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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和飞萤考行医资格证和入太医院学习的事,就这样决定了。
为了保障她们在太医院的安全,一方面,元春给她们各安排了一名太监和一名宫女随身服侍,又让阿真阿悟对这主仆六个人进行防身术特训,以防万一;另一方面,元春特意把太医院新任院使洪擂找来,让他管好太医院和医道学堂的人,自己绝不允许太医院和医道学堂发生什么不名誉的事!
洪擂觉得压力山大。
从当年代善病重,这位皇后娘娘遇仙,他就一直在跟她打交道。这么多年下来,他已经能够从她那轻描淡写的语气中,感受到含而不露的威胁之意。
“娘娘,徐女史和林女史都算是娘娘的亲传弟子了。太医院和医道学堂的人,谁又配做两位女史的先生呢?两位女史有娘娘教导,必定胜过在太医院百倍,又何必去那粗鲁男子聚集之处厮混?若有人冲撞了两位女史,臣如何向娘娘交待?”
虽然知道可能性不大,可洪擂还是想试一试,看能不能把这件很麻烦的差事推托掉。
元春似笑非笑地说:“洪院使非莫在与本宫开玩笑?不考行医资格,她们行医就算非法;不能参加医道学堂的实践课,不能见识诸多疾病伤情,她们的医术就很难精进。洪院使莫非想让她们成为两个纸上谈兵的人?”
“臣不敢!”洪擂额头微汗,半是试探半是劝说,“两位女史只在宫中服侍,有没有行医资格,也无人敢来追究的!”
“本宫没打算让她们只在宫中服侍啊!当年本宫可以行医救人,可以到江南救灾,可以开瀛洲医馆,她们为什么不可以?”
洪擂心想:她们能跟您比吗?您是遇仙之人,那两个算什么呀?!
但这话他万万不敢说出口。那徐女史是跟随皇后娘娘多年的人,当年还曾随娘娘一起到江南去;那林女史更是兰台寺卿林大人的嫡女、娘娘的嫡亲表妹!
他可以看不起她们的能力,但万万不敢看不起她们的家世。
洪擂不敢跟元春硬顶,只能暂时答应下来。一回头就寻了个机会探水霄的口风:“娘娘说:要送内廷两位女史去太医院学医。太医院都是些鲁男子,两位女史去了那里,不仅有诸多不便,也有些惊世骇俗。那些御史怕是也要啰嗦!”
水霄头也不抬地回了他一句:“皇后怎么说,你怎么办就是!哪那么多废话?!对了,还有一件事要跟你说一下:十八弟昨儿跟我说,也想进入太医院学医,朕已经允准了!你们当他是普通医学生便好,不用难为他,但也不用捧着他。”
他所说的十八弟,就是元春当年从婉太嫔肚子里剖出来的十八皇子水霆。水霆今年已经十五岁,去年太上皇中毒之前,就已经出宫开府,被册封为宁郡王。诸皇子出宫开府,一般就要开始领职办差了,但水霆对此一点儿兴趣也没有,这些年一直在自学医术,常与太医院的人切磋。
听了水霄的话,洪擂更有一种傻眼的感觉:什么时候学医这么吃香了?连堂堂宁郡王也跑来学医?!
这些来头一个比一个大的学生,洪院使一个都拒绝不了!他只得苦哈哈地回了太医院,与太医院和医道学堂的诸位医官商议:要怎样严明纪律,不着痕迹地避免两位女史被唐突了,避免宁郡王被冒犯了!
把三个学生扔给洪擂去头疼之后,元春和水霄就忙别的事去了。
出宫征选宫女的迟丛茵回来了。
今年的宫女征选,总共选到了七十六人。
迟丛茵回报说:“……因娘娘有懿旨,是否应选全凭自愿。因而今年很多好人家的女儿都没有应选,来应选的多是贫苦之家和医、商、百工之家的女儿。臣按照娘娘懿旨,精心挑选了这七十六人,个个都有几分聪明伶俐的……”
元春点点头:“辛苦你了!本宫打算新成立一个尚训局,专职负责新宫女的训育。目前,女官省已抽调了一些女官充任教员,还缺一个领头的,暂无合适人选。迟尚仪可愿兼任一阵?”
“固所愿也,不敢请尔!”跟那些小朋友相处了一路,她也有些放不开手了。
这些新宫女入宫后,统一沐浴剃头,换上了干净的新宫女制服。这些制服是浅蓝色短袄配深蓝色马面裙,短袄和裙子上只有简单的镶边,看上去朴素而清新。
比较特别的是:短袄的胸口和裙子的腰上,都绣着这些新宫女的宫籍编号和她们入宫后新取的学名。
前些天给飞萤和黛玉取了别号之后,元春就想:给这些新宫女也取一个别号,算是开一个先例,方面她们今后有机会时跟外面的男人打交道。当然,限于这些宫女的出身和身份,直接说是别号并不妥,所以就叫学名了。
之所以要把名字和宫籍编号绣在衣服上,一是便于区别彼此的衣服,二则是为了便于管理,类似于元春前世那些公司的工作牌。
这些新宫女入宫后,休息了一天,熟悉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第三天,她们就被分成了三个班,开始进行系统的学习。课程差不多就是元春跟水霄讨论过的那些。
隔天水霄问元春:“如今新宫女已经入宫了,元元可有功夫为朕理一理天道学堂的事了?”
元春笑道:“你那个天道学堂有影儿了吗?”内务府在这件事情上,好像打定了主意要拖下去。
水霄轻咳一声,略有些尴尬:“暂时还没有!考虑到孝恭王还没有死心的问题,今年暂时不宜动内务府了,天道学堂的事儿还得缓一缓。”说完,在元春唇上吻了一口,他新蓄的胡须扎得元春很不舒服。
“亲爱的皇帝陛下,您能把胡子刮了吗?”元春不抱希望地说,“它们扎得我很不舒服!”
水霄果然不同意:“这可不能刮!没有胡须的男人,看着与太监有何区别?会被人耻笑的!”
他又用蓄着胡子的嘴唇,往元春脸上亲,还胡意用胡子去扎她:“乖!多扎几次就习惯了啊……”
元春偏着头闪躲,心里大大地叹一口气:穿到古代的麻烦之一,就是这时代的男人对于胡子有一种变态的执著,固执地认为:无胡子,不男人!
若在现代,她可以使尽手段消灭掉老公脸上的胡子,反正那时代没人会把留没留胡子与是不是男人联系在一起。
但在这个时代,正如水霄所说:没胡子的男人会被人耻笑的!这时代,美髯是爷们儿的象征;没有美髯的话,老鼠胡子也得留两撇,以证明自己是纯爷们儿!
她的躲闪,让水霄心里有一点委屈:“真不喜欢我的胡子?明瑟说,我这胡子很威武、很漂亮啊!”
元春再次在心里叹了口气:审美差异啊!
她盯着他唇上的那一丛胡子,决定为难他一下:“那你就与这威武漂亮的胡子作伴吧!以后别指望‘血盆大口’重现江湖啊!”
“血盆大口”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一个梗。
有一回,元春突发奇想,想挑战一下“烈焰红唇”的妆容,给水霄一个惊喜。
不料她化好妆,换好衣服和发型以后,水霄一看,竟然脱口而出:“哇,好一张血盆大口!”气得元春差点直接扑倒在地!
那天晚上,元春就好好给他表演了一下妖精是怎么用血盆大口“吃人”的!
水霄大约是被吃得很开心,所以从那以后,就很喜欢她那副“血盆大口”的妖精样儿。
现在听元春“别指望‘血盆大口’重现江湖”,水霄极是不舍:“那可不行!没了那个血盆大口,日子还怎么过?元元岂能这样狠心?”抱着元春就是一通磨蹭。
磨蹭到后来,两人就磨蹭到床上去了……
但元春还是不喜欢水霄的胡子!
泰初元年四月二十六,是元春和水霄结婚七周年纪念。
每年的结婚纪念日,水霄都会送花给元春,花丛中藏一首情诗。
今年也不例外,元春收到了一屋子的牡丹花。在一盆白牡丹花中,也藏着一首情诗,同样是以花喻人的风格。
元春嘴角勾着笑,慢慢展开诗笺,轻声念:
玉骨冰肌宜素面,
青眉白齿薄春衫;
芳心一点微微探,
已送天香洗俗凡。①
后面同样附着一行小字:“卿之国色天香,更胜牡丹!”
元春被这马屁拍得十分舒服,决定不计较水霄的胡子了!
晚上一起躺在床上时,元春心中柔软,对水霄说:“小团子已经快满周岁了,我们再生一个孩子吧!”
水霄摇了摇头:“这时候生孩子可不是好主意!孝恭王努力了这么多年,付出了那么多心血,绝不会轻易死心,何况他手上还有传位密诏这个杀手锏!但他现在也有些着急了!因为我在这个位置上坐得越久,对他夺位的计划越不利。他既然不肯死心,就会加快动作。我估计今年之内,他就会孤注一掷地拼最后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