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耳东兔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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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盛番外(一)

    沈盛两家从爷爷辈儿算起是世交,但因为盛千薇从小在外地长大,所以她跟沈星洲见面的次数并不多。

    自从盛千薇的父亲调回雅江后,两家的往来才算频繁起来,而那时,盛千薇已经进入沈星洲的公司工作了,在这之前,两人的交集大概就剩下一个共同的发小——胡同。

    虽然胡同不是太愿意承认,但是非要论的话,沈星洲算是胡同的堂哥,是不沾亲的那种,胡同八岁的时候,生父母离婚,母亲改嫁给现在的继父,继父就是沈星洲父亲的堂弟。

    胡同对继父没什么好感,连带着对沈家的人都没什么好感,但唯独对沈星洲有那么一点儿好感。

    胡同跟盛千薇又是一块儿长大的,在盛千薇高中的时候,因为胡同父亲工作调动的原因,一家子迁回了雅江市,两人渐渐变成了电话联系,胡同偶尔往北浔跑一趟,去找盛千薇打拳。

    也是从那时起,沈星洲的名字才频繁出现在盛千薇的耳朵里。

    那时沈星洲正在念大学,胡同说,沈星洲为了一艺术学院的女生跟家里闹翻,老爷子拎着扫把满院追着他打,胡同说这话的时候,不知怎的,眼眶红了,盛千薇对着沙包打了一身汗,正在坐在梯子上喝水,见他这样,忍不住调侃道:“怎么把你打哭了?”

    胡同抹了把眼角,摘下拳击手套,在盛千薇身边坐下,拧开一瓶水说:“其实老爷子人挺好的,就是有点轴,老干部,年轻的时候,吃苦下乡,后来当兵入伍,一身的伤,你知道,老干部的思想都有点保守,看到他,我总想起我爷爷。”

    盛千薇是知道的,胡同的爷爷在他念小学的时候去世了,胡同在学校上体育课躲在后山睡觉,老师找了一圈没找见他,等他回教室的时候,班主任告诉他爷爷病危,再往回赶,到底没赶上,最后一面也没见上。为这事,胡同好几年都没走出来。

    盛千薇沉默地拍拍他的肩。

    胡同抹了把鼻子,继续说:“别安慰我,整的我跟个娘们似的,不跟你说了,我得上古玩城一趟。”

    盛千薇拧上瓶盖,狐疑地盯着他:“上那儿干嘛?”

    胡同脱下汗岑岑的训练服,换上平日里的衣服,小模样还挺俊的,一边扣扣子,一边说:“帮沈星洲找一只镯子。”

    “什么镯子?”

    胡同:“还能是什么,送女人的东西,他那小情儿快生日了,我这趟来还就主他这事儿,来看你是顺便的。”

    盛千薇冷眼瞟他:“这才过去几天,都给人当起跑腿儿了,胡同,你行啊。”

    胡同挠挠头,“沈星洲除了花点儿,别的都挺好的。”

    盛千薇站起来,拍拍屁股,说:“我陪你去吧。”

    胡同狐疑地望着她:“你等会不是还要补课?”

    “还没到点儿,送女人的礼物,你难道不需要个女人帮你看看?”

    “……”

    盛千薇:“为什么沉默。”

    半晌,胡同低下头,嘀咕:“也得确定你是女人啊。”

    “……”

    “我还没见过一个女人能打泰拳打的这么凶猛。”

    “……”

    “别生气,我就是实话实说。”

    盛千薇早已习惯了,早些年的时候,胡同都管她叫薇哥,后来在她的拳脚相向下才改了称呼。

    ……

    那天,两人逛遍了古玩城,才选了一只古玉镯,盛千薇盯着那只镯子嘀咕,“他怎么喜欢送人这么阴森森的东西?”

    胡同把东西收好,说:“沈星洲就喜欢收藏宝贝,什么时候来雅江玩,我带你去他家,一溜儿的古董宝贝保证你瞧花眼,听说,他们家祖辈就是个古董商,知道阮家么?跟阮家一样,都是捯饬地下玩意儿的,反正我看他挺喜欢这些古瓷玩意儿的,所以,喜欢的女人也都是那些古典美女,都是学艺术的。不像你,没事儿打什么泰拳?真是白瞎了你这么一张脸!其实你五官挺精致的,头发养长点,打扮一下,不比他那些小女友差!”

    仿佛被说中什么,盛千薇忽然就有些急了,“你找抽?我干嘛要跟他那些女朋友比啊?”

    胡同摸摸后脑勺,觉得自己刚刚那话也确实有点滑稽,“对对对,我干嘛要拿你跟她们比呀!你着啥急啊!我就把话撂这儿了,这世界上谁都有可能相爱,就你俩不可能!打死都不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呢。

    记得好像一本书上有人算过,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0.0000005/6000000000,答案无限趋近于零。

    其实,在那之前,她见过沈星洲两面。

    一次是她八岁,家庭聚餐的时候,小姑娘被母亲硬逼着套上粉色小洋装,规规矩矩地摆着手,坐在餐椅上,别提那天有多别扭,从不穿裙子的盛千薇,分分钟想把裙子撕碎,可介于父亲严厉的眼神,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坐在椅子上。

    饭局进行到一半,沈星洲背着大书包进来,十二岁的小男孩,模样俊俏,眉宇之间却显着不耐烦,目光扫向她的时候,盛千薇尴尬地低下头,她并不是很喜欢自己现在的装扮。

    那一次见面,两人没说一句话,更多的话题都围绕在大人身上,沈星洲坐在一边打游戏,盛千薇就看他打游戏,那时候很流行的小霸王游戏机,盛千薇拿胡同的小霸王打过几次,很多游戏都被她通关了,沈星洲一个游戏来来回回就卡在一个关卡,最后盛千薇实在看不下去,一把夺过,“这里要这样,要及时避开,不然吃到子弹就死了,你怎么老是看不到这个子弹?”

    她顺利把一个关卡过掉,然后把机器还给他。

    沈星洲却不肯接了,憋着气,说:“你有病是不是?谁要帮我打了?”

    盛千薇砸砸嘴,那时她还不懂一个十二岁男孩的自尊心,后来长大了想想,也确实,一个十二的小男生被一个八岁的女生指点着打游戏那得多丢脸啊。

    初次见面,不欢而散。

    后来上了初中,班里的女生渐渐有了属于女人的标志,唯独盛千薇独独不来,胸部的发育也比班里的女生迟缓,渐渐的,盛千薇越来越不喜欢表露自己属于女性的特征,穿的衣服越来越宽大,索性把头发也理短了。五官精致的小姑娘瞬间变成了英俊的少年,还有些不明所以的低年级女生误以为是哪位学长,甚至偷偷跟踪她,直到看到她进女厕所……

    胡同有时候爱开玩笑叫她薇哥,挨了盛千薇好一顿揍。

    胡同那时候觉得盛千薇真矛盾,好好的姑娘不做,偏要把自己打扮的这么男性化,可要是真被人那性别开玩笑,又会恼羞成怒,把那人打得满地找牙。

    第二次见面,是在盛千薇十三岁的时候。

    那时,沈星洲已经十七岁,模样长开了。

    盛千薇穿得跟个假小子似的坐在餐桌上,沈老爷子起初还以为是盛千薇的弟弟,摸着她的小脑袋,说:“你姐姐怎么没来?”

    盛千薇平静地说:“爷爷,我是千薇。”

    沈老爷子一愣,旋即笑了,“我说呢怎么忽然就冒出了一个弟弟……哈哈……爷爷年纪大了,眼力不好。”

    盛母在一旁恨掐盛千薇,“这孩子越长越不成样子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喜欢的净是些男孩子的玩意儿,我跟老盛在家都不知道说了多少回了,没办法,舍不得打,又舍不得丢,随她罢。”

    老爷子罢罢手:“我看着挺好的,挺精神的,你们呐,就是思想太迂腐,这样不挺好的么?至少,在外面没人敢欺负她,我听说,咱们薇薇又拿了少年组的泰拳冠军?”

    盛母苦笑,无奈。

    老爷子拍拍肩,“行了,别担心了,挺好的,不比我们家阿洲,那才叫一个操心,明年就高考了,现在还沉迷玩游戏,弄了个什么队伍,一点儿都不务正业,浪费时间,等会他来,你们好好说说他。”

    沈星洲终于来了,十七岁的少年穿着白色t恤,一手打着电话,一手拎着校服从门口走进来,眉宇之间透着英气,莫名带点邪气,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

    盛千薇观察他握着电话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他说话嗓音清冽,声音温柔,“嗯,知道了,你们先去,我等会过来。”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似乎还有点不肯挂。

    沈星洲环顾了一圈,有点别扭地说:“行了,我这边人多。”

    包厢里一众人都在齐刷刷地看着他,老爷子忍无可忍,拿起拐杖往他腿上狠狠砸了一下,“小兔崽子,跟谁打电话呢?!”

    沈星洲吃疼地呲了一下嘴,表情彻底变的有点不耐烦,冲那头没好气道:“挂了!”

    老爷子已经等的有点不耐烦了,“快滚过去坐下。”

    沈星洲懒懒一笑,来到盛千薇身旁的空位,低头看见挂在凳子低杆上的脚,也没多想,脱口道:“哥们儿,挪一下脚。”

    盛千薇没跟他计较,平静地把脚抽回来。

    倒是老爷子听不过去,拿拐杖捅他:“瞎叫什么,那是你妹妹!”

    沈星洲这才抬头扫她一眼,看了半晌,大脑思索了半晌,还是没反应过来:“哪个妹妹?”

    盛千薇平淡地:“盛千薇。”

    两人只见过一面,那时他才十二,她才八岁,加上小时候的盛千薇貌不出众,沈星洲自然对她没什么印象。

    脑子里把这个名字思索了半天,也只能记得大概是又是哪个世交的女儿,没什么情绪道:“哦。”

    沈星洲当然没记住她,沈星洲能记住的只有美女。

    但,盛千薇却记住他了。

    年少的时候,我们都曾有过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

    年少的盛千薇,其实对沈星洲有过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也仅仅是年少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