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第一次众多读者的差评

醉卧笑伊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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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三国这段天才谋士辈出的时代中,总有人喜欢争论哪位谋士是天下第一谋士,其中贾诩的支持率肯定很高,因为这是一个真正有大智慧的人,不仅获得了善终,最终还位列三公。

    当然,他的“毒士”之名,同样响彻天下,甚至可以说,他的一计,直接导致了乱世的开端,那也是整个长安的噩梦。

    在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中,贾诩已经出场过了,第一部中刻画比较出彩的谋士便是李儒,而他却非常推崇贾诩此人,与贾诩关系极好,这就给读者留下了印象——贾诩这个人,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若是纯正的pov写法,用完吕布的视角再用另一个视角的话,一定要保持时间轴的推进,但是伪pov写法就比较宽松了,吴笛将貂蝉的成长环境大概写了写,这在时间轴上当然便有重叠的部分了。

    为了给貂蝉开金手指,吴笛自然又牺牲了文章的合理性,历史上貂蝉与贾诩根本就没有交集,而以贾诩那绝对满值的保命手段,哪里轮得到貂蝉来救命?但是吴笛却写了貂蝉女扮男装,然后接受了贾诩这只老狐狸的教导,然后发现这“少年”竟然天赋异禀。

    之后甚至在贾诩的推荐下,进入了水镜山庄,再接受了司马徽的教导,甚至还在山庄中与诸多名人有了交集,比如周瑜、庞统、诸葛亮……

    这就是“水镜八奇”的噱头,就跟《三国演义》小说中的五虎上将差不多,这八人便是——荀彧、贾诩、郭嘉、周瑜、庞统、诸葛亮、司马懿、貂蝉。

    当然,如同《火凤燎原》的作者喜欢卖关子那样,吴笛当然不可能一开始就揭露所有八奇的人选。而是一步步揭露。

    由于这个世界的读者没有《三国演义》的熏陶,就是想猜也很难猜。

    吴笛笔下的貂蝉,显然已经算是真正的原创了,甚至可以说她自己代入进去也不为过。

    在貂蝉的主视角下,又写了她的老师贾诩是多么算无遗策、智计过人,那种用智商装x的感觉。其实读者是非常爱看的,像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中,明明主视角是吕布,但有不少读者却最喜欢那个谋士李儒。

    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毫无疑问贾诩便是第一男配角,有很多地方都着重描绘了他的智慧。

    貂蝉篇的**部分,自然便是已经智力与魅力值点满的貂蝉,将那位天下第一权臣董卓与天下第一武将吕布,玩弄于鼓掌之间……当然。为了描绘貂蝉是多么深明大义,她甚至毅然决然地斩断了她心中对吕布的真爱。

    然而,这个吴笛自己写得十分酣畅淋漓的部分(实际上就是她在自high),在《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上市时,却遭到了几乎所有男性读者以及大部分女性读者的恶评,脑残粉除外(在脑残粉看来,吴笛放个屁都是香的)。

    这甚至让吴笛自己都有些措手不及、沮丧不已,《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的销量遭遇了一个巨大的挫折!一周的销量甚至连第一部的预订数量都没有达到!

    不得不说。《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确实让这部商业性的作品销量惊人,甚至还因为越来越多的人看这部小说。使得一些对小说的架构与世界观感兴趣的人,去真正阅读了《三国正史》。

    这也正是吴笛写《三国》系列小说的目的,她要让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在这个世界绽放光芒!

    严谨的《三国正史》告诉了读者,三国时代的女性地位是多么低下,就算貂蝉再聪明,也不可能得到水镜先生司马徽的教导。还尼玛女扮男装都不会被发现,真是有多狗血要多狗血!

    不少读者直斥貂蝉这个几乎样样完美的女性(吴笛甚至还给她设定了一个武学高手的身份),直接破坏了整个三国的合理性,读者们可以不介意吕布拿方天画戟玩人肉烧烤串,这是为了体现他武力牛叉的一种手段。最关键的是,代入吕布的男读者也觉得很爽……

    可是第二部三国小说的其中一个主视角是貂蝉,这瞬间就让男读者的代入感大降,而很显然,喜欢《三国》的大都是男读者。

    有男读者表示,若非有贾诩这个算无遗策的谋士在,这第二部三国小说根本没有阅读的必要性,看全身玛丽苏光环的貂蝉与各种男神间的互动?还是董卓和吕布都莫名其妙地被貂蝉吸引之后,互相仇视然后对砍?

    没错,貂蝉这个在吴笛自己看来,写得很完美很有魅力的女角色,被男性读者们痛斥为超级玛丽苏,表示看到她的那副碧莲就厌烦!

    吴笛自己觉得她将美人计这个**部分写得非常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而男读者们却觉得这完全就是儿戏,貂蝉除了会装x卖骚还会干嘛?

    一绿茶婊而已!

    真正让男读者们觉得最high的地方,却是吕布将董卓击杀后,王允清算董卓余党。当时李傕、郭汜等人心怀不安,都打算各自逃亡,贾诩出面阻止了他们,又开始骗人了:“听闻长安城中正在商议着打算把凉州人斩尽杀绝,而诸位阁下抛弃属众独行,一个亭长就能把你们抓住。不如带领部队向西,沿途收敛士兵,再进攻长安,为董公报仇,如果能够幸运地成功,自然独享大权,如果不能成功,再逃走也不迟。”此计为众人采纳。

    这一计,可谓真正的佘毒天下,在这之后,贾诩也有了一个“毒士”的外号,而文章中为了体现贾诩的智计超绝,重点描绘了他如何以策略大败长安城中的吕布的,他使用了自己最擅长的黑暗兵法,然后还用了绝技“公子献头”,即说服牛辅牺牲以引吕布全军尽出,用一成兵力,在五天内败吕布于长安;后来又让西凉太守董越坦然受吕布刺客(即张辽)的刺杀,令吕布在长安中被围剿。贾诩两次大败吕布亦令其甘拜下风,贾诩因此闻名天下。

    表面上贾诩只是惜命自保,但他内心深处却是这样想的——天下越乱,我这样的人,才越有施展抱负的空间。(未完待续。。)RT