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血玉(一)

夜凌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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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尔斯额头青筋都爆出来了,头顶青烟直冒,“你们两个jian夫yin妇。”

    夜凌梦是很会气人的,倚在夜帝轩的怀里,双手环胸,挑衅的说:“谢谢,这个成语最起码已经存在好几百年了,这两个词也总是同时存在,我和轩也会像这个词一样一直在一起的,在这里先承你吉言了。”

    “夜凌梦你还是不是女人?你还能不能要点儿脸啊!”

    “小维维,我是不是女人,你兄弟最清楚,至于这脸嘛,我要是没脸,就是你把我的脸戴在自己脸上了--你就是个二皮脸,干骂没够儿的,没事儿求骂的,一天天为了满足你那变态的需求,你都牺牲了我多少精力,没收你钱,那是看在轩的面子上,要不谁理你!”

    维尔斯已经气得感觉自己好像是有要自燃的危险,连忙像好友求援加抱怨,“夜,你管管你女人,好歹我也是你兄弟吧,你想看着我被活活气死啊,你个没良心的,当年是谁把你就起来的,又是谁一把屎一把尿的照顾你长大的,现在你有了媳妇儿忘了娘~呸,说错了~你有了媳妇儿忘了兄弟,你对得起我吗?你对得起你小姨吗?你~BALABALABALA~~~”

    看着好友口若悬河的胡扯,恨不得把所有能用上的资源都用上,夜帝轩知道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兼兄弟已经是受不了了,小女人也应该玩的差不多了,开玩笑可以,当敌人是绝对不行的。

    收紧手臂,看着拥在怀中的小女人,严肃的说到,“小乖,他是我兄弟,生死兄弟,也是至交好友。”

    夜凌梦知道男人认真了,不是开玩笑,也认真了起来,“轩,我是开玩笑的,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事事非非我能分清楚,我知道他没有恶意,我也没有当真,也不会跟他较真的,你放心。”

    “嗯,分不清就问我,我是你男人,就是供你驱使的,知道吗?!”夜大当家认为,他有义务有责任教导跟宠溺小女人,让她对自己信任依赖,让她学会驱使自己,这是专属于她的权利,要以自己为中心,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一个人拼搏。

    “哦~知道了。”夜凌梦不想自己的事情麻烦男人,她怕自己给他带来麻烦带来危险。

    她之前不想让他查那件事的,那是自己的事情,她隐隐的有种感觉,那件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查到的,而且很危险,她会给他带来危险的,但是她没办法阻止也阻止不了男人要去查那件事情。

    现在男人在说什么,她都懂,他说的不是维尔斯和她的事情,而是其他的事情,要依赖他,不要有负担,不要有秘密,要学会分享,学会信任他,可是她做不到,她不能看着他一步步陷进危险当中,即使是自己直觉上的危险。

    看见她不情不愿的说着敷衍自己的话,夜帝轩有些生气了,抬起小女人的下颚,“看着我,再说一遍。”

    看见男人眼里的恼怒、凶狠、执着,夜凌梦妥协了,这是自己认定的男人,即使是死也必须带上她,他在哪里,自己就在哪里,“知道了。”

    看见小女人眼底的爱意,夜帝轩心里一丝暖流划过,她在担心自己呢!担心什么呢?!就算是死,自己也会带着她的,她还那么年轻,只有那么小小的一点,自己抱着她就像抱着个孩子,如果他有什么意外,留她自己一个人,他不放心,让她寻找另一个依靠,自己又不愿意,他知道自己很自私,但他不认为这是一种错误,他只知道,是自己的就要牢牢抓在手里,死也不放手。

    维尔斯看见二人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彼此,心里泛酸水儿,╭∩╮(︶︿︶)╭∩╮鄙视你们!不知道我们还都是孤家寡人么,这么刺激我们是神马意思,挑衅啊?!还是要让我们羡慕嫉妒恨啊?!

    死亡和“野狼”也很憋屈,当家和(未来的)主母也太不把他们当灯泡了!都充当路人甲好久了,这1000W的“探照灯”还不够亮吗?居然被无视这么久,他们就差喊一嗓子,当家、(未来的)主母,我们不要当路人甲,我们要当高亮度的电灯泡!

    瞅瞅这帮“电灯泡”,没一个是安于寂寞的,这年头儿,寂寞帝是伤不起的。

    看见俩人对视的是没完没了,都快出火花长蘑菇了,维尔斯受不了了,“亲,你说的是那抹血红到底是什么啊?你俩要眉目传情,等把事情办完回房间去接着来。”

    “都让作者大人因为你俩的破事儿写很多文了,你俩能不能速度点儿,再不快点儿上帝们要吐口水了,诺亚方舟赶不上你俩负责啊?!”

    (亲妈溜溜喽:咳~嗯哼~说正事儿啊!不许唠些有的没的。小维维童鞋:亲妈,连你都帮着他们欺负偶,偶不干了,呜呜 ̄ ̄ ̄ ̄(>_<) ̄ ̄ ̄ ̄ 亲妈:那就边儿呆着去。小维维童鞋内牛满面了!)

    “小维维你是想问我看见了什么是吗?我看见了~什么,为什么要告诉你!”

    “小乖,乖乖的,不许淘气,快说,解决完带你去玩。”

    “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告诉他好了。”

    看见小女人一副看我多大方,胸襟多宽广的小模样,夜帝轩眼里笑意流转,“嗯,我的小乖最乖了。”

    看见夜凌梦一副看我多大方,胸襟多宽广的小人得志样儿,维尔斯脸色铁青,感觉自己内脏一定大出血了,肝好疼啊!

    一见目的达到,夜凌梦老实的乖乖干正事了,“如果那抹血色我没看错,应该是一块玉,一块血玉。”

    海王满脸的问号儿,“梦梦,你刚刚不是说是血么,怎么又是玉了,这血玉本来就是红色的啊!怎么又跟血牵扯上了?”

    “血玉,是一种指在西藏雪域高原地区出产的,当地特有的一种红色的玉石,就是人们常说的俗称为高原血玉的玉石,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因色彩殷红似血,而享誉盛名。

    Z国历史上对这种玉石的记载极少。在史料中,只在唐贞观十四年(640年),松赞干布派遣禄东赞以厚礼黄金五千两及珍宝珠玩数百件,到长安向唐太宗请婚,迎娶文成公主时的礼单中有过它的记载。”

    “没想到啊,小暗暗还懂的这么多呐,明明看着就不像有文化的样子啊?!”

    已经充分领教过官级称谓叫未来主母的小女人的嘴的超强毒性,暗王已经有一点免疫功能了,没有再瞎扯蛋,直奔主题,省的众位群殴他,“我对玉石比较感兴趣,血玉是玉石中的一种,它跟‘正常’的玉石颜色对比反差比较大,所以就研究了一下。”

    “哦~原来是这样,那你知道有关于它形成的传说吗?”

    “嗯,知道一点。血玉,当地人又叫它贡觉玛之歌,这种玉石极其难得。

    它只出产在藏北文部的当惹雍措底,在藏语中,措既是湖,就是它只出产在当惹雍湖的湖底。

    传说,贡觉玛是当惹雍湖的女神,她常年住在当惹雍湖湖心底的形状四四方方的绿宝石的宫殿里,宫殿的四面墙都有着不同的颜色,东方是白色的,南方是黄色的,西方是红色的,北方是绿色的。四种颜色分别代表着女神日常生活当中的四件事,白色代表的是睡觉,黄色代表的是吃饭,红色代表的是唱歌,绿色代表的是跳舞。

    贡觉玛之歌,意思是当惹雍女神歌唱。”

    “嗯~不错不错。还有吗?”

    “还有?不可能吧?!我怎么不知道。”

    “小暗暗,要记住哦,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没有人会是永远的强者,也没有人会是不败的神话,强者、神话都只存在于历史中,因为他已经逝去,没有人考证,更没有人能再次挑战他。”

    听见夜凌梦的话,几人知道,她说的话不只是说给暗听的,更是说给他们所有人听的,这些道理他们都懂,只是强者的位置坐久了,就会忘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个道理。

    “过后,自己去领罚,多少自己清楚。”

    “是,当家。”今天被小他们这么多、阅历没有他们多的小女人提醒,他们感觉很惭愧,他们确实是需要“改造”了。

    “别卖关子,接着说,还想不想去玩儿了?!”

    “哦~知道了,我要去玩。”

    “那就快说。”宠溺的摸着小女人的秀发。

    知道男人是有些不想呆在这里了,说的也是,满地的食物、瓷器残片废渣,碎冰有些都化了,到处是水,脏兮兮的,她也不想呆在这里了,夜凌梦快速的说着她知道的事情。

    “对于血玉的形成,外界还有几种说法。

    其中有一种说法是说,在古玉石当中,有些玉石入土后会出现沁入红色的现象,清代的古玉石收藏家们把这种沁红的古玉叫血沁,现代人把沁入的红色叫做血沁。

    有人认为血玉的血是形容玉石的颜色呈血红色,而不是文字表面叙述的意思--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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