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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记忆后的阿零给自己的人生总结了三个关键词:穿越、失忆、变成小娃娃。
什么?变成小娃娃不是个词语?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她是武功天下第一,又不是语文天下第一。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狗窝里,身上穿着十分不合身的宽大袍子,背上还火辣辣的疼,眼前还有只土黄色中华田园犬瞪大了眼睛望着她。她站起来,发现自己竟然只比这只大狗高出半个头!她觉得自己原本不该这么高的,因为从这个角度来看狗,感觉特别陌生。
然后,她开始思索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不过想了半天,什么都想不起来,就是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想不起来就不想了吧!阿零只是觉得自己怪累的。
“喂,你是我的宠物吧?”她伸手去摸那大狗的头,谁知那狗竟傲娇地把头扭开。
那意思大概是说,老子不认识你,别摸老子的头!
遭到中华田园犬的高冷拒绝,阿零一手拖着下巴思索道:“我也觉得我的宠物不该这么丑……”
话还没说完,肚子便是咕噜一叫,对面便有一家包子铺,阿零摸遍了全身,除了血迹,没发现任何东西,要买东西吃,似乎是不可能了。正巧这时,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儿掉了个包子在地上,正巧落在了阿零脚下!
肚子饿了就有人送吃的来,这一定是主角的待遇!可她却在想着,捡地上的东西吃,这样好吗?虽然她现在身处狗窝,可她怎么就觉得自己是个贵族呢?
正想着,肚子又叫了,饿得胃疼了,阿零把心一横,自己是贵族这种事,一定是错觉吧?正弯腰去捡包子,却听见那大狗呜呜地叫起来。
阿零一看,这狗此刻眼露凶光,龇牙咧嘴,一副你吃包子我吃你的样子!
要不要把包子让给这位狗哥呢?阿零也是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想来也不知道自己霸占了狗哥的草窝多久了,狗哥没把自己吃掉,可见它是一只有良知有追求并且慈悲为怀的狗,既然这样,它一定能容忍自己把这个包子吃掉吧?
阿零忽然指着狗哥,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教育他道:“狗哥,妈妈有没有告诉你不要捡地上的东西吃,吃了会生病的!”
狗哥显然对这教导有些无法适从,什么?这是在教育它吗?好感动,流浪了好多年,竟然有个人像个主人一样来教育我!
“我知道你很想吃啊,但是狗生不长,要珍惜生命啊!如果你把持不住就是想吃,那只有我帮你一把了。”阿零说完,飞快地捡起包子便跑,她脚底跟有风似的,咻地一声便把狗哥给甩到了身后。
不过跑得再快,她两条小短腿怎么比得过狗哥四条腿,更何况她还穿着大人的袍子,稍不小心,就会摔跤。
于是,柏水县的街头出现了这样一幕,一只黄狗死命追着一个穿战家练功服的女娃,那女娃后背都是血迹,也不知是不是被狗咬的,不过那女娃似乎不知道痛,一边跑一边啃着包子还口齿不清地说着乱七八糟的佛语:“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狗哥,饿海无边,回头有肉啊!”
最终,狗哥追上了阿零,不对,是踩上了阿零的裙脚。
完了,被追上了!阿零嘴角忽然咧出一抹笑。
“金蝉脱壳!”
狗怎么能跟人比呢,就算是狗四肢比较发达,可人是有脑子的呀!阿零笑得眯起了眼睛,虽然她不记得自己是谁,但自己一定是个聪明的人,正得瑟着,忽然被一个人给抓住,二话不说就拿衣服往她身上套。
“就算是孩子,也不能赤条条在街上跑。”
阿零抬头一看,不由地咽了咽口水,这人好高,现在的她不过在那人膝盖左右的高度,他又仰着头,所以阿零只看到了那人的下巴。
阿零瘪瘪嘴,再看此刻蹲着她穿衣服的人,穿着深青色的棉布衣裳,十六七岁的年纪,皮肤白嫩,凤目妖娆,好看得紧。
“是不是觉得他很凶?”这青衣少年笑着问道。
阿零看了看站着的那人,他穿着紫底白线的衣服,而此刻套在自己身上的上衣,也是这种颜色,那这衣服,应该是他脱下来的吧?
“没有呀。”阿零笑着,两只手臂扑腾了几下,这衣服袖子长,她觉得挺好玩儿的。
此时狗哥站在不远处,看着阿零和那两个男人,不敢靠近。
“凌晔,去把掉在地上的那件衣服拿来。”紫衣男子似乎不喜欢被这两人当着面议论,便把那青衣少年给支开了。
凌晔取回地上的衣服,交到了紫衣男子手中,紫衣男子沉思了片刻,说道:“去战家。”
“是。”
说完两人便走,阿零也屁颠屁颠地跟在那两人身后,而狗哥,又屁颠屁颠地跟在了阿零身后,走了半条街,那两人停了下来,阿零和狗哥也跟着停了下来。
“小姑娘,你不能因为我和那个哥哥长得好看就跟着我们的……”
阿零无辜地眨巴着眼睛,真是冤枉,她不是因为这两人长得好看才跟着他们的啊!难不成,这两个人给她穿衣服,不是要收养她的意思吗?
“可是,我穿了你们的衣服啊……”阿零嘟着嘴说话,自以为很萌。而且事实证明,小女娃的脸嘟起嘴来,确实很萌。
“不必还。”紫衣男子冷冷道。
“我没说要还啊……既然你们都给我穿衣服了,还把我全身都看光光了,不是要把我带回去养成吗?”阿零觉得这些人怎么这么不好交流呢?
听到这里,凌晔噗嗤笑了,他家主子不常做好事,今儿个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偏帮了这个小女娃,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丫头就能把他的伪装给撕下来。
见那两人不说话,阿零继续推销自己:“我可是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有伤没钱,你们收养我是做好事积阴德啊!你们忍心看着我这样一个小女娃,每天跟狗抢吃的吗?”
“可是你爹娘呢?你爹娘会找你的吧?”凌晔问道,他倒是决定了,就算主子不要这孩子,他也要带回去玩儿,毕竟能跟狗抢包子吃的孩子可不是每天都遇得到的,而且她跑得还比狗快,说话一套一套的,太有趣了!
“我都不记得了啊,能让我伤成这样流落街头的爹娘,绝对不会找我的,你们放心地把我抱走吧!”
凌晔看看自家主子,依旧是一张冰山脸,什么也没说,不过他没说抱走,也没说不抱走啊!有戏!
阿零觉得,那紫衣的男人才是两人中的主导,而他能第一个脱下衣服给自己,绝对不是个冷漠的人,那是不是自己没戳到他萌点呢?
“你们真的不要我吗?我会学喵的,喵……也可以学狗的,汪!对了,还有老鼠,吱吱吱……我不用你们每天给我喝奶奶,有包子吃就够了,你们真的不要我吗?我长大了可以给你们做通房丫头,要是我长大了太丑,也可以去厨房烧饭的,要是我饭都烧不好,我还可以扫地……扫地也扫不好,我还可以帮你们去偷钱的,我跑得很快的,要是这都不行,我只能把自己卖去那什么楼什么院……”
阿零手舞足蹈地说着,还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起来,一半是演的,一半是真心的,想想作为一个无亲无故没有记忆的小娃娃,要活下去还真是挺艰难的……
没想到这时,那一直高高在上的紫衣男子忽然蹲了下来,不由分说地把阿零给抱了起来,这动作太快,好像是憋了很久,以至于阿零现在都没看清这人长成什么样子。
“啊!痛痛痛痛!”
那紫衣男子这才觉得手上有些黏腻,一看,衣服上和手上都已经沾满了血。他将阿零放下来,看着她道:“可以爬到我背上来吗?”
他的声音又轻又柔,黑亮的瞳仁里满是怜爱,少年凝脂般白皙的肌肤衬着初春淡金色的阳光,淡淡的樱唇勾起一丝笑,这样子,完全就是个小太阳,虽然知道这人心肠是好,可这样反差太大了吧?
阿零爬上了紫衣男子的背,在他耳边轻轻说道:“谢谢,你叫什么名字呀?”
“纳兰懿。”紫衣男子道。
“一?阿一?”这名字倒是让阿零觉得有些熟悉,好像自己的名字也是个数字,最后一拍纳兰懿的肩膀说道:“我好像是叫阿零……”
三人一狗停在了回春堂外。
“不是说去战家吗?”凌晔问。
“无妨,先给阿零治伤,这样子下去怎么行……”
纳兰懿背着阿零进了回春堂,凌晔站在门口对狗哥说道:“你说他是不是特好心?天玦四美中的心肠最美,应该是他才对,至于那皮囊最美,自然是我才对了。”
狗哥转身不理凌晔,坐在门口,眼巴巴望着里面的情况。
阿零敷上了清凉的药,趴在床上,听着大夫说自己的伤情。
“外伤看上去像烫伤,用我这草药敷了,康复是不成问题,不过以后留疤是避免不了。还有就是你说这孩子失忆,我诊断不出来,孩子脉象挺奇怪的,似乎不仅受了内伤,还中了毒。老朽无能,若是让神医谷的望神医来诊治,必定能让小姑娘药到病除。”
纳兰懿看看阿零背上的伤痕,再看那件战家练功服身上的血迹,形状惊人的一致,都是闪电形状,这件衣服的主人和孩子一起受伤了吗?不知那人现在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