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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郎带着施新月离开医院,上了汽车。
他很好奇很兴奋,不住的去看施新月。这钱没白花,施新月确实是变了模样,只是金玉郎不知道他这算不算是恢复了旧貌——金玉郎对他的旧貌毫无印象,当时在土匪窝里,他光顾着笼络那一对雌雄双煞了。
笑眯眯的端详着施新月,他倒是真心实意的替他高兴。施新月垂了头,被他看得很不好意思,然而他单是看还不够,一只手在怀里摸了片刻,他最后摸出了一副墨晶眼镜来。眼镜片是半明半暗的蓝灰色,镜框秀致,一看便知是昂贵货色。他将这副眼镜往施新月的鼻梁上一架:“好,这回就彻底看不出来了!”
施新月垂着头,只是微笑,心里想要道谢,可又觉得自己的道谢轻飘飘、不值钱,抵不过金玉郎这份恩情的万分之一。而金玉郎这时又道:“我请客,为你庆祝一下!”
施新月依旧是笑——对着金玉郎,他就只能是笑。
在一家番菜馆的雅座里,金玉郎让伙计开了瓶香槟,因为想要听那“砰”的一声,好像除夕夜前的鞭炮一样,特别的有喜气。施新月呆坐在他对面,因为平日吃饭时总是面对着傲雪,如今前方这人忽然变成了金玉郎,他如坠梦中,总是有点恍惚,一边恍惚,他一边缓缓的眨着眼睛,左眼有点古怪感觉,不知这感觉算是不习惯,还是不舒服。
按照金玉郎的指挥,他喝了一杯香槟。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喝香槟,喝过之后,他暗暗认定了这是天下最甜美的饮料。回忆着气泡在舌面上炸出来的好滋味,他很想再来一杯,但是当着金玉郎的面,他不好意思。喝过了香槟,他效仿着金玉郎的模样,用刀叉吃鱼吃肉,心里想把这个舞刀弄枪的西洋吃法学会,可是又觉着学了也没用,凭着他现在的这副落魄情形,一天能吃上三顿熬白菜,已经算是享福了。
就在他手持刀叉和牛肉搏斗之际,金玉郎忽然开了口:“我在禁烟局弄了个差事,明天到天津去办差。你跟不跟我走?若是肯跟我,我就给你也要张委任状,到时候按月发薪,你也能混个三五十块。”
施新月立刻抬了头:“我?”
金玉郎放下刀叉,扯起餐巾擦了擦嘴:“别想着跟我飞黄腾达,我不是那上进的人,要不是陆健儿非逼着我去禁烟局,我也不会去自找官作。这回到天津办公务,我先办着瞧,要是差事好办又好玩呢,我就把这小官儿当下去;要是没意思呢,那我在天津玩几天就回来辞职。”
施新月用力的一点头:“金先生无论怎样做,我都赞同。”
金玉郎向着他一笑:“你要是能够按月拿钱养家,连傲雪大概也会慢慢的把心收回来,好好的和你过日子。毕竟金效坤是出不来了,她等他也是白等。”
施新月又一点头——点到一半他意识到不对,立刻停了住。抬手推了推眼镜,他躲在蓝灰色的镜片之后,偷偷的扫了金玉郎一眼。金玉郎说完了那话之后,就走了神,此刻正偏着脸,斜了眼睛向窗外望,窗外没有什么好景致,只有一棵冻硬了的枯树,以及枯树底下的一堆煤球。
施新月等了片刻,不见他回神,只好轻轻的唤了一声:“金先生?”
金玉郎收回目光,缓慢迟钝的转动眼珠,瞟了他一眼。
“你吃你的。”他听金玉郎低语:“我在想我自己的事,你别管我。”
金玉郎也知道,自己的思想是零碎的,不成体系的。他不肯承认自己缺乏智慧和理性,可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靠着直觉和灵感开路。
以及一些总能让他逢凶化吉的好运气。
闹着玩似的活到了二十多岁,他在将亲哥哥送进大牢里之后,灵魂终于发生了一点变化。他长大了,即便没有惹出乱子来,他也能静静地坐下来,做一番思考了。思考的还不是怎么玩怎么乐,而是正正经经的人生大事。可惜对着一桌子大菜思考了良久,他没想出什么成绩来,说来说去还是那两件:一是明天上天津,二是赶紧找房子。
至于傲雪那个蛐蛐,先让她和施新月这个蛐蛐在一个罐儿里活着,而金效坤——自从那一天在牢房里,他看见金效坤的头发乱糟糟的全耷拉了下来,就感觉这位大哥已经死了一大半了。
金效坤就非得西装革履分头锃亮的活着才行,别人可以落魄,他不可以,他落魄了看着就不像话,让人替他悲哀羞愧,恨不得让他赶紧驾鹤西归,免得大家心里难受。
一顿饭吃完,金玉郎和施新月分了手。
施新月回到家时,鼻梁上还架着那副眼镜,那就算是金玉郎送给他了。除了眼镜之外,他还抱了一包袱衣服回来,是饭后金玉郎带他去了一趟金宅,将旧衣服搜罗几套给了他,要不然他穿着件没形没款的灰棉袍子,看着实在是没资格给金玉郎做随从。正好他的个头和金玉郎差不多,金玉郎那些一点也不旧的旧衣服,他穿了全都是正合身,找裁缝量体裁衣也不过如此了。
傲雪正在家里等他,见他太平无事的回来了,心里一阵欢喜。他真想冲到她面前,让她好好看看自己的新面貌——或者说,是原本的旧面貌,然而又扭捏着不大好意思,最后他摘下眼镜,对着傲雪说道:“他是带我去医院,装了这只……假眼睛。”
傲雪仔细的看了看他:“哟,和真的一样。”
随后她又说道:“他对你倒是好的。”
施新月不便在她面前赞美金玉郎,嗫嚅着回了厢房,他放下了那包袱衣服,然后抓紧时间,陪着傲雪出门探监去。
结果,他们又扑了个空。
不能算是完全的扑空,可以算作是扑了一半的空。棉衣和毛袜子都成功的送进去了,只是没瞧见金效坤的人,狱卒说金效坤正在生病,起不来床,没法子出来见客。这话是真是假,傲雪不知道,但失望之余,她也确定了一件事:金效坤还没死。
没死就是好样的!
空着手回了家,她没休息,趁着天还大亮,她直接进了厨房煎炒烹炸,比平时添了一盘炒菜。施新月虽然中午饱餐了一顿,完全不饿,但是在饭桌前坐下来,他没提自己的那一顿饱餐,照常吃饭,吃不下也要硬吃。一边吃,他一边告诉傲雪:“我……我找了份职业,明天要去趟天津,不知道哪天才能回来,大概用不了多少天。这样,我一个月就能进个三五十块,足够我们过日子了。”
傲雪猜出那职业一定是金玉郎提供给他的,但是不问,只说:“那好,你就放心的去。我在家里关门过日子,你别担心我。”
“煤球还够烧的吗?”
“够烧半个月的,米面也够。”
施新月“噢”了一声,一时没有了话。嘴里嚼着热饭,他抬眼去看傲雪,傲雪也在机械的咀嚼,眼光直直的射向桌面,她分明是在魂游天外,心思完全没在这桌饭菜上。魂游天外想什么呢?不必问,一定还是在想那个金效坤。金效坤的肉身的确还在监狱里服刑,但他的精神似乎已经是鬼神化了,在这个家中无处不在。傲雪平时并不把他挂在嘴边,但施新月总觉着他和傲雪其实是一家三口。
傲雪心里惦记着他这个人,手里忙着做他的活儿,嘴里默数着日子等待探监,没人看得见他,但他确实存在于这个家里,而且还是个重要人物。施新月想把这个重要人物撵出去,但是又没资格。
吃过饭后,天也就黑了,两人各回各房,一宿无话。等到天亮,施新月换了衣装,启程出发,临行前家里乱了一场,傲雪不知道他走得这样早,急得想给他热点昨晚的剩饭吃,可他连等着吃剩饭的时间都没有,傲雪又想给他找副手套戴上,结果这手套也是越找越找不着。最后施新月空着肚子冻着手的出了门,心里却是暖洋洋,因为傲雪那一番忙乱,让他觉着自己真是有了家。傲雪埋怨他不提前说今天要起早走,埋怨的时候,她露出了一点凶巴巴的厉害模样,两道眉毛竖了起来。施新月只是笑,心想她凶起来也好看,这凶也是好凶——起码在这个时候,她的眼里心里暂时没了金效坤,只有他施新月。
怀着一点可怜巴巴的满足,施新月赶去火车站,按着昨日的约定,他在一等车厢里找到了金玉郎。一等车厢里几乎没什么人,金玉郎在个靠窗的座位上坐了,见他来了,便向着他一点头。而他见金玉郎孤零零的独坐,便问道:“金先生,您没带别人?”
金玉郎转向车窗,“嗯”了一声。
施新月犹豫了一下,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心里惴惴的,感觉金玉郎气色不善,好像是赌着气来的。
身下震动了一下,外头响起了汽笛声音,是火车开动了。一等车厢里依旧是没几个人,施新月偷眼瞄着金玉郎,正思索着要不要没话找话的陪他聊几句,没想到未等他找到话题,金玉郎先开了口:“做人还是要自己有本事,靠谁都靠不住。你拿诚心待人也没用,人家就是看不起你。”
此言一出,施新月立刻哑然,又隔了一分多钟,他见金玉郎不再言语,这才小心翼翼的问道:“是有谁冒犯您了吗?”
金玉郎对着车窗摇摇头。
其实确实是有人冒犯了他,只不过这话没有必要对着施新月说。而冒犯了他的人也不是旁人,就是那个陆健儿。陆健儿似乎是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弟弟兼儿子看待,理直气壮的打算掌控他的人生,掌控的第一步,就是先把他变成自己的妹夫。而他嘻嘻哈哈的一味只是打马虎眼,陆健儿便渐渐失去了耐性,今早上他揪住金玉郎,相当直白的分析了金玉郎的劣势,以及他妹妹陆五小姐的优势,结果就是把金玉郎分析成了一文不值。金玉郎含笑听着,手里摆弄着一盒香烟,看着是个心不在焉的混蛋小子模样,同时心里压着一股怒火,有好几次,他差一点就压不住那股怒火了,差一点就要把这混蛋小子的面具撕破了。
最后,趁着陆健儿闭了嘴,他赶紧跑了出来。出来之后他就打定了主意: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他绝不再回陆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