃窗,看到的不是Max大叔,居然是勋世奉!
我死也不想再看到的男人!
尤其不想在这个地方!尤其不想是今天、现在、让我看到他!
金字塔最顶端的人。
平日里,他气势太盛,每一次出行动用的安保人员等同于王室成员,他已经走上了‘神的宫殿’,像我这样的小民百姓只能远远的仰望着他。他似乎拥有一张英俊致死,却模糊如同雾气中的歌剧一般的面孔。
如今,夜幕把他身上由于极致的权势和金钱营造的光雾隐去了,沉淀下最后的真实。
混血儿的血统,让他拥有比勋暮生更加纤细、也更为精致的面孔。
他就像皎洁的月光,照着安静的河流。
只有那双眼睛,蓝色的,再深沉的夜色也掩盖不去它的光泽,好像稀世钻石一般,让他的面孔顿时华丽起来,像极了文艺复兴时期的翡冷翠,华美异常,却暗藏杀机。
我打开车门。
“四少,他在这里。”
是啊,他一直在这里。
看着勋世奉的手臂架起勋暮生,又小心不让他摔倒,这一副外人怎么看怎么觉得充盈着兄弟情的画面,我忽然开始胡思乱想:——其实,不用这么费力,只要你说一句,起来,跟我走,勋暮生就会照做,即使他伤痕累累,他也会照做。
勋氏是旧式的家族,家规中的第一条铁令就是这个。
君让臣死,臣不死为不忠。
这个掌握了无尽的金钱和无上权势的男人,究竟知道,神马是亲情吗?
他又愿意了解,这凡人的情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