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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章植入龙种
在李云歌昏死过去以后,四周围又再度安静下来。秦璐儿环顾四周,突然觉得这血路虽然宽广,但却没了自己的容身之处。她的内心里,感到一阵莫名的害怕。
不过没多久,她又强打起精神来。她是谁啊?她可是血路后半段,赫赫有名的龙女!
虽然现在受了伤,不能运功,但正常的行动,却没有问题。
于是乎,秦璐儿挺起胸膛,钻进小拳头,给自己加油鼓劲:“璐儿,你没问题的!你那么厉害,怎么可能会害怕?”
“啊!啊!”这时,附近忽然传出乌鸦的叫声。
“啊,不要!”秦璐儿顿时吓了一跳,连忙捂住耳朵,吓得缩在一旁。
随即,几只黑色的乌鸦,扑扇着翅膀,飞向天空。
见状,秦璐儿又重新挺直了腰板,撅着小嘴:“哼,不过是区区几只乌鸦,我、我才没有怕呢!”
自欺欺人的嘟囔了一句,她观察了周围的地形,赶紧把李云歌背在背上,向一个山洞走去。
过不一会,她好不容易把李云歌给弄到了山洞内。另一个难题又来了——如何止血?
蛮荒螭吻枪所造成的伤口,是不会愈合的。寻常的止血方法,肯定没用。可如果再不为李云歌止血,他就要死了。
“死就死呗,这臭混蛋如此羞辱我,我干嘛要救他?”想起这几天遭受的委屈,秦璐儿气得飞起一脚,踢在李云歌身上,“臭混蛋,死流氓!搔人家脚底板痒痒,还擦人家的屁屁。什么都被你看光了,我以后还怎么嫁人!卑鄙,下流,无耻,可恶!我才不要救你这种无耻之徒!”
气哼哼的骂了一通,秦璐儿一转身,便走出山洞。就把李云歌仍在这里好了。反正过一会,他就会流血过多而死。连杀他的力气都省了,岂不是好?
离开山洞,秦璐儿感到肚子有些饿,于是便在附近一带逛了逛。她发现这里倒生长了不少植物。尤其是菌类,更是不少。拿来煮吃,也够饱了。
兴致勃勃地采摘了一些可食用菌,秦璐儿心情好了不少。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一些。
“咦,想不到这里还长有止血草,正好拿来给臭混蛋治伤。”秦璐儿兴冲冲地跑过去,想要摘走止血草,但旋即又收回了手,“我、我干嘛要救他?什么止血草,能止得住那种伤口流血吗?哼!”
说是这么说,不过秦璐儿忽然相想出了一个法子。止不住血的原因,是因为那伤口十分特殊,无法愈合。但如果伤口可以愈合呢,岂不是就能够止血了?
说到让伤口愈合的法子,秦璐儿倒是有一个——龙种!
只要把龙种植入李云歌的体内,那么他的伤口就会迅速愈合。想死都死不掉了。
想到此处,秦璐儿立刻反身,回到山洞。看着昏迷不醒的李云歌,她又有些犹豫。如果把龙种植入李云歌体内,岂不是就把他给救活了?
这怎么可以!
自己明明就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巴不得这个臭混蛋死快一点呢。为什么还要救活他?
没有理由这么做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之前在雪山顶上的时候,多亏了臭混蛋出手,才保住了她的小命。不然狐妖早就杀死她了。
这样算的话,臭混蛋对自己也算是有救命之恩……啊呸呸呸!什么救命之恩?臭混蛋之前明明见死不救。如果不是因为盘古之皮的缘故,他才不会好心出手呢!
可是,可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家伙毕竟救过自己啊。就这么任由他死掉,自己岂非恩将仇报?
臭混蛋不仁,自己不能不义。对!自己可是恩怨分明的人!先报恩,救活他,然后再报怨,杀死他!恩与怨,全都不欠!
再说了,植入龙种,并不是真的要救人,而是为了折磨臭混蛋,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没错,就是这样!
难道有比这样的报复更令自己痛快的吗?
心念及此,秦璐儿终于如释重负,长舒了一口气:“总算找到救她的理由了……啊呸!不是,是折磨他!”
恨恨的一跺脚,秦璐儿走到李云歌身旁坐下,一口咬破自己的手指。在元气的作用下,一滴鲜血飞快地从指尖窜出,不断凝聚。不多时,便彻底凝为了一粒种子。
随后,秦璐儿将这一粒龙种捧在手心,猛地朝李云歌的脖颈后的大椎拍去。啪的一声,龙种立即被打入李云歌的身体当中。
过了一阵,龙种开始在他的体内产生作用。那被蛮荒螭吻枪重创的伤口,开始一点点愈合。身体里的血,也不再往外喷溅了。
“果然有效果!”秦璐儿兴奋地笑着,“看来他这条小命算是保住了。”
与此同时,九流城外,地级通天石碑前。
一位年轻男子仰头望着石碑上的名字,手拿纸笔,认真地记录着。嘴里还不住地喃喃道:“今年的血路,还真没几个可造之材啊。北元域的前半段血路,实在有点不够看。还是后半段的‘四王’比较有看头。”
“丹青师兄,你这话可就说得不对了。”一位绑着双马尾的可爱女孩,也来到了地级通天石碑旁边。
被叫做丹青的男子,笑着问道:“灵兰师妹,你似乎另有高见?”
灵兰嘴角一扬,问道:“我们到血路是干嘛来了?”
丹青答道:“自然是代表盘古圣域,前来考核人才,以免有沧海遗珠之憾。”
“眼下就有一颗沧海遗珠摆在你的面前。”灵兰的目光,投向了地级通天石碑的第四个名字。
“哦?”丹青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你倒是说说,谁是沧海遗珠。”
灵兰干脆指着那第四个姓名,说道:“就是他,李云歌。”
“李云歌?”丹青皱了皱眉,大是不解,“这人是谁?灵兰师妹你认识?”
灵兰说道:“那当然。你知道北元域最强的国家是哪个吗?”
“唔……”丹青仔细想了想,“北元域的话,应该就是大秦王朝吧。”
灵兰又问:“那大秦王朝的年轻修武者中,谁最强?”
“这个还用说?当然是秦皇天。”丹青想也不想,回道。
灵兰再问:“那么在秦皇天崛起之前,大秦王朝的年轻修武者里,又是谁最厉害?”
“这个……”丹青挠了挠后脑勺,忽然想到了什么,缓缓将目光重新移回到地级通天石碑上的第四个名字,“李云歌?”
“不错!”灵兰得意地一笑,“李云歌曾经是大秦王朝的超级天才。论修武天赋,犹在秦皇天之上!当年大秦王朝举行王朝大会,李云歌一度是冠军的大热门!多少少年高手,都倒在他的脚下。不知有多少女孩子为他倾倒!”
丹青忍不住问道:“哦?照你这么说,这个李云歌那么厉害,为什么最后秦王的继任者,却落到秦皇天的头上?”
“呃,这个嘛,嘿嘿……”灵兰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我也不太清楚。”
丹青大笑道:“哈哈,我看李云歌不过是徒有虚名。你看看,他也不过只能在地级通天石碑上,排第四名。连田庄都比不上。要知道,田庄想要到血路的后半段去闯荡,都不够资格。这个李云歌就更不必说了。但凡是进不了后半段血路的修武者,都算不上有潜力。更不会被盘古圣域看上。”
“不是的!李云歌真的很厉害!”灵兰却摇了摇脑袋,“虽然我不知道当年他为什么会输给秦皇天,但是他真的是个超级天才!你不把他的名字记在本子上,一定会后悔的!”
“好吧,既然灵兰师妹这么看重他,那我姑且就把他的名字记下。我倒要看看,这个李云歌有什么能耐。”
丹青提起笔,写下李云歌的姓名。接下来,他就得设法找到李云歌,实地考察一下。看看这家伙有没有灵兰吹嘘得那么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