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大球(三节求票)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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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把铃铛睡了,这就是后果,虽然只是搂着睡了一觉,结果就是云烨必须纳妾,从李安澜,辛月鄙视的目光里,云烨知道自己的好名声全毁了。

    高兴地只有老奶奶,自己这些年攒下的一点家当都给了铃铛,管家跑了礼部三趟,才搞定了铃铛的身份,同时带回来的还有一套官服。

    “夫君啊,铃铛的年纪太大了,都已经二十岁了,这样子做妾有**份,要不然你再看看,挑一个年纪小的?”辛月现在不在乎小铃铛是不是当小妾,她现在更加的在乎云家的脸面,说实话,纳一个二十岁的小妾确实有点丢人,管家去礼部,人家主要就是要核实云家是不是真的纳了妾,上门来打问的官员被云烨追杀了三里路。

    谁都没办法理解云烨现在的心情,对小铃铛他一直抱着一种类似兄长的情怀,忽然间她就变成了自己的老婆,还是自己主动地,如果告诉人家自己当时根本就没有意识,只是错误的话,小铃铛除了上吊就再也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长安城里每年被主人睡了的丫鬟足足有好几千,但是成功的当上有职位的妾侍的就只有寥寥的几个,被睡了不是大问题,睡了以后不承认才是最大的耻辱。

    看到小铃铛羞答答的模样,辩解的话云烨是一句都说不出来,不过辛月还是相信丈夫的,小铃铛水葱一样的美人儿放在身边这些年都没有碰过,怎么可能在一瞬间就出了事故,从丈夫的神色中间,她已经断定,丈夫是在迷迷糊糊的时候把小铃铛当成了自己或者李安澜。

    “我要去度蜜月,就我和铃铛两个,你们两个留在家里嗑瓜子吧。”

    李安澜才不在乎,她早就想把铃铛塞给云烨,现在终于成功了,嗑着瓜子无所谓地说:“有了新人,忘了旧人,这是男人的本性,去吧,去吧,我带着容儿自己过活。”

    话说的悲惨,可是那副无所谓的态度让人心中冒火,小铃铛羞涩的依偎在李安澜怀里撒娇,李安澜刮刮铃铛的眉毛,忽然奇怪的看了云烨一眼,眼珠子一转,立刻就笑的起不了身了,小铃铛那天傻乎乎的告诉她侯爷和自己睡觉了,这个意思可就太广泛了,两种可能,自己选择了最可能发生的一种,今天才发现铃铛还是处子,如果再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白白的在岭南摸爬滚打三年了。

    和辛月交头接耳一番,两个人搂着笑的活不成了,小铃铛被笑的莫名其妙,惊恐的看着她们,以为两位贵妇抽了风。

    云烨也笑了起来,李安澜好不容易止住了笑意,拽着铃铛就去了卧房,云烨知道,这个女人的房间里有一本春宫画册。

    “二十岁的女子居然不知道这些房中事,夫君,你打算先教她然后再圆房?”辛月很得意自己能够讲出这么好笑的笑话,立刻就被自己的笑话感染了,气都喘不上来。

    云家有了三夫人,长安城里的好友都知道了,长孙冲从荆州赶回来特意来看新弟妹是一个怎样的绝色佳丽,能把守身如玉的云烨勾引的无视她二十岁的年龄。

    程处默的新郎官做了不到十五天,听说此事,立刻就抛下家中的娇妻,特意过来看热闹,都说娶妻娶德,纳妾纳色,云烨这样眼光奇高的人,会有怎样的艳福。

    铃铛出来见客之后,这些混蛋一哄而走,不是铃铛长得不漂亮,而是因为太熟了,娶了铃铛有什么奇怪的,他们早就认为铃铛是云烨的通房丫鬟,无趣之极。

    一群人围着一颗柿子树拿长杆子捅柿子,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看已经熟透的柿子到底会掉在谁的脑袋上,李承乾的脑门子上已经全是柿子浆,程处默的嘴比较大,柿子掉下来的时候正好掉在嘴上,一时高兴,忘了吃柿子要剥皮,舌头被涩的都不会拐弯了。

    李泰站在柿子树底下,大骂李怀仁打个牌都要耍赖,明明手里还有四张牌,为什么一瞬间就变成了两张?害的自己输牌还要被柿子砸。

    李怀仁嘿嘿的笑,手里的长杆子捅的更加起劲,柿子雨点般的掉在李泰的身上,不一会整个人就像是从酱缸里捞出来的。

    已经祸祸了三棵树,只有李恪依然一身月白长衫纤毫未染,他的洁癖毛病越发的严重了,现在已经发展到不管去哪里都要自备茶碗,饭碗,勺子,白色的丝绢手帕绝对只使用一次,脚能不沾地,就不沾地,最过分的是他现在出门连女人用的锥帽都戴,程处默说过,再过三年,他就是第二个称心,风行长安的戏剧《花木兰》该去找他当主演才是。

    自从出了长安三害之后,相对的就出现了长安三公子,为首的就是李恪,学问一流,风度极佳,听说他对女子能够做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家里的女人早就比下人还多。

    所以他固执地认为自己风流潇洒,弟弟李黯应该会有自己的几分影子才是,当他看到傻笑着的李黯把一篮子最大的葡萄送给蒔莳,只不过换来蒔莳的一声感谢就欢喜的张牙舞爪,然后就被小武抓过去勒索的情形,懊恼的拿扇子轻轻地敲自己的脑袋,那一篮子葡萄是自己王府地窖里所有葡萄的精华所在,李黯在地窖里挑了两个时辰才凑出一篮子,这种放置好的时鲜最忌讳的就是翻动,现在地窖里的剩余葡萄估计是放不了几天了。

    “怎么就不开窍呢?”才转过头,一枚红彤彤的柿子就照着脑门飞了过来,轻轻地一歪脑袋,柿子擦着脸颊飞了过去。那群人疯了,觉得傻呆在原地等柿子往脑袋掉太傻了,现在开始拿柿子打仗,刚才飞过来的柿子不过是意外罢了。

    一颗是意外,但是意外接二连三的出现就不是意外了,一招大翻身倒插秧后才站定身形,两颗柿子就准确的印在了他的脸上,一颗柿子很硬,还没有完全熟透,砸在腮帮子上生疼,掉在地上都没有裂开,这他娘的就是石头,李恪怪叫一声加入战团……

    黄鼠家的澡堂子里,七个人赤条条的泡在水里,程处默痛苦地呻吟一声说:“无聊啊,我明天不去皇宫值班了,太无趣,太没劲,太……”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答应老爹去荆州,那里人烟稀少,野兽纵横,我除了打猎就是打猎,山贼湖匪都跑到大泽的深处去了,诺大的云梦泽现在成了盗匪横行的所在,我讨厌和土贼打交道,剿灭他们没有半点的技术含量,我需要去寻找更加狡猾的敌人,再和土贼打交道,我感觉我已经变得傻了好多。”

    “我还不错,有数不尽的书要读,有数不尽的奏章要看,每天一睁眼就开始忙,直到熄灯的时候才能偷闲片刻。”

    李怀仁嗤嗤的笑着说:“俺老爹现在把俺当猪养,只要不去惹是生非,乖乖地待在家里陪他老人家下棋就好,可是他的棋艺也太臭了,我饶他一车一马也能杀他个片甲不留,我还不能赢,赢了他就会发脾气,输给他就会嘲笑我,日子没法过了。”

    “一群俗人,我们春有花,夏有叶,秋有果,冬有雪,闲暇时有美女相伴,弹琴奏和,雅趣无边,美人的一颦一笑都是故事,不知道欣赏,我不知道我怎么能忍耐你们这些俗人这么些年,看样子还要继续忍耐下去。”

    “该动动身子骨了,我感觉我都生锈了,走路的时候都能听到我的骨节摩擦的声响,尤其是武德殿的底下,更是静的可怕,那个笑苍生已经快变成夜猫子了,黑乎乎的地方都能看到他绿莹莹的眼睛。”

    “没这个可能,陛下绝对不会把我们七个全部放到外面去,虫子去了西域结果就出现了屠城,我去了高丽结果就出现了无人区,满朝文武眼睛都死死地看着我们,动弹不得啊。”

    “烨子,其实我最想的就是带着十万兵马,我做主帅,处默为先锋,虫子为左翼,怀仁当右翼,你做后营,青雀掌管将作,小恪主管粮饷,我们从玉门关出发,一直向西进军,遇城破城,遇国灭国,一直杀到天的尽头,看看天边还有何物可供我们继续征服。”

    云烨坐起来,看看沉浸在梦想的几个家伙,大声说:“杀个屁,如果你的将作够牛,能够造出巨舟,我们一路向西的结果最后就是你发现自己又杀回了大唐,而且登陆的地方就是登州,绝对不会有错。”

    “不可能,我们一路向西,又不走回头路,干嘛会跑到登州?那是东面,你是路痴,我们不是。”长孙冲对云烨的胡说八道很是不满。

    “虫子,我们打个赌,我不管你向东还是向西,甚至向南,还是向北,只要你不停地走下去,你绝对会走到原点,相信我吧,不会错的,这是有人付出了血的代价才弄明白的事情,你就当我们生活在一个大球上面好了。(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