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草碧丝醉春烟

卿卿十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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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和煦,鹂啼燕飞,又是丽春。

    一川烟柳半依水碧,袅娜散开。

    阁楼里传来隐隐丝竹之声,伴着歌女的轻轻浅唱,半丝甜腻,半丝慵懒,让人无端瞌睡。而京城里的富家子第,王孙公子却宁愿在这里半昏半睡的等待,只因他们在等一个人。在等一个国色天香的美人,他不是女子,可他的声音,却胜过,无数倾城绝色的女子。

    京城乃至整个墨卿王朝的百姓互相传颂,释翳阁的缨络公子,以当时十三岁的小小年纪,一曲惊艳,被太后钦点为宫廷一等乐师。一时间,世家子弟有多少纷纷投身梨园。而且,据说,更难得的是,他是当今少年天子宁熙帝王唯一的座上乐师。他,与当今的少年帝王,交情甚厚,举止亲密。

    据说,两人曾在御花园里并肩而行,恰若天人,下凡。

    据说,墨卿王朝除了这位璎珞公子十七岁,还有天子身边一等侍卫江子故十八岁,还有状元郎水无溢十七岁,还有天下第一才女丘海棠十九岁,天下第二才女容诺颜十五岁。更有名噪天下的醉千桑之子醉轻尘,年仅十岁,就成了天下首富。也有江湖传言,这首富并非十岁的醉轻尘,而是十一岁的“小邪魔”醉雪墨。为什么人称其为“小邪魔”呢?传说,其七岁之时,遇见一上吊欲死之人,便将那人救下。待那人全然无恙后,每日逼起上吊,吞剑,割腕,服毒......那人后来实在不能忍受,痛苦流涕,求她放他一条生路,方才作罢。这人是别人也就罢了,他还偏偏是如今青黄的二十岁国君昊帝。“小邪魔”,因此成名。有时候,一个人忽然成名不是因为她做了什么。而是因为她做的事情恰巧和某些重要的人物牵扯到了一起,也就因此名声大噪。

    这,真是一个英雄出少年的时代。

    提起当今的少年帝王,整个墨卿王朝上至王公下至百姓,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不仅有出尘之姿,更有绝世之貌,诗词歌赋无所不精。其六岁登基,七岁亲政,八岁出使花颜,当时正值花老太后寿宴,临兴作词一首

    水龙吟*祝花老婆婆寿,其词日:

    千秋北斗寒暑,有谁亘古功名久。神州大地,长空万里,分合常有。马踏河山,文章锦绣,不抵杯酒。何如花太后,一子四女,真福禄,出三后。况有帝王姨舅。桂婆娑,满庭皆友。清光更多,玉栏琼树,并孰四酎。秋水长天,绿云青鬓,颜红依旧。待他年,岁岁清秋时再,为婆婆寿。

    先不论此词是即兴所作,所作如何。就单说在同年底他返朝之时一举将权倾朝野的“天下第一贪”瞿鸿连根拔起就让多少有志之人纷纷报效公门。

    更别说其在十二岁时出宫采莲,被百姓误认为天仙下凡。由此,京城也叫芙蓉城.......在位十年来,轻税赋,广修路,发展农商,多致富......深得百姓爱戴。美中不足的是,这位少年帝王,在九岁懵懂年纪,钦定了将军府的孙小姐为帝后,断了此后墨卿王朝多少万千少女的一片情深。传闻这将军府的孙小姐才情稍可,相貌略佳。好在,早在四年前,京城第一美人兼才女丘海棠入宫,向来都是龙凤相配才为和谐,这才勉强填补了百姓心中的一方遗憾。不过,自古以来,大小有别,尊卑有分,遗憾还是留下了些许。每隔四年的各国盛会举行之时,与少年帝王携手迎宾的必是那位孙小姐,此等容貌才情,必然,有伤国体。百姓心里,又是一阵唏嘘,这倾城绝代的青城夫人的姑娘容貌怎么能堕落到如此程度?想来和她那带兵的叔叔一起长大有关,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只是,这天下,还有谁配的上举世无双的宁熙帝王?

    都说当今世上有三大美男子,少年宁熙,医仙清越,还有青黄的三公子。墨卿王朝的百姓,当然认为,他们心中的少年帝王堪称天下第一,其它两位不过尔尔.......

    少年帝王奉为座上宾的,怎会有错?

    一曲舞毕,珠帘环叉相撞,一名小婢浅浅淡笑,盈盈走出,向众人行了一礼:“贵客们久等了,缨公子已经来了。”

    众人打着呵欠,慵懒的动了动眼眸,只见两边的小婢伸指挑了层层珠帘,一股淡淡兰草幽香飘然氤氲而来,台下众人立马雪亮着一双双眼眸,热情洋溢的叫喊声骤然响起,成此起彼伏之势。

    “都下去吧!”一道优雅清凉的声音响起,语气淡若风清。

    人群中又是一阵接着一阵,热情不止,“缨公子!缨公子!缨公子!”

    台上的人微微挑眉,往台下只那么大致扫了一眼,清冷的眸子里瞬间染上了一丝欣喜。

    花堂的角落里,坐着两位白衣少年,其中一个正低头摆弄着袖子,嘴唇一开一合,不断说着什么,好似袖子沾上了茶水。另外一个,则托着下巴,全然不闻,眉眼含笑,看着台上。

    有一声音如湖面生风,清凉却瞬间划破晴空,转而变的壮志雄宏,激动了人心,台上人并无用任何乐器,他清唱的是: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炫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他,忽然折扇一抖,半掩玉脸,秋水盈波。侧脸转身,青衣翩转,唱的又是:

    马作的卢飞快,弓入霹雳弦惊。

    渔夕一愣,抬首,瞧向台面,台上的人却也正看着她。一双盈波的眸子从扇下慢慢抬起,含羞带怯,百媚暗生。

    台下人站了起来,拊掌齐声喊道,“好!好!好!”

    台上的人勾唇一笑,只听一女子纤细的声音传来,犹若天籁。可就是这样的声音,犹如平时用惯的金针,带着破风的声音,一下下扎进了渔夕的心里。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生后名。可怜白发生。

    渔夕一愣,眼睫轻垂,身旁的白衣少年依然是笑眼看着台上。而台上的那位缨公子却特别留意到,当她抬首的时候,长睫犹挂一点晶莹。

    他与她,走过生死。

    也只有,她懂他。

    两个小婢拿了托盘上来,渔夕嘻嘻一笑,知道这是要赏钱的。

    只听一小婢清脆含笑的声音道,“殿阁大学士容大人五十两,内大臣张大人五十两,内阁学士李大人四十两,翰林院侍读学士曹大人二十两,步军副尉林大人十两,吴公子十五两,毓秀公子十两........“

    来的还大都是当官的呢?渔夕嘻嘻一笑,轻抿一口茶水,慢慢品尝,分三次吞下。

    依然撑着下巴的另一少年嘴角开出一朵大大的白莲花,嘻嘻道,“真好听,真好听,好听的头皮子都麻了。”

    二楼靠窗的雅座上,一白衣少年手执白瓷玉杯,缓缓靠向窗边,远远的瞟了楼下一眼,细长手指轻叩桌案,长眸微眯,勾唇冷笑道,“呵!从正一品到从五品,来的倒是齐全!”幽深的眸子里闪过的一丝凌厉让人不寒而栗。立在身侧的一位青衣少年,顿觉冷窒,连大气也不敢出了。

    片刻平息之后,青衣少年不露声色的开始添茶续水。

    黑眸暗沉。

    渔夕与台上人相视一笑,勾唇嘻嘻道,“釆耳,送赏!”

    身旁的白衣少年方才回过神来,嘿笑了一声,举了个纯金打造的如意,声音清亮道,“来人啦!我家公子有赏!”众人听这声音,分明是清脆甘冽却又满是稚嫩,纷纷看向墙角,不料是两个娃娃。如今,真是盛世了,连娃娃也来听曲了。

    被众人眼光这么一瞧,釆耳有些天然的羞涩,不禁侧身耳语道,“姑娘,他们都看我们呢,该如何......是好?”

    渔夕嘻嘻一笑,将她手里的金光闪闪的如意拿在手里瞧了一瞧,随意扔到了托盘里。

    一小婢端着托盘,弯腰含笑道,“谢公子打赏!”

    纯金如意在灯火摇曳下泛着夺目金光,照亮了堂下听曲的每一个人眼眸。小婢托着托盘在堂前轻盈一绕,人群里瞬间炸开了锅。

    “纯金如意啊,不得了,这可得要费不少银子呢!”

    “这是谁家的小公子,怎么出手如此阔绰?”

    “哦,哪来的两个娃娃?”

    “哦?这是谁家的小孩,怎么这么有钱啦?”

    楼上雅座里的白衣少年幽幽一笑,饶有兴趣的轻叹一声,“正一品,也不过每月俸银180两,禄米90石,这小孩可当真是有钱的很!”

    青衣少年弓身道,“任他再富有,哪能比过主子呢,不过是有个好爹罢了。”

    白衣少年合了手里折扇,挑了挑窗,下面的视野便更开阔了一些。白衣少年略笑了一笑,问道,“认识她?”

    青衣少年弓身道,“我朝首富醉千桑之子,醉轻尘。”

    白衣少年哦了一声,略一沉思,反问道,“我怎么听说他有个病怏怏的姐姐?小小年纪,却藏在幕后,运筹帷幄。醉家的生意,醉千桑已然是三年前就丢之不管了呢?”

    青衣少年心里一惊,双膝跪地道,“奴才该死,奴才消息闭塞,这个竟然....不知。”

    跪了良久,也无声息,长久的沉默,让空气也随之凝住,青衣少年的后背已渗出了一层层冷汗。

    楼下的笑声清晰可闻,终于,室内有了一丝响动,很清澈,那是茶水流注瓷杯的声音。最后,一滴滴,一滴滴,清脆入耳。

    青衣少年抬头,艰难道,“奴才再去给主子添壶茶?”

    白衣少年哦了一声,淡淡道,“子故,起来吧!”

    江子故缓慢起身,听不到这几个字里的情绪,偷眼瞧那白衣少年,只见他正依窗含笑,闲闲的喝着茶。看着,并不是生气的样子。

    江子故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才听到楼下正吵嚷着什么,一时,也不禁听了两句。原来是听完曲子之后,几个世家公子在讨论一个很有深度的历史问题。说的是墨卿王朝之前,这九州大地有十国,十国之中有个陈留的国家,国主原是姓黎。这黎主野心很大,颇善权术。后期也还算是励精图治,不想因为一场河水泛滥,冲破了宫墙。被如今天子的太皇爷爷连攻连败,一并夺得天下。当时随之出战的是两位将军,其中一位就是渔夕的少年爷爷。如今,盛世之下,这些公子哥儿茶余饭罢,饱读诗书之后,闲的没事,不免有些崇武。纷纷都说,前朝倾倒乃是因为昔年太皇慧眼识才,少年将军身先士卒,扫荡天下。

    这些公子们摇着折扇,说的津津有味之时,冷不防被墙角一个小孩子噎住了一句,“非全人为,乃是,剥床以足,以灭下。”

    公子哥们儿顿住了折扇,头上顶着个大大的问号,惑道,:“说明白点儿?”

    渔夕摇头一叹,说道,:“都坏到根上了,还能活到哪里去?就好比,一颗花儿,根都烂了,你还能指望它能活过多久?你不拔它,它自然也能烂死在土里。你去拔它,它却刚好死了,这便是应景儿了。”

    世家公子纷纷摇头道,:“花,可以嫁接,可以移植。为何非要死在泥土里?”

    渔夕笑而不语。就这上层阶级的智商,怨不得,可成就太平盛世。这天下,果然,很好治理。

    世家公子见她不语,想她定是输了。又讨论起另外一个重要高深的问题。说其重要,乃因其关系到人命生死。说的是,在座的一位大人家的府上的家丁的幼子得了重症,高烧数日,药石无效。眼看着人就要没了,这孩子依然坚持着高烧,没有离去,急的父母呀........这位大人听说当今少年天子颇爱医术,便与其它大人商讨,是否要上个奏折去问问症。

    众人正在商量的热火朝天,谁知坐在角落的渔夕又是嘻嘻一笑道,:“无妄之疾,勿药。”

    这一句话丢的众人一片寂静,良久之后,里面有个大人捋着胡须,慢悠悠的笑问,:“小公子此话何解?”

    渔夕斜倚桌子,半边托腮,嘻嘻笑道,:“又不是什么大病,这小孩子必然是先着凉了,爹娘着急,便拿上好的药去喂他。越喂越烧,后来高烧不止。爹妈再找不到好药,这才急了,是不是这样?”

    这府上的大人心里一惊,说道,:“正是。”便又问道,:“小公子可有什么解救之法?”

    渔夕嘻嘻一笑,懵懂道,:“我小时候得病不都是如此么?”众人本以为他是哪里冒出来的高人,一听如此说,纷纷叹气摇头。得了病,哪有不用药的?不用药,病怎么能好?

    白衣少年挑眉一笑,“子故,回头在府里安上个人。“

    “是,主子。”

    俯眼望去,楼下一双黑漆漆的眸子也正满含笑意,瞟着整个楼上楼下,转个不停。

    折扇轻收,帘子垂下,遮住了楼下那一道灵动目光。白衣少年起身笑道,:“找个柔顺性子的。有一日,或许需要找这个有钱的小孩子借点儿银子用用。告诉木清,是埋伏,不是刺探。”

    “是,主子。”

    白衣少年转身,见身后的江子故愣着不动,好似在想着什么。不禁淡淡道,“还愣着做什么?送赏去罢!”

    江子故领了命,不急不慢的走到楼下,轻声唤鹦哥出来,亲自将礼物交到鹦哥手里。鹦哥抬头望了一眼楼上雅座,正要上去答谢。

    江子故笑道,“主子已经走了。主子说了,公子的歌声主子很是喜欢。希望公子的歌声和公子本人就如同这锦盒里的玉剑,不染尘埃。”

    目送江子故出门,鹦哥立在门口处,有些许的愣神。

    手指抚上那锦盒里的玉剑,有那么一丝悲伤,顺着指尖的冰凉,蔓延而来,痛入骨髓。却又有那么一丝解脱,将他瞬间抽离,“原来,他早就知道了!”

    那年的冬天,大军攻破了城池,爹爹自杀了,娘亲自杀了,留下了两个妹妹还有他。那个少年,立在城墙之上,望着簌簌落雪。对着天地,唱起了家乡的曲子。他的声音,带着冬雪的冷彻与眼泪的温热,唱哭了全城百姓,连当时带兵破城的将军与将士,也无不动容。

    清歌一曲,满城皆殇。

    天地之间,幽幽,只剩他的歌声,与,簌簌落雪之声。那真的是一个,严冬。

    “鹦哥哥!”

    鹦哥儿茫然回首,脸上浮上一丝淡淡笑意,慢慢变成一道深刻的笑痕。两个白衣少年一前一后挑帘而入,都还是稚气满面。他在这后面等了她们如此之久,她却在前面喝水与人说些无关紧要的话语。

    四年了,虽然她也常住在京。四年了,她,却是第一次来这里。

    那时,他们相约,等她成了最有钱的人,她们再相见。他带着其它人先行回京,他说他要唱歌,她说好。她说,鹦哥哥你回去可以,但是不能不管其它哥哥的死活。所以,你帮我管着灵犀阁。她说,她要成为天下最有钱的人,她说,有钱才不会被拐卖。她说,有钱,才可以还回一个人的恩情。

    他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她的师父清越。他亦不知那个人是不是醉伯伯,这两人对于他们,何尝不是深恩?只是,那时,他尚未明白,深恩一般都是无以为报的。既然,可还的恩情,那便是可以补偿,可以报答的。

    “十一,你,终于来了!”他开口,依然是淡淡的笑意,好看的眉眼。

    渔夕笑嘻嘻的点头,戏虐道,“鹦哥哥,没想到,几年不见。你倒变成了一位翩翩公子了!”

    他微微一笑,道,“你这嘴皮子,倒越来越像醉轻尘了。怎么?他没有一起回来么?”说着,将屋里的香蕉拿了一支给她。他记得,她最爱吃的就是水果。

    看着她快速的剥皮,塞入嘴里,来不及说话,还顺势拧了一个香蕉递给身边的釆耳,又是一笑。是他疏忽了,竟然忘记,身边还有一个釆耳。不免有些抱歉,便又是微微一笑。

    釆耳一旁啃着香蕉,接口道,“少爷才不想回来,他还要跟清越师父四处云游呢!”盯着他良久,方笑道,:“原来你就是姑娘常常说起的灵犀阁的主人,鹦哥儿啊。你,长的可真好看。”

    鹦哥儿微微一愣,笑道,“你还不知道,真正的阁主是谁么?”

    釆耳见他笑的甚是迷人,倒忘记答话了,心里,是.......是.......是了半天,也没是个所以然出来。只笑眯眯的望着他,险些流出口水来,连吞咽也觉得困难。

    渔夕瞧了一眼,见她如此模样,知道她又犯病了,便将香蕉皮随手扔在了桌子上。眼里却瞅见了锦盒里的玉剑,“呵”了一声,惊喜道,“鹦哥,这可是大手笔啊!这玉剑,实打实的古玉冰种做的。如今,这种上好的料子,越来越少了。依我看,这玉剑价值连城啊!谁人如此慧眼,将它赠与你?比我还舍得?”

    鹦哥儿笑道,“十一要是真想要,回头让阁里的给你做个一模一样的,这有何难?”

    渔夕摇了摇头,蹙着眉道,:“不夺人所爱。”

    鹦哥儿见她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问道,“你回来,难道是为了报仇?“

    渔夕嘻嘻笑道,“我若说,是为了醉家和灵犀阁过的更好,鹦哥哥信么?”

    鹦哥儿点了点头,微微一笑。

    看她拔了头上金钗,钗里抽出一根细丝,在发丝里挑了挑,复又装进钗内,依然是一副蹙着眉的样子。

    他唤了她两声,她都没答话。而是,自顾自的笑了笑,忽然抬头问道,:“鹦哥哥,你有纸笔么?”

    他很快取来纸笔,递给她,只见她埋头写了下去。鹦哥儿不解,只听釆耳一边小声说道,:“姑娘在写小说了。上次写的那本叫什么东虞历险记,还没写完。这次回来不久,又开始补写前几年的芙蓉城记,估计这下,思路如泉涌了。你看,又开始写了。”

    鹦哥儿不禁摇头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