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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璇瞪大了眼睛,还来不及有任何的表示便整个人从空间内消失了。
男子一手抚胸,另一只手僵在原地还维持着想要阻挡的动作。他万万没想到那个看起来有些傻傻的小女孩会那么干脆的说做就做。剑被拔出后,胸口的位置宛如长鲸吸水一般疯狂的吸收着能量来修补创伤。
而他只能被动的去接受这一切,皮肉经过一阵快速的生长,仙剑拔出的地方再次变得光洁平滑,从内而外完全恢复过来再难看出一丝受伤的痕迹,仿佛那血肉翻飞的场景不过是一场幻觉。
胸口处的剑被拔出让男子觉得轻松了许多,长久以来的无力感也略有清减。突然男子微微一怔,似有感应一般,一声轻叹滑落唇畔,那个孩子应该已经不在了。
未名居白璇的房间在内,在男子眼中已经死去的某人正脸朝下的趴在床上挺尸手里还握着她拔出来的剑,降云斗篷终于从身上滑落散放在一旁。不过此刻的白璇即便还活着情况也不是很美妙。看情形也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即将与鬼为邻了。
有那么一个瞬间,白璇的灵魂不脱离了身体,盘旋在空中俯视着房间中的另一个自己,也是在那一刻降云斗篷终于显出了形态掉落下来,看来这一次她真的是已经死去了。白璇觉得自己的心态十分的平和,就如同真的只是旁观者一般。
宇宙中有神秘的力量在召唤者她的灵魂,引导着她去往另一个神秘的属于亡者的国度。然而就在她打算听从指引即将离去的时候,那趴伏在床上的肉身突然灵光大显,有无数发着光的丝线破体而出,那些线将她的灵魂紧紧地裹住以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又将她再一次地拉回了身体里面,进入的一瞬间,铺天盖地的疼痛之感再次席卷而来。
白璇只能瘫在床上被动的承受着加之在身上的一切,电光石火间回忆起了来时梦里那次的“幸运大转轮”的片段,原来不死之身也是真的!然而这个认知并没有让她感觉到一丝的兴奋,生命之源被从身上剥离的滋味绝对称不上美好,血肉乃至骨骼都仿佛被数以万计的蚂蚁疯狂地啃咬蚕食。
冲动是魔鬼,美色误事,早知如此,她宁可不要对方的感激也不会去拔那把该死的剑,更何况的是即使她做了,以对方的冷漠的个性也极有可能会不领情。
白璇就这样“死”了整整一天,终于在第二天上午恢复了些许体力,如同行将就木的老者扶着一切能扶的物件慢腾腾地挪到了门口,做贼一般将门外闹腾了一个早上的神祇放了进来,并且以不容拒绝地口吻让对方马上找个锅跳进去洗个热水澡。
她不敢惊动叶生,那个女人平时还好,一旦发起火来就会变得十分可怕,尤其对方还明确地告诫过自己不可轻举妄动。
可虽然白璇也一再的告诫自己要理智,可是见到对方后,这些理智的想法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她对斗篷里的神秘男子很有好感,这种感觉并非来自于对方的外貌,那种既亲切又安全的气息和初次见到叶生的感觉十分的类似。
那个人难道也是她小说中人物么?她要好好回忆回忆。白璇撑着身子坐在床头,一边喝着神祇端上来的洗澡水一边沉思起来。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着,终于让她想到了自己小说中与之相似的一个人物,这种破解谜题的兴奋让白璇猛地坐直了身体,结果却因为高估了自身的体能,十分悲剧地咣当一声再次卧倒在床上。将站在床沿上做小厮状的神祇吓了一跳,连忙用两根胖胖的人参茎护住了碗,它可是很体贴的搓了不少人参屑在汤里面的,可千万不能浪费了。
一顿洗刷刷之后,现在它白白净净的,即使再弄一碗来也不会同这碗一般加料加的这么充足了。
白璇再次英勇崛起,劈手夺过神祇手中的碗一饮而尽,满足的擦了下嘴,又恢复了些许精力,她想起来了。
那是在距今年代已经十分久远的事情了,十多年前,在白璇还是一枚小小少女的时候,已经开始喜欢自己编写故事了。那个时候的小白璇很看西游记,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最爱看的一幕就是孙悟空被压五行山后被路过的三藏法师解救脱困的情节。
可惜美中不足的是,骑白马的人是四大皆空的和尚。这让小小白璇很不满意,转念一想,不满意就自己写一个好了,于是白璇的作者生就这样涯拉开了帷幕。
那个年代正是美少女战士风靡的时候,两相结合,白璇决定写一个美女救英雄的神话故事。孙悟空是神仙,所以白璇笔下的男主也是神仙,美少女战士中的终极大BOSS是个女人,所以男神被坏女人抓走了,等待着白璇笔下的女主去拯救,故事情节很简单,那时的她脑袋里装满的还都是王子救公主的童话。
白璇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一人物能和那神秘的男子贴上些关系。虽然当时还只是小学生的她只是寥寥数语描述了男神被坏女人抓走关了起来流落到凡间等待着女主前来搭救简单情节。可是如果书中的人物活了的话,那么小说中的文字也就仅仅只不过是一种概述,其中的空白都会被真实的生活所填补。
而且白璇很相信她的那种预感,在她见到叶生的时候就简单的思考过。一件事物的发生都有原因可遵循,她应该也不会无缘无故的一觉醒来就来到了这里,而且还碰到自己笔下的主角,遇到之时又是小说弃坑时所描述的情节,白璇觉得自己已经摸到了真相的门槛。
降云斗篷的中的男子样貌极美,而她记得自己对男主外貌的描述是这样写的“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他更好看的人了。”那句话被用铅笔端端正正的写在新买的笔记本上,带着孩童时期最美好的期待,让时至今日的白璇都记忆犹新,哪怕现在的她已经掌握了大量的词汇,可以多元化的对故事中角色的外貌进行详细的描述,却始终不及当时那幼稚而笼统的句子中所包含的感情和期待。
在那个全民对神佛的了解还停留在拯救世人普度众生的日子里,没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邹狗,也没有大道无情世人皆蝼蚁。
白璇将她能想到的一切美好的品格都添加到了男主的身上,而这么完美的男主白璇把他留给了自己。没错,那是白璇的作者生涯中唯一的一次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女主角的小说。可惜的是,白璇还没写到男女主人公相见,那本承载着粉红色期待的笔记本就被同桌的男生从书桌堂里翻了出来,在班级里大声的朗读过后又是联合了一群调皮捣蛋的男孩围着她一顿嘲笑,白璇在伤心气愤之余也断了写下去的念头,所以第一本小说就这样夭折了。
时过境迁,笔记本虽然改为了日记本,可终究是保存了下来,和其他的本子一同存放在白璇卧室书架下方的柜子里,大学毕业后有次整理书柜的时候白璇还曾翻起过。虽然写着小说的纸张已经被撕去,可人物简介却因着和封皮连在一起的原因而保存了下来。
白璇当时还想要将男主角的名字用在她的新小说之中,可惜还没有实现,就已经穿到了小说之中。
当初还是小学生的白璇为男主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澹、云、楼。
那个人会是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