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人脸蠕虫

我心如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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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到跟前的人是阿灿,这家伙倒是没拿刀,一巴就掌呼得我七荤八素,感觉牙都松了几颗。然后又是一个膝撞,顶得我当场就开始狂吐,弄得整个墓道全是酸水和食物残渣的混合物。

    其他人也是一点都不留情,拎起就是一顿殴打,感觉就像是在打仇人一样。尤其是那几个老外,之前救薇薇的恩德,在此刻早已荡然无存。渐渐地,一阵无力感开始遍布我的全身,仿佛整个世界都在理我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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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晕睡了多久,我开始有了一丝的知觉,随之而来的是浑身酸痛,想说话却连声音都发不出来。诗杰在一旁大喊:“卧槽!醒了,醒了,**醒了”。我心说,之前不是要被你们打死了嘛,现在醒了还骂我?真的是毫无人性。

    阿灿闻声走了过来,扶起我,喂了点水给我。我也趁机环顾了一下四周,还是之前看到的那个后室,不过玉棺没有打开,一旁有六个茧状的东西,其中两个已经破开,应该是从内部撕碎的,粘稠的液体流了一地。

    阿灿见我盯着那里看,喂了我一口肉脯,轻声说:“那应该是尸茧,破开的那两个分别是狗明和一个老外,好像叫弗朗西斯。”

    诗杰也在一旁帮腔:“老乡,你可真是太勇了。你知道吗?我们在石台上闻到一股香味,其他人都下意识地闭气或者捂住口鼻,你倒好,跟打了鸡血似的,冲着石门里头就蹿,灿哥鞋都跑掉了。好不容易追上你,你还死命抱人家,嘴里还‘薇薇、薇薇’地瞎叫”,没办法,只能把你打晕了”。

    旁边的老外听到我们的谈话,也转头看向我,一边咯咯咯地笑,一边说:“柴,你要是想要VV的电话,就把我的家传戒指还我!”。

    我心说,完了,完了,这下面子丢大了,幸亏没有当场大战啊,不然干脆在这墓里了却残生得了。想了想还是岔开话题要紧,指着那口玉棺说道:“那里面是什么?”。

    还没等他回答,薇薇却走了过来,递给我一张纸条,说:“柴先生,这是我的联系方式,谢谢你救我。出去之后,麻烦您把银行卡号发给我,我会支付一笔医药费给您”。

    “嗨呀!老乡,我说什么,人家美女不稀罕你”,诗杰摸了摸嘴,又说:“你也别意淫人家了,好好倒这个斗吧”。

    这可真是气死我了,如果现在手里有把步枪,我肯定起身把这胖子突突了,然后扔他在这里尸变,肯定能刷新粽子界的体重记录。

    就这样又休息了有十分钟,我才得以缓缓地起身,可还是感觉浑身酸痛。阿灿扶着我走到尸茧面前,指着玉棺对我说:“这些应该是狗明队伍里的老外,受到什么东西的影响,被包裹在里面了,逐渐会转化为那种粽子。当然你也不用担心什么,我已经给它们开过刀了,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们又走到那口玉棺的面前,之前躺着看不太清楚,现在才发现上面居然刻满了文字。说起唐朝的字体,与我们现在的差距并不大,现在被大量使用的字体叫俗体,或俗字、异体。1955年开始的文字改革,就是把俗字叫做简体,把正体叫做繁体,当然在此文改中也另造了一些字,合并了某些字,如“皇后”的后与“以后”的后等等,因此我也可以读懂个大概。

    这些文字记录了墓主人的生平经历与种种功绩,说是后梁的一位奇人异事,有帮朱温打过仗,基本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经他调训的士兵都跟坦克一样,一旦冲入敌阵,那基本是“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打得敌军是连连败退。甚至有一次还带三千人马孤军深入,仅仅,三日就斩首十万,因此被封为邺国公。后来因为功高盖主,被朱温下令烹杀,尸首被赐葬在这荒山上,至于他的军队,也全部被裹上泥土,烧制成陶俑带入墓里。

    我又看了看地上的尸茧,心说他调教的士兵就是这玩意儿?那不就跟相当于带了三千关公,对阵敌方十万普通人一样嘛,还打什么啊,直接举白旗投降不就行了。

    薇薇也带着老外走了过来,说:“灿先生,我们现在可以开棺了吗?”。

    诗杰也在一旁附和:“灿哥,之前我们要开,你不让,非要等老乡醒了再说。现在应该可以了吧?”。

    非要等我醒了再说?这上面有什么我没看出来的东西吗?阿灿之前跟我说过“一切等下了地,自然会有分晓”,指的就是这东西?想到这里,我赶紧掏出手机,对着棺盖拍了一张照片,希望能有助于理解。

    阿灿听他们这么说,也不再犹豫,让诗杰取出撬棍准备。薇薇那伙人也取出撬棍,多方用力之下,那棺盖才被缓缓移开。

    打开棺盖的一瞬间,诗杰就是一声惊呼:“卧槽!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大个的毛毛虫吗?”。我也循声看去,眼前赫然就是幻象中的蠕虫,不过虫体上已经起了烂疮,下面还隐隐有一股脓水。

    所有人都被这人脸蠕虫给恶心坏了,有几个心理接受能力差的老外,已经扶墙呕吐了起来。我也几度想要呕吐,可肚子里已经没有东西,只打了几个酸嗝而已,熏得阿灿直骂娘。

    诗杰指着蠕虫说道:“这里面什么宝子都没有啊,难道要把它运回去,表演个古虫化蝶吗?那门票钱,可能抵不回运输成本啊”。

    薇薇身后的老外说:“这个东西很奇特,我们的boss肯定会很喜欢,我建议运回去”。

    听罢,我脑袋里自动合成了:一群老外扛着一米八长的人脸大虫子,悠哉悠哉地唱着山歌,然后坐上直升机远去的画面。估计也就他们,会对这种恶心人的东西感兴趣。

    阿灿恶心得脸都黑了,挥挥手,让他们赶紧搬。

    那群老外自然是乐意之至,快速地戴上手套,就要去捧那虫子,就在刚刚碰到虫子的一瞬间,那个虫子竟然爆开了,从里头涌出无数白色的尸蟞,一下就爬满了那两个老外的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