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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回来了……”
小周穿着一身运动式背心短裤,胳膊下夹着一个篮球,满头大汗地走进家门。
刚进屋,蔡阿姨就告诉他,秀姐带着窈窈过来了。
小周一听秀姐来了,忙四下张望,“哪呢?秀姐人呢?”
蔡阿姨往楼上指了指,“人在楼上窈窈的钢琴房呢。”
小周听了,随手把球扔到客厅角落里的球筐里,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了楼。
楼上,韩明秀还在和周婶讨论关于周婶是不是惯窈窈的问题,小周满头大汗地跑了进来。
“秀姐,窈窈,你们来啦!”他兴奋地说道。
韩明秀看着他的一身运动衣,还有满脑袋的汗,笑着说:“这是运动去了,怎么出了一头的汗呢?”
小周随手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珠子,笑嘻嘻的说,“跟同学打篮球去了。”
对了,忘了介绍了,小周同志已经上大学了,去年十二月份时跟韩明秀一起考的大学,小周比较争气,考上了华国最有名的学府——清华大学,如今人家已经是清华大学的一名高材生了。
“小舅舅!”
窈窈看见小周,立刻迈开小脚,一溜风似的跑到小周的身边,一头扑到小周的怀里。
小周把她抱了起来,稀罕的亲了她的脸蛋儿一下,说,“窈窈今天想吃什么?小舅舅发助学金了,一会儿带你去吃。”
窈窈一听,立刻眼神亮闪闪的说:“小舅舅,我还是要吃西餐。”
平日里,只要窈窈来了,小周就带她去西餐厅吃东西,喜欢吃什么就点什么。所以窈窈一见到小周,第一反应就是去吃西餐。
这都是小周给惯出来的毛病。
“行,等会儿小舅舅去洗把脸就带窈窈吃西餐去,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小周豪气的说道。
周婶说:“蔡阿姨知道你秀姐和窈窈今个过来,早上现去买的排骨和鱼,晌午就在家吃吧,要不那鱼放时间长了就死了,死了就不新鲜、不好吃了。”
小周说:“那你们在家吃吧,我带窈窈去吃西餐,不然咱们的窈窈该不开心了!”
韩明秀忙说:“还是在家吃吧,大晌午的,怪热的,走到西餐厅时肯定晒得啥食欲都没有了,还不如等下回再去呢,窈窈,你说呢?”
窈窈虽然只有三岁,但是却非常懂事。刚才已经听到妈妈说想在家吃,这会儿见妈妈问她,就脆生生地回答:“还是在家吃肉肉吧。”
“好,你说在家咱们就在家,咱们家你说了算。”小周宠溺地点了点窈窈的小鼻子。
窈窈又说:“小舅舅带我去玩儿。”
小周很好说话的说,“行,小舅舅带你上外头买冰棍去。”
韩明秀笑道:“你让她下地走就可以,死热荒天的不用抱着她。”
小周却不肯听她的,都一周没见到窈窈宝宝了,稀罕还来不及呢,怎舍得让她下地走呢?
于是,他径自抱着窈窈蹬蹬地下楼去了。
“周婶儿,窈窈都快叫你们给宠坏了,你跟我周叔宠着也就罢了,小周现在也这么能宠她,可别把她宠成女霸王了。”韩明秀笑着抱怨道。
嘴上虽然抱怨着,可是语气里却充满了感激。
周婶说:“宠成女霸王又怎样?穷养儿富养女?女孩儿本来就该宠着的,我看高大哥和高大嫂俩好像更喜欢大双和小双,我跟你周叔本来想帮你照顾窈窈的,可你却提前答应了他们了,早知道他俩最喜欢的是大双和小双而不是窈窈的话,当初我俩说啥也不能让步,说啥也把窈窈留在我们身边了……”
韩明秀说:“其实高大爷和高大娘对窈窈也很好,只是大双和小双俩比窈窈小,他们才格外照顾些的。”
“嗯,说的也是!咱们窈窈现在都三岁了,聪明伶俐的,不用别人特别照顾她,自己也能照顾好自己,高大哥和高大嫂俩多照顾照顾那俩小子也是应该的。”周婶附和道。
但心里——
她还是觉得该多照顾窈窈些,女孩子家,娇娇软软的,就该多疼些多宠些。不像那些臭小蛋子,一个比一个皮,根本不用那么惯着……
“对了,秀儿,严墨前两天结婚了,我还特意去随礼呢!”周婶突然说一句。
韩明秀一怔,说:“严墨?严墨是谁呀?”
周婶笑道:“你这孩子,年纪轻轻的咋还糊涂上了呢,你帮了人家好几年,供人家好几年粮食吃,现在咋还把人家给忘了呢?”
“哦,原来是那位作家啊!”韩明秀恍然大悟!
在她资助的这八个人里,跟他联系最少的就是那位作家了。
从前她每次去给他送东西时,他俩都很少交流,那位作家有点儿清高,总是一副超然世外的样子,跟韩明秀那副接地气的模样格格不入。
韩明秀看得出来,虽然他接受了韩明秀的馈赠和帮助。但其实他对自己不得不接受一个小农村丫头的接济感到羞耻,所以也不愿意过多跟她交流。
有时候,他也不得不对违心的她说点感激她的话。但是韩明秀能明显地感觉到,他内心是个高傲的人,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也不愿意为了这点吃的和钱财对别人说好话。
之所以肯低下那颗高傲的头,跟韩明秀说些违心的感激话,真的是迫不得已。
感觉到他的不情愿,所以韩明秀一直跟他保持着距离,除了给他送东西时不得不到他那儿去一趟,平时从来不跟他往来。
在这些人中,他平反的比较早。可是他平反之后,也几乎没怎么跟她联系过。只是用他的笔名给她邮过两次东西,之后就不怎么往来了。
一次是给她邮过一本他新写的书,韩明秀到现在还没看(因为没时间);还有一次给韩明秀邮过来一幅画,是他亲自画的抽象画。韩明秀也没看懂那画上画的到底是些什么东西,就随手塞进了抽屉里,现在都不知弄到哪儿去了。
除了这两次之外,他们俩就再也没有任何联系了,这几年几乎算是断联系了。
今天要不是周婶跟她提起严墨这个人,她就已经忘了他是谁了。
“哦,他现在怎么样了?还好吗?”韩明秀随口问了一句。
对于那位大作家的薄情寡义,韩明秀并没有太过在意。
当初她救人时是出于道义,并不是图意人家回报和感激。虽然她当时确实有那么一丢丢为将来结交有识之士的私念,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助人。
至于他们会不会感激自己,会不会知恩图报都无所谓。他们能知恩图报她自是高兴,但要是他们过后就忘了自己,她也不会放在心上。只要他们不恩将仇报,她就没白费心。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嘛!
“他呀,看起来混得还不错,只是娶的那个媳妇不大好,擦胭抹粉的,还涂了个大红嘴唇子,跟吃死孩子了似的,一看就不是正经过日子的女人。”周婶嫌弃地说道。
周婶是从艰苦岁月中过来的人,思想比较保守,对于女性化妆的行为很看不惯。一想到严墨那个新婚娇妻打扮成那副样子,周婶就打心底里厌恶。
韩明秀说:“人和人的眼光不一样,兴许严墨就喜欢那种浓妆艳抹的女子呢。”
周婶切了一声,说:“从前看严墨恃才自傲,目下无尘,还以为他是个多清高个人,得娶个多超尘脱俗的女子呢,整了半天他比谁都俗气,娶了那么个女人,真是看走眼他了。”
韩明秀笑呵呵地说:“我倒不觉得这有什么,化妆这种事不过是个人的观念不同,有的人爱美,情愿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也要化妆来打扮自己,这种人虽然被大多数人不接受,不理解,但她们未必就不是好人,而那些表面上朴素大方的人,也未必就是好人。”
“看一个人,不能光看外表,总得深入接触后,才能对她作出判断。”
周婶听韩明秀说了这么多,抿嘴一笑,说:“你呀,总有道理,算了算了,你是大学生,我说不过你,走,咱们下楼看看蔡姐去……”
两人下了楼,蔡阿姨正坐在客厅里掐豆角子呢。
看到她们下来了,蔡阿姨笑着对韩明秀说:“中午做排骨炖豆角,再做一个香菇烧螺肉,另外再炖一条黄花鱼,拍一盘黄瓜,你看这几道菜窈窈爱吃不?”
韩明秀笑着说:“她呀,只要是肉,就没有不爱吃的,我都怕她吃成个小胖子呢!”
“胖点儿怕什么?胖点让她好,胖点儿结实。”周婶子科不认为胖不好,她是旧时代过来的人,满脑的旧思想,对于女人应该保持苗条的这种现代观念很不以为然,总觉得女人还是胖点儿的好。
当然,不能是那种胖得一走路都喘不上来气的大胖子。就是稍微胖一点,壮实一点,这样的女人才扛磕打。万一有个什么三折两曲的,就像她跟老周头几年前突然遭到的变故似的。要是身板壮实的女人经历了这种事,肯定能熬下去。
不过,要是那种柔柔弱弱林黛玉似的女子,家里遭到这种变故,肯定没等熬出头就得被磋磨死。
正议论着呢,门外忽然响起了一道年轻女孩子的声音。
“付阿姨(周婶),你在家吗?”
周婶听了,看向蔡阿姨说,“这能是谁呢?”
蔡阿姨说,“准是刘芳。”
周婶‘哦’了一声,亲自起身去开门。
门开后,住在她家右边的邻居刘芳小姑娘,正拎着一个西瓜站在她家的门口儿。
看到周婶亲自给她开门,刘芳绽开一抹甜美的笑容,说,“付阿姨,我爸刚在副食品商店买的西瓜,叫我给你们送一个过来解解渴。”
“呦,是芳芳啊,难为你爸还惦记着我们,进来坐吧。”周婶接过西瓜,热情的把这个叫芳芳的姑娘迎进了屋子。
芳芳进来后,马上看到了韩明秀,怔了一下,说“付阿姨,你家有客人啊?”
周婶说,“也不算是客人,算是我们自家人吧。”
这么一说,芳芳的表情顿时有点儿皴裂,脸上的笑也不自然了,她僵硬的笑着,说,“哦,那这位是……”
“这位是韩明秀,我跟你周叔叔从前下放时在北方认识的朋友,如今在外国语学院读书,她还是一名军嫂呢!”周婶详细的向刘芳介绍道。
刘芳一听到韩明秀是军嫂,是已婚人士,脸上的表情顿时缓解了,笑容也更灿烂了。
“你好,明秀同志,很高兴认识你。”刘芳大方的伸出手,主动向韩明秀示好。
韩明秀是过来人了,一看到刘芳前后的变化,就明白了她的心思。
“你好,我也很高兴认识你。”韩明秀伸出手去,跟她握了握手。
握手的时候,韩明秀还特意大量了小姑娘几眼,发现这小姑娘长的挺清秀的,但是不俊,也就是一般人儿。各自也不高,还有点儿偏瘦,配小周的话,还真有点儿配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