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巫族的诞生

南荒北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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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天可见啊!想他林风为了收集修行资源,在洪荒世界都差点被人称为林青天,青天高一尺,刮地厚三层。

    如今看到好不容易收集到资源消失一空,可想而知他会如何的抓狂。若非顾忌前方那危险至极灰蒙蒙的气流,他都忍不住直接扑上去。

    心中不断滴血,那可是九婴啊,大罗金仙巅峰,妖族十大妖圣之一,九婴的肉身。想当初为了收集这一具妖圣的尸体,他可是硬生生的挨了计蒙的全力一击,从而导致身受众伤。而若非他身受重伤,又怎么会毫无防备的死在,巫祖自爆的攻击之下。

    可以说他都为这具妖圣尸体赔上了性命,结果这尸体没有化为自己的修行资源,如今却已经被一道道的灰色气流洞穿消融。好好的妖圣肉身已经损坏的七七八八,简直是天大的浪费,这一情景,让林风看到,直接想要吐血。

    不过他可丝毫不敢过去,眼前这些灰蒙蒙的。看上起弱不禁风的气流,无疑是混沌晶石中,逸散出的混沌之气。混沌之气,销魂蚀骨,根本不是他能够抵御。当年一战,他可清晰的看到过,混沌之气的恐怖,一些大罗金仙,被扫进洪荒世界内混沌中,几息之间,就被消融的无影无踪,魂飞魄散。那情况,想想就心寒。

    洪荒世界的内混沌,就已经如此恐怖。更不要说这从混沌晶石上面,逸散出的混沌之气了。眼前这些灰蒙蒙的气流,让他有着致命的危机感。

    “该死的!”

    林风暗骂道,同时内心后悔的要死,当初借助混元碑,将混沌晶石,从混沌中捞出来,怎么就这么手贱,扔到了这尸山血海中。以至于因为不少大罗金仙的尸体,让混沌晶石逸散出不少混沌之气,这简直是手贱的下场。

    想当初只是想着,混沌晶石的宝贵,是混沌中的宝物,完全没有考虑,自己根本用不上。想要使用混沌晶石修炼,或者炼宝,恐怕至少也要达到圣人的地步。想想这情况,距离他还真不是一般的遥远,更不要说巫师宇宙,能不能支撑起来一个圣人,都是未知数。

    一边心疼的看着混沌晶石所化山岳下方的,高阶尸体,一边手脚利索的赶紧将接近混沌之气的尸体移到另一处。林风内心一直流血不断,当初收集到的大罗金仙尸体,足足有百具之多,如今只剩下七八具。甚至其中三局,还残缺不全,已经有部分被混沌之气消融,这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感觉不保险的林风,直接施展神通,将这一片尸山血海,转移到混元天的另一角。动不了混沌晶石,他只能移动尸山血海。

    只不过让他心疼,甚至念念不忘的是,当初大战中,他千辛万苦,收集到巫祖的一条手臂,如今被笼罩在混沌气流之中。在混沌之气的侵蚀下,只剩一块如同白玉一般的骨骼,血肉早就消失一空。

    看到这情况,林风简直想要抽自己几巴掌,让他手贱,在混沌中捞什么不好,非要捞混沌晶石。如今幸好混沌气流一直环绕混沌晶石,没有扩撒开来,否则的话,整个混元天,他都别想进来了。想想看若是没有遇到巫师宇宙,混沌气流散布整个混元天,那情况才真的是直接作死。

    将混元天的物品整理一遍之后,林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不过抬头看了看,高空中的轮盘,以及轮盘周围环绕沉浮的混沌之气,以及远处如同擎天之柱一般的混沌晶石,林风突然冷汗直流。

    事到如今他才发现,原来自己能活着来到巫师宇宙,是何等的幸运。同样对于自己作死的手段,也有了更深一层的认知。

    甩了甩头,他将这些没办法解决的事情,稍稍放下。从一群仙境小妖的尸体之中,挑选出机具合适的。手一挥,让他们漂浮在半空。

    “火来!”

    一道天火出现,将这些尸体不断燃烧,与此同时,林风双手打出繁杂的巫决,配合口中古怪又富有韵律的声音,让天火燃烧的更旺,天火中的妖族尸体,也发生了改变。

    “成了!”

    当天火退去,只留下十二杆漆黑如墨的大旗,旗上道道巫纹密布,显得极为神秘非凡。挥手将十二杆大旗收起,林风看向远处的尸山血海,手一挥,两具地巫,以及一具天巫的尸体出现,也不见其他动作,地巫尸体直接燃烧起幽兰色神秘火焰。片息之后,最终,只留下几滴鲜红如玉的地巫精血,以及五滴泛有金色丝线的天巫精血,同样被他收起来。

    接下来,林风又去了混元天的其他几个地方,拿了一些天材地宝,用于九转玄功的修炼,然后才慢慢退出混元天。

    重新将大部分灵魂封印,出了混元天后,回归肉身。林风依旧是一脸肉痛的模样,想想因为自己的失误,导致大量顶级巫妖两族,高级肉身被毁灭,他久久不能释怀。

    不过想想混元天内,无论是混沌晶石,还是那未知的轮盘状至宝,再加上混元碑,没有哪一个是他能够操纵的了,林风就更加郁闷。

    三日后,诺克帝国帝都,十里外的小山谷。

    山谷外,不知何时搭建起一座高台,高台之上,林风一身帝王袍,站在那里。身后两名漂亮的侍女跟随,正是温岚与艾希。

    正对林风的是,三万皇家骑士团,整齐划一的站在他的面前。皇家骑士团,不愧是诺克帝国的最精锐部队。不但骑士团中每名士兵有着骑士的实力,百夫长,千夫长更是拥有者大骑士级别的实力。可以说三万皇家骑士团,才是诺克帝国的底牌。

    如今,三万皇家骑士团,除了两位团长,其余的士兵以及队长,虽然不知道为何在这小山谷中聚集,但没有一个人询问,一个个的目光看向前方高台,这样的纪律性,让林风十分满意。

    假如皇家骑士团,是一个纪律散漫的军队,他恐怕看都不会看一眼,因为他需要的是一支听话,有纪律的部队,而不是骄兵蟹将。

    站在高台之上,温岚这位来自紫罗兰家族的少女,对于眼前的人,同样也是她效忠的对象,越来越看不懂了。她还没有听说过,有哪位巫师,会对凡人的政权有兴趣。即使是弱小的一级巫师,所想的恐怕也是如何变得更强,如何构建巫师模型等等。

    巫师是一群非常奇怪的人,他们的能力来自于冥想,但他们在追求力量的路上,走的又却是严谨科学的道路。相互矛盾,却又相辅相成,这是林风对巫师的评价。

    “我是林风,也正是如今诺克帝国的帝王!”

    林风直截了当的自我介绍道。

    “你们能够从千挑万选之中进入皇家骑士团,可以说最低的都是一名骑士。同样,你们应该也清楚,一名普通人,除非能够有幸走上巫师的路途。否则,大部分都只能默默无闻,百年之后,黄土一捧。”

    “巫师,强大,神秘,拥有者令人羡慕的悠长生命,他们是贵族中的贵族。杀人无罪,赋税全免,可以成为贵族的座上之宾,甚至强大的巫师,可以左右一个帝国的走向。”

    “我想,在这里的很多人,恐怕正是因为没有巫师天赋,所以只能依靠着汗水与拼搏,才能成为骑士,甚至是大骑士。”

    “其实我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你们,大骑士并非骑士的终点,在大骑士之上,还有血脉骑士的存在,血脉骑士,完全可以与正式巫师相提并论,甚至可以直接使用自己手中的利剑,将巫师斩杀!”

    林风说道这里,下方的士兵,有的疑惑,有的皱眉,不过更多是的狂喜以及不可置信。虽然皇家骑士团中,很多人都听说过万界商行以及血脉骑士的存在,不过皇家骑士团中,更多的却是来自于底层的人员,并不知晓血脉骑士的事情。

    因此他们第一次听到血脉骑士,一个个都露出狂喜以及不可置信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