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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人被这一段温馨的对话吸引,纷纷朝采桑这边转过头。谁知见了真实情景后,一个二个全都忍不住唏嘘:这姑娘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可这少年……已经和她一样高了!到底是这女子保养太好,以至于他们察觉不出她的真实年龄,还是这少年发育过头?
唯一没有被吸引注意力的,便是那个服装奇怪的人。他自顾吃完自己的茶,留下几枚铜钱,起身准备离开。
当他站起身子时,薄相思才发现,他那宽大而奇异的衣袍下面,居然是空荡荡的。他,没有腿!
没有腿……没有腿!曾经有个很熟悉很亲近的人,也是没有腿的!可是,他不是已经,已经死了么?
这人靠着两根拐杖行走,看来他还没怎么适应这样的生活,所以走起来极为艰难。
刹那间,采桑的眼眶就红了。她的师兄,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呢……
“娘亲,”大概是感觉到了采桑的异常,未央担忧地摇了摇她的手,“娘亲怎么了?”琴华也投来关怀的眼神。
“没,没什么……”采桑抹了抹几欲夺眶而出的眼泪,两三步离开座位,走到那个奇怪之人的身后,声音沙哑,而又伤感地叫道:“师兄……”可是,那人没有回应,甚至没有为此停下脚步。
难道他不是药采篱?不!采桑相信自己的直觉与判断,这个人分明就是药采篱!尽管,她只看到了他的一个背影……
“师兄!师兄!”这两句叫喊声,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歇斯底里。不少正在喝茶的人,听到这声音,吓得直接被茶水给呛了一口,直咳嗽。刚刚掀开幕帘,准备进来上茶的茶老板,被这声音吓得绊了一脚,差一点就将手中的茶水给倾倒出去了。琴华连忙将茶老板拉到一旁,示意他不要出声。
虽然得到了这么多奇怪的反应,但值得庆幸的是,那个奇怪的人终于停下脚步了。他缓缓转过头,看着采桑,疑惑地问了一句:“你刚才说什么?”
自从那次大劫大难之后,他终日苟延残喘地活。没有腿了,耳朵不大能听清东西,眼睛也不怎么看得清……莫少疏说,他的脸上全是深一道浅一道纵横交错的伤疤。出门时为了不吓到人,最好还是戴全脸面具比较好。
他不仅遮了脸,还将自己给全副武装了起开。他本就是个在世人眼中已死的人,他活着,他这个人,就是件见不得光的事。
莫少疏说,萧南带他回来,只是为了给他师妹做个样子,让他师妹能主动来找他而已。他们都以为他已经死了,萧南看着他和玉枕的身体,嫌恶地皱了皱皱眉,交给莫少疏处理。莫少疏叹了一口气,当天晚上买了块沣水好的坟地,亲自给他们挖坟。可谁知,挖到一半,还没来得及放进棺材的两个人,其中一个竟然活了过来……
活过来的那个自然是药采篱。根据莫少疏回忆,当时夜黑风高夜深人静的,吓得他魂都快丢了,还以为是诈尸了呢!当然,这所有的事,都是莫少疏扯着嗓门告诉他的。
莫少疏没有将药采篱活了的消息告诉萧南。他觉得,萧南极有可能为了能让薄相思来,不惜再让药采篱死一次。人命关天,莫少疏不会害人的。于是,他便将药采篱安排在了自己的府上休息。当药采篱的身体好一点时,他便安排着让药采篱赶紧离开。
总之,这凤国宁国,都不是药采篱该待的敌方。莫少疏建议他,可以去去南国,也可以选择隐居避世。
药采篱选择了后者,他打算回桃花谷。在万丈红尘中将自己弄得千疮百孔的他,此时终于明白,当年药人不让他出去闯荡,是一个多么良苦用心的决定。
可是桃花谷毕竟在凤国境内,想要回去,必定要回凤国。为了不惹人注意,药采篱便选择了一条小路。
他走到这里也口渴了,于是便有了这番相遇。
采桑久久凝视着他,眼里泛着忧伤与痛心。就在药采篱以为这姑娘是不愿意说第二遍时,采桑却突然走近了他,牵起他的手,她的手指在他的手心写写画画。
“师兄。”她只写了这两个字,却写了无数遍。
都说,眼瞎的人耳朵会特别好,如果耳朵聋的人鼻子会特别好,但如果又聋又瞎,那么感官就会比较灵敏。药采篱的感官很灵敏,当采桑在他手上写第一遍的时候,他便认出来了。
那天,在那个茶铺喝过茶的人,后来回忆起这一幕,总是不禁感叹,当真是兄妹情深啊!后来,这间小茶铺翻修成了一座茶楼,成了远近闻名的不开在闹市,在偏僻地方开店的一座茶楼。而这修茶楼的钱,是采桑给的。
那一天之后,未央多了个舅舅,琴华多了个包袱。无论去哪,做什么,他的首要任务,都是要照顾好药采篱!
明明当初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万丈红尘,回桃花谷安安静静地过日子。可当师兄妹再次相遇时,药采篱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跟她走。他想,就这样吧,总之他也是拖着一副残缺的身体,回了桃花谷也活不了多久了,只有等死的份儿。还不如陪着他的师妹,好好享受这一番亲情。
无论她是薄相思还是墨湘思,亦或是现在的采桑,她从来都是他的师妹。这一点,从未变过。
因为有了药采篱,采桑最近的性子变得越来越好了。当然,未央这个一直活在宠爱当中的孩子是没有感受的。只有整天被奴役的劳苦人民琴华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
但这好脾气,也终于有结束的一天。采桑的好脾气,结束于药采篱被抓走,未央身受重伤的那一天。
当时,他们已经进了宁国一个比较热闹的城市了。琴华算了一下,如果快马加鞭的话,到达宁京,也就十来天的路程,不算远。于是一行四人加上一匹马,准备好好歇息歇息。
每个城市必定都有它的特色,有它最著名的地方。从长安一直出来到现在,除了在碰到芍药的那个小山村以及在百花宫之外,薄相思他们还没停留过在一个地方,超过一天。
这会儿停下来,好好玩个几天,就当是放松心情也是放松身体了。
药采篱的脚不方便,采桑便给他准备了一架轮椅。每天晚上吃过晚饭时,他们都会去街上转悠几圈。对于这点,未央是最高兴的,但由于他本身是个比较温润的少年,所以即便高兴起来,也不会有同龄人那么疯。
今晚他们要去的是河边。听说今天是河灯节,如果在今天晚上,到河边放河灯的话,就会心想事成。
采桑这一行人,谁都不信这个。但采桑实在心疼药采篱,想要为他许一个愿望,而未央还没放过河灯,兴致勃勃的表示要去。药采篱一向疼爱采桑,自然不会拒绝。一行人下来,竟然只有琴华闷闷不乐。
但他愿不愿意是一回事,去不去又是一回事。最后迫于小姐的威压之下,琴华仰天长叹一声,只好答应了下来。他为什么不愿意去呢?因为每次出门,都是他照顾药采篱这个麻烦的人!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采桑牵着未央,琴华给药采篱推着轮椅,一行四人就这样从客栈出门了。
因为隔得近,所以凤国和宁国的风俗习惯大多相似,但也总有那么一点出入的地方。比如,凤国的人比较喜欢端庄矜贵的衣裳,而宁国人则比较崇尚朴素节约。一到大街上,一眼望去,没有在凤国时,给人带来的眼花缭乱之感,质朴中多了几分纯真。
“小姐,要不您和未央,药公子在这里等着,我去买河灯?”琴华提议道。
采桑并没有立即回答,她思忖了一会儿,缓缓道:“一起去吧,今天人这么多,走散了可不好。”
他们来到距离最近的一个卖河灯的商贩这里,不仅是因为近,而且这里的客人比起别处,那可不是一般的少。
他的河灯很漂亮,比起别家的,多了几分奢华端庄之感。采桑随手拿了四个河灯,琴华付钱后,几个人便走开了。当时正是夜晚,而且人群喧嚷拥挤,谁都没有注意到,那个卖河灯的商贩,在看到薄相思时,眼里突然闪过异样的情绪。如果药采篱的眼睛能够看见的话,他一定会发现,这里的河灯之所以不受欢迎,是因为,这河灯样子不符合当地的审美。
只有凤国的商贩,才会卖这样的河灯……
这条河贯穿这座城市,既被称为许愿池又被称为护城河。每年河灯节的时候,人们都会选择在这里放河灯,许愿池的名字便就是这样来的。
素手放下一盏河灯,任它随波而去。眼睛缓缓闭上,双手合十,在心中默默许下一个愿望。
“娘亲,你许的什么愿望?”未央浅笑着问道。
“这个不可以说,说了就不灵了。”采桑笑着答道。这次放河灯本就是为了药采篱而来,她许的愿望,无非就是希望药采篱能够永远安康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