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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睿本不想带叶飞鸿过去。
毕竟,哪怕那株噬天藤还是不算成年体,哪怕它已经基本上被阵法抽空,但这种bug级别的强力物种,本就不能以常理度之,危险系数非常高。
这个时候,叶飞鸿就果断拿出了他的龟壳。
并且还要耍无赖:“你若非要自己去,就别怪我也自己去了。”
宇文睿一想,也对,与其这小蠢蛋偷偷溜过去,不如自己看着他,只要自己不死,总要护住他才是。
小狐狸精狐支支有样学样,也要跟着一起去。
然而无论是宇文睿还是叶飞鸿,都不惯着它,折腾半天,未果。
叶飞鸿还将狐支支和蓝胖子、八哥儿鸟一起打包给了自己的外公。反正一只煤球也是养,几只宠物也是放,就当丰富他的业余生活了吧。
说实话,当初叶飞鸿将煤球交给外公时,外公也是拒绝的。
拒绝的十分坚定。
还扬言说叶飞鸿敢放下,自己回头就给他扔大街上!
可你看现在?
煤球都快成他外孙了,叶飞鸿反倒要退一射之地。
老年人嘛,别管有多高的地位,性子也会跟小孩子一样。他平时嘴上不说,心里也是寂寞的。叶飞鸿万分后悔怎么这么晚才给他送了一只煤球,早就应该想到了。
那傲娇老头,这回又收到孙子送来的一只鸟一只猫一只混血狐狸精,他照样坚决拒绝……表情万分嫌弃。
蓝胖子表示无所谓,它光顾着在狐支支身边挨挨蹭蹭了,那张大胖脸何其荡漾猥琐。
被入侵领地的煤球更加无所谓,它简直高兴坏了好吗!特别人来疯,仗着提醒的优势,上来就对蓝胖子泰山压顶——不排除它是嫉妒蓝胖子和狐支支的亲密举动,而给的下马威。
不吸取教训,给狐支支泰山压顶的时候,被拍飞。
唯有八哥儿多多,这是个性格刁恶的家伙,开口就拉仇恨:“啊,竟然嫌弃本大爷,本大爷屈尊降贵……”
叶飞鸿啪的拍了一下它的头。
八哥儿怒目而视。
叶飞鸿露出一个宛若大魔王的邪恶笑容,柔声道:“你挺有文化嘛,还知道什么叫屈尊降贵……那另一个成语你听说过没有?寄人篱下!你要现在不懂也没关系,回头我让你切身体验一回。”
两秒钟之后。
八哥儿的目光首先软了下来。
它怂怂的缩了缩脖子,面对着外公的方向,开始引吭高歌。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的歌声多么响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
外公哪怕之前还强作绷着脸,这下也忍不住被这逗比鸟儿逗笑了。
“这大概就是鸟类中的带路党吧……拍马屁的技能专业级,可比它毛毛哥强多啦。”
八哥儿一边唱,一边生无可恋脸。
叶飞鸿:“哼。”
知道叶飞鸿要去十万大山看看,韩老爷子本来是坚决不许的。不过后来知道那些被寄生的人果然是他出手治好的,老爷子就只好放任不管了。男人嘛,温室里长不出顶天立地的样子,他有这样的际遇,不如闯出一片天下。
只让他记得一定要量力而行,千万不要勉强,来日方长,活着才有希望,死了什么都剩不下。
叶飞鸿满口答应了。
韩老爷子又知道宇文睿竟然要陪叶飞鸿过去(叶飞鸿故意把主语宾语置换了),嘴上不说,心里对宇文睿的满意度再次上升两个格。
不错,至少知道护着毛毛。
大后方安定好了,叶飞鸿就和宇文睿一起,乘飞机抵达广西,再驾车前往十万大山。
十万大山位于广西西部,因山脉连绵、峰峦重叠,点不清数不尽,故此得名。
不同于平原地区,这里地势起伏不定,有山峰有溶洞,人迹罕至,树深林密,稍不注意,哪怕两个人距离百米远,都可能生生错过。
来这里旅游的人算不上多,但一路上,他们也看见了几个驴友打扮的人,风尘仆仆,还有人搭了一段顺风车。
叶飞鸿和宇文睿都戴了墨镜,这样看上去,就只能看出外貌、气质出众而已,倒没让人认出来他们是谁。
他们在山里的一户人家那里落了脚。
那户人家是壮族,平日里兼做农家乐,专供过路驴友歇脚,赚些外快。女主人的普通话说得很差,但男主人说的还不错,据他说曾去城市里打工过一段时间,后来才回来开了这个农家乐。
黑且瘦,笑起来一脸淳朴。
叶飞鸿让女主人给做了些当地的野味,有竹鼠、竹荪一起煮的汤,呈奶白色,鲜香可口,一盘新鲜的菌子,炖野鸡,烫野菜。
其中最重口的是一盘炸成金黄色的竹虫。
叶飞鸿以往便知道竹虫非常美味,但一直以来也没机会尝试一下。这回碰上了,就夹了几条尝了尝。
宇文睿看着他,一脸迟疑之色。
叶飞鸿咽下去,坏笑道:“你也试试吧,真的非常好吃。”
要说对地球人,其他什么都好,就是在食谱上,真的太杂了……
宇文睿其实也不知道他母星有没有重口味菜式,就算是有,也不可能出现在他面前。就好像你能想象哪国王子的菜谱会有油炸竹虫吗?
皇家御宴,肯定要讲究卖相。
所以宇文睿来地球之后,在吃这一方面,颇有眼界大开之感。
不不,其实不能说是来地球之后。
更确切点说,是认识叶飞鸿之后。
在叶飞鸿的带领下,宇文睿的食谱范围越来越广了……
见宇文睿还在犹豫,叶飞鸿打趣他:“前不久不是才尝过沙虫吗?都是虫,能有什么区别。你看人家书里的妖怪们,茹毛饮血,人肉都吃,你可真是弱爆了。”
宇文睿终于将竹虫吃进肚了。
叶飞鸿问他:“味道怎么样?”
宇文睿皱眉:“……还不错?就是我不大接受得了它们的样子。”
叶飞鸿哈哈大笑。
宇文睿现在已经开始担心,有朝一日将这小蠢蛋带回自己的母星,对某些基本与餐桌联系不到一块儿去的物种来说,会不会是一场灾难?
叶飞鸿找那位男老板聊了聊关于十万大山深处的事。
男老板生于斯长于斯,给了他们不少有用的建议。
比如,最好不要进的太深入,有些地方瘴气十分严重,一定要带足药品,一旦感觉到不舒服,就赶紧退出来。
比如,林子里的生水不要喝,晚上扎营,千万不要离水源太近,因为有可能会遭受到猛兽的袭击。
其实,他的很多建议都是很大众化的东西,一条一条十分细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觉得宇文睿和叶飞鸿都是细皮嫩肉,俩人结伴进去纯粹菜鸟在作死的缘故。他还劝了他们俩好几次,让他们再多考虑考虑,或者就在附近转转,傍晚回到他这里……
可惜劝也劝过,没什么用。
最后老板给了叶飞鸿他们一包蛇药,说是戴在身上,蛇类就不敢近身了,会更加安全一点。
叶飞鸿他们在这家民宿住了一晚,第二天天刚亮,就进了山。
临走之前,叶飞鸿让老板把院子后面一个石碾子挪了挪位置,然后意味深长的说道:“希望能有空过来喝老哥摆的满月酒。”
老板一脸震惊,目送他们远去。
宇文睿哪怕都有修真功法了,但对“风水”这两个字还是不能理解。
他问叶飞鸿:“你叫他把石碾子挪挪位置,他就能生儿子了?”
叶飞鸿点点头,大仙儿一样捋一捋并不存在的胡须:“这就是所谓的神仙一指,鼎定乾坤了!我是不是超级厉害?”
宇文睿:“是啊,超级厉害,就像传说中的送子娘娘。”
“送子大仙!”叶飞鸿纠正他。
宇文睿摸一摸叶飞鸿平坦的小腹,顺便再往下滑吃一口嫩豆腐,道:“既然这么灵,不知道你打算什么时候自己怀一个?”
“哦呵呵呵~”叶飞鸿故意作娇羞状,“讨厌啦,人家什么时候说要给你生儿子了?”
话音刚落,他又跟抽风一样抖着肩膀大笑起来。
宇文睿无语的看着他,拉他避过一条隆起的树根:“又怎么了?”
叶飞鸿捂着肚子:“哎你说,咱俩要是生了儿子,他原形会是啥东西啊?长了壳的触手怪?想想都觉得辣眼睛……幸好咱俩都是男的,不能生。”
说完,他又嫌弃地看了宇文睿一眼,道:“你看人家狐支支,父亲是狐狸,母亲是兔子,都是萌物,于是混血出来,也萌爆了。可你的原形却长得那样丑,注定百分百拖我颜值后腿……儿子你好可怜……”
宇文睿:“呵呵。”你高兴就好。
叶飞鸿继续在那里开脑洞:“对了,你们触手怪的繁殖方式,好像也是产卵吧?我也是哎!你说会不会哪天,我去上厕所,结果努力半天,却生出一个蛋?哈哈哈太好笑了简直把持不住……真想有一天试一下……可惜老子并没有这样的功能。”
宇文睿:“……”
叶飞鸿:“你干嘛不笑?而且你的眼神有点奇怪,是不是在酝酿什么阴谋?”
宇文睿:“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